第一千八百一十二章皇宋欽定憲法
作者:我欲乘風歸      更新:2020-03-15 17:40      字數:2185
  “天之道在法,不在人,陛下開法治之先河,千古未見聖明之至也!”

  最先拜下的是身為宰執的範仲淹,他比誰都清楚趙禎的意思,畢竟是宰執大宋名義上的相公,負責朝堂政事,他和趙禎之間這點默契還是有的。

  以法限製皇權,這還是極少聽說過的,畢竟皇權高於律法這誰都知道,連法律都是皇帝製定的,怎麽能完全限製皇權?

  但有一點,最少可以部份限製皇權,這也算是達到了預期的效果,有總比沒有的好。

  隨著範仲淹的舉動,朝臣們也開始呼應,他們也明白趙禎的用意,隻不過他們不想第一個出頭而已,明明是好事,但卻需要一個人頂在前麵,而且這個人要位高權重才行。

  範仲淹的表態無疑是最好的信號,朝臣們如此附和,百姓自然不能落後,而且趙禎這種對自己高標準嚴要求的行為使得百姓真心崇拜,作為世間權利最大的人,能在大宋如此巔峰的狀態下宣布約束皇帝的權利,這怕是連聖君也做不到的事情吧?

  知識的想法誰都有,隻不過趙禎的私心小一點而已,經過後世高等教育的他已經把皇權看成一個文明落後的象征,沒辦法,滿清給他留下的印象太過糟糕。

  但也讓他發現了一個有趣的現象,漢家文明所孕育出的皇權有時候也能發揮相當不錯的效果。

  趙禎從不認為律法能限製皇權,在大宋唯一能限製皇權的東西隻有一個,皇權……看似很矛盾的話卻是事實,除非皇帝自己想要限製皇權,否則任何人都無法限製。

  皇權和相權之間的爭鬥其實到了大宋基本就不存在了,所謂的爭鬥是需要倆個力量相當的人,但在大宋皇權已經全麵碾壓相權,朝臣們在皇帝麵前連坐下的權利都沒有了。

  行政大權被眾多的參知政事劃分,財權被三司專轄,至於兵權更是被收歸皇帝,樞密院甚至沒有直接調動軍隊的權利。

  而在趙禎麵前,相權更是完全崩壞,六部的權利得到加強,再一次對所謂的相權進行分割,現在的宰執更多時候像是皇帝的秘書長。

  雖然如此但宰執之位卻不可小覷,畢竟是大宋的宰執,朝臣們甚至是皇帝在拿不定主意的時候,依舊需要他給出建議。

  趙禎知道宰執之位不能取消,一旦取消就意味著大宋沒有宰相這個官職,宰執的權利會再一步劃分給下麵的人,這樣一來權重者隻會原來越重。

  曆史上的明朝就是個很好的例子,老朱血氣方剛,直接廢除中書省,不再設丞相一職,但皇帝畢竟是凡人,全國上下的政務即便是通過六部處理,到了皇帝手中的依舊是浩瀚的工作量。

  趙禎是深有體會的,若是沒有三省怕是自己要累死,所以他對老朱把天下政務集權在手的能力大為感佩。

  但老朱他能如此,可後輩子孫卻做不到,內閣的出現是必然,由文官組成的內閣製度看似權利分散一點,但事實上他們加起來的權利要比原先的相權更加大。

  並且一旦內閣不和,整個國家的政治體係和日常生活都會受到影響,明朝的內閣爭鬥幾乎貫穿整個王朝的始終,但有了宰執就不一樣了。

  他的行政權雖然被剝奪一部份,但事實上地位依舊遵從,趙禎就需要一個這樣的人給皇帝背黑鍋或是作為朝廷的潤滑劑,隻要有宰執的存在,所有人都會把目標放在宰執上,而不是互相內鬥…………

  限製皇權趙禎想要這麽做,讓皇權有一個限製不是破壞而是新生,這是在保護大宋的皇權,許多人都看不清這一點,但事實上限製的同時,也是在保護皇權的正確性。

  所有東西都圍繞修法而來,可以說趙禎這次重修大宋的憲法將會改變大宋以後的政治格局,甚至是會影響整個漢家王朝的文明延續方向。

  趙禎的旨意得到了朝臣,百姓的支持,這對他們來說都是有益處的事情,一切都有法度可依是最簡單也是最好的事情,如此便可把那些不公之事排擠出去。

  封建王朝的律法製度在很多事情類似於人情製度,因為這個社會就是人情社會,難免會把一些人情帶入律法之中。

  可一旦趙禎把律法變成大宋的根本,那一切都將變得不一樣,特權階級將會成為第一個被打擊的對象。法是硬性的在法律體係之類的任何人都要執行。

  但大宋的特權階級卻無一人反對,不是不想,而是不敢…………

  民間有一句諺語:“官家當朝權貴不當道!”

  這話最能表達大宋權貴的現狀,他們往往比朝臣更加收斂小心,前車之鑒太多了,大宋的皇族本身就是個被限製的存在,他們不能入朝為官,隻能通過軍中當一員武將,還是那種不能統兵一方的大將。

  要麽便是才學過人,入格物院之中為大宋效力,可以說幾乎沒有出頭的機會。

  而大宋的外戚…………太少了,隻有一個皇後是漢家女子,王家…………嗬嗬,王蒙正和王齊雄父子兩現在聽見官家的名號便瑟瑟發抖。

  其他的外戚更是對大宋朝局完全沒有威脅,死的死,逃的逃,上哪還有?

  所以趙禎在宣德門前,祭天之後便毫無阻礙的下旨,宣布重修《皇宋憲法》名字也改好了,就叫《皇宋欽定憲法》,人選也很簡單,六部的每位尚書也是朝中的參知政事都需要參與此次重修。

  要麽就不做,要做就做到最好,這是趙禎一貫的作風,修法也是如此,重修的《皇宋欽定憲法》將要滿足大宋的各行各業,甚至是各個階層的需要。

  所謂的法不再是衙門專用判定刑的標準,而是整個大宋都要遵守的律法。

  其中所涉及的包括教育,訴訟,商業,行政,文化,醫療…………等等諸多方麵,趙禎決心要打造一副適用於大宋的完美律法,所以才會要求各部相公配合。

  因為這六部基本囊括了大宋的各方各麵,無論是尚書還是侍郎,以及各司功曹等等都對自己所管轄的事物清晰,自然也就能為修法提供更好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