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四百九十五章“六扇門”的拆分
作者:我欲乘風歸      更新:2020-03-15 17:39      字數:2210
  卷宗記載的是李若穀擔任潭州知州時的事情,這潭州便是後世的長沙所在,原名為湘州,以地有昭潭而名,改湘州為潭州。

  山林眾多,地勢險峻,又有無數水泊,便成為盜匪藏匿之地,前幾任知州深知其害,但卻無法剿滅,但他李若穀上任之後,頭一件事便是把這群盜匪列入首案。

  李若穀發現本地有一些從流放地或刺配地潛逃回來的罪犯屢屢作案,手段殘忍,大多是以前那些在洞庭湖殺人搶劫而沒有定成死罪的慣犯。

  原因很明顯,前幾任知州擔心盜匪報複,並且發生更大規模的動蕩,為了自己的勘磨和政績而隱匿不報,但他卻忍讓不得,勢必要將這些盜匪一網打盡。

  於是李若穀便秘密部署,在破案之後率領當地民壯,衙役,鄉兵近千人圍捕,抓獲後將這些人以前後幾件殺人案一起上報,判處死刑,並在市場上公開執行淩遲處死酷刑。

  雖然卷宗上的記載隻有寥寥幾筆,但趙禎知道能做到一網打盡,必有過人的智慧和才幹,那些江洋大盜身上都背負著人命官司,豈是一般毛賊能比擬的?

  能一舉剿滅他們,沒有實打實的本事絕無可能,何況這是一次官府牽頭,軍民配合的雷霆行動,計劃,器械,保密,排兵布陣一樣都少不了,稍有不慎便會引起更大的事端。

  但最終卻讓他李若穀天衣無縫的完成了,由此可見他並非隻有一顆愛民之心,相反他手段高明,才學廣博,唯有如此才能徹底消滅當地的盤踞已久的匪患。

  由此趙禎可以肯定,李若穀根本就不是一個靠觀風望向而走到今天的三朝老臣!

  放下手中的卷宗,趙禎微微感歎:“沒想到他李子淵也是個能臣幹吏,朕先前倒是小看他了,單單就是這剿滅匪患的一手,也能讓他在朝中文臣之列出頭,難怪父皇以才幹精練為評!這麽說來朕的改製在他心中也是早有溝壑,也不定是因明哲保身,審時度勢而支持朕之改製!”

  既然是能臣,趙禎就不會埋沒他,而李若穀雖然上了年紀,但對於善於養生的大宋文臣來說,隻要不出現大病,一般都是能出任的。

  而趙禎覺得自己單單給李若穀一個小小的吏部侍郎有些屈才了,以他的能力和水平以及現在的聲望,最少也是一個三法司主官,而且大宋現在急缺的便是這個人才。

  仿佛是瞌睡送枕頭,老天就見不得趙禎手中無人可用,李若穀的出現不僅僅讓他有辦法打破改製的僵局,更是讓他有了一個合適的三法司人選。

  早在商代三法司便是三個中央司法機關的合稱,《商書》有雲:“天子置三法官,殿中置一法官,禦史置一法官及吏,丞相置一法官。”

  漢代以廷尉、禦史中丞和司隸校尉三個司法機關的會議,稱三法司。《新唐書·百官誌一》:“凡鞫大獄,以尚書侍郎與禦史中丞、大理卿為三司使。”這裏的三司使並非是大宋的主張財政的三司使,而是三司的長官。

  重大案件皆由三個機關共同審理,因由三法司會審也稱“三司會審。”

  隻不過華夏的司法機關總是會有所改變,唐代是曆朝曆代之中,封建法律的高峰,在這個時代的法律發展史上起了重要的典範作用。

  唐代審判權主要由大理寺和刑部共同行使,這種製度也受到了大宋立國之初的沿襲,在中央,審判機構為大理寺,對大理寺判決的複核機關為刑部。

  但大宋在沿襲這一製度的同時,也加入了自己的改變,當然也是延續了老趙家對別人不放心的傳統,太宗時在宮中設置了審刑院,將大理寺、刑部複核的職權歸入審刑院。

  不過在真宗時,又恢複大理寺與刑部複核的職權,當然大宋除大理寺、刑部之外,還設有禦史台,這一套老趙家人自己創新出來的台諫係統在司法製度中充分發揮了吹毛求疵的精神。

  稍有疏漏都會被抓住,並且再次進入禦史台的監督之中,故宋代審判權也主要由大理寺、刑部、禦史台共同行使。

  三法司其實就是三座衙門,並且是功能相近的三座衙門,大理寺,刑部,以及禦史台,三座衙門緊挨在一起,形成了一座更大的衙門,看似是一個大院子,其實中間有圍牆相隔。

  一般見識過這三座衙門的百姓,看著眼前的巨大公衙,便會下意識的叫出一個詞“六扇門”,時間長了,這六扇門也就變成了三法司的代稱。

  整個衙門外牆唯一的出入口就是位於中軸線正南方位的大門。這個大門也叫“頭門”,它並不是一個簡單的門洞,而是一座有屋頂的建築物。

  這種屋宇式大門是公衙建築的特點,它的形製受到法律、禮製的嚴格限製,無論多大的州縣,大門都隻能是三開間(建築物正麵的開間,兩根柱子之間的橫向空間為一間)。

  每間各安兩扇黑漆門扇,總共有六扇門,所以州縣衙門也往往俗稱“六扇門”,當然這六扇門和朝堂之上的六扇門可不能相提並論,隻是那麽一說罷了。

  而這“六扇門”卻是可以大做文章的,大宋現在的“六扇門”是三座衙門,雖然互有重疊,但趙禎卻可以把他們整合成公檢法三個衙門。

  刑部自然是公,大理寺便是法,至於禦史台就是檢!

  其實後世的公檢法也是從這三法司中延續而來,三角形是最穩定的圖形,而三權分立也是最穩定,最製衡的劃分,把大宋的三法司更加明確,更加詳細的規定,並且適當的給予他們部份權利。

  趙禎相信,這三個衙門所產生的作用是超乎想象的,既然要把禦史台從朝堂之分離出來,那就要做的徹底,讓禦史台成為大宋的監察機構,並且做到真正意義上的監督。

  至於刑部和大理寺,趙禎是完全不考慮把他們從朝堂中分離出來的,這兩座衙門本就是朝堂之中的一部分,刑部屬於六部之一,而大理寺則是屬於九寺五監之一,如何劃分出去?

  相反,禦史台在朝中本屬於獨立存在的係統,即便是屬於文臣序列,但也是在文臣的對立麵上,自然跟容易獨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