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兩百七十五章 水有多深?【兩百】
作者:閣樓裏的念經貓      更新:2020-12-15 12:49      字數:2315
  生死簿,生死簿,其實是生死賬。

  它是記錄一個人,一個動物,一個植物,自然,宇宙生命一生的賬本,點點滴滴,無論好壞,無論大小。

  當然它不會記錄你從某某開始到結束,然後以另外一個身份開始這個模式,而是一個身份一個賬本。

  地獄既是處罰,也是對賬的地方。因為不是所有生命都是老實認罪或者承認的,總有一些死硬分子,頑固分子,不見棺材不掉淚,就是見了棺材依然不動心的家夥的。

  有一些事情還好了結,比如某甲說某乙欠他錢不還,那就是某乙不承認,到了地獄還耍賴,那就得挨打,受苦了。不要以為這就完了,即使在地獄受罰了,那賬無法還。這就要說到,即使在地獄受過罰了,賬還要繼續還,並不是一死百了這麽簡單的。

  怎麽辦?怎麽還?

  不要以請道長,法師給念經,做做法事,放放生,做做其他善事,做做功德就可以抵債了。

  那都是很愚昧的想法,是根本就不懂道和天機的。

  因為你無論活著,還是死了,都會重新開始,因為生死是不斷循環的過程。

  而你在地獄受過罰了,時機合適了,又要重新回到世間來了。

  這個回來,你以為就是對你特赦了?沒事了?前一段已經了了?

  不,哪能那麽容易了結的?

  因為你說了不算,因為你覺得受罰了,所以不就了結了嗎?

  錯誤,大錯特錯。別人沒有同意,你欠的,不能靠懲罰來抵債。所以機會合適,你重新回來了,債主也會回來。債主會變成你的朋友,你的愛人,你的孩子,你的敵人,任何你想的到,想不到的方式,跟你發生聯係,跟你發生矛盾,甚至毀了你的生活,毀掉你的信心,毀掉你的家。或者是間接害死你的人,或者給你造謠,或者當你上司給你穿小鞋等等等等。

  然後債主說我了了。

  問題是你又不甘心。

  然後下一個環節又開始了,你又去告狀了, 你又要去報仇了。

  所以,這就是地獄為什麽存在的原因,也是地獄永遠無法成空的原因。

  因為多數人不明白道的含義,一切都隻以自己得到蛋糕為目的,而得到蛋糕的同時卻不知不覺傷害到了別人,或者有意為之。

  這還是容易理解的。

  你比如你前世答應了什麽人什麽時間會跟某某人見麵,或者會辦什麽事情,但是你沒有履行諾言,沒有完成。在你看來,這肯定沒有什麽大不了的,又不是傷天害理的大事,對吧?

  但是某某把你告下了,你就得為此負責。

  怎麽負責?不是在地獄受苦,而是出來以後,你碰上的各種不順,求告無門,走投無路,別人答應了幫你,卻食言了。這叫一報還一報。

  再有最多的就是情債,感情糾葛。那更是說不清楚,道不明白的事情。

  但是我要的這些並不是說生死簿早就事先寫好的,從來就沒有這回事。

  因為如果隻有神仙係統,而沒有地獄的話,還好理解,但是地獄雖然也是神仙係統,不過地獄一般不能到天上去。天庭一般也不管地獄的事情,除非是地獄徇私枉法,胡作非為,不按照天條來辦事。

  因為我想告訴你,不要學孫悟空,企圖毀掉生死簿。那是絕對不可能的,那不是手工的,或者隻有一本,唯一的一本。錯了,因為地獄和天庭手裏都有一本賬。

  因為我強調的是賬目。

  因為地獄不可能派鬼差每天盯在陽間,地獄鬼差隻在人已經死亡,或者即將死亡的時候,才到陽間來帶走死者的靈魂去報道,而不是屍體。而地獄一是處罰,二是對賬,因為有人投訴,告狀,那就得雙方或者多方對質,對證。

  因為更多的人間之事,主要是由在人間的土地,灶王,門神,上麵派下來的辦事,路過神仙,以及每天的功曹,值班記錄神仙,還有巡查神仙,巡查史。這些賬目記錄的同時,地獄那邊相應地也得到通知,等於是共享,因為地獄懲罰某某的時候,一是記錄在案,二是同時通報,共享給天庭相應機構,衙門口。

  人間會出錯,人間會徇私枉法,我說神仙,地獄不會。

  因為你不可能記錄自己的每一件,而地獄,神仙從你出生之日起,就天天,月月,年年地記錄你的每一件,包括思想的活動,沒有發生的事情,哪怕是白日夢,晚上做夢都算。

  你不要覺得隻有做出來的,發生的事情才算事情。即便是你想了,但是並沒有實際發生,同樣算的。

  所以才有那一句: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

  這個人當然不是普通人,而是舉頭三尺有神明,地下還有索命王。

  所以不要覺得能騙過人間官差,也能騙過陰間的鬼差和天上的神仙。也不要通過錯誤的方式,認為做過什麽善事,好事,做功德,放生,捐香油錢,造神殿,幫助人等等,或者再加上多拜拜什麽神仙,以為這樣就可以了。

  不要說你是一個凡人,就是你是神仙家的親戚,親朋好友,至親,那在人間因為後台,因為關係,因為證據不足,或許放了你。可是到了陰間,那不承認,狡辯,抵賴,回避等等,就隻有處罰,加重處罰。

  而且最重要的是無論是凡人,還是神仙,無論哪一個級別,隻要做錯了一件事,那一件事是必須受罰的。哪怕你同時做了一萬件好事,善事。

  都沒有用的。

  好事要獎勵,壞事就要處罰。

  沒有什麽網開一麵,獎勵抵消懲罰的道理。或者不獎勵,也不處罰的事情。

  還可以這麽說一件,也許你覺得更加不可思議的事情。

  比如說某甲殺死了某乙,某丙殺死了某丁或者某乙在下一世殺死了某甲,都無所謂。同樣是殺人,殺人是該償命,道理是沒有錯。

  但是某甲殺死的某乙,無論是為了什麽,為了錢財,為了女人,為了命令劊子手,殺手等等等,但是某乙命有此劫數,或者命數到頭了,那就是某甲殺死了某乙,當然是也要受罰的,不過受罰就會輕一點。

  而某丙殺死了某丁或者下一世某乙來報仇殺死了某甲,不過呢,某丁或者某甲,命數不該絕,不該在此時絕,但是確是絕了。這同樣是殺人,可是把不該絕的該殺了,那是嚴重觸犯天條的行為,所以這種行為後果很嚴重,所以要加重處罰。多吃苦頭,多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