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兩百零二章 水有多深?【一百二十八】
作者:閣樓裏的念經貓      更新:2020-12-15 12:48      字數:2121
  江湖藝人到了牢裏的時候,人已經不成樣子了。

  本來他是可以少吃點苦頭的,但是因為他以為沒有犯法就不用怕。這老實活著,就變個戲法,犯了哪門子王法了哦?

  這就有點像什麽呢?

  好有兩種比喻。

  第一種,胳膊擰不過大腿。大家都聽說過的吧?你同樣可以理解成民不與官,官府鬥。民不與朝廷皇帝鬥。你已經身在這個世道,已經是昏君,奸臣,貪官贓官狗官糊塗官的世道,你要指望官員都是青天大老爺下凡,那等於兔子自己撞死在樹上的幾率。其實不是兔子,豬撞在樹上了,而是你撞在豬身上了。

  第二種,清官,忠臣勸皇帝不昏君,不聽信讒臣,親君子遠小人。皇帝哪有不昏君,隻是昏君未必不清醒。你以為皇帝都是勤勤懇懇,都願意跟忠臣商量,凡事都聽忠臣的建議?那隻適用於開國,哪怕是弑君上位的那種。一旦上位了,開始坐鎮江山了。皇帝的心思就變化了。皇帝哪有不願意被臣子拍馬屁的呢?皇帝哪有不喜歡聽臣子歌功頌德的道理呢?皇帝哪有不喜歡聽臣子說自己是有道明君呢?皇帝哪有喜歡看忠臣板著臉,一本正經,一副聖賢再世,聖賢附身,羅裏吧嗦教訓皇帝不要當昏君,不要什麽什麽的。好像天下都是敵人,好像隻要皇帝全部遵照忠臣的話去做。但是皇帝當然是喜歡自己拿主意。因為江山是皇帝的,一切都是皇帝的。皇帝憑什麽來聽臣子的話呢?昏君其實一直存在,隻不過,皇帝的帝王之術,平衡之術做的好,就能把臣子收拾得服服帖帖,把所有臣子,不管是忠臣,還是奸臣玩弄於手掌,不亦樂乎。臣子鬥得越厲害,隻要不是兩敗俱傷就好,隻要不要失衡就好,最開心的當然是皇帝。這對於皇帝寶座最穩妥。這也是皇帝的製衡之術。

  百姓覺得沒有犯王法是沒有用的,官府,朝廷,某某人,有靠山的,士紳,士大夫,等等等等,誠心要整你,當然這個就要是看他,他們圖你什麽,或者你有把柄落在了他們的手上。那你隻有死路一條了,就看你合作不合作了。

  不過,很多時候,就是你合作,也逃不過被他們給玩死的命運。

  這些其實並不適用於本故事。因為混混的想法很簡單,倒不是真想要藝人的命,爛命一條,玩死了也沒有什麽意義。主要是要麽能收攏,收編了這廝為自己服務,直接聽命於自己,銀子都歸自己恐怕不太現實;二是把他那一套全部的秘密,如何操作的過程全部給問出來。那麽要麽讓這外鄉人永遠的滾蛋,要麽給他安個什麽罪名,讓他充軍發配這就要看他的合作態度了。老實的就讓他滾蛋,不老實的就讓他充軍了;三是,混混還想到了一個更好,更妙的注意,當然根本藝人沒有什麽關聯。混混想要改良這個戲法,要讓戲法升級。就是要把對付叛黨餘孽融合到戲法當中,要讓這些個叛黨餘孽全部在遊戲裏被殺頭。自然表演殺人是假的,就是一個討好那個後台和皇帝的意思。

  師爺已經把官老爺的意思傳達給了牢頭,說這麽頭強驢,得罪了混混當然牢頭是知道這個混混後台的點子是很硬的。說這頭強驢就是不開竅,死抗到底了,看這樣子。你好好勸勸。給他安排到那間,讓那個人給勸勸,或許強驢能聽他的。

  那個人,原本也是一頭強驢,跟藝人差不多。隻是他是書生,還是有功名的。本來好好謀一個官不挺好的嘛。結果抨擊了誰誰誰,官倒沒當上,得罪了人,革去了功名不說。還在外麵說誰誰誰不好,是奸臣之類。當然他不是叛黨餘孽。可是誰讓你趕上了叛黨餘孽的時代了呢?這不,其實還有那個人跟一個什麽姑娘青梅竹馬,本來可以和和美美的婚配,生兒育女。一是得罪了人,二是得罪的那個人的什麽兒子,侄子,還是親戚看上了那姑娘,這一通鬧騰啊。反正就是那個意思,胳膊擰不過大腿。那姑娘被玷辱了,還是被娶進了門,又虐待了,最後還給賣進了風月場。

  喊冤?

  逐級上告?

  越告,自己越慘。越告,連累的人越多。

  結果因為上告,死了很多人,被流放了,被當成了叛黨餘孽,被連坐了。

  那個人自己也進來了。

  過堂,挨板子?這麽說吧,身上的血結成痂,還沒好呢,那邊又給抽,打得血肉相連了,血肉模糊了。

  打一次罵一次。再罵再打。都打多少回了,已經記不清楚了。反正最後,那個人已經不罵了,已經沒有力氣再罵了。株連九族有多可怕?株連九族是人死得很快,一時之痛。那個人才真正體會到了慢慢折磨得痛,鑽心,揪心的痛。

  親人,愛人,相關的人,不相關的人,因為他而死,因為他被人折磨,被人整,被人陷害,被人誣陷是叛黨餘孽,他能怎麽樣?

  罵昏君?罵奸臣?還是該罵天理不公?

  越罵倒黴的隻能是自己,還有親人,相關的人,不相關的人。

  一介書生,能在昏君,奸臣,貪官的朝代幹什麽?又能幹什麽?即使有忠臣,也無法逆轉這樣的局麵,也挽救不了底層的老百姓。

  不是不殺這個強驢書生,因為折磨他才是那些壞蛋真正的樂趣,讓他飽受牢獄之苦,飽受喪失親人之痛。還在外麵恫嚇那些同情他的人,告訴那些親人,那些相關的人,那些不相關的人,這就是強驢的下場,這就是得罪朝廷的下場,這就是得罪某某人的下場。

  這就是威懾。

  殺雞儆猴,要看對象。對於某些人不殺比殺了,更有效果。

  所以用這個活生生的例子,過去的例子來告訴現在的例子,這頭強驢,效果或許能好點。

  至少官能做的就隻有這些了。

  不然,不按混混的意思辦,自己也交代不了,再被說一句同情叛黨餘孽,那就犯不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