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得道,雞犬升天
作者:林小然      更新:2020-12-14 05:20      字數:2224
  “媽…….”

  王春英話剛出口,趙玉翠又用掃帚打了她一下。

  “別叫我媽!馬上拿著你這些東西滾回你平縣去!”

  無論大夥兒怎麽勸,趙玉翠態度實在堅決,梁振東生怕她突然反悔不去燈會了,連忙扯了扯王春英:

  “先別說了!媽氣正上頭,咱們就先回去吧。”

  說話間,王春英又被趙玉翠打了一下,總算屈服了,“好好好,我們走!走還不成嗎?”

  梁傑默然地放下碗筷,又看了一眼林芳華,發現她壓根不受影響,依舊淡定地吃著飯。

  這麽吵鬧的環境下,她吃飯的動作看起來相當賞心悅目。

  聽到就要離開,不知怎的,梁傑心裏還有些不舍得,明明之前聽到來到鄉下,他還有些不樂意的。

  一家人被趙玉翠驅趕到門口,王春英走前還扯著嗓子喊了句:

  “媽,十五的時候我來接你們去平縣啊,你們可別忘了,到時候可一個都不能落下!芳華也記得跟著一塊兒來!”

  聽到外麵車子行駛離開的聲音,趙玉翠才把掃帚給扔到了一邊,“真是要把我氣死!”

  “媽,這難得一家人吃飯,你怎麽就動氣了?”王淑英端了杯水給趙玉翠,語氣很是無奈。

  “不是我想生氣,你也不聽聽,她說的那是什麽話?埋汰人不說,全家她都沒一個盼得好的。”

  王大挺這會兒也不敢幫著王春英說話,就連他也覺得春英說的話過分了,怎麽能當著芳華的麵說這些呢?

  生怕林芳華因為剛才王春英的話受影響,趙玉翠緩和了臉色,對林芳華道:

  “芳華,你別聽她瞎說,女孩子怎麽了?女孩子讀書也能不比男孩子差!我們家芳華最厲害了,以後一定比其他人都有出息!”

  林元華也小雞啄米似的點頭,“姐姐最好!”

  林芳華內心一陣暖流湧過,笑眯眯地道:“我都知道的,姥姥。”

  吃完飯,林芳華看了一眼王春英送給自己的禮物,竟然是一件粉色的羊剪絨大衣,讓她驚愕的不是這件大衣有多好看,而是這件大衣的價格。

  一件大衣,竟然一百多塊錢!

  再看其他人的禮物,卻沒有這個價值。

  王春英看起來也不是大方的人,怎麽會偏偏就送給她這麽貴的禮物?

  剛剛王春英還特地提到,讓她燈會的時候務必穿上這件大衣。

  原本林芳華就覺得王春英對自己的態度熱切得不正常,現在更隱隱確定了,王春英這回是衝著自己來的。

  她到底想做什麽?

  林芳華思索了好一會兒,突然想起來,王春英一家子是從平縣過來的,她可沒忘記,平縣條地頭蛇明爺曾經覬覦她呢!

  難道……

  想到某種可能,林芳華心中一駭。

  如果真是她想的那樣,十五的那場燈會,可真是一場鴻門宴了。

  更別說,到時候她要去的還是他的地盤。

  與此同時,王春英還在車上絮絮叨叨的。

  “也不知道我媽怎麽想的,就林芳華那妖媚樣,什麽都不用做都能勾住男人的心,還讓她讀什麽書?要是她真從了明爺,他們還用做什麽個體戶?這一輩子吃穿都不用愁了。”

  梁振東卻是微微皺了眉頭,“就怕她不願。”

  他看林芳華的樣子,不像一般的村婦,看著他們的目光都是淡淡的,就連他給了這麽大的紅包,她都沒看出有一丁點高興。

  想到明爺許他的好處,梁振東有些憂心起來。

  他現在這個位置聽起來厲害,其實什麽用都沒有,要是真能升上一級,他手裏怎麽說也都會有些權利。

  可林芳華要是不從,他就什麽也得不到了。

  “她敢不從?你也不想想,明爺是什麽人?咱們在這兒他手不能伸太長,但到了他的地盤,還不是他說了算?到時候生米煮成熟飯,她還能怎麽樣?女人失去了那個,不乖乖跟著男人,她還能嫁出去不成?”

  王春華說得胸有成竹,想想明爺還特地給林芳華買了一件衣服,她更覺得他們以後的日子好過了。

  畢竟一人得道,雞犬升天啊。

  梁振東也覺得她說的有理,想想未來,暗暗高興了起來。

  兩人卻沒注意到,坐在後座的梁傑將兩人的話聽了個遍,心裏震驚不已。

  他沒想到,他們這一次來王家,竟然打的是這樣的主意。

  作為平縣人,他自然知道明爺是個什麽人,被他玩弄的美女無數,運氣好的風光一段時間,運氣不好,連命都沒了!

  想到容姿絕色的林芳華,要被他們一家親手送到明爺手上,梁傑有些羞愧。

  握了握拳頭,梁傑眼裏露出堅定的神色,他一定要阻止他們!

  ——

  過年整個村莊都是喜氣洋洋的,王家沒有什麽親戚走,來往得多的也就那幾家,接連幾天,都挺輕鬆的。

  林芳華卻沒太閑著,除了在家裏琢磨一下自己的護膚品之外,其它的時間都用來背書了。

  文科類的東西,不花點時間背還真不行,開學之後還有一場考試,也是為了讓學生過年也不要鬆懈。

  看到林芳華這麽刻苦,一家人更感到與有榮焉。

  林元華看到姐姐努力學習,時不時也跟著拿著書看。

  他沒讀過書,自然看不懂。

  林芳華心思一轉,等元華的病治好了,估計也是可以讀書的。

  看他有興趣,林芳華也花了一點時間教他識字。

  林元華聽得認真,一副似懂非懂的模樣。

  看著姐弟倆人認真學習的樣子,王淑英眼眶微紅。

  幸好當初毅然離婚了,不然待在林家,他們幹活還來不及,哪兒會有機會識字?

  離開林家,是她這輩子做得最正確的決定。

  轉眼間便到了初五,除了趙玉翠留在家裏之外,大夥兒都一塊兒去了縣裏開店。

  閑了好幾天,忙活起來都格外有幹勁。

  用了一天打掃、買材料,第二天開店的時候,人多得讓一家人詫異。

  “幾天沒吃到你們這肉醬餅,想得很!每天路過都得多看幾眼呢。”

  “太好吃了!在家裏吃雞鴨魚肉都吃膩了!”

  有人喜歡,一家人更是有幹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