淨想著男人的錢了!
作者:林小然      更新:2020-12-14 05:20      字數:2196
  “合適,簡直太合適了!”林芳華忍不住點頭。

  怎麽可能不合適,她的心跳都已經快了好幾個拍好嗎?

  “合適就好。”

  邵辰愉悅地點了點頭,“芳華,天冷了,你也給自己買兩件。”

  他見過的年輕姑娘都特別愛打扮,衣服穿都穿不玩,但芳華就穿的特別樸素。

  林芳華原本是想拒絕的,但是一想到自家今年還沒添置冬裝,穿的都還是去年的舊衣服,這才點了點頭,“行,買一套,也給我媽和我弟買一套。”

  至於舅舅,舅媽,還有姥姥,等哪天有空親自帶他們來買就好。

  兩個人選了半天,最終選了一件米色的高領緊身毛衣,外套則是選了一件粉紅色跟白色相間的格子大衣,這在後世是常見的打扮,但在這個年代已經算是時髦了。

  給王淑英挑的,就要好好想想了。

  她這個年齡,不能穿顏色太鮮豔的,應該也接受不了那種太新的款式,最終林芳華給她挑了一件黑色的高領毛衣,外搭深藍色的短款毛呢。

  當林芳華去試衣間換上衣服出來後,那撲麵而來的嬌豔和滿滿的青春氣息,都快把邵辰給看傻了。

  他竟然生出一種趕緊把芳華娶回家好好珍藏的衝動。

  但他知道,芳華的思想跟現在所有的女人都不一樣,她就不甘心過那樣的生活。

  如果用花來形容女人,那大多數女人都是攀藤花,而芳華卻是迎著日出的太陽花。

  “真好看。”邵辰忍不住開口讚歎。

  粉色的格子毛呢大衣,將她的身形勾勒的玲瓏有致,又充滿了青春的活力。

  盯著自家媳婦兒,邵辰隻覺得怎麽看都看不夠。

  “瞧你對象,都看傻了!”售貨員忍不住在一旁偷笑。

  林芳華也高興,直接把衣服換下來道:“就這些吧,全都裝起來。”

  最終去付賬的時候,兩個人就爭了起來。

  所有的衣服加起來一共是287塊錢,邵辰執意要付錢,林芳華自然不願意。

  她原本就想著要給邵辰買一件衣服的,怎麽可能讓他付錢?

  更何況她現在已經不像以前那麽窮困潦倒,兩百多塊錢她還是花的起的。

  給自己男朋友買衣服,她樂意!

  “那好吧。”

  邵辰讀懂了她眼裏的堅持,隻好退讓,不過他的眼睛裏散發的卻是喜悅的光芒。

  從邵辰記事起就知道他爸媽的感情很好,邵辰爸身上穿的每件衣服都是邵辰媽買的。

  用他媽的話來說,我是喜歡你爸,想跟你爸好好過日子才操持你爸衣服的。

  那芳華給他買衣服,是不是證明芳華喜歡他,想跟他過日子呢?

  不得不說,邵辰是真想多了。

  林芳華之所以給邵辰買衣服,其實就是單純看他穿的少怕他凍著罷了,哪能有那麽多的彎彎繞繞?

  不過邵辰可不管那麽多,就算是想錯了他也會把這件事變成對的!

  難得出來逛一次百貨大樓,最好是把東西一次性買齊,林芳華付完錢又看到這服裝店裏還賣有圍巾手套,又拉著邵辰去看了。

  她卻不知道,自己跟邵辰逛百貨大樓的場景,全被陳斌媽胡豔還有她妹妹胡靜看在了眼裏。

  “小狐狸精怎麽會在這裏?”胡豔站在那裏自言自語。

  “怎麽了,姐?”

  胡靜轉過頭去奇怪地問道:“什麽小狐狸精?”

  “還不是我之前說過那個租我家院子的狐狸精?喏,就是她!”胡豔伸手指了指正在挑衣服的林芳華。

  胡靜就有些驚訝,“你不是說她是從農村來的嗎?怎麽可能會在這裏買衣服?”

  在她眼裏,逛百貨大樓買衣服的,大都是像她們這種有錢有身份的人。

  一個農村來的小丫頭居然也敢來逛百貨大樓,就算是小吃店再能賺錢,付付她的房租還能剩多少?怎麽可能有錢來這個地方買衣服!

  胡豔努努嘴,“沒看她身邊還有個小夥子呢?八成是那個燕京人掏錢!”

  呸!

  年紀輕輕的不學好,淨想著男人的錢了!

  “真不要臉,姐,我們去看看!白瞎我們陳斌的一片心了!”胡靜拉著胡豔就想往服裝鋪走。

  胡豔就有些遲疑,“可是上次……”

  自從上次從小狐狸精的小吃店回去後,他家老陳就已經調查了,這小狐狸精還有小夥子跟縣長壓根就沒什麽關係,也就是認識而已,上次的事應該是碰巧了。

  既然跟縣長沒關係,她就不信縣長每次都護著他們。

  想到這裏胡豔話音一拐,直接道:“走!”

  林芳華這邊剛挑了兩雙手套正準備付錢呢,身後卻忽然傳來一道嘲諷的聲音:

  “呦,是林芳華啊,這長的漂亮還真不一樣,花男人的錢都花的理直氣壯,不但給自己買,連家人都給買全了,果然不是花自己的錢不心疼!”

  其實她也是憋氣。

  老陳因為之前的事,說好的升職一下子沒了。

  兒子最近又茶飯不思的,雖然他不說是因為啥,但當媽的能看不出來是因為這個小狐狸精?

  林芳華今天懟人懟習慣了,連頭都沒抬便回懟道:“我樂意花誰的錢,跟你有一毛錢關係嗎?”

  說完她抬頭一看,這人看起來有點眼熟啊,好像是陳斌他媽胡豔?

  林芳華就有點鬱悶了。

  她今天是不是跟名字裏有“豔”的人不對付?

  先是李豔,又是胡豔的,誰知道等下又要來個什麽“豔”?

  “你花誰的錢當然跟我們沒關係,但你把我們家陳斌勾引的茶不思飯不想就有關係了,我說林芳華你要不要臉啊,左勾一個右勾一個的,不就是想著人家兜裏的那點錢,來替你買衣服嗎?真不要臉,你以為人家燕京人真會娶一個農村戶口的小姑娘做婆娘啊,也就是玩玩你而已,不過我看你們都是半斤八兩,一個想著玩,一個想著錢!”

  論潑辣,胡靜比胡豔更勝一籌。

  但林芳華可不是那種打不還手,罵不還口任人欺負的人。

  她連在於半蓮麵前拿菜刀的事都做了,還能怕這兩個光會打嘴炮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