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五渣水平
作者:林小然      更新:2020-12-14 05:19      字數:2212
  明明周圍還有其它人在走路,但胡豔一眼就注意到了林芳華。

  她紮著兩個麻花辮,明明穿著一套土的不能再土的碎花上衣和褲子,卻將她的腰肢襯托的不盈一握。

  那豐滿的胸脯,那嫵媚嬌豔的臉蛋,一雙杏眼猶如會說話一般,隻是看一眼便覺得勾魂攝魄。

  就連她一個女人都不得不承認,這個女孩是真的好看,比家裏日曆上印著的那些南港明星都要好看的多。

  胡豔的眼皮子狂跳,這女孩一看就是不安於室的類型,他們家陳斌絕對壓不住!

  無論如何,她都不能讓這女孩繼續禍害自己兒子。

  整理一下衣服,她走上前去一臉高傲地開口,“你就是林芳華?”

  “你是?”

  林芳華正要走進院裏,聽到中年婦女的喊聲之後頓住了腳步。

  中年婦女穿著時下城裏人最流行的的確良襯衫,腳踩牛皮皮鞋,一看就是家裏有點礦的。

  林芳華很確定,她不認識這個中年婦女。

  見林芳華打量自己的穿著,胡豔心中的優越感更甚,居高臨下地開口道:

  “我是陳斌媽,陳斌在家裏總是提起你,說你們一家三口寄居在舅舅那過的挺不容易的,我雖然很同情你,但我覺得做人心思不能太多,你說你長這麽漂亮找誰都行,為什麽非要招惹我們家陳斌?

  “陳斌現在在一中讀書,一中的老師都說他是重本的苗子,將來是要往燕京考的,你覺得你從農村來的,又是個體戶,配得上我們家陳斌嗎?就算你現在在城裏租了房子,也改變不了你是農村戶口的事實,你難道不知道,就算是交朋友,也是要講究門當戶對的?”

  這種狐狸精,出現在陳斌麵前簡直就是在影響陳斌學習。

  就算她插班進了西縣二中又怎樣,大學能是那麽好考的?

  反正她是絕對不同意自己兒子跟這狐狸精處對象,就算是當朋友都不行!

  直到現在,林芳華才終於明白這中年婦女話裏的意思。

  她是在說自己配不上陳斌,讓自己離陳斌遠一點啊!

  林芳華就覺得這事兒有點好笑,從頭到尾,她也沒對陳斌表現過哪怕有一絲兒想跟他處朋友的意思啊!

  這陳斌還沒對自己表白呢,陳斌他媽就直接來阻攔了。

  這一家人怕是腦子有坑吧!

  我們的林國醫雖然很不想跟腦子有坑的人一般見識,但怎麽著這中年婦女也是自己的房東。

  眼看著店鋪就要開業,雖然她不怕事,但能少一事還是少一事的好。

  於是她耐著性子解釋了一句,“你誤會了,我還在讀書,壓根就沒想著找什麽對象,我跟陳斌也不熟,就是租院子的時候見過兩麵。”

  胡豔當然不信。

  不熟陳斌能同意改造這個院子?

  看著自己好好的房間被砸了個門,胡豔氣不打一處來。

  她就不信了,一個小姑娘她還能收拾不了?

  冷哼一聲,她再次開口道:

  “就算你跟陳斌不熟,但你住這院子是我們家的,我想讓你走,也就是一句話的事兒!”

  胡豔看林芳華的眼神很是不屑一顧。

  就好像林芳華是地上的螞蟻,她隨便都能捏死一般。

  林芳華壓根就不看在眼裏。

  前世極品的人她見的太多了,陳斌媽在她眼裏充其量也就是戰五渣的水平,連撕都不夠她撕的。

  不過就衝她是自己的房東,林芳華懟人還是委婉了很多:

  “沒錯,你想讓我走的確是一句話的事兒,但陳斌馬上就讀大學很需要錢吧,不然你也不會把自己的祖產都給租出去對嗎?這年頭能每個月都拿出來150塊錢不眨眼的,除了我我想在西縣並不多吧。”

  這個小吃鋪在學校門口,離工廠也近,倒是一個很不錯的地段。

  傳單都發出去了,開業的時間也定了,臨時換地方雖然會損失很多,但林芳華不怕。

  西縣那麽大,並不是隻有這一個院子可以租,她相信家人也都會支持自己的選擇。

  不過是損失一點錢而已,怎麽著也比之前白手起家好的多不是嗎?

  “你……你得意什麽,不就是個個體戶?”

  胡豔沒想到這小姑娘如此厲害,居然把她的心思全都給猜中了。

  沒錯。

  她跟陳斌爸雖然都在上班,每個月的工資也就是160幾塊錢,這點錢雖然在西縣看起來多,但要供養一個大學生是遠遠不夠的,所以她才想把家裏返還的祖產租出去。

  能拿出一個月150塊錢的,大都是雙職工有正式工作的人。

  單位給分配房子,他們自然不會再花錢另外去租,就算是租也不會租這麽貴的。

  剩下的就是一些中低收入的人,他們連自己的生活都成問題,更不會花這麽多錢去租房子了。

  他們租的都是那種大院子,幾家人合夥住一起的那種。

  她這院子自打準備出租以來,半年都極少有人問津,所以當初陳斌說要負責這院子的時候才毫不猶豫地答應下來。

  終於能租出去她自然不想再把房子收回來,她不過是想嚇唬一下眼前的小狐狸精而已。

  可是很明顯,小狐狸精不吃她這一套,還說自己不敢趕人,這快把胡豔給氣死了。

  這一生氣,說出去的話就有些衝動:

  “就衝你把牆給我砸個洞,我還真不想把院子租給你,識相的話你們馬上給我搬走!”

  聽到這話林芳華倒是有些意外。

  她原本還想著陳斌媽不會這麽快把自己趕走呢。

  畢竟每個月150塊錢,一年就是1800塊錢,在這個年代可是很大一筆錢。

  陳斌媽這連眼睛都不眨視金錢如糞土的精神讓林芳華佩服,於是她也不再多說話,直接把之前跟陳斌簽好的合同翻了出來:

  “那好,我馬上就搬,不過我們之前簽的是兩年的合同,如有違約需要賠償對方三個月的房費,也就是450塊錢,當然,您是違約的一方,這錢是您賠償給我的,還有這個月剩下的房費您也要一並退我,加起來一共是525塊錢,我給您把零頭抹掉,您隻需要給我500塊錢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