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9章 回憶(一)
作者:清波淼淼      更新:2021-06-11 23:12      字數:2350
  沒有理會二狗子,李信繼續詢問道:

  “是什麽案子啊?二叔,您就跟我們說說唄?”

  見到李信追問,張衝也就不再推辭,

  “唉,其實說起來真的不是什麽大案子。

  對了,咱們水芸縣的趙王府,你們知道麽?”

  正在一旁瞪大眼睛,準備聽故事的李武馬上接道:

  “知道、知道,咱們水芸縣誰不知道趙王府啊?

  別說是我們當差的捕快了,隻要是住在水芸縣城裏的人,應該都會知道吧。

  那麽好的地段兒,而且還是王府。

  嘖、嘖,說起來那府邸是真闊啊。

  就是裏麵的主人太低調了,不是怎麽了解。”

  看著李武在那說著說著,話題就開始跑偏,逐漸感慨起了對方府邸的闊綽。

  李信連忙開口打斷李武的暢想,努力拉回了正題,

  “什麽案子啊?二叔,這難道還牽扯上了王府的人不成?”

  張衝長歎了口氣,繼續解釋起來。

  “確實跟趙王府有關係,但是跟王府裏的人,有沒有直接關係,那就是那麽清楚了。”

  雖然張衝說的“人”很含糊,不過李信聽口氣也明白,張衝所說的“人”代替的肯定是特指裏麵的主人。

  隨後,張衝又沉默了片刻,整理了一下思緒,慢慢地向李信和李武兩人,講起了多年前的一件懸案。

  七年前的那個秋天,那時候的張衝剛脫離了捕快的身份,更近一步成為一名捕頭,也才過半年而已。

  那天的夜晚烏雲密布,沒有月亮很是陰沉,不過卻並沒有下雨,隻是天氣很不好。

  一個喝了半宿的醉漢,晃晃悠悠、踉踉蹌蹌的走在路上。

  此時已經快要三更,街上早就沒有人了。

  醉漢跌跌撞撞的沿街走過,也不知道他到底,還認不認識回家的路。

  隻見他最終沿著黑暗,拐進了一條胡同。

  那是一條很普通的胡同,沒有整潔的地麵,靠牆的兩側還能看到各種堆砌的雜物。

  有些大門的兩側混亂的堆放著爛樹枝,橫七豎八的枝杈間有很多的雜草,而在樹枝的下麵,還露出了不少的碎磚爛瓦。

  間隔不遠處的牆根兒下,也有著一堆摻雜著碎石的小土堆,在另一邊,還有堆著幾捆幹草。

  整個胡同的狀況,說不上是肮髒,但卻顯得很是混亂。

  胡同裏如此多占道的雜物,這其中最整齊的地方,那也就是有些人在大門一側,靠著牆占道圈出來的地了,一般還都用樹枝圍起了圍欄。

  這種通常是這戶人家用來種些花草,或者時令的蔬菜的。

  地方不大,種的蔬菜也很少很少。

  柵欄也很矮,主要目的隻是為了,防止那些貓貓狗狗的進去糟蹋,而不是為了防止被人偷的。

  月黑風高,胡同裏到處都是漆黑的陰影,很多地方都是視線死角,不注意觀察還真的會直接忽略,尤其還是在沒有火把照明的情況下,部分角落裏更是漆黑一片。

  這個時間,胡同裏自然是安靜異常,兩側的大門緊閉的死死的,人們也早已經熟睡。

  夜至未央,遠遠的就聽到,大街上傳來了節奏清晰的打更聲。

  說起更夫,一般都是從民間招募的了,他們多數沒有正式身份,也不屬於衙門。

  畢竟這些人也要直屬於衙門的話,那衙門招的人也就太多了。

  這種在四處行走的更夫,屬於巡更,除了報時也有著巡邏的作用,通常還都會挑個燈籠,在走街串巷的時候沿途照明用。

  當然,他們也僅限於打更,以及在巡邏遇到情況時,去通知縣衙或者附近的官差。

  畢竟更夫拿的就隻有這份兒錢,拿一份兒錢出一份兒力。

  想讓他們再多幹其他的事兒,那就別想了。

  比如半夜遇到了小偷或者有人翻牆,更夫是不用自己去抓捕,隻需要事後通報給官差就可以。

  打更人可不是賺錢的差事,相反還有一定的危險性。

  不過更夫裏麵也有有油水的活兒,那就是小部分的坐更。

  這種更夫不用巡邏,也不用吆喝,一般隻會在一些重要路口才會有,數量也不多。

  這種坐更的油水,就是來自於晚上點的蠟燭,對一般百姓來說,蠟燭還是比較貴的東西。

  而油水,就是偷偷的賣蠟燭。

  所謂的蠟燭也不是給他們用的,而是到了晚上,會在重要路口立一根,不到一人高的燭台,蠟燭就是用在這兒。

  這種蠟燭也不是由更夫們掌管,是每天都要定量發的、專用的蠟燭,而且剛好夠用一晚的,他們是需要每天去領的。

  當然,偷賣蠟燭肯定是不能太過分、太直接,比如把整根拿出去賣的這種,不僅挨打還要受罰。

  因為晚上還會有縣衙直屬的捕快,在這些重要路口之間來回的巡邏。

  假如到了一個路口,燭台是黑的,蠟燭沒亮著。

  根本不用多說,捕快看到後,可以直接拿鞭子,把在這裏值夜的那個更夫抽一頓。

  而且抽完之後等天亮,還要稟報縣衙罰一頓,最後才能轟走。

  當然了,規矩是這種規矩,但是當差久了,巡邏的捕快和更夫相互之間,說不上是朋友,但也算是熟臉兒了。

  麵對熟人的時候,規矩總會寬鬆一些。所以坐更的人,摸油水的方式就很明確了。

  值夜一段時間後,坐更的就會總結出捕快巡邏的規律,這種重要路口照明的方式,肯定也不會隻有一根蠟燭照明,隻是這跟蠟燭放在了顯眼的位置而已。

  等巡邏的捕快走後,坐更的人就會直接把蠟燭掐滅,然後估計著時間,等下一波捕快差不多要來了,再趕緊重新點亮。

  就算偶爾估計錯誤一兩次時間,沒來得及點亮蠟燭,影響也不大。

  隨便找個借口,比如說是剛剛被風吹滅了,通常就是被說幾句而已,最多也就是罵上幾句。

  但是肯定不能長時間的一整晚都不亮,因為那樣的話,就會被多個不同的巡邏隊伍看到,到時候就不是罵幾句的事兒了。

  總之就是這樣操作,雖然麻煩了一點,但是一晚上下來,蠟燭肯定是燒不完的,最後基本都會剩下一小節兒。

  等到天亮之後,這一小節兒蠟燭,就可以被坐更的人私藏起來,找鋪子去賣掉。

  可別看不起這一小節蠟燭,那也是一群人爭奪之後,才能得到的東西。

  這對坐更的人來說,就是一筆額外的收入。

  而且也不用花什麽力氣,就能弄到手,

  相當於白得的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