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初入江湖 第十五章 傳授刀法
作者:野筆記      更新:2020-03-13 12:15      字數:2518
  肖丁帶著苟旦去營地附近的溪邊宰殺兔子。

  路上肖丁問苟旦是不是視力特別好,晚上也能看清。這是一個連苟旦自己也說不太清楚的問題,自從撿到那三個原魂碎片後,身體上的變化二連三地發生,又不好解釋,隻好說自己從小就這樣。

  “難怪昨晚你能幫我一起解決掉最後那四個強盜,否則,隻怕要師父出手了。”肖丁說。

  來到溪邊,借著月光,肖丁讓苟旦先處理一隻野兔。苟旦從百寶囊裏掏出他常用的獵刀,幹脆利落地拔毛剔骨除內髒,一會兒就處理得幹幹淨淨。他原以為這麽熟練一定會讓肖丁另眼相看,哪知道肖丁露出牙疼的表情。

  “你看好了。”肖丁說完,右手提刀輕輕懸在另外一隻野兔的頭部,迅速往下滑,像撫摸它一樣。

  隻有片刻,苟旦一看,皮已經去好,上麵沒有帶一絲肌肉。然後,肖丁的右手提著短刀,輕輕在兔子身上舞動,轉眼間,肉是肉,頭部是頭部,內髒是內髒,已經全部切好。

  這個過程中,苟旦沒有聽到一絲刀刃碰到骨頭的聲音,隻有充滿節奏的,骨肉分離時的細微響聲。哪像自己,宰個兔子,快是快,就是有點驚天動地。肖丁帶著還沉浸在震驚中的苟旦回到營地,一邊烤著兔肉,一邊給他講了一番啟蒙的刀法要義。

  短刀是近身戰的利器,要出其不意。打架的時候,如果遠遠地露出手中短刀,對方看到後,不是直接逃跑,就是拿出比你長的兵器迎戰,這樣就達不到效果了。

  苟旦點點頭,開始明白肖丁的短刀為什麽到近身時才顯露出來。

  肖丁說,要麽就不要讓情況發展到動刀動槍的一步,一旦決定要動用兵器了,就不要害怕,要全力以赴,讓兵器發揮最大的作用。

  猶豫,是打架中的大忌。兵器的作用是消滅敵人,而不是用來恐嚇,一旦出招,必要見血。

  “我手中這把刀名為’消刃’,”肖丁說,“用來提醒自己,要麽不出鞘,一旦出鞘就要讓敵人消失。”

  由於短刀的天生劣勢,它的作用是用來進攻的,而不是防守。防守靠的是速度和力量。

  用短刀近身格鬥時,一定要保持最大程度的鎮定,這樣才能找到對手的弱點,料敵先機。

  一旦發現弱點,就不要猶豫,立即攻擊,否則,情願一直被動防守。所以,近身遇敵時,一定要做到鎮定和眼疾手快。就像剛才宰兔子,它的筋骨間的空隙就是它的弱點,一旦找準下刀的地方,不費力就能把它肢解。高手會找到這些空隙下手,而不是硬碰硬,砍在骨頭上。

  “消刃跟了我五年,陪我打過數不清的架,死傷在它下麵的人獸我都計不清了。”肖丁說,“但你看,它的刀刃依然像新的一樣。”

  肖丁見苟旦神情專注,眼珠轉動,沒有任何凝滯,知道他能理解得差不多,就又講了一下節奏的重要性。

  節奏是一種心理狀態的反映,節奏穩定時,代表胸有成竹,能越戰越勇。節奏一亂,氣息亂跑,招式渙散,就會漏洞百出,非常危險。這個感覺不是可以通過語言教會的,要在實戰中去總結適合自己的,因為它太複雜了,包括呼吸調節、力度掌握、對手的反應等幾乎所有的因素。

  俗話說,外行看熱鬧,內行看門道。苟旦回憶昨晚肖丁對戰強盜時的情形,越想越暗合他剛剛講的這些,越是理解越是佩服。幹脆閉上眼睛,把後半場的戰鬥複原了一遍,腦子裏越來越清晰,身臨其境一樣。他手中的隨身獵刀跟著舞動起來,一招一式都像模像樣,竟然還隱含風雷之聲,把旁邊的肖丁驚得目瞪口呆。

  這小子心思單純,別無雜念,學起來就是快啊!肖丁一時技癢,以掌為刀,與苟旦拆招。

  苟旦眼睛一睜,露出一絲慌亂,但馬上又眼神清澈,把肖丁的招數一一接了過去。兩人越打越快,簡直是酣暢淋漓。

  遠處值夜的獵戶見到這個場景,把在一旁睡覺的另外一個拍醒,示意他往這邊看。兩人對視一眼,驚駭之後又是一陣後怕。看來以後要少惹這小子,要是他記仇,我們就麻煩了!

  兩人停下後,肖丁最後又講了一下出刀的方位與技巧。短刀並沒有什麽花招,幾乎是招招致命,無非也就劈、砍、紮、撩、削。其他所有繁複的招數都是從這五個基本刀勢上變化而來的。苟旦聽後茅塞頓開,細細琢磨。

  “小子,看你的樣子還不想睡,我可要去休息了。”肖丁看了看天色,離天亮還有兩個多小時,回帳補覺去了。剛接觸這麽好玩的東西,苟旦哪裏睡

  得著,一個人坐在樹下一邊啃著烤免,一邊回想著剛才肖丁講的刀法要義。兩隻兔子都被他吃完後,天也亮了。

  尋寶隊一連走了六天山路,沒有一戶人家一處村莊。

  路上見了不少屍骨,有餓死的,有被野獸啃得支離破碎的。走得離鎮越遠,晚間出沒的野獸越來越多,越來越凶。以至晚間要四個人一起值夜,隻有白天才能抓緊時間休息一下,把眾人搞得都是疲憊不堪。

  唯獨苟旦一直是精神飽滿,一有空閑就揣摩肖丁講的那些刀法,肖丁也時不時給他喂招,指點。幾天下來,肖丁越發驚歎,苟旦已經能大致體會他講的那些要義,並且,出招時腳步伶俐,方位清奇,隱約融入了自己的一些想法。連沈先生在一旁看著也不時嘖嘖點頭,忍不住也會指點一下。

  第九天上午,尋寶隊終於走出了樹林,到了一個非常熱鬧的大鎮子。

  這個鎮叫金山鎮,車水馬龍,人聲鼎沸。這裏是進入南邊的第一個鎮,所有從北麵經過荒原和密林的人都會在這裏打尖休息,大家一陣精神抖擻,終於可以好好休息一下了。鎮上人多,整晚通明,野獸不敢騷擾。

  肖丁告訴眾人,離金山鎮再走不到一天的路程就是目的地了,在這裏休整兩天後出發。眾人在一間客棧吃過午飯後,肖丁給每人發了一枚金幣,讓大家出去玩玩,放鬆一下,後天一大早出發往目的地。最後一枚金幣到達目的地後按時發放。

  到這個時候,眾人仍然不知道此行的具體目的地是哪裏,也不知道到底是尋什麽寶。

  各人有各人去的所在。肖丁和沈先生待在客棧,車夫和獵戶出去尋歡作樂,直奔花街柳巷。苟旦從沒見過這麽熱鬧的地方,這個鎮子比他們那個依山鎮大了五倍還不止,吃的玩的一應俱全,真的是讓人眼花繚亂。一時少年心性大發,出了客棧就順著人流玩去了。

  逛著玩著,時間飛快,遠遠看到一個三層的建築,金碧輝煌的大門,門框頂上一塊黑底金字的大牌匾,上麵寫著“鎮金堂”三個字,龍飛鳳舞,筆力蒼遒,一股凜人的霸氣迎麵撲來。大門口一對石頭貔貅,兩側分別站著三個黑色衣褲,紅色頭巾,金色腰帶的勁裝漢子,手捧一柄明晃晃的花紋鋼刀,相貌威嚴,讓人不敢直視。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