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九章 前任的錢袋
作者:沙拉古斯      更新:2020-12-27 12:11      字數:2510
  羅姆路國一共有三把裁決之劍,一把在大將軍龍格森手裏,一把在大裁判官手裏(相當於**官),另一把在國王手裏,他可以把這份權力賞賜給其他官員。

  擁有了裁決之劍的人,可以根據罪名處決罪犯,不需要另外經過上級官員和國王的批準。

  處決的對象僅限於平民和奴隸,貴族不在之列,但這也是非常大的權力,神罰者為了得到裁決之劍,曾經和國王進行過無數次交涉,誰也沒有想到,國王會把裁決之劍贈與一個小小的治安官。

  在王都之中,官吏分為三個等級,第一等級是政務大臣和大將軍,一文一武,他們代表著國王之外的權力頂峰。

  第二等級是分管不同職務的官員,有財務大臣、外務大臣、內務大臣、監察大臣、大裁判官和大商務官之類等等。

  第三類是處理具體事務的官員,包括司市、司鹽、司水、普通的裁判官、商務官和曼達擔任的治安官。

  一名底層官吏能得到裁決之劍是不可思議的事情,政務大臣十分驚訝,本想勸國王慎重一些,可看到龍格森淩厲的眼神,他識趣的閉上了嘴,反正裁決之劍不涉及貴族的利益,他沒必要為這種事和大將軍爭執。

  接過裁決之劍,曼達向國王宣誓效忠。無論外界傳言如何,他對國王的印象非常不錯。羅姆路國還是有希望的,至少國王還有血性。

  接下來說到了重點問題,該如何處置刺客阿裏桑。

  按照政務大臣的意見,應該用最嚴酷的刑法將其處死,他最先想到的是滴鉛之刑。

  所謂滴鉛之刑就是用火鉗將凡人的皮肉撕開,再將鉛水滴到傷口上,將犯人折磨致死。

  聽起來十分殘忍,可這不是曼達想要的,如果單純想要殺死阿裏桑,曼達能想到一百種方法,之所以把他留到現在,是因為他是指證神罰者的重要證人。

  神罰教會主教巴克恩,指使凶手殺死新上任的治安官,這是多麽可怕的罪行!這不僅可以重創神罰者的氣焰,還可以轉變平民對神罰者的態度。

  想法是好的,可龍格森剛說出來,就遭到了政務大臣的強烈反對。

  “我們不能這麽做,這會把神罰者逼到絕路,這會逼著神罰者發動戰爭。”

  看著滿臉燒傷的政務大臣,曼達真不知該說些什麽。

  龍格森冷笑一聲道:“你差點死在神罰者的手上,難道連複仇的勇氣都沒有嗎?”

  政務大臣道:“別說還差一點,就算真的死在神罰者手上又能怎樣?我的生命和王國的安危比起來,又算得了什麽?

  在王都有幾萬名神罰者,如果他們發生暴動,我們能抵擋多久?你們以為靠著一樁罪名就能扳倒神罰者?如果真有這麽容易,我們數百年來的抗爭又算什麽?”

  政務大臣的一番話,然讓國王和龍格森無言以對,最終他們決定把阿裏桑暫時關進死牢。

  離開王宮,龍格森對曼達道:“不得不說,政務大臣是對的,幾百年的抗爭,不會在一朝一夕結束,隻是這件事情委屈了你。”

  龍格森多慮了,阿裏桑是死是活對曼達來說影響並不大,眼下的當務之急是在王都生存下去,體麵的生存下去。

  回到馬車上,曼達立刻回到了自己的真身裏,麵見國王的是他的分身,對他來說,整個王都處處都有危險,稍不留意,之前被割喉的一幕隨時有可能重演。

  拿著文書和印信,曼達來到了治安官的官邸。這座宅邸不算大,一座二層樓房位於中間,三麵圍著三排平房,就這樣圍成了一座院子。

  在進入宅邸前,杜尼森提醒曼達,治安官的部下可能不太好相處。

  雖然是低級官吏,但治安官仍有不少部下,他們被稱之為執法官。執法官不是真正的官員,他們和東方的衙役差不多,屬於官差的範疇,曼達手下有十七名執法官,他們對曼達的態度都不太好,因為他們更喜歡原來的治安官。

  而那位原治安官正在門口等待著曼達,看到曼達走進官邸,他上前打了個招呼:“你就是蒙奇克子爵吧,真是幸會。”

  曼達一愣,露出一絲笑容道:“閣下是?”

  “我曾是這裏的主人,和你一樣,我也是一名子爵,龍格森子爵。”

  他姓龍格森,不用猜也知道,他就是龍格森將軍的侄子赫拉姆。

  看到曼達的表情有些異樣,赫拉姆微笑道:“別擔心,我不是來找麻煩的,我丟了錢袋,是請治安官大人來幫忙的。”

  原來是報案的,這肯定不能怠慢,曼達客氣的把赫拉姆請進了府邸,讓執法官給龍格森倒上一杯酒。

  執法官很實在,隻給赫拉姆倒了一杯酒,這證明他根本沒把曼達放在眼裏。

  曼達看起來並不介意,客套幾句後,問道:“您的錢袋有什麽特征?”

  “很好辨認,那是一個絲綢錢袋,用金線紋著龍格森家族的族徽。”

  在王都,絲綢錢袋倒還常見,可龍格森家族的族徽就有些特別了。

  那是一條正在噴火的龍,圖案非常的複雜,仿製的難度極高。

  曼達接著問道:“您的錢袋裏有多少錢?”

  赫拉姆道:“大概幾十個金幣,我不記得了。”

  他不是不記得了,是他的錢袋根本沒丟,他來這裏的目的就是為了讓曼達難堪。

  雖然知道對方在找茬,可曼達沒有表現出絲毫惱火:“請您回去稍加等候,很快就能幫您找回來。”

  “很快是多久?“赫拉姆對曼達的回答十分不滿,“要是在以前遇到這種事情,我三天之內就能把錢袋找回來。”

  “這可讓我怎麽說呢,”曼達笑了笑,“找個錢袋而已,哪裏用得上三天。”

  赫拉姆一怔,臉上的笑容消失了:“治安官大人,你覺得多長時間能找到錢袋?兩天夠嗎?”

  “讓您等上兩天算我失職,明天中午,請到我這裏拿回您的錢袋。”

  “好!一言為定!”

  赫拉姆轉身離去,曼達對著執法官們:“還愣著幹什麽,趕緊去找錢袋!”

  執法官手頭領鮑裏爾(相當於捕頭)一臉不屑道:“大人,王都這麽大,我們上哪找去?”

  “我管你們去哪找,明天中午之前要是找不到,一人領五十鞭子。”

  鮑裏爾冷笑一聲,帶著執法官們離開了,楚伊特來到曼達麵前,低聲道:“大人,我見過龍格森家族的族徽,一天時間足夠仿造一個錢袋,隻是不知道裏麵該放多少錢合適。”

  “不必費心,隨便找個破錢袋子,裏麵放上兩個銅幣就好。”

  楚伊特不明白曼達的意思,又聽曼達道:“城南的賊頭是誰?”

  “什麽是賊頭?”

  楚伊特一臉茫然,杜尼森在旁回答道:“是哈米斯,城南的盜賊都聽他的話。”

  任何一行都有行幫,杜尼森當了半輩子的幫長,自然懂得曼達的意思。

  曼達點點頭道:“把哈米斯叫來,明天我請他吃午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