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46章 萬劍穿心(3更)
作者:謀生任轉蓬      更新:2020-08-03 15:29      字數:3876
  十葉業力的速度,其他人隻能眼睜睜地看著,無能為力。

  陸州縱身俯衝,單掌一推,手印若龍爪一般,將生命之心收了回來。

  稍稍檢查,的的確確是顒獸的命格之心,便將其揣入懷中。

  俯瞰那落下的二人,簡庭中和莫不言雖然被箭罡洞穿了心髒,提示聲還沒傳來。

  直至二人落地。

  陸州掏出太虛金鑒,照耀下方。

  金鑒凝聚出來的光芒,宛似聚光燈似的,掃過二人。

  並無特別之處。

  恰在疑惑之時,陸州聽到了係統的提示聲。

  【叮,擊殺一名目標,獲得1500點功德,地界加成1000點。】

  【叮,擊殺一名目標,獲得1500點功德,地界加成1000點。】

  【叮,發現武器龍鷹之怒、閃影之鉤,是否回收?】

  “回收。”

  那兩件武器飛向陸州的掌心。

  武器到了地階便有了認主的屬性,熟練度契合以後,便可自由掌控。天階以後威力暴增,附加破罡的屬性。荒級則是會有流光出現,甚至可壓縮大小。不管是四方機,還是樊籠印,都是如此。

  更何況陸州的方式是係統回收,壓不壓無所謂。

  沒想到連兩名長老都有荒級武器,這一趟賺大了!

  ……

  陸州轉身朝著峽穀的方向飛去。

  幾個呼吸間,返回原來的地方,淩空俯瞰峽穀峭壁。

  衝虛觀和昆侖正宗兩大派的修行者,同時後退數十米,隻覺得脊背發涼,恨不能掉頭就跑。

  天輪峽穀的天空,安靜了下來。

  山脈四麵八方的修行者,紛紛升騰而起,懸浮在高空中遠遠地觀看,並不敢靠近。

  這些修行者加起來也有近乎上千名。

  陸地上待著的修行者更是數不過來,如同螞蟻一樣,沒人知道這些修行者來到這裏幹什麽。

  陸州始終盯著餘塵殊所在的位置。

  可以確定的是,餘塵殊沒有死。

  ……

  砰!

  樊籠印率先破開掩埋的碎石,衝了出來。

  “還活著!”

  “鹿死誰手尚未可知!太精彩了!”

  附近懸空的修行者,已經漸漸融入了觀戰者的一份子,而不是利益的一部分。他們都很好奇,兩大十葉業火,到底誰能取得最終的勝利。

  當那洪級樊籠印衝到陸州麵前時。

  陸州出掌。

  五指泛出大手印,一把卡住了樊籠印。

  樊籠印在金色的手印中掙紮,試圖掙脫。

  咯吱作響。

  峭壁上,砰的一聲,餘塵殊閃電般躥了出來。與之前的瀟灑從容相比,此刻的餘塵殊,灰頭土臉,臉上盡是血痕。身上站滿了碎渣,胸口被血跡染紅。

  他飛向樊籠印的同時,雙臂一展。

  嗡——

  法身出現。

  這是二人戰鬥至此刻,餘塵殊第一次祭出法身。二十丈的紅蓮法身,渾身赤紅,不是一般的那種紅色,而是很沉重的血紅,像是血漿一樣。

  身上的碎渣被罡氣振飛。

  單掌一抬。

  落在地麵上的蒼龍槍咻的一聲,飛回他的掌心。

  他吐出一口鮮血,那鮮血落在了蒼龍槍上。

  雙手緊握,元氣湧動。

  蒼龍槍顫動不已。

  原本差點毀掉,彎曲的蒼龍槍又變直了!

  槍身上的紋路亮了起來。

  山脈遠處的修行者看得驚駭不已。

  “道紋附著在武器上了?”

  “什麽意思?”

  “道紋是大範圍的陣法,比如屏障,守城陣,放在武器上,則需要極高的鍛造手段和修為,這蒼龍槍內部應該有火靈石,火靈石配合道紋可以短時間內將其變成洪級。”

  “還能這麽用?”眾人驚訝。。

  “這種用法代價也很大,火靈石本來是用以提升武器品質,但是這麽用,會者損害武器品質。火靈石的能量用完以後,蒼龍槍隻怕會掉落至天階。”

  “天武院的底蘊……真是令人難以置信。”

  “究天院當年研究鍛造的武器不知幾何,除了外流出去的,恐怕都在餘塵殊的手中。”

  一人看著空中不斷燃起戰力的餘塵殊,似乎是想到了什麽說道:“據說究天院最完美的武器名叫‘九弦琴’,後來弄丟了?”

  “應該是被洛宣帶走了,哪那麽容易丟。隻可惜,沒人親眼目睹過九弦琴的模樣,那武器也從來沒開封過。”

  ……

  與此同時。

  蒼龍槍已經徹底恢複,槍身也被擰直。

  陸州本想將這樊籠印回收,但這樊籠印一直在掙紮……

  砰!

  樊籠印再次擴大數倍,將手印撐碎。

  餘塵殊雙手持“洪級”蒼龍槍,配合樊籠印,朝著陸州飛了過去。

  眾人驚呼出聲,屏住了呼吸,紅罡席卷天空,但沒人願意眨眼,生怕錯過這一震撼的畫麵。

  陸州再次祭出未名。

  餘塵殊冷聲道:“同樣的錯,我豈會再犯。”

  陸州操控未名,未名化錘。

  嗡——

  錘子本身的重量和在罡氣的包裹下,如同滾石,撞向蒼龍槍。

  砰!

  火花和紅罡濺射,絢爛無比。

  “洪級錘?”

  觀戰的修行者漸漸感覺到了麻木。

  他們無法知道兩人到底擁有多少重寶,但目前露出來的寶貝,絕對還有底牌。

  陸州目光向上,看到了樊籠印下壓。

  未名擋住了餘塵殊,但若是被樊籠印束縛,那就難對付了。此時,樊籠印宛若巨塔,朝著陸州罩了過來。

  “法身。”

  二十丈金焰法身拔地而起。

  餘塵殊的戰鬥經驗異常豐富,看到法身的時候,道:“等得就是這一刻!”

  樊籠印忽然再次擴大————

  如天羅地網。

  原先是小物件的時候,縫隙都很緊密。

  如今在元氣和紅罡的擴充下,縫隙如網格,紅罡如狂風,產生了一股巨大的吸引力,試圖將法身控製。

  陸州微微皺眉。

  餘塵殊的強大,也超出了他的想象之外。

  也同樣超出了觀戰者的想象之外。

  “你敢出命格之力嗎?”餘塵殊眼睛充血,似乎是吃定了陸州似的。

  誠然。

  這種情況下,換做其他業火十葉,也難以是餘塵殊的對手,不得不說,餘塵殊超出了葉真許多。唯獨……比不上葉真的,便是腦袋。

  “愚蠢!”

  陸州眼神突然變得淩厲。

  右手掌一伸,未名錘被罡氣包裹,飛回掌心,重新變成劍的模樣。

  “是誰愚蠢!!我看你怎麽擋!”

  沒了未名錘,“洪級”蒼龍槍被紅罡擴充,宛若擎天巨柱,捅了過來。

  陸州掌心的未名化劍。

  黑色符文宛若黑龍……

  看到那黑色符文出現的那一刻,餘塵殊頓時汗毛直立,頭皮一麻。

  仿佛被冷水澆灌在了腦袋上似的,渾身一顫。

  “黑色?!”

  陸州五指緊握未名劍。

  同時不斷宣泄罡氣頂著樊籠印。

  未名劍頓生三丈之長,黑色符文與藍色非凡之力交相輝映,一劍橫掃!

  砰!

  沒人知道未名劍此刻真正的等級。尤其是當陸州晉升十葉以後。

  再加上黑色符文和天書神通的增幅,已在洪級之上。

  一聲脆響!

  蒼龍槍的槍罡,硬生生被切斷了!

  “洪級劍?”眾修行者再次一驚。

  陸州看到了一抹黑色符文隨風消逝,這是為切斷蒼龍槍而付出的成本,都在接受範圍之內。

  蒼龍槍同樣應聲斷裂。

  “這武器……”餘塵殊怔了一下。

  陸州再次揮劍。

  劍罡橫掃。

  蒼龍槍斷開以後,失去光澤,變成了破爛。

  餘塵殊隻能將武器丟掉,不斷爆發罡氣格擋,向下退去。

  千萬不能被那黑色符文環繞的劍碰到。

  他這一退。

  陸州拋出未名劍。

  劍有四等,最高等,萬物為劍,無劍之道。

  微微閉上眼睛。

  他感覺到了四麵八方的空氣,元氣,如同是可操控的一部分。

  他感覺到了萬物的存在,元氣的本質,劍道的真意。

  猛然睜眼——

  漫天劍罡出現,狂風,元氣,水滴……全部成了劍罡,匯聚到了未名劍的身上。

  餘塵殊暗叫一聲:“不好。”

  他再次下壓,直至落在峽穀的地麵上。

  “他竟能控製這麽多劍罡!?”

  “一般九葉的劍道高手,所能控製的數量極限,大約是四萬道。十葉頂多十萬道……這些數量,隻怕有數十萬道。”

  虞上戎領悟了萬物為劍將這個極限突破至六萬多道。

  若是他在場,看到師父這完全不合理的劍罡數量,作何感想?

  劍罡匯聚,從天而落。

  全部刺向一個方向。

  “啊————”餘塵殊終究發出了撕心裂肺的慘叫聲。

  沒人知道未名劍有沒有刺中餘塵殊,但這一劍,絕對傷到了他。

  陸州踏空向上。

  一掌拍向樊籠印的底部,腳下藍蓮開,又是一招法治盡滅神通,向四周震蕩。

  砰!

  樊籠印吃不住這天書神通,頓時變小數倍,向下落去。

  陸州俯衝樊籠印……這是餘塵殊的得意武器,必須要將其拿下。

  這一路俯衝……聽到了餘塵殊拉長了音兒的慘叫聲,不禁看了一眼……

  餘塵殊抬頭望天,雙臂伸展,胸口向上,未名劍帶著數十萬道劍罡,準確無誤地穿過了他的胸膛……未名劍上的符文足足削減了一半。

  陸州這兩招下來。

  天書非凡之力隻剩下了一丁點,十葉的修為還剩下三分之一。

  陸州飛到樊籠印上方,身形下踏。

  轟!

  腳踩樊籠印,重重砸在了地麵上。

  樊籠印卡在泥土中,再也無法動彈。

  峽穀之中……一切成為廢墟。

  數以千計的修行者,圍了上來,俯瞰峽穀的中間。

  遠遠地看過去……看到了餘塵殊那特殊的姿勢。

  餘塵殊雙目無神地看著天空,胸口出現一個血洞。

  未名劍便紮在他身後的地麵上。

  (PS:這裏需要說兩點給沒看懂的書友:一,未名劍從始至終的設定就是隨修為提高同時可變多種形態,本體武器為“劍”,後續有一個更高武器等級叫“虛”,是可變化的,主體為本真武器。這還需要刻意點出主角十葉,它跟著等級變化嗎?二,樊籠印埋了這麽多“洪級”的伏筆:1,出場時的描述:當前最接近洪級的武器之一並提示可能已洪級;2,餘塵殊曾質問天武院地下科學家;3,消息第一次傳遞天武院時餘塵殊沒有去,而是朝著文星門而去,去地下;其他不明顯的不說了,而且後續肯定會“科學家們”填補你以為的“BUG”,寫法風格賊吃虧,一解釋就劇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