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賣歌
作者:彭彭兄      更新:2020-03-12 12:04      字數:2298
  賈飛揚的質疑蘇晨是知道的。

  公司有專門的公關部門。

  所以天幕娛樂的藝人在網上有什麽風吹草動蘇晨都能很快知道。

  隻不過蘇晨沒有要去搭理這個賈飛揚的意思。

  傻子才和傻子下場理論。

  你質疑我可以,但你拿不出證據來一切都是白扯。

  與其和這種跳梁小醜辯論還不如去打兩把遊戲來得實在。

  這天,蘇晨來到了公司的曲目部。

  這個部門的作用是收錄一些尚未發表的音樂作品的。

  公司裏有專門的填詞人和作曲人,這裏麵大部分的作品都是來自他們。

  當然也有部分作品是外麵買來的。

  隻不過買來之後,因為種種原因最後被放棄了,就隻能存在這個地方,等以後有機會了就拿出來看看用不用得上。

  但裏麵的作品水平並不怎麽樣,畢竟有實力的作曲人和作詞人都會自己單幹,能進公司裏批量創作的,那身價就可想而知了。

  自然而然地,數量上來了,質量也就下去了。

  不過這個曲目庫也不是完全沒有參考價值的。

  至少在尋找靈感方麵還是很有用的。

  因為曲目庫是不斷更新的,市麵上出現了哪些爆款類型的歌曲,公司的作詞作曲人就會仿照這種類型的曲目去創作。

  也就是傳說中的跟風。

  《我是歌手》第二輪的比賽,蘇晨不一定能夠上場比賽。

  這個不一定主要是因為奇襲歌手剩下一位。

  蘇晨能否上場完全取決於這一位奇襲歌手的表現。

  隻要這一位奇襲歌手奇襲成功,蘇晨就要和他來一場較量,兩人誰贏誰留下來,輸的那人和一位兩輪排名最後的在線歌手一起打包帶走。

  要是奇襲失敗,那麽就是蘇晨留下來,並且不用演唱,直接淘汰一位兩輪排名最末的在線歌手。

  所以在這樣不確定賽製的情況下,蘇晨也是需要準備一首歌的,以防出現進入PK環節無歌可唱的情況。

  “公司裏就這些歌嗎?”蘇晨對曲目部的負責人問道。

  “是的,最近公司藝人都走光了,所以公司最近也沒有購入新的曲目。

  而且,之前寫歌的兩個人也走了。”負責人說道。

  蘇晨疑惑地看著負責人。

  負責人讀懂了蘇晨的眼神,“他們不是跳槽的,他們是看公司裏走了那麽多人,覺得公司要倒閉了,就正常辭職走的,據說是要去進電子廠,還說什麽寫歌是不可能寫歌的了,反正也掙不到錢,還不如進廠打工,說不定憑借一點音樂才華還能討個老婆回來。”

  蘇晨:“……”

  “算了,反正他們寫的歌也不怎麽樣,還不如滑板鞋呢!”蘇晨不由脫口而出。

  “滑板鞋?”負責人疑惑道。

  “呃,滑板鞋是一首歌,算了,我寫出來吧。”蘇晨才想起這個世界上還沒有神曲滑板鞋。

  這麽經典的歌曲,不寫出來,仿佛這個世界都不會摩擦了。

  蘇晨的基本功還是很紮實的,不一會就在電腦上把完整版的滑板鞋給寫了出來。

  “把這個歌放進公司曲目庫,掛出去賣了吧。”這個歌蘇晨沒打算自己唱。

  畢竟這並不符合蘇晨的氣質,蘇晨從小就衣食無憂,別說滑板鞋了,滑板鞋底下加個輪都買得起。

  蘇晨知道這個世界上的華夏有個專門買賣歌曲的平台,公司內部也會把一些歌曲放到上麵去賣,不過具體怎麽賣法,蘇晨就不是很清楚了。

  “總裁,這賣多少錢啊?”負責人看完了這首歌之後覺得這玩意壓根不會有人買好吧。

  而且他搞不明白,為什麽蘇晨會寫出這樣的歌來,跟之前蘇晨唱的《征服者》《亂舞春秋》完全不是一個級別的東西。

  起初蘇晨說要在這裏寫歌的時候,他還激動不已,以為自己能見證一首驚世之作在自己麵前出現。

  沒想到卻是這樣一首歌,在他看來,這首歌還不如那兩個辭職去電子廠上班的前職員寫得好。

  “一般賣多少?”蘇晨不太懂行情。

  “這個看質量以及創作人的名氣,沒什麽名氣的人,幾百到幾千不等,但也不一定賣得出去,那些有名氣的,幾十萬一首還不一定能約到歌,當然,那種超級巨星級別的,上千萬都是有可能的,但也有是買斷+分成的形式,不過那是專門量身定製的歌,我們這裏也不可能賣。”

  “嗯,那就賣5000吧。”蘇晨隨口報了個價格。

  “5000?”

  “嗯,有問題嗎?”蘇晨反問。

  “沒有,就是,總裁這首歌的創作人寫誰呢?”負責人其實想說,你這個歌五百都不一定有人買,居然還賣五千,不過這話他可不敢跟蘇晨說。

  “叫無名吧。”蘇晨不想暴露自己,要是被人知道自己一個天幕娛樂的太子爺居然跑去賣歌,那也太丟份了。

  “無名?”

  “對,就是無名,順便你就把無名寫成我們公司的員工。我等會再寫幾首放上去吧,是時候把我們公司的曲目部拉出來亮一亮相了。”蘇晨係統內的歌曲實在太多了。

  別說蘇晨自己一個人唱不完,就是天幕娛樂是一個完整的狀態下,所有的藝人齊上陣也唱不完曲目庫的歌曲。

  所以蘇晨決定把部分歌曲以公司的名義賣出去。

  而後蘇晨又寫了不少歌曲,全部以無名的身份上傳到了歌曲交易平台。

  這些歌曲的價格不等,從五千到幾萬、十幾萬甚至上百萬的都有,還有的歌曲甚至還掛鉤了版權分成。

  蘇晨要做的就是五千檔以上的曲目,低了看不上,也掉份。

  至於前世大火的一些歌曲,公司又沒人能唱的,蘇晨就以高價配合分成的模式出售。

  至於能不能賣出去另說,反正不會少塊肉。

  賣出去了自然是好,能把前世的經典帶到這個世界讓他們繼續發揚光大,同時還能幫自己的公司積攢名氣,可謂是兩全其美。

  負責人看蘇晨一下子寫出來十幾首歌,而且都是現場就寫的,雖然有滑板鞋這樣的歌曲,但也有很多高質量的歌曲,甚至有的歌曲在他看來不亞於蘇晨的《征服者》。

  此時的負責人才知道蘇晨要做的是打造他們公司曲目庫的品牌,並不是為了創作而創作。

  想通了其中的關鍵,負責人就一一把蘇晨的這些歌曲都掛了上去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