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我叫張誌,我失憶了
作者:我叫張誌      更新:2020-12-17 19:59      字數:2279
  日本,秋葉原。

  往日裏喧鬧無比的街道此刻已經是空無一人,隨著一聲聲“嘭嘭”的巨響,即便是厚重的大地也開始不停地顫抖,房屋也在一個接著一個不停地倒塌。

  循著聲音的方向望去,一隻體型足足有50米高的龐然大物正肆無忌憚地在城市中穿行,無數由鋼筋混泥土組建而成的高樓大廈在它的麵前就像紙糊的玩具一樣脆弱不堪,隻是尾巴輕輕一掃,便讓四周的建築物轟然倒塌,成為一片廢墟。

  萬幸因為之前已經有相關部門提前發布過避難訊號,所以怪獸的出現倒也沒有導致人員的傷亡。

  “轟——”天空傳來一陣劇烈的轟鳴聲,所有人抬頭一看,原本恐懼不安的心情總算是找到了一絲慰藉。

  “那是勝利隊!”

  看著迅速跟怪獸打得火熱的勝利隊們,群眾們開始歡呼,然後為頭頂上方的勝利隊隊員們加油打氣。

  “加油啊,勝利隊!”

  “一定要打敗怪獸啊!”

  “不能輸啊!”

  。。。。。。

  “不行,勝利隊根本就不是怪獸的對手啊~”

  就在群眾們鼓舞地起勁的時候,遠處一個不合時宜的聲音響起,因為距離人群有點遠,再加上是小聲的自言自語,倒也沒有人注意到他剛才說的話。

  如果有人注意到他的話,一定會第一時間被他的眼睛所吸引。

  原本黑色的瞳孔此刻已經變得通紅,紅色的瞳孔內還有一顆像蝌蚪一樣的勾玉,看上去美麗又危險。

  就是這雙眼睛,讓他能清楚地看到怪獸體內所蘊含的巨大能量,同時,也能觀察到勝利隊的攻擊對怪獸所造成的傷害度。

  此刻的勝利隊跟怪獸,就像幾名五歲的小孩子揮舞著拳頭向一名三十歲的成年男子發起進攻,效果可以說是微乎其微。

  可是,就算知道了又如何?

  現在他除了像普通的群眾一樣待在人群中看著以外,什麽也做不了。

  他叫張誌,來到這個世界已經三天了,是一名失憶患者。

  他不知道自己的眼睛為什麽跟別的不一樣,也不知道自己從哪兒來,據老板說,當時發現自己的時候,自己正昏迷著躺在河裏,順著河流一路向西越飄越遠,要不是老板眼尖發現的及時,怕是自己小命就沒了。

  “你是誰?”

  “你是哪裏人?”

  “你怎麽會躺在河裏?”

  醒過來的張誌直接被老板的靈魂三問給問懵了。

  因為他不知道自己是哪裏人。

  也不知道自己為什麽會出現在河裏。

  更不知道自己以後該怎麽走。

  總之,他除了知道自己好像叫張誌以外,摸了摸身上的衣服,一無所有。

  看著沉默不語的張誌,老板摸了摸自己光禿禿的後腦勺。

  “都不記得了嗎?難道失憶了?”

  “你認識這個東西嗎?”

  “這東西在你昏迷的時候右手抓的可緊了!”

  “我可是費了好大得勁才扒拉下來的。”

  “你還有印象嗎?”

  老板將一台奇怪的設備拿給張誌看,隻是一眼,張誌便覺得莫名的熟悉和親切。

  看樣子我好像也不是一無所有。

  明明隻是一台冰冷的機器設備,可是當它被張誌摸在手心裏的時候,感受到了一股輕微的震動,仿佛整台設備都活過來了一樣。

  雖然不知道這個機器設備是做什麽的,但是感覺對自己真的很重要的樣子。

  “謝謝。”張誌誠懇地說道。

  “不客氣,你叫什麽名字?”

  “我叫張誌。”

  “張誌。。。聽起來不像是咱們島國的名字呢。你是哪個國家的人,這個你還記得吧?”

  張誌想了想,下意識地用中文回答道:“我來自華夏!”

  看到對方不解的眼神,張誌隻得用島國語言再次重複了一次。

  “來自遙遠的東方嗎?”

  “是的。還不知道您怎麽稱呼?”

  “哦,我叫曌空時守,靠賣街邊壽司為生,請多指教!”

  “嗨,請多指教!”

  時守大叔是個非常熱心腸的人,在明知道張誌來曆不明的情況下,還是願意相信張誌,白天帶張誌一起出去上班,晚上帶張誌到自己的住宿房屋一起生活,日子過得倒也自在。

  “嘭——”

  一聲巨響,將張誌的思緒拉回了現實。

  “警察先生,求求你救救我的孩子!”

  隻見不遠處,一名婦女正痛哭流涕地拉著一名維持秩序的警察衣袖。

  此刻,她的膝蓋因為剛才摔了一跤導致鮮血流了一地,可是她卻仿佛感受不到傷口上的痛苦一樣,隻顧著苦苦地哀求。

  “發生什麽事了?”張誌心中一沉,連忙一個箭步衝到了兩人跟前。

  “你是。。。”張誌的突然出現,嚇了那名警察一跳,眉頭一挑,還沒說什麽呢,那名婦女立馬像抓住了救命稻草一樣,道出了原委。

  隻見,她手指著距離大概兩條街的建築說道:“我孩子被困在裏麵了,他不聽話,非要拿臥室床底下的儲蓄罐,然後就一直沒出來!”

  順著那名婦女的手指方向望去,張誌確實從破敗的建築樓梯口看到了一名幼小的身影。

  此刻,孩子正蜷縮在樓梯口,頭頂上方二十公分左右的距離,是已經嚴重傾斜的石柱子。

  而左孩子的左手邊緊貼著牆壁的床,右手邊則是因為牆壁斷裂而冒出的鋼筋。

  而整個地麵因為怪獸的移動,還在不停地顫抖著,這也就意味著無論是孩子頭頂上方的石柱子,還是孩子右手邊冒出的鋼筋,都有可能因為震動而要了他的命!

  “這種狗血的劇情。。。”

  判斷完形式的張誌在心裏狠狠地吐槽了一番後,立馬毫不猶豫地衝了過去,也不等那名警察的阻攔,當警察反應過來伸出手的時候,張誌已經跑出了十米開外。

  “好快!就跟豹子一樣!”

  這是所有觀眾們的心聲。

  如果此刻有人拿出秒表計時的話,一定會驚訝的發現,張誌此刻的速度,已經達到了一秒十五米!

  這是什麽概念?

  奧運會最快的百米短跑記錄,是九秒五八!

  而張誌一秒十五米的速度,意味著他剛剛已經把世界奧運冠軍遠遠地甩在了後麵!

  三百多米的距離,隻花了二十秒,簡直是奇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