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手機的問題
作者:胖子愛吃燉豆角      更新:2020-09-30 11:06      字數:2123
  做個民意調查。

  手機這個懸念還需要保留嗎?

  一開始設定手機是個很重要的道具。作用就是通過手機讓穿越者韓為,去重新認識以前前身渣過的女人,然後贖(jie)罪(pan)。

  但寫到現在,沒有任何一個女人,比如董晴柔,陳楓,周蕊是通過手機認識的。而且以前老版有人提過,覺得用手機重新認識,更像npc發布任務。

  後來改為林妃嵐撿了手機。卻沒怎麽用過,直到前幾章。

  現在問題是這樣,第一手機幫忙認識前身渣過女人的作用已經沒有了。而且我覺得現在正常認識以前的女人,情節更順暢而且推動情節也合理。

  關鍵是現在通過大改,劇情和看點已經基本確定。就是遇到以前的女人,然後贖罪讓她們改()觀(fu)。

  手機的存在反而就好像是個雷,我不知道大家怎麽想,我自己至少是這麽想的。如鯁在喉。

  每當寫到爽情節的時候,就想他嗎的手機還是個事。

  說不定什麽時候就爆惹出麻煩。這樣的麻煩,如果大了就是幹脆退圈全網黑,那就全書完了。要是小了的話又沒存在的意義,類似的小麻煩現實也能有很多。不需要手機來推動。

  就好像你吃排骨吃得正香,吃出一個花椒來。很掃興。

  而且因為大改之後,手機的存在的作用幾乎已經極度削弱了。反而弊端一直留在那。

  現在手機的存在,給大家添堵掃興,對我放開浪也成為束縛。

  尤其最關鍵的是,寫了手機的懸念,到現在居然第一次用上。效果反饋好像也一般,甚至有書友覺得煩。

  所以這裏,征求大家的意見。是不是就幹脆不要了。

  因為我發現正常推進劇情,沒有手機好像也已經捋順了,再加上手機的懸念反而突兀,畫蛇添足。

  至於林妃嵐,設定是外表看起來傻白甜,但是內心驕傲,有主見,而且有心機。

  她和陳楓或許會是很長時間的對手。

  而且她是正麵擊敗過陳楓,之後靠手機再搞小動作,有點毀人設。

  最重要一點,就是我個人問題。

  我的書,都知道。第一女主從來都不受歡迎。

  手機的存在,天然就讓書友覺得她就是第一女主。反過來我寫的其他女性角色大家很喜歡。

  比如董晴柔,陳楓。

  我知道,大家對那誰已經看膩了,看煩了,讓我寫惡心了。

  這也是我這本書的一個改變和突破。

  就是不要設立女主,至少不是感情上的女主。

  林妃嵐目前筆墨不多,可大家卻對她有著女主的期待和預期,這也不是我想要的。

  我之前在群裏說過,這本書就沒有感情女主,最多是戲份多少。

  所以手機去掉,她就隻是韓為事業中的一個合作者,不是第一女主而且我從來也沒說過她是感情第一女主。我對女人特別尊重,都是平等的。都有自己的魅力和閃光點。每一個我都真心愛她們!沒有高低遠近,一碗海水端得很平。

  嗬嗬……

  扯遠了。

  陳楓vs林妃嵐。

  她們彼此應該是對方的宿敵,貫穿這本書。和韓為關係不大,至少對兩人來說,對方是主,韓為是次。

  還有一點,林妃嵐正麵擊敗過陳楓。

  就好比武林高手對戰。武林盟主用武功光明正大的打敗一個挑戰者,挑戰者不服氣還要回來繼續挑戰。

  武林盟主卻開始下毒,用暗器,打敗自己曾經打敗的挑戰者。哪怕這個挑戰者也很強大,可是這個武林盟主有點不地道。

  而且話說回來,娛樂圈的確存在撕資源,不需要光明正大。

  但林妃嵐至少這個清高驕傲有主見的人設是確定的。腹黑也體現在有心機不是小手段。

  手機的作用反而削弱她本來應該就背負的榮耀和目標。

  這也是我考慮要去掉的原因。

  但是這是大事,我要征求大家意見。

  之前頻繁改文,已經有很多書友不滿。我不能說那我也沒辦法,這是耍無賴。

  其實我不知道其他的作者,我每次都是寫著寫著就覺得,哎呀,之前情節不能那麽設計。但是當時還年輕,所以想著算了,已經寫了。之後反正我天賦異稟,頭腦開光,可以圓滿圓回來。

  現在我老了,都25歲了。就是天分和體力都已經沒有的人,如果不退役,還想努力,就要靠辛苦,靠勤奮,靠細心。

  我先和那些因為頻繁改文而不滿不高興的書友說聲對不起。

  是我的錯。我沒有一開始就把書設定好,是我的不對。

  但隻是希望你包容一個25歲老作者想要讓一切更好的心。

  現在書成績一般,甚至不好。很多書友也說胖子以前戀戰新夢敗了人氣,已經過時了。

  心裏難受,但沒以前那麽玻璃心了。

  這本書大家看到現在也應該感受到,胖子一直嚐試突破自己。

  人設,或者劇情,或者以前很多毛病都盡量避免。

  我看到書評和說說,還有很多人戴著老眼光看胖子,矯情磨嘰自嗨自閉。

  應該的。真心實意,這是你們應該做的。

  如果以前的榮譽和支持我接受了的話,以前欠的債現在也要還。

  不過大家知道胖子不是愛說題外話的人,看我表現就可以了。

  如果覺得胖子有改變,就繼續鼓勵。

  如果覺得胖子還是那個吊樣,那也是胖子活該。

  但我終歸有點自信就是,我寫東西沒多好,但還是有點東西的。

  哈哈!!!

  不好意思,許久沒這麽不要臉了,有點直白不適應。

  總之回到主題。

  手機這個懸念還要不要保留,大家給個意見。

  如果沒意見,我就自己做決定了。

  至於理由也和大家說了,希望大家見諒。包容胖子。

  跪謝!!!

  o(n_n)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