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快跑!李想快跑!(1)
作者:劍沉黃海      更新:2020-02-29 19:14      字數:2310
  李想陷入昏迷中,做了一個夢……

  ——

  在我很小很小的時候,我媽喜歡把我洗的白白淨淨,丟在床上翻來滾去,讓我一度以為自己和床頭的諸多小豬娃娃是一個係列。

  但是我媽在做飯的時候會把我綁在背上,跟著音樂動次打次,這讓我區分了自己和床頭小豬的區別——她可從來不會背著床頭小豬動次打次。

  這個神奇的女人好像從來不知疲倦,白天背著我抖,晚上還要背著我去廣場上抖。

  周末的時候,她可以這樣背著我抖一整天,完全不顧我的感受。

  每一次遭遇這樣的非小寶寶待遇,我隻能一邊用萬般無奈的眼神看著她的後腦勺,一邊嘴裏吐泡泡,把肚子裏剛喝下的奶水吐出來。

  我屢次差點被我媽的動次打次折騰死,直到吐奶吐到她的脖子上,她才會驚醒,把我攤在地上,讓一隻白色小奶狗照看我,然後她繼續跳。

  我仰望天上飛過的飛機,非常珍惜這種難得的平靜時刻,如果身邊的小奶狗不熱情洋溢地舔我的臉,我的心情會更好點。

  不要多久,我媽會繼續把我綁在背上,或者抱在懷裏,或者讓其他阿姨們輪流抱,一邊抱一邊跳廣場舞,嘻嘻哈哈,樂此不疲。

  真是難以理解這些女人!

  5歲的時候,醫生對我媽說,死不了,平時要多運動,否則肌肉會萎縮。

  我才知道,這大概就是我媽不停地抖我、翻我、滾我、舉我,甚至揍我的原因。

  當然,也不排除她確實樂在其中的可能性。

  因為經常運動,我沒有死掉。

  因為經常運動,我媽,這個29歲的小寡婦,活的有滋有味,身材越來越好,跳廣場舞的阿姨們羨慕嫉妒,她也得意洋洋。

  生命在於折騰,這句話真是無比正確。

  18歲那年,我的病情惡化。

  醫生說,這孩子是漸凍症,到年底如果脖子還能動,那就是老天放過他。

  我媽對我說,得想個辦法,讓你動起來。

  我說,我的媽喲,我不想要老天放過我,我隻想要你放過我。

  我那麽小就動次打次,現在我18歲,肯定要遭遇更狠的。我好害怕。

  我媽摸摸我的腦袋,親切地說,你得叫我姐姐,快,叫小姐姐。

  我沒叫小姐姐,被她下了黑手。

  她在一道斜坡上鬆開手,我坐著輪椅往下飛馳,耳邊風聲呼嘯,嚇得哇哇大叫。

  她追在我身後,歡快地大喊,快跑~李想!快跑~

  快跑什麽啊~我實在跑不了!

  我這雙萎縮成一丟丟的腿,支撐不住我的身體,哪怕一秒!

  18年來從沒給我爭氣!

  是不是有飛起來的感覺?我媽追上來,氣喘籲籲地問,這回腎上腺素分泌了很多吧。

  飛個鳥的感覺!我特麽的已經嚇傻啦!尿要飆出來了!

  戴圓框墨鏡的鄰居大爺遛鳥回來,我和他的那隻黑色八哥對視。我想我懂它,它應該也懂了我,我們都失去了自由~它被困在籠子裏,我被困在輪椅上。

  大爺用黑布遮住鳥籠子,優哉遊哉地走了。

  我也被我媽拖著輪椅又往斜坡上爬。

  我快嚇死了!趕緊對我媽說,小姐姐,要不你再找個男人,生個健康的小孩子玩怎麽樣?我不想和你玩了,太累了!我寧願早點死。

  她說,你以為我不想嗎?但是我得為你爸守寡!

  我沒能死成!既沒有在溜坡時摔死嚇死,也沒在自我了斷時成功做了自己。

  把自己弄死的念頭在我腦海裏徘徊了好多年,付諸過多次行動,但每次都以鬧劇和喜劇結尾,事後被我媽嘲笑一番,這讓我十分傷心,一個人連想死都做不到,真不知道這人還能幹什麽。

  十幾次、幾十次後,我終於放棄,不想死了,太傷尊嚴!盡管我的尊嚴已經褪到了腳踝處。

  還是順其自然吧。

  順其自然的結果,就是我一直活到了25歲。那年我大學畢業。

  別人都是22歲畢業,同班同學中有18歲就畢業的。

  他們真是天才,我顯然不是。我是班上年紀最大的,那個18歲的天才小姑娘叫我大叔。

  我媽說我就是天才,因為我25年都是在輪椅和病床上度過的。

  我能考上大學,並且順利畢業,多虧了我媽。

  我覺得,陪讀的她完全可以自己考上大學,她才是那個了不起的人,18歲的天才小妹妹也比不上她這個50歲的大媽。

  我找了份工作。體力活幹不了,隻能幹點輕鬆的,憑借從小在音樂中耳濡目染,我給人做編曲。

  第一首編的是動次打次的廣場舞曲,這來自於兒時的深刻記憶。我在編曲的過程中怎麽都控製不住自己的雙手,於是就弄出了這樣一首嗨歌。

  我差點被開除。

  老板說沒想到我個殘疾人內心這麽奔放,看在我是殘疾人的份上,再試試。於是我開始了一周的實習期。

  實習了兩天,我媽來接我回家。

  前一天晚上,我睡下後就沒再起來。

  好啦,我剛大學畢業,剛想大顯身手,剛想讓所有人見識見識我這個殘疾人內心的奔放,這下宣告夭折了吧。

  那天清晨睡醒後,我不僅腳動不了,我的身體、我的脖子也動不了。

  我想到18歲時醫生說的,如果我的脖子還能動,我就還能活。反之就是,如果我的脖子不能動,我就活不下去了。

  顯然,我要活不下去了。

  我能活到25歲已經是奇跡,每天以赴死的心態過日子,所以心態保持的還好。

  按理說,以我這種“躺屍”的狀態,直到咽下最後一口氣,直到屍體發臭臭暈房東,否則是不會被人發現的。

  幸好我養了一隻小狗,這隻小狗和我1歲時喜歡舔我臉蛋的那隻小奶狗一樣聰明。

  它們一隻叫師師,一隻叫竇竇,從小被我媽訓練如何幫助主人求救。

  竇竇曾經救過我好多次,但它沒法救自己,一次過馬路時被車撞死了。

  現在師師也奮戰在救我的最前線,希望它將來能有善終,但我等不到給它送終的那天。

  我愛它們。它們是我灰暗人生中少有的幾縷溫暖。

  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這兩隻小狗來生肯定能投胎做人。

  師師對著電話汪了三長一短五長,總共九聲,然後我媽來了。

  ps:為了讓你們讀的順暢,今天兩章連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