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四二章 摸石頭過河
作者:望舒慕羲和      更新:2021-04-19 03:04      字數:3326
  李淦不反對變法。

  也不反對有人打破這種“破而不立”的局麵,搞出一套新的東西,完全契合如今大順的經濟基礎,徹底取代朱子學,把官方的意識形態立起來。

  甚至,很支持。

  但是,這個人,絕不能是劉鈺。

  李淦可以支持劉鈺搞實學、搞科學院、搞海軍、搞軍改。

  但是,允許了前者,就不可能再允許劉鈺把這一套整合、發散成體係。

  王安石是第一人,可能也是最後一個,既入中樞宰執,又能搞出一套體係的強者。

  等到王陽明,那就封個伯,別入中樞,回家搞心學去吧。

  後續,可以允許心學強勢,朝中多有心學之徒,但前提是王陽明已經死了、或者已經不可能入中樞了。

  放在此時的大順,雖不完全一樣,卻也相差無幾。

  就像是大順也不是沒有大儒,也有自成體係的南北派係,也有古儒一派,但派係領袖名聲雖高,進中樞絕無可能。

  劉鈺的儒學水平什麽樣,皇帝心知肚明。但是,他不會,別人未必不會……武德宮考試劉鈺怎麽拿的魁首,皇帝心裏還是有數的。

  引起這件事的巴達維亞事件,就是這種事的一種體現。

  如果這件事發生在大順治下,怎麽對待?這本身就是一個官方學術的問題。

  如果是朱子學,作為官方學問,這件事會怎麽定性?

  如果荊公新學,作為官方學問,這件事會這麽定性?

  如果漢儒公羊,作為官方學問,這件事會怎麽定性?

  這是完全不一樣的。

  大順不是靠《大順律》治國的,也不可能靠《大順律》治國。

  日後工商業發展起來,要擔心的不是官商勾結的問題,官商勾結對皇帝而言,那都小事。終究還是來個青天大老爺、皇帝聖明派個“八府巡按”來查案就能解決的事。

  但工商業發展起來,官方怎麽看待一些新興事物?這才是皇帝要慎重對待的問題。

  事情還是一樣的事情。

  但事情是好?是壞?是支持?是反對?是盛讚?是怒斥?這是官方學問的意義之所在。

  同樣的寡婦改嫁,在先秦、在漢、在唐、在宋、在明、在順、後世,完全是不一樣的評價。譬如李清照,都成為了“不貞碭婦”。

  又譬如崇禎,對唐太宗的種種不道德行為嗤之以鼻,認為拿唐太宗和自己比是侮辱了自己。但若在後世,對崇禎最多也就是“同情”,可哪怕再同情、再感同身受、再哀其生不逢時,也沒人問一句:當皇帝,是崇禎強,還是李二強?

  同樣的,如果工商業發展起來了,一些前所未有的事,該怎麽定性?以及,該怎麽處置?

  巴達維亞糖廠的事,荷蘭那邊的情況,是默許使用奴工,最終認為反抗者是首罪。

  而如刑政府尚書所言,若在大順治下,首罪是隨意加稅的總督、次罪是糖廠承包者,奴工排到最後,基本可以安個“打漁殺家”的定性。

  再比如鬱金香泡沫、南海泡沫、密西西比泡沫,歐洲那邊肯定是願賭服輸,賠了別哭,愛上吊上吊、愛自殺自殺。

  但在大順這邊,多半就是以“把持行市”罪,逮捕炒作者、抓捕發起者,眾人鬧騰起來,多半也就是將趁機大發其財者的利潤分出一部分,以安撫眾人之心。

  這樣的區別隻是冰山一角,或如名臣海剛峰,如果鬱金香泡沫發生在其治下,會怎麽處理?或者巴達維亞糖廠用奴工之事,其又會怎麽處理?

  這就是所謂“道”。

  《春秋》可以決獄,但如果有人要用《夏冬》決獄呢?要用《墨子》決獄呢?要用《荀子》決獄呢?要用《韓非子》決獄呢?

  結果肯定是不同的,隻怕第一關的“親親相隱”,態度就肯定會完全不同。

  連日本那邊的儒生,都知道打著複古的旗號,用先秦古籍托古改製,說自己是儒生卻搞法、墨、刑名那一套。大順這邊怎麽可能會不懂?

  皇帝又怎麽可能不清楚,拿著十三經,能解出一萬種截然不同的道義,而且還都能打著正統儒學的旗號。

  莫說一套十三經,就是簡單的一句“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要是解不出三種以上截然相反的解釋,都算大順沒有人才了。

  開發蝦夷、將來下南洋治理南洋,以及將來可能興盛的工商業,肯定不能用現在這一套東西去管轄。

  但是,這一套東西,皇帝也隻允許現在特事特辦,積累經驗,以觀後效,

  而絕對不會允許出現一種新的如同荊公新學、心學之類的學問,將這一切解釋為“合乎天理”。

  哪怕將來證明這一套確實行,而且不會影響到皇權、不會威脅到統治,那也隻能是後來人提出來,絕不可能讓此時的劉鈺提出來。

  提,可以。

  離開中樞,削去爵位,不參與朝政,和前朝的李贄、本朝的顏元、李塨等人一樣,回家去玩去吧,愛說什麽說什麽。

  劉鈺被田貞儀耳提麵命已久,回的也算幹脆,直接拿出王安石的例子。看似是說,你看王安石變法,但王安石也是靠舊學問的科舉考上來的,舊學問差點中狀元的人,不一樣可以辦成新事嗎?

  實際上,則像是跟皇帝表態:等南洋的事一完,我就了心事了。李衛公平突厥之後,蹲在家裏關上門,外麵的事啥也不管。到時候我也一樣。

  反正外麵的事誰都能辦,新事物舊學問也一樣能解決,少我一個不缺、多我一個不多。你拴條狗在那,估計也能辦好,無非就跟小牛學拉犁一樣,學唄。

  這回答讓皇帝很是滿意。皇帝已經允了劉鈺下西洋之事,也幾乎默認了等他從西洋回來由他為帥攻下南洋。

  之後不是不用了,而是新興事物不會用他了。

  不管是工商業、開發蝦夷、總督南洋等等事,都會選他影響力之外的人,以確定缺了劉鈺這一係的人,這些新東西一樣可以運轉。

  若是劉鈺非要退,那就讓他去主管科學院,封個公爵,榮恩無限,頤養天年就是。

  若其還想為社稷出力,倒是可以讓他去督導治水、漕運改革、畝稅清查等“舊”事。

  剛才的問題,若是劉鈺脫口而出諸如“科舉出身的,能管明白個雞兒的工商業、工場手工業、股份製公司、南洋殖民地”之類的話,那就完全不同了。

  雖然……這可能是實話。

  但在朝廷裏,十餘年前不滿二十歲的劉鈺說實話,那是“初生牛犢不怕虎、膽氣壯勇當為朕之冠軍侯”;現在說,那就是作死了。

  朝廷,本來就是一個逼人說假話的地方。

  說完假話之後,劉鈺也舒服,皇帝也開心,順勢道:“鯨侯這話,說的當真沒錯。漢之前,何來西域?誰知道該這麽當西域都護?後續不也是當的好好的嗎?”

  “凡事有利有弊。欲提振興盛工商者,多言其利;欲重農為本者,多言其弊。”

  “所謂,兼聽則明、偏信則暗。朕高居在上,下麵的事,終究要靠聽信。”

  “如今,言利、言弊;甚至,隻言利、隻言弊,都是好事。畢竟這些新事物,誰也不曾見過,哪怕鯨侯雖懂,卻也隻是推斷猜測,且心本有所屬,自然隻能看到利。”

  “朕便這樣想,選派一大臣督查鬆江、直隸、文登各地的工商業之事。大事小情,三五年內,匯總上報,以為後世之師、後世之依。隻管工商業之事,不管其餘民政軍務。”

  “若如蘇州府齊行叫歇之事,前所未有,但處置一次之後,後續便有可依照者。”

  “長洲縣齊行叫歇,一縣之事,直入天闕。但立碑之後,一縣令即可處置。”

  “今日特事特辦,明日為法為律,則不過一縣一州之事爾,一縣丞可判、一胥吏可決。”

  “至於利弊,朕亦非不明是非之人,是利是弊,朕自觀之數載。”

  劉鈺心道你的利弊未必是我的利弊,李家的利弊也未必是華夏的利弊。

  但你現在也看不出什麽來,真正危險的東西你暫時還看不到呢。

  既是如此,你愛怎麽折騰怎麽折騰。不反對,本身就是一種支持。

  “臣以為,陛下所言正當其理。臣站在這,誰都知道臣支持海軍、支持工商。於是臣的雙眼隻能看到利,卻未必看到弊。”

  “陛下親見,聖明決斷,自比臣這等蒙了眼隻能看到一半的人,看的更清楚。”

  “既是特事特辦,終究是要辦。辦,才能知道好還是不好、利還是弊。臣也希望數年之後,看清到底是利大於弊、還是弊大於利。”

  皇帝微笑點頭,心想你終究還是擔心這件事又變成“天理”的空對空鬼扯。終究不說利還是弊,而是說“利大於弊”、亦或“弊大於利”。

  談利弊,本身就是一種進步。

  因為談利弊的前提,是承認功、利。

  若以純德教治國,德教沒有利大於弊還是弊大於利,也沒有大錯、小錯。

  隻有對、或者錯。

  為了讓劉鈺安心,皇帝笑道:“利者,民多得益若玻璃窗、國庫充盈、流民有事可做。隻要朝廷尚可管控,此即為利大於弊。銀兩多寡,非朕貪心,實賑災救濟、護國保民,無銀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