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8章 紅塵俗事
作者:伊北      更新:2021-02-19 11:42      字數:3640
  家麗覺得好笑,“你什麽靈魂?”

  小玲說:“我的靈魂他不懂,他的靈魂我不想懂。”

  振民搶白,“她就是懶,不想洗衣服做飯,到現在也不會燒飯。”

  小玲譴責,“聽到了沒有,這完全是對現代女性的剝削。我接受不了。”

  三姐家藝聽到這,忽然插話,“不想做請個保姆嘛。”

  何不食肉糜。家麗瞪了家藝一眼。

  老五哪有錢請保姆。

  家麗勸:“老五,振民,當初你們要結婚,兩家人都不同意,你們拚死拚活還是結了。現在你們要離婚,兩家還是不同意,你們又要拚死拚活離?把婚姻當什麽了?把家裏長輩當什麽了?”

  小玲著急,“姐,你怎麽就不明白,不是我想離,是實在過不下去!”振民聽了,臉紅一陣白一陣。

  家麗走到振民跟前,問:“振民,你說實話,有沒有做對不起老五的事情?”

  振民支吾不言。秋芳說:“老三,說實話。”

  振民道:“有一點。”招了。

  小玲哼了一聲,“聽到了吧!聽到了吧!有一點,一點,真新鮮,什麽叫一點。”

  美心喝道:“老五!不許得寸進尺!”

  小玲縮著脖子,像鵪鶉。

  老太太慢慢起身,讓美心扶著進屋。她不想聽了。劉媽連忙也跟上,一直沒說話的她這時候才叨咕著,“老太太,千萬別生氣,不值當。真的,不值當的……”

  客廳留給更年輕的人。紅塵俗世,屬於他們。到了這個年紀,看人生,總是顯得滑稽。後院,美心問劉媽秋林這次回來待幾天。

  劉媽喜不自禁,“說可能這就算回國了,不走了,人才引進。”

  待老太太和美心、劉媽離開。家藝才對秋芳說:“秋芳姐,你看,小兩口的確有問題,不願意在一塊過,而且現在離婚證都扯了,法律上,已經不是夫妻,再硬捏吧,也是兩張皮,要不我看,還是尊重當事人的意思。”

  振民斜著眼看家藝,不吭聲。小玲不著調,笑嗬嗬地,“對對對,誰離了誰不能活。”

  家麗看不慣她這二百五樣子,拍了她一下,“老五,別說了!”

  小玲趕緊閉嘴。

  家麗對秋芳,好聲好氣,“秋芳,你看怎麽辦?咱們這兩家真是,一輩子的朋友,半輩子的親家,什麽都好說。”

  還未待秋芳說話,小玲就跳出來說:“我什麽都不要!都給你們!我就帶洋洋走。”

  “不行!”關鍵問題上,振民也拿出男子漢氣概,“洋洋姓湯!跟你一個姓劉的走什麽?!”

  小玲搶白,“我是不是他媽?!都什麽年代了,還姓這個姓那個,女人不是人?女人不頂半邊天?!我去國務院告你!”

  家藝聽了發笑,提醒,“老五,國務院不管這些事。”

  “哪管我去哪告!”小玲發狠。

  秋芳攔在頭裏,對小玲,“老五,這帶孩子可是一輩子的責任,你帶走,你就要負全責,振民隻能負責生活費,老實說,我沒想到你這麽堅決,離婚女人遲早還要再婚的,帶著孩子,難度很大。男人就不一樣了。就算振民不養,我們湯家也會養。”

  家麗暗暗感歎,秋芳跟她想到一塊去了。離婚女人想要再婚,帶孩子是一大弊病。可在這個節骨眼上,小玲迷到哪是哪,話都說出來了,估計怎麽也不肯放棄孩子。家麗聽秋芳說話覺得有一點疙疙瘩瘩。張秋芳張口閉口我們湯家,我們湯家。也隻有到這一刻,何家麗才意識到她和秋芳的不同。秋芳已經徹徹底底融入湯家,生是湯家人,死是湯家鬼。沒跑兒。而她,無論什麽時候,也不會在別人麵前說,我們張家。張建國光杆司令,就那麽一個獨人。所以家麗覺得自己永遠屬於何家。

  想到這兒,家麗提醒小玲,“老五,你真想好了?”

  小玲不假思索,“想好了,我淨身出戶,隻要孩子。”

  家藝替她著急,“噯,老五,你又不是過錯方,憑什麽你淨身出戶,誰犯錯誰出戶,不行不行,這個不能犯糊塗。”

  秋芳大聲,一錘定音,“好!就按照老五的提議來,男方負責每個月給生活費,孩子歸女方,但男方有權利每個星期去看孩子至少一次,最多不超過三次,女方願意放棄婚姻期間來兩人的共同財產,所謂淨身出戶,男女雙方各自的存款,依舊歸各自所有。沒意見吧。”

  小玲立即,“我同意。”

  振民憤然,“劉小玲,你就這麽迫不及待,你是不是有下家了?我不同意,我不同意我的兒子叫別人爸!”

  秋芳道:“老三,可以提你的意見。”

  振民道:“跟我離婚,三年內劉小玲不許跟別人結婚。”

  家藝搶白,“湯老三,你這就是不講理了。”

  振民不理她,繼續,“我兒子不許叫別人爸爸。”

  小玲道:“同意,沒了吧?就這樣。”快刀斬亂麻。

  振民有些傻眼。可話已經說出來,隻能硬著頭皮辦。

  談完,各回各家。振民一回家就把自己關在屋子裏。為民在家等著,見秋芳和振民回來,忙問情況。秋芳原原本本說了。

  為民比她著急,“怎麽讓你去談個判,一眨眼就把孩子談丟了呢,爸媽就這一個孫子,家裏就這一個後。”

  幼民從屋裏走出來,輕輕抱怨,“大哥,都什麽年代什麽時候了,還前前後後的,爸媽就一個孫子,爸媽在哪呢?都去見馬克思了。還什麽兒子孫子的,他們不讓振民管孩子,正好,輕裝上陣,”又忽然小聲,“振民也不是能管孩子的人。”

  為民一轉頭,洋洋站在小書房門口,扶著門框,看著一屋子大人,不說話。為民心疼他,喊他過來。洋洋也便乖乖跑過去,偎在為民懷裏。為民問:“想去媽媽那麽?”

  洋洋搖頭。

  幼民插話,“那是你媽,你那不著調的媽。”

  為民大驚,喝,“老二!”

  幼民閉嘴,轉身回屋了。

  老五將將離婚,家麗不放心,建議她搬回來住,相互有個照應。再一個,家麗還考慮到,雖然兩方口頭答應,洋洋歸小玲管,但猛一下從湯家這塊心頭肉走,她怕為民難受,小玲回來住,湯家就在何家隔壁,洋洋等於可以兩邊跑,那種確定歸一方的感覺會減小很多。洋洋常常是在湯家玩夠了,晚上再回何家,跟媽媽小玲睡一張床。再一個,離近點,兩家都能照看點孩子,免得小玲太辛苦。可劉小玲領回不到大姐的苦心,偶爾還會發火,多半嗬斥孩子,“以後不許你到處亂鑽!”洋洋聽歸聽,做是做。年齡不大,他已經會哄媽媽,說一些讚美的話。諸如:媽,你今天真漂亮,媽,你好美。媽,你真年輕。小玲一向自負貌美,因此屢屢受用。

  小年當兵一年,在馬鞍山做消防兵,進了部隊,又被首長選中做了通訊員。所以沒吃太多苦。但部隊到底給了他一些教育,身子直挺了,整個人的氣質也不像從前那般吊兒郎當,而是有些英氣。在部隊裏,都已經有些社會上的姑娘主動追求小年。可小年都不大瞧得上。他一直惦記著湯小芳。

  探親歸來。小年站在客廳。老太太和美心圍著他,一身軍裝的第四代,越看越喜歡。家麗看著兒子出落成這樣,也十分欣慰。

  “給老太敬個軍禮。”家麗說。

  小年立刻啪站直,麵朝老太,颯爽地敬了個軍禮。

  老太太高興地合不攏嘴,叫小年過來,上下掐兩把,仿佛要確定是真人,偶爾歎一口氣,“不錯,長大了,出來了。”

  美心道:“都不長大,我們怎麽老的?”

  說罷兩人哈哈大笑。

  晚間,家麗回軍分區,小冬和哥哥小年在姥姥家住,睡一張床。小冬問小年,“部隊什麽樣?”

  “帶勁。”

  “累不累。”

  “剛開始挺累的,但有戰友,玩得挺好。”

  “你一直待在部隊?”

  “說不好,明年轉業。”

  “你參不參軍?”小年問。

  “我都讀高中了,讀高中就奔著考大學。”小冬說,“參軍的都是成績不好的。”

  “大學怎麽了,英雄不問出處,我寧願打仗,上戰場。”

  小冬又問:“哥,你不是喜歡湯小芳。”

  “沒有的事,聽說亂說的。”

  小冬說:“你脖子戴的玉觀音不是她的?都戴了一年了。”

  秋林回家,秋芳和為民幫他擺了一桌,恰逢振民離婚,在酒桌上,這一反一正的例子,成為家長們對比的對象。

  為民喝了點小酒,醉醺醺的,揶揄弟弟振民,“老三,看到了吧,什麽叫成功人士,就是什麽他都能擺的平,中國,美國,是吧,家裏,家外,沒有玩不轉的,處處得意處處幸福,哼哼,什麽叫失敗者?”他伸出食指點點振民,“就是你這樣的,自己老婆都搞不定玩不轉。”秋芳維護振民麵子,斥責丈夫,“為民,少說兩句,別一喝酒滿嘴噴。”為民嘀咕,“秋芳,這不叫噴,這叫經驗交流,老三,你哥我他媽丟了一隻腳,也不像你這麽慫!”

  振民隻顧吃。劉媽打圓場,“振民舞跳得不錯的。”

  秋林鼓勵振民,“沒什麽,過不到一塊,離婚對彼此都是解脫。跟蛇蛻皮一樣,不蛻一層皮,怎麽長大呢。”

  振民感謝他,敬了秋林一杯酒。

  幼民也端起酒杯,向秋林,從前平起平坐,幼民沒把秋林當盤菜,但現在人家是大專家,從美國歸來,幼民不自覺地敬他幾分,“秋林兄,這麽說,你是讚同離婚的。”

  秋林說:“我不是讚同,要看實際情況。”

  幼民口無遮攔,“那假如小孟跟你離婚,你怎麽辦?”

  麗俠見丈夫不著調,拽他胳膊,“幼民!我看你也喝多了!”

  “是說假如。”

  秋林並不為難,一笑,“如果她不愛我了,或者我不愛她了。又其他什麽原因,隻要她提出分手,我會放她走。”

  口吻深情。一桌皆靜默。陷在他這話裏。湯小芳更是最佩服小舅秋林的瀟灑。

  “小舅,我敬你一杯。”小芳舉杯,以茶代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