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2章 衣服的主人
作者:戀小愛      更新:2021-01-15 16:24      字數:2277
  “姑母很驚訝嗎?”

  “……是挺驚訝的。”徐氏喃喃自語。

  隨後深吸口氣,衝著她的方向,說:

  “自從大可、二年過世,你做了多少,我雖然沒看見,但是你婆婆都給我說了。周桂花不做法,連同外人偷了撫恤銀子,把你婆婆氣病,顯些活不了。”

  “是你力挽狂瀾,雖然沒有把銀子追回來,但讓徐家度過了難關,你婆婆的身體也治好了。其實琬兒,你沒有子嗣,當初應該走的,為啥還留下了呢?”

  那個時候她父親雖然隻是個秀才,但她要改嫁,絕對有人會上門求娶。

  沒有子嗣,父親又是秀才,給縣裏富商家做填房,絕對是首選。

  但是她沒有。

  現在,她爹是一方縣令,進士出身。

  填方不做,就是找個小夥重新成親生活,也是綽綽有餘。

  但是她還沒有。

  這是徐氏最想不懂的地方,也最想不明白的地方。

  丁琬沉默片刻,平躺在炕上,單手墊在腦後。

  “姑母,您也覺得該走?您可是徐家這邊的人啊!”

  徐氏聞言頓了一下,隨後輕笑著道:

  “這不是咱娘倆閑聊天嘛。再說了,你要是有心要走、早走了,還能等到現在?”

  丁琬撇嘴,幽幽的說:

  “我的確是沒想走,至於原因……可能我念舊吧。”

  徐氏聽到這話,不再往下問了,明顯人家是不想說。

  “不管咋說,我很佩服你,也特別感激你。如果不是你,喜燕一家也過不起來。喜年那邊,也不會找到這麽個靠山。不管老段家在鎮上怎樣,好歹他們不敢動我們老張家。我們都知道,是因為那個譚爺的關係。”

  丁琬“嗯”了一聲,算作回應。

  徐氏翻個身,背對著她,閉眼休息。

  丁琬睜著眼睛瞅著黑漆漆的周圍,腦子裏都是她剛才的問題。

  為什麽不走?

  為什麽要給徐家做便宜娘?

  為什麽要守著這個家?

  其實答案很簡單,她在贖罪啊。

  前世種種,雖然不是她直接所為,但也因為她的離開,出了那麽多的事情。

  父母在村裏抬不起頭,遠走他鄉,飲恨而終。

  耿氏被周氏迫害;

  徐致遠無藥可醫,幼年夭折。

  丁玨被李袁傑推下城牆……

  這一樁樁,一件件,都是她要還的債。

  她做便宜娘,心甘情願。

  照顧耿氏,義不容辭。

  她忘不了周氏惡狠狠的問她,憑什麽耿氏給她放妻書,還要給二十兩銀子的撫恤金。

  這句話,她永遠都忘不了。

  臉上濕乎乎的。

  摸了一把發現,自己竟然哭了。

  是啊,也該哭了。

  如今她回來守了三年多,原來的徐二年變成了徐永涵。

  隻要婆婆一天不認,她就照顧,除非把人認回來,那個時候她再走,也是仁至義盡。

  至少在她丁琬的心裏,那個時候走,她心安理得……

  ……

  翌日,永平鎮上下到處都是鞭炮聲。

  永祥村離鎮上不遠,隱約也能聽到。

  有好信兒的去鎮上看看咋回事兒,回來告知村裏。

  原來,鎮長段越被抄家,攤販、店鋪高興,自發的買鞭炮放。

  丁琬聽到何宏誌聽來的最新消息,輕笑著道:

  “看起來大家夥兒,也不是不知道段越魚肉他們,隻是當時沒法告,也沒法找。”

  “對。”何宏誌點頭,幫她把壇子抬到一旁,又道,“嫂子,咱中午對付一口,晚上去縣裏吃。”

  “好啊,家裏有啥隨便做點。”丁琬並不在意。

  正聊著,院子裏傳來了“嘰嘰嘎嘎”的聲音。

  何紀言帶著丁瑋、徐致遠他們回來了。

  因為他們過來,孩子也沒去學堂,說啥都要帶他們還有丁槐,在村裏轉轉。

  丁琬是有事兒要說,不然也得薅著她。

  張喜燕從外麵進來,笑著說:

  “嫂子,累不?”

  “累啥累,有活兒你男人都搶著做,我想做都沒有機會。”丁琬笑眯眯的回答。

  徐氏晨起就回去了。

  張喜年趕車過來接的,說是晚上吃飯,隻有他們,張大有跟張喜春都不會去。

  不得不說,張喜年很會考慮丁琬的感受。

  也正因這點,她對張家這對姐弟,十分友好。

  “中午我打算烙蔥油餅,撲棱點兒疙瘩湯,成不?”

  “不用烙餅,就疙瘩湯吧。”丁琬建議,“晚上去酒樓吃好的,咱們留肚子。”

  張喜燕笑著點頭,出去了。

  何宏誌繼續跟丁琬一起做事,製定酒坊規矩。

  丁文海從外麵進來,身上穿了一套石青色繡品竹的衣服。

  竹子不多,但卻考究。

  “喲,二叔這衣服哪兒來的?”

  丁文海低頭瞅瞅,笑眯眯的說:

  “一個朋友給做的,好看不?還行吧。”

  不用問都能猜到,這個“朋友”是誰。

  丁琬笑著點點頭,故作無視的繼續寫東西。

  “大誌我跟你講啊,管事過來,主要管酒坊出勤啥的。釀酒這一塊,還是得你來。如果有誰不幹活兒,或者做的不對,你必須要黑臉,不能抹不開麵兒,知道嗎?”

  “……啊,我知道。”何宏誌點頭,答應。

  丁琬見了還是不放心,繼續又道:

  “你時刻記著,這酒要是釀不出來,糟蹋的就是糧食。糧食是用錢買的,到時候糟蹋的,就是咱家自己的錢,明白嗎?”

  “我懂,我懂。”何宏誌忙不迭點頭。

  本來沒咋當回事兒,可聽她這麽一提醒,還真的得認真對待。

  丁琬把規矩都寫好了。

  吹幹墨跡,把紙遞給他,說:

  “去鎮上找個工匠,用木板雕刻出來,塗漆掛在門前。到時候管事每天跟大家念叨一次,時間久了就都記住了。”

  “我知道,我知道,嫂子那邊的酒坊不就這樣嘛。”

  “對。”丁琬點點頭,歎口氣又說,“不能嫌麻煩,這叫先禮後兵。真有做不好的,直接攆走不能留。否則就是咱們自己吃虧,你明白嗎?”

  “你放心吧嫂子,我懂得。”何宏誌不住的點頭。

  把紙疊好,起身衝丁文海點點頭,出去了。

  丁琬把紙筆收好,看著親二叔,道:

  “咋,有事兒跟我說了?關於這衣服的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