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種地計劃
作者:鯤鵬方了      更新:2020-07-31 10:07      字數:2759
  江城將林詩雨放在床上,蓋上被子,自己趕緊就到水龍頭邊上衝了一下自己的腦袋。

  涼水過腦,江城幾乎瞬間清醒了過來。

  “該出去轉轉了,老待在這我感自己能瘋。”

  江城用手抹了一把臉,自言自語道。

  去地裏看了一眼,現在江城的地已經有三畝了,不過還得靠自己手動種植。

  要不是有那口井,江城都能累的站不起來。

  三畝地,其中竹子占了一分,但是現在江城看著這密密麻麻的竹林,起碼得有半畝地了,讓它自己長去吧。

  其他的地裏,江城種了一畝稻米,一畝小麥,還有半畝地種植西紅柿和香菇,剩下的半畝,江城種了家裏的小尖椒,自己種完菜的時候,躺在地頭,看著天上的點點繁星,不知道這裏的星星月亮和自己平時看到的星星月亮,是不是同一個。

  第二天早晨,林詩雨醒的時候,江城已經為她擠好了牙膏,拿了一條嶄新的毛巾,以及桌上做好了早飯。

  “起來啦小林,洗漱一下吃飯吧,吃完之後記得去君悅報道哈,我下午要出一趟遠門。”

  江城一邊用毛巾擦臉,一邊說道。

  “哦,知道了,城哥。”

  林詩雨心裏是喜歡江城的,但是她作為一個還沒畢業的大學生,對於男女感情,往往還是認為由男方來說比較好。

  但是江城卻一直沒有和自己表白,哪怕是在君悅酒店的時候,江城說自己是他女朋友也隻是因為想幫自己。

  林詩雨早飯吃的也有些出神,她不明白江城到底是怎麽想的,也沒有去主動說出自己對江城的喜歡。

  林詩雨不知道,因為這次的錯過,下次卻是在數年之後了。

  江城等林詩雨回去的時候,選擇了直接踏入通道,回到自己的那片菜地旁邊。

  “哎,大學生出去工作回來啦?”

  還是當初的周叔,扛著一個鋤頭從地頭回來。

  江城看著他,仿佛時間又回到了從前。

  “哎,周叔,回來了。”

  江城看著自己家後山這塊地,還是自己當初用鋤頭刨出來的印記,幹旱的根本沒有翻動過的痕跡。

  “自己光種那塊地了,家裏的地不能荒了呀。”

  江城想著如何把自己家裏的地和自己得到的那塊地之間連接起來。

  這樣才能讓老爸老媽都不那麽辛苦。

  江城的父親是一名小學教師,但是因為一些原因辦了提前退休,五十出頭的年紀,現在在鎮上的雜貨鋪給人家算賬,一個月隻有1000多的工資。

  老媽在大棚裏幹活,夏天時候的大棚江城去過一次,外麵30多度,大棚裏都要4-50度的溫度。

  自己老媽好幾次都差點暈倒在大棚裏。

  家裏的生活還是太苦了,江城想改變。

  必須讓他們都回來頤養天年。

  江城十分堅決的說道。

  回到家,家裏的大門永遠是鎖著的,因為老媽去大棚裏幹活要下午六點半才回家,老爸在縣裏的雜貨鋪,每周回家一天。

  而江城回來的時間是早晨,從門口一側的磚頭下麵,找到家裏大門的鑰匙,江城開門回家。

  隻要自己不回家,江城不敢想象老媽在家裏吃飯能簡單到什麽地步,一碟炒鹹菜,一盤蘿卜幹,再沒有其他的。

  村裏的年輕人大多出去打工了,留在家裏的大多都是年齡偏大的,地也大多沒人種,很多年輕人寧願把地荒著,也要出去打工。

  因為在他們的看來,留在農村種地是一件很沒出息的事。

  就像自己碰到周叔,他看自己一個大學生在種地,說話的語氣就有些讓江城感到不舒服。

  不過,江城這次從後山回家的時候,看著村子裏那麽多的空地,上麵都長滿了雜草,江城想著如果能將自己地裏的那些種子等它們發芽之後進行移植。

  這樣自己就可以人工的擴大了自己土地的麵積。

  哪怕是口感不如自己的那片農地裏種出來的好吃,但是起碼是從那裏培育出來的,而且江城打算將自己地裏水井裏的水拿出來進行稀釋,然後進行澆灌。

  這樣種出來的蔬菜和糧食,即使沒有自己那三畝地種出來的好吃,但是也絕對要遠遠超過市場上的那些糧食和蔬菜。

  而那樣的話,價格就會提上去,自己家裏人,甚至鄉親們都會因此而獲益。

  種地是一件辛苦的事,能夠盡量多的增加他們的收益,這樣也是好的。

  既然決定了這麽做,那第一步就要讓他們肯定自己的育苗。

  江城上街上買來糧食和蔬菜的種子,隻要等自己中的這一茬糧食蔬菜收獲之後,就開始進行培育。

  首先還是要請壩地機來把家裏剩下的這兩畝山地給壩出來,如果指望自己用鋤頭翻地的話,那不知道得翻到什麽時候了。

  鄰居孫二叔家裏就有一台機器,江城直接到他家,孫二叔叫孫有誌,不過年過五十之後,卻一直在家裏喝酒,農忙的時候就給人家收收麥子,犁田,播種,他這個機器都能幹。

  但是隻要一不是農忙,他就在家喝酒。

  每天喝的醉醺醺的,晚上等嬸子回來就吵架。

  “二叔,在家嗎?”

  江城走到門口,門口那條剛看到江城的大狼狗就衝著江城汪汪汪的狂吠起來。

  “誰呀。”

  聽到狗叫的孫有誌從家裏向門外喊。

  “二叔,是我,阿城啊!”

  江城避開那條就拴在家門一側的狼狗,又回了一句。

  “阿城啊,快進來,這狗不咬人,去去,一邊去。”

  孫有誌端著一碟花生米和一瓶酒,一瘸一拐的走出門口,一邊趕著狗一邊讓江城進屋。

  孫有誌個頭挺高,就是精瘦得很,而且腿還有些殘疾,走起路來一瘸一拐的,即使沒喝酒的時候讓人看著都以為喝了一樣。

  “阿城不在城裏工作,回村裏來幹啥?”

  孫有誌走進屋,把花生米放在桌上,倒了一杯酒,然後先捏一粒花生米丟在嘴裏,嘎嘣作響的聲音,吃的孫有誌表情陶醉極了。

  然後又倒了一杯酒。

  “來點?”

  孫有誌舉起酒杯,對江城笑著說道。

  “不了二叔,您喝。”

  孫有誌也不繼續讓江城喝,而是呲呲的沿著酒杯口,把酒入喉,那感覺,雖然都知道酒很辣,但是在孫有誌的表情裏,江城隻看到了有人在喝玉露瓊漿一般。

  “二叔,我想找您幫個忙,幫我家裏在後山的那二畝地給犁出來,然後種上秧苗。”

  江城笑著說道。

  “種地啊,行,什麽時候要,不過現在麥子都種完了,你怎麽現在才種,會不會晚了點啊,種地是看天吃飯的,你這上學的不知道種地的事,你現在種下去,不一定能成活呀。”

  孫有誌放下酒杯,十分嚴肅的和江城說道。

  “二叔,這個我知道,不過我這種子是農業大學的同學帶給我的,說是最新的優良品種,具有不同於尋常種子的優秀特質。”

  “最新品種。”

  孫有誌吃了一粒花生米,又喝了一口酒。

  “你有把握就行,我隻是提醒你一句,那行,下午我就開機器過去,是你家後山的那塊田吧。”

  孫有誌端著酒杯問道。

  “是的二叔。”

  咕嚕咕嚕……

  聽到江城說完後,孫有誌端在手裏的酒杯一口氣全部下肚。

  “行。”

  “那我先回去啦,下午我在地頭等你,二叔。”

  “好的,阿城,回去吧。”

  孫有誌一個二兩的杯子酒下肚,臉都有些紅了,躺在床上迷糊了起來。

  嘴裏卻小聲說著,現在的大學生,真是想一出是一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