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卷:跳出農門_番外四 弟弟娶的是遠妻
作者:唯水玲瓏      更新:2020-07-29 02:50      字數:2328
  弟弟阿明的婚事,在正文部分還沒有交待過。因為弟弟是比鍾小嵐小的,他結婚自然是要比她更晚了。

  在鍾小嵐也已經結婚後,爸爸媽媽就為他的事著急了。當然,爸爸就算心裏替他急,也不會表現出來。但是媽媽就不同,她會跟女兒們嘮叨這事。

  有一天,鍾小嵐打電話回去時,媽媽就問她:“你平時跟你弟弟阿明通電話時,有沒有問過他,他到底找到女朋友沒有的?村子裏跟他差不多大年紀的,甚至是比他還小幾歲的,人家哪一個,現在不是都生有一、兩個小孩子了的。”

  “媽,你著急想要抱孫子啦?我沒有聽他說過哦。現在,他跟大姐都是在ZH市打工的。這事,你得問大姐應該才會清楚了。”

  “我覺得,他是不是還在記恨著,你爸爸以前罵他,找那個阿萍的事啊?所以,都快要到30歲了,也還沒有想要找女朋友。”

  “什麽叫找那個阿萍的事啊?那時不是早就搞清楚了,他說過了不是那回事的了嗎?他還記恨我爸爸幹嘛?”

  “後來雖然搞清楚不是那回事了,但他還是挨罵了啊!所以,我覺得他一直記著這件事。所以找老婆才挑來挑去,總擔心挑得不合你爸爸心意,又會被他罵唄。”

  “這個原因……應該還是有一點的吧!但是,隻要他不找同村的,不就得了,我爸爸又不是嫌他別的。”

  “上一次他還在DG市打工時,我聽你表姐說過,同一個廠裏麵,有一個姑娘是比較喜歡他的。可是,他自己又不是很喜歡人家。不知道他跟那個姑娘,能不能成呢。”

  “那你不如問問我表姐,這事,我哪能知道。”鍾小嵐在電話另一頭笑道。

  “我不就是跟你說說而已嘛,你表姐的電話,我哪裏能有。”

  “我現在也沒有她的電話了,除非問我姑姑要。”

  “算了,別問了。管他有沒有,有了,到時候自然會帶回家來。”

  “那不就是了,何必操心這麽多。我不也是快30歲了,才結婚的嘛。媽,你也說過了,你和爸那時,也是30歲以後,才結婚的。”

  “我們那時,是迫不得已。你們現在,怎麽能跟我們一樣。”

  “好了,現在也快要到過年了。看看他到時候,有沒有帶姑娘回家,不就知道了麽。”

  不過,還沒有等到他帶姑娘回家來,倒是有一個姑娘,自個兒找上門來了。

  就是那個和他在DG市打過工的姑娘,她找到鍾小嵐的家門,見到媽媽後,便大膽地問:“阿姨,你家兒子是叫阿明的吧?”

  “是啊?姑娘你是哪位?”

  媽媽當時心裏可高興了,沒想到還能有姑娘家,主動過來找自己兒子的。她心想:這姑娘,是要當我兒媳婦的嗎?

  那姑娘答道:“我是以前跟他一起打過工的。他後來走掉到ZH市去了,也

  不跟我聯係了。都不知道他是什麽意思?”

  媽媽一聽,覺得這事有點奇怪:我兒子不跟她聯係了,她過來問我幹什麽?我又哪裏能知道,我兒子心裏的意思啊?

  “姑娘,那你想怎麽樣?”媽媽不動聲色地問她。

  於是,那個姑娘也不客氣,跟媽媽說道:“我要在你家住著,等他回家來了,問問他是什麽意思。等我問清楚了,我才能走。”

  “你愛住就住吧,我家裏房間還是有的。飯也有得給你吃,不會餓著你。但是,我們農村家裏的條件,就是這個樣子,你也看到了。是沒有什麽好東西招待你的,你可不要見怪。”

  那姑娘沉吟了一下,又問:“不如你把他電話給我,我打電話問問清楚他也可以。”

  “他的電話我也沒有。我隻知道我的大女兒,是跟他在一個城市裏打工的。要不,你打電話問問我大女兒?”

  “你大女兒?我倒是聽他說起過的,你把她的電話給我,我跟你大女兒聊聊也行。”

  然後,就是她撥打大姐的電話,問了一些弟弟的情況。大姐好像也是知道那個姑娘的,知道是她纏著弟弟。

  她跟那姑娘說:“你是聰明的女孩,還是廣東人家的女兒。你現在既然都找到我家去了,我家的條件你也看到了,比你家裏的條件是差多了。我弟弟不想你跟著他受苦,而且,也是擔心你跟他受不了苦。所以,你何必追著他不放呢?”

  那姑娘聽了,許是真的也是明白了,也是死心了。默默地放下電話後,便說:“阿姨,我還是走了吧,你就當我沒有來過。”

  這姑娘,還真是一個敢作敢為,拿得起放得下的奇女子!

  還好,在過年的時候,弟弟果真帶回來一個姑娘了。這個姑娘的老家有點遠,雖同是廣西人,但卻是NN市那一帶的人。

  媽媽還擔心他腳踏兩隻船,便悄悄問他:“上次那個找上門來的姑娘的事,你跟人家說清楚沒有的?”

  弟弟說:“我早就跟她說清楚了。是她想專門過來看看我們家,看看我是不是騙她而已。她看到真實的情況後,哪裏還會願意跟我,你不用擔心她。”

  那就好!媽媽心裏也是舒了口氣。便去煮飯做菜,招呼現在這個姑娘了。心想:這個姑娘,應該就是我未來的兒媳婦了吧。

  在鍾小嵐這一方,農村就有這樣的習慣,兒子帶回家來的姑娘,基本上就是談得差不多,是願意當老婆的人了。

  女方去過男方家,覺得沒有什麽異議了,便是男方上女方家去,見未來老丈人、丈母娘,並商談結婚的事宜了。

  所以,這個姑娘在鍾小嵐家過完年後,到了年初六那天,便同弟弟回她家去,給她父母過目了。

  再經雙方兩家父母商量過後,說是定在年後的五一節,再擺酒告知親戚朋友。這樣一來,弟弟的結婚

  大事,也就有著落了。

  爸爸媽媽心裏的石頭,便也落地了。過完年後,他們便上縣城,捉了幾十隻小雞和小鴨來養。

  算計著養到五一節時,便可以在弟弟的婚禮上,派上大用場了。

  還有一頭爸爸養的大肥豬,本來是想著,過年時殺來賣的。現在也已經留著,到弟弟辦婚禮時再殺了。

  再就是適時瓜菜,一般是清明前後,才能種瓜點豆的。

  所以,農村家庭在五月份時,基本上還沒有什麽適時瓜菜,可以收獲。

  因此,媽媽最多就是,早點種上兩片地的空心菜,以便到時可以摘來在弟弟辦婚禮時用。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