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東窗事發
作者:藍領笑笑生      更新:2020-06-28 03:22      字數:2193
  “這不可能,這車子收藏價值應該不低,怎麽可能兩百塊買下來!”男水友搖著頭,第一個不相信,不說其他的,兩百塊買個墊子都不夠啊。

  “你懂什麽,這肯定是兩百塊買了這輛車,然後花了幾十萬修複這輛車是吧,這種老爺車,有些人當寶貝,有些人當成草,遇到當成草的,那修複起來的難度太高,所以價值也就越低了,基本上和廢鐵差不多了。”小主播表示出自己的睿智。

  “嗯,沒錯,我買的時候,這輛車就是和廢鐵一樣,不過我沒有花那麽多錢修複,就是用了兩萬多,主要是靠自己一雙巧奪天工的手,才能剩下這麽多錢,不然的話,幾十萬是最起碼的。”林遠淡淡地說道。

  “……”

  彈幕——

  “巧奪天工的手?這個逼我給滿分!”

  “主播又開始吹牛了!!”

  “主播怎麽會吹牛,你們難道忘記了,主播曾經在荒島上打造出一把雪飲刀,那可是在荒島啊,現在的話,那可是有著各種工具,我相信主播可以做到。”

  “沒錯,主播的手的確很巧!”

  大部分的水友都表示有這個可能性,甚至可以說連小主播也相信,但他們絕對沒有想過林遠這是僅僅用了幾天,他們就算覺得林遠可以做到,也是覺得那是需要不少的時間,也許在荒島之行前,就已經開始做了。

  加上林遠剛剛說自己是雕刻大師,所以,他們更是覺得這個事情是有可能的。

  那既然是這樣的話,那就不要再問多少天了,少了的話,怕自己的心理承受不起啊,是啊,人比人會氣死人的啊。

  兜風完之後,林遠覺得林海飯店好像不能待了,以後估計也不能來蹭飯啊,因為讓人知道自己就是這些木雕的雕刻著,估計會被包圍合影,哎,沒錢支付給他們粉絲費啊,於是,他就開車回家了。

  將車停在家的門口路上,雖然說這樣一停其他的車子想要進去就不可能了,但這並不是什麽問題,因為他家是最裏麵的,不存在對道路造成擁堵的不負責行為。

  回到家中,林遠看了看時間還有點早,又看房間裏的現澆已經差不多了,就去——

  睡覺了!

  是啊,當然是睡覺了,在這裏有什麽娛樂活動啊,還有現澆是差不多了,但是差不多,並不是好了,繼續保養一下,明天早起幹活,砌牆、修補好房頂,就可以進行內部裝修了,三天的時間可以完成,然後,就可以叫大蝦洪爺他們過來送紅包了。

  沒錯,這是喬遷之喜啊,趕緊滾過來送紅包,放心,我會下海打魚,給你們弄點生猛的海鮮過來。

  當然,睡覺之前,林遠還是會繼續他的日常修煉,他對於修煉都沒有放下來,現在隱隱約約感覺到,自己好像能與煉妖塔進行聯動了,不過還隻是一種感覺,並且,就算真的聯動了,估計也隻是能連線而已,這就好比一個網站,你的網速與電腦配置也就僅僅能連上首頁,但是卻沒有辦法打開首頁的那些圖片。

  而這個又不是你可以等待的,隻要你連線時間久了,電腦就當機了,也就是說,你想要打開首頁,就需要升級自己的網速與電腦,而這還僅僅是打開首頁而已,其他想要打開視頻什麽的,那就請再次升級你的電腦與網速吧。

  不過,這對林遠的提升也是巨大的,因為他現在的精神力極高,思維能力極強,而大腦的開發程度也超過天才水平了,繼續下去的話,他都可以成為一代偉人了,隻要他願意。

  但他想要過的生活卻很鹹魚,他隻想要養一些可愛的小妖精,然後逍遙自在的活著,最好能長命百歲,等下,這個好像有點短了,就活個幾百歲吧,什麽人生精彩隻需要短暫時間就行,什麽活太久了沒意思,那都是自己騙自己,如果能一直保持著健康的身體,誰會嫌自己的命長?

  至於保持健康的身體這件事情,林遠覺得應該不難,甚至他覺得,自己可以青春永駐,嗯,一定可以的,我有這個信心,不信的話,十年後來看我,我一定還是二十五歲,不,可能隻有二十歲了。

  最近,我就是覺得自己年輕了,越來越像一個少年了!

  啊,生活是多麽美好啊,明天起來,又是美好的開始,期待……

  第二天,林遠的生活的確有了一個轉變,但這個並不是美好的,而是——

  “在我的律師沒來之前,我是不會說話的!!”

  林遠坐在一個房間,這個房間擺著一張桌子,放著一張台燈,牆壁上都是隔音材料,牆角還有攝像頭,沒錯,這就是普通人隻能在電視劇與新聞裏才能看到的審訊室。

  林遠現在都有點搞不懂,這究竟是怎麽回事,一大早就來了一隊警察,然後拿出逮捕令,將他給控製住帶走了,連電話都不讓他打,不過他倒是肯定,這些人是警察,那逮捕令也是真的,所以,才會讓讓他們帶走,不然的話,他就直接將這些人給打回去了。

  而雖然林遠的電話不能打,但他還是通知了關中華與他的代表律師張偉,雖然說張偉可能不是很靠譜,但最起碼是一個律師,有些事情有他在會方便一點,而關中華當然不能少了,他是市刑警隊的。

  不過,他這一次並不是被帶到關中華的市刑警隊,東越市是地級市,市刑警隊是刑警支隊,在刑警支隊之下是刑警大隊,管轄的是縣級的,比如說歸雲村所在的靈北區,再下麵還有刑警中隊,管轄的就是區下麵的幾個鎮。

  這一次來抓林遠的是靈北區的刑警大隊,看來並不是一個小案子,不如應該是下麵的刑警中隊來做事,並且,也不應該出動逮捕令,拘捕令是需要向檢察院申請的,並且還具備搜查證的功能,一般來說就是有一定證據的才會這樣發拘捕令。

  不過,我犯了什麽罪?

  “殺人!”

  什麽?殺人?難道我當初誤殺億萬子孫的事情,東窗事發了?我該怎麽辦,在線等,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