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章 價格戰
作者:遠征士兵      更新:2020-11-04 00:04      字數:2246
  這麽來回幾次情況就出現了變化,蒙良飛鴿傳書回來說送往雁門郡的布匹賣不出去,原因是雁門郡的布價降到了三十八錢一匹。

  沈兵一聽就愣了。

  如果是雲中郡生產的布賣三十八錢一匹的話還有得賺,而且還是大賺。

  但雁門郡的布賣三十八錢……隻怕連原料和人工費都賺不回來。

  要知道它原本是賣五十錢的,有十錢的利潤已是頂天了,那這三十八錢豈不是虧本?

  既是這樣,雁門郡又如何能將價格壓到這地步?

  想了想沈兵就明白了,是有人想壟斷雁門郡的布業與雲中郡打價格戰。

  沈兵一臉懵……手工織布居然想跟水力織布打價格戰?

  沈兵猜的沒錯,雁門郡布業一直是由一個叫陳湧的商人把持著,且這陳湧還憑借著多年賺來的家底召募了數十個護院……說是護院其實就是地痞無賴。

  通常作奸犯科在大秦境內相對較少,尤其是結黨營私就更是為秦律所不容。

  但雁門郡本身就是地處偏遠且才從趙國手裏收複不久,秦律還沒能得到貫徹實施。

  其實是雁門郡吳肖希望能借助陳湧之手管理雁門郡……正所謂強龍難壓地頭蛇,吳肖由一個燕國降將來治理雁門郡難免會碰到人心不服、情況不明等狀況,於是想先留著這些人先穩定局勢再說。

  雲中郡的布匹第一次到雁門郡售賣時其實就引起陳湧的注意了。

  如果是尋常商人,陳湧手下的那批人早就開始打人搶貨了。

  但一看護著布匹的是秦國商人的打扮,手裏還拿著家夥,於是就不敢輕舉妄動。

  這些“秦國商人”其實是蒙良的親衛,隻因秦律規定士伍不得經商,喬裝成商人一是為了避嫌二是為免嚇著百姓不來買布,於是才出此下策。

  此時秦人和原趙人還是很容易區分的,比如衣著、束發、口音等都不一樣。

  雁門郡才剛納入秦國版圖不久,整個雁門郡的百姓都可以說是“刁民”,護院看到秦國商人當然不敢造次。

  於是護院隻能飛報陳湧,陳湧一思量,道:

  “或許隻是那些秦人急需用錢是以賤賣布匹,千餘匹也不算多,賣完也就是了。”

  陳湧是這麽說的,也是這麽希望的。

  然而事實卻讓他失望了,這些秦人一而再再而三的將布匹運到雁中郡出售,且一運就是近千匹。

  這還了得?

  這麽下去不是砸了他陳湧的飯碗?

  但陳湧思來想去,覺得還是不敢與秦人動粗……這時的秦人那可是上民,若是鬧大了到郡守那也是幫著秦人說話。

  於是陳湧就決定壓低布價。

  用他的話說,就是:

  “我等壓低布價,讓這些秦商的布無法售出,他們自然會轉去其它地方售賣。”

  “到時我等再將布價調回,甚至漲至更高。”

  陳湧這如意算盤打的是很響,而且等秦商走後他將布價一漲……實際上對他而言就沒什麽損失。

  隻是他沒想到的是,沈兵要做的是長久生意,且雁門郡是距離雲中郡最近的一站,同時也是紡織作坊打的第一仗,如果就這麽敗下陣來……往後讓雲中郡的布匹如何在雁門郡立足?!

  扶蘇看到了這情報,就問了聲:

  “現今該如何是好?”

  胖子屯想也不想就說道:

  “當然降價!”

  “我等還有很大的降價空間,便是降至二十錢都不虧,還怕他不成?”

  扶蘇皺眉道:

  “可是……正如將軍之前所言。”

  “若我等與之壓價,則布匹價格越發低賤,百姓豈非損失過甚?”

  沈兵回答:

  “所以不能降價,而應收購!”

  扶蘇驚問:

  “將軍此言何意?”

  沈兵解釋道:

  “按正常的價格,是我售四十五錢他售四十錢。”

  “他以三十八錢出售,我若收購了便可每匹賺兩錢……”

  扶蘇聞言不由一愣:

  “將軍之意,是我等收購對方手中布匹?”

  沈兵點了點頭,道:

  “正是。”

  胖子屯不解的問:

  “將軍!”

  “我等分明可以以十餘錢的成本製出一匹優布,為何還要以三十八錢買進一匹劣布?”

  沈兵回答:

  “這便是購買力問題。”

  “我等若是彼此壓價,雁門郡大批需要布匹的人便會在這壓價中買進。”

  “於是購買力便由此下降。”

  “但若我等全麵收購而其它人卻買不到,對購買力便沒有多大影響。”

  “待我等將價格調回原價時,便是那些低價買進的劣布都能賺錢。”

  扶蘇有些被繞暈了,臉上似懂非懂的。

  但胖子屯聽了卻恍然大悟,連連點頭表示讚同。

  這其實並不複雜。

  說到底就是主動權完全在沈兵手上,沈兵因為能造紙又有水力織布的暴力所以資金充足。

  除非對方富可敵國……其實就算富可敵國可能都拚不過沈兵。

  在這情況下打價格戰,對方那就是“沒死過”的狀態……沈兵每收購一匹布對方就損失一筆錢,直至買到他沒布賣為止,到時那價格還不是隨沈兵怎麽定?

  而在這價格戰期間,隻要沈兵收購得夠快,真正需要“織布”的“剛需”根本就買不到布。

  於是“剛需”依舊是“剛需”,他們隻能等到價格回調時再購買。

  這其實是對百姓的一種保護……因為“剛需”沒有被過度釋放,所以百姓手中的布隻要等價格戰打完,依舊可以賣到四十錢。

  唯一損失的,就是那企圖與沈兵打價格戰的家夥。

  雖然沈兵此時還不知道他是誰。

  於是沒什麽好說的,沈兵火速運一批紙到太原郡出售。

  之所以不運到雁門郡而是運往太原郡出售,是因為沈兵擔心引起這奸商的注意……如果他意識到紙和布都是出自同一人之手因此察覺到對方的實力而激流湧退,那沈兵就失去一條大魚了。

  正如之前所言,紙這東西是“劫富濟貧”,所以沈兵嫌錢也嫌得心安理得。

  紙脫手很快,隻幾天的功夫就籌集到資金。

  再加上之前賣布的盈餘一並送到蒙良手裏,然後沈兵就下達了收購的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