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小寶的自述
作者:揚沙現風型      更新:2020-03-05 14:44      字數:5092
  我是一隻貓,名叫小寶。

  這個名字是一個人類給我取的。他說我有了名字後就不再是一隻沒人關心的貓了。

  他說他會照顧我的。

  可是我---小寶---一隻與眾不同的貓,是不會輕易被人收養的。

  雖然他總是給我買小魚幹和牛奶而且每天都會給我洗澡就是了。

  但這些都是這個人類應該做的!我隻是給了他一個侍供我的機會罷了!否則明明有很多人肯給我買小魚幹,我又怎麽會隻吃他給我的小魚幹呢?很多人都想伺候我呢!

  話說回來了,既然有很多人想伺候我,可我為什麽卻仍是一隻流浪貓呢?

  我說過了!我是一隻與眾不同的貓!

  我從第一次睜開眼的時候,就沒看到過父母。那時我還小,隻記得我所在的地方是一片森林。我渴了,餓了,卻沒有人來喂我水和食物,我就想開始想要睡覺。

  但我沒有睡。我的直覺告訴我,一但睡了,就醒不了了。

  於是我就用力睜著眼睛,用盡全力去睜著。

  可是就那麽層薄薄的眼皮,我也睜不下去了。它們就像是灌了鉛似的,越來越沉。

  就在我忍不住快要合眼的時候,一個與我長的十分相似但卻比我大了幾百上千倍的大家夥走了過來,它在我身上嗅了嗅,最後叼走了我。

  我沒有一睡不起。大家夥為我找來了食物,並將我放在了它的窩裏,使我沒有被餓死凍死。之後我就和大家夥住在了一起。在我們一起居住的日子裏,我學會了如何生存,如何戰鬥,也知道了大家夥的身份。

  大家夥說,他是一頭虎。

  大家夥很孤單,因為他很厲害,而且它吃肉,食量也很大,不像我,吃的很少。

  不過......雖然大家夥很厲害,但卻很笨。我得想個辦法讓它變聰明,不然它連和我交流都費勁。

  剛好在我記憶中有一個可以讓動物變聰明的辦法。隻要讓大家夥學會吸納日月靈氣,修煉成妖,大家夥就能變聰明了。

  你問我怎麽會這些?因為我一生下來就會這些東西啊。

  我開始教大家夥如何修煉成妖,但一開始並不順利,因為大家夥太笨了。樹上的葉子落了整整五次,大家夥才能開始自主的吞納日月靈氣。不過萬事開頭難嘛,之後的進展就很快了。大家夥耐心很好,而且它也很勤奮。在樹上的葉子又落了五十次之後,大家夥突然變了個模樣。

  它變得像個猴子,但身上卻沒有什麽毛,反而絕大多數地方都光溜溜的。愛奇文學iqiwxm&…免費閱讀

  總覺得大家夥這個樣子不怎麽好看,好像缺了點什麽。我想了好一陣也沒想出來,於是就告訴了大家夥讓它和我一起想---現在的大家夥已經變得很聰明了!雖然比我還差了一點點吧。

  大家夥好像知道自己缺了點什麽,爪子一揮,身上就多出了不少東西把大家夥給遮住了。隻剩下了四隻爪子和頭露在外麵。

  大家夥告訴我說這些遮住它的東西叫做衣服。

  衣服,我想起來了,我記憶裏有對於這東西的記載。不過衣服這東西不是隻有一種叫做人的動物才會穿的嗎?因為他們毛很少才穿的。

  大家夥說他已經修成了人型,所以在變成人型後就需要穿衣服了。

  修成了人型啊,我記得正常情況下應該得修煉三百年以上才有可能修成人型把,大家夥竟然隻用了五十多年就成功了,看來大家夥隻是比我笨,比其他的動物要聰明很多嘛!

  這是一個小插曲,並沒有影響到我和大家夥的生活。我們仍像往常一樣的過日子,直到我出了點事。

  我要變得更厲害了。但變厲害之前我似乎得睡上一覺。

  我突然變得很困,很想睡覺,我感覺我這次會睡很長時間,我告訴了大家夥我要睡覺,讓大家夥自己出去玩一玩。

  這一覺會睡很久的,大家夥一個人會很沒意思的。

  大家夥同意了,它留下了一顆牙齒,讓我在醒來後喊它。

  我睡覺了,這一覺就是一千年。

  一千年後的大家夥和一千年前的大家夥變化不大,隻是更加聰明了。它和我講人類的世界是如何的多姿多彩,它說人類世界的食物很精細,而且好吃:它說人類世界有很多的有意思的木偶玩具,它還說人類世界有很多很多有意思的話本子。

  我想和大家夥出去看看。大家夥沒有拒絕。

  人類世界和大家夥所說的一樣,很有意思,但不管到什麽地方都需要一樣東西。

  錢。

  但幸運的是我很有錢,我是一隻與眾不同的貓,因為

  我能吸引財氣。

  因為我是一隻招財貓。

  有人發現了我的特殊。開始塑造我的塑造我的雕像開始祭拜。

  但是還有一些心術不正的人,他們想靠我得到更多的錢。於是他們想就抓我,但他們做不到,因為他們打不過我和大家夥。

  於是更多,更厲害的人開始出現,我和大家夥開始招架不住了。

  其實我們兩個完全對付不了這些人類,但他們卻為了能夠獨自擁有我,使出了一樣又一樣另人為之做嘔的手段,他們自相殘殺,勾心鬥角,令我不忍直視,卻也令我們能有喘息的餘地。

  原來人類的世界這麽醜陋嗎。

  他們為了抓住我,使出了渾身解數。但最後,卻被大家夥以生命為代價給殺死了。

  我因此怨恨人類,可大家夥卻在臨死前勸我,勸我不要因此而否定人類。它說人類是有醜陋的一麵,可他們也有美麗的一麵。

  大家夥讓我多看看人類,讓我去發現他們美麗的地方。

  這是大家夥死前的遺願,我答應了。這一應,就又是千年。

  我就像一隻普通的流浪貓一樣,在人類世界的城市乃至鄉村四處亂竄,用我的眼睛來看人間善惡。---我天生就能看出人心好惡,隻是以前看不到而已。在幼時,我和大家夥生活在一起,我們在那時都還沒有人心,直到大家夥化成人形之後,我才第一次看到人心。

  那時一抹白色的光,奶白色的。但我隻以為那時妖物化人的正常現象,未去在意。

  之後就是一覺醒來,和大家夥一用去往人類世界的時候了。也是在那時,我在看到了許許多多的從人心之上散發出來的光。還是嬰兒的人類是沒有光的,但隨著他們的成長,光芒就會漸漸出現。一開始是鮮明對立的黑白二色,區別不過是黑與白的相對的亮度而且,幾乎沒有人是純粹的黑或白:之後光芒就會變大,黑白兩色的總量開始擴大,而且兩種顏色還會相互侵染,到了最後,就會變成一個顏色。

  我所見過的人,大多是灰色的;而想要得到我的人,內心幾乎是黑色的,隻用光芒的周邊才有些微弱的渾濁的灰色。

  在此之後,我聽大家夥的話去周遊人類的世界,一開始我的內心中是把人類一棒子打死的:人類沒什麽好人。可隨後的種種事情,令我對人類這個物種起來疑惑。

  我看到過一個醫生,他救人無數,人們十分愛戴他,可是他的心卻黑的像墨,令我看的心驚膽戰,這令我心生疑惑,於是他被我看穿了真實麵目:他醫人要錢,要大錢,要了許多人完全給不起的錢,而且他還用他的醫術和毒術讓許多人得上了怪病,之後他就會宣布出他能治病的消息。再然後他隻需要等著這些病人上門掏錢就是了。

  錢對於這個醫生很重要嗎?他費盡心思隻是為了錢?

  我不知道,但我看到這個醫生的名字被人們傳誦,我對這醫生是唾棄的。

  我還看到過一個商人,他掙了許多錢,是常人一生也難以企及的錢。他為了這些錢,手上沾了許多鮮血,所以妨礙了他掙錢的人都被他所擊敗。人們知道他的很辣無情,都在他背後罵他,使他臭名遠揚。可這麽一個人,內心卻是白色的,隻有對待對手時,他的內心邊緣才會湧出些黑暗。

  他用他的錢開山,將路鋪進山裏他用錢購買奴役,卻寬厚對待他們,在教會了他們知識後就銷毀他們的奴籍;他幫助窮人,但卻從不講財務給他們,反而是要他們去勞動,去學習,付出了才有回報。

  對了,他還很喜歡孩子,他瞞著許多的人收養了許多孩子。他每次看向孩子的眼神都是溫柔和溫暖的,臉上也總是掛著慈祥的微笑。

  可在其他人的眼中,他的眼神比刀子都銳利,令人覺得恐怖,他的笑更是死亡的喪鍾,隻要他笑,就會有人大難臨頭。這些人從沒看到過商人人的另一麵。但或許說他們不承認更好一些。

  他們知道商人的所作所為,但哪怕證據已經拍在了他們的臉上,他們也能麵不改色的矢口否認。他們隻承認他們所希望看到的。

  我現身問過商人;問他是否後悔自己的所作所為。

  商人笑著對我說:我為什麽要後悔?我掙的錢,花在我想花的事業上,我很開心,我不會把一絲一毫的財產給我所厭惡的人,我也不會在死後留下一文錢。我會把這些錢交給我收養的孩子們。至於那些外人?哈。隨他們去罵。我才不在乎名聲。

  商人死時,我為他送葬,他曾經的對手們想揚他的骨灰,但他們做不到。因為許多曾受到商人恩惠的人來了,他們連商人的靈堂都看不到,更別說擠進來了。

  但即使如此,商人的名聲

  也不好。可以說是遺臭萬年了。

  類似的事情有很多。比如我的西方看到過一個有著白色心靈的劊子手,他發明了斷頭閘刀,被人們稱為殺人最多的劊子手。可又誰知道,他發明這閘刀的目的其實是讓犯人能不受折磨呢?可最後,這刀卻成為了加快殺人效率的絕佳工具。還有一個人,被譽為最偉大的探險家,可誰又知道他其實隻是為了黃金呢?

  就這樣,我見證了曆史,見證了人類,我也從此明白了矛盾一詞的含義。

  我見到過大家所說的善,但更令我記憶深刻的卻是人類的惡。善舉總是被人非議,而惡行卻很少被揭發。

  人類,愚蠢至極。

  直到我見到他,那個總是喂我小魚幹的人類。

  他很特別,因為他的心,並非像其他的人類一樣黑白夾雜。他的心顏色單一且豐富。

  因為他的心,是陽光的顏色,讓人覺得很暖和呢。

  我是在他五歲時見到他的。那時的他就是一個小蘿卜頭,人小鬼大,那時他吃的飯大概是都用來長腦袋了吧,明明他的父母總是變著法子的給他做好吃的,而且他也不挑食,可是他就是吃不胖,反而比同齡人要瘦不少。

  嘖。一個五歲的孩子,吃的比他父母加起來都多,但卻比同齡的孩子都要瘦,我還特意親自檢查了一下他的身體,才發現他的營養全用來長腦子了。

  他很善良,也很聰明,按人類的說法就是神童吧,七歲時就自學知識,九歲時知識儲量就足以讓他拿到教授學位了。老師也不管他,他父母對他也很放心。於是他就在十歲開始周遊世界,我與他同去。

  他雖善良,但卻不是一個濫好人,他很有原則。真的,就像是太陽,既可以使人感到溫暖,又可以灼傷他人。

  對待那些心靈黑暗的人,他沒手軟過。或者用言語來勸人改過,或者借助當地官府來打擊罪犯,或者一些遊離於秩序之外的黑暗,他會親自動手,將黑暗打殘,甚至抹滅。

  他的手上,也沾染過血腥,即使是我在觀察人類的千年時間裏,他手上所沾染的血腥,也算得上是多的了。

  起初我很擔心他會被這些黑暗汙染心靈,但我很快發現,這是我多慮了。

  他很清楚他在做什麽,很清楚的知道這樣做對不對,應不應該。

  他很清醒,也很明白。他知道他的手染上了血腥,他也知道這麽做以他的身份和年齡來說不對,但他知道,他應該這麽做。

  這個世界總會有光明照不到的陰暗角落,也總有數不盡,看不完的罪惡。但是我覺得這片蒼茫大地總歸是能亮一點是一點。人心敞亮了,也就不會總是被這世界的惡意所絆倒了。

  這是在他殺死一個販賣人口的組織全員並安置好這些被拐賣的可憐人後,一邊洗著手上的血漬,一邊和我說的。那一天,是他十三歲生日。他把手上的水擦幹後,就揉了揉我的腦袋,然後為我準備了一碟牛奶和小魚幹。

  一如往常一樣。無論是他的內心還是他的行為,都沒有變化。雖然他的手上染了血,但我,卻沒聞到血腥味啊。手心還是一如既往的暖和。

  嘖。一個才十三歲的孩子,這麽厲害真的合適嗎?

  就這樣,他花了五年周遊世界,其間經曆了許多讓普通人想都不敢想的事。教過書,治過病,殺過人,逃過命,可以說的上是豐富多彩。而這五年對他的改變,大概就是長大了把,足足長了兩個腦袋,其他的就沒什麽變化了。還是那麽陽光,那麽厲害也還是那麽天真。

  天真好啊。用了五年時間見識了這個世界的黑暗,仍然天真。實在不可思議。

  可惜他不能接著的外麵旅遊了,他的父母要他回家去把高中三年讀完。不讓他再在外麵野了。說高中三年是人生不可或缺的經曆。

  要是他把他這五年的經曆告訴他的父母,想必他的父母也就不會去在意所謂的高中經曆了把,畢竟他旅遊時所經曆的故事遠比在學校裏精彩的多。

  不過這也隻能是想想罷了,即使告訴了,他父母也肯定不信。信了的話,估計能把自己給活活嚇死吧。這五年的經曆還是十分危險的。

  於是我們在他十五歲的時候回去了,平靜的度過了三年。

  直到今天。

  今天半晚,我來到了他的屋子裏,準備進去享用他給我準備的牛奶和小魚幹。

  然後我就看到了他一臉窮樣的端著碗麵條,這時我突然發現,他的頭頂上的氣運之柱變得比以前變得宏大了好多。但是屬於財運的位置,財運居然沒了,留在那裏的,是一個黑漆漆的財運黑洞!

  誰這麽狠,把這小子的財運給斬沒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