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圍殲美國博仔
作者:荒野獨狼      更新:2020-11-12 03:50      字數:4430
  靚坤很快就出院了,畢竟隻是皮外傷而已。

  哈迪倫上校、拉爾夫、克拉克、莉安娜·哈迪倫乘坐飛機來了。

  同時,靚坤也接到了來自沙鹿、大甲的海線大哥“冬瓜標”顏清標的線報:林博文與白雪大舞廳紅牌劉淑惠(21歲),帶著保鏢吳永源(34歲)與吳永森(26歲)兩兄弟,躲藏在台中縣豐原市向上路2段20巷1弄30號。

  台中的地下勢力,除了“縱貫線”,還有“海線”、“山線”的說法。所謂“海線”指的是台中縣靠近西部海岸一帶,清水、沙鹿、梧棲、大肚、龍井等鄉鎮,“山線”指的是彰化、豐原、草屯、東勢、南投一帶。

  海線大哥“冬瓜標”顏清標就是“美國博仔”林博文聲名大噪的踏腳石。林博文勒索的第一個目標就是顏清標,顏清標也不是省油的燈,拒絕了林博文等人勒索,於是雙方開戰。一番激烈廝殺後,顏清標最後不敵,跑到台南避風頭,林博文等人一路追殺,從此在道上迅速走紅。

  所以,冬瓜標出賣美國博仔也是應有之意。

  冬瓜標向靚坤表示:“不僅這條消息不要錢,而且隻要弄死林博文,還要送坤哥你一百萬答謝。”

  接到冬瓜標的線報之後,靚坤就帶著哈迪倫上校、拉爾夫、克拉克、莉安娜·哈迪倫來到了美國博仔的藏身之地。

  莉安娜·哈迪倫罵道:“firetruck,有狗!”

  這裏本來是偏僻平靜的老社區,很多家庭養狗。

  克拉克說道:“我聽到了狗叫聲,不用你再告訴我一次。”

  拉爾夫說道:“不對,我們幾個人驚動不了這麽多狗。”

  哈迪倫上校說道:“除了我們之外,還有很多陌生人進來了。”

  靚坤說道:“不要管那些人,我們先埋伏在外麵,隻殺林博文。殺了目標就走!”

  ……

  原來,冬瓜標不僅向靚坤透露了林博文的藏身地點,怕靚坤幹不過林博文,又給警察報信了。

  根據黑道的規矩,向警方通風報信是最大的忌諱。但標哥正被林博文追殺,性命難保,哪裏顧得了許多。

  五十五歲的台中縣刑警隊長洪旭,帶著二十五名全副武裝的刑警,也是過來抓捕林博文的。惹得犬吠大作的,正是這些刑警。

  ……

  林博文非常聰明,聽到狗叫聲,就立即發現被警方包圍。

  這種情況下,林博文仍然沉著冷靜。

  他先告訴劉淑惠:“你立即趴在地板上,無論什麽情況不要亂動。”

  吳家兄弟說道:“博仔,我們現在被警察包圍了,固守在房子裏是最安全的,突圍更危險。”

  林博文說道:“我怕槍戰會傷及小慧(劉淑惠),你們從後門走,我從窗戶跳下去。”

  林博文穿上防彈衣,右手拿軍用美國1143毫米1911a1式手槍,左手拿左輪手槍,又在口袋中塞入3枚美製手雷。

  林博文打開窗戶,趁著夜色從屋後二樓石棉瓦頂跳下。

  天太黑,二樓又不算矮,林博文落地就摔傷了一條腿。

  受傷後,林博文強忍巨疼,一瘸一拐向前跑去。

  此時,周邊房屋已經被團團包圍,警察也不是吃幹飯的。

  林博文剛剛跳下,就被兩名警員李德川和張富發現了。

  李德川快速跑了幾步,一把從背後摟住林博文的脖子,試圖生擒他。

  誰知道,林博文反應很快。

  被摟住脖子後,林博文迅速將軍用手槍,伸入自己的腋下,向後開槍。

  呯!

  也算李德川命大,子彈擊中他的防彈衣側麵,從腹部側麵飛過。

  即便如此,李德川也被1143毫米子彈的強大威力,震得仰天跌倒,肋骨劇痛,動彈不得。

  見林博文開槍,另一名警官張富立即開槍反擊。

  呯!呯!張富連開兩槍,都沒有擊中。

  林博文毫不猶豫,對準張富用軍用手槍,連開三槍。

  呯!呯!呯!

  張富急忙隱蔽在電線杆子後麵。

  這邊,巷子另一頭的警官莊訓共,立即攔住林博文的去路,持槍準備射擊。

  誰知道,林博文出槍極快,比莊訓共更快,轉身用左手的左輪手槍,搶先連開兩槍。

  呯!呯!

  莊訓共右手被子彈射穿,拇指被打飛。

  哎呀一聲,他的手槍落地。

  林博文顧不上對莊訓共補槍,繼續瘸著腿向前飛奔。

  他飛步竄出小巷,奔向旁邊小樹林。

  身後隻有警官張富在追擊,但相聚二三十米,鞭長莫及了。

  當時天黑,讓林博文逃進樹林,想要再抓他就難了。

  眼見抓捕就要失敗!

  關鍵時刻,已經五十五歲的洪旭隊長,毅然衝到了第一線。

  林博文連續打倒兩名警員以後,距離林博文最近的警察就是洪旭隊長自己。

  他不顧一切,親自持手槍,對準林博文連續射擊。

  呯!

  一發子彈擊中林博文,他頓時摔倒。

  讓洪旭隊長沒想到的是,林博文穿著從美國搞來的新式防彈。

  這一槍本來會致命,卻沒有射穿防彈衣,隻打斷了林博文一根肋骨,疼得跌倒在地。

  林博文跌倒後,立即抬手用軍用手槍還擊。

  要說林博文的槍法真是不錯,這一槍準確擊中了洪旭隊長的左胸。

  這就輪到洪旭隊長倒黴了,他根本沒有穿防彈衣。

  這發子彈穿透了他的左胸,傷勢極為嚴重。

  中彈後,洪旭隊長跌倒失去知覺。

  這邊,林博文掙紮著爬起來,帶著受傷的肋骨,繼續奔跑。

  就在林博文馬上就要跑進小樹林的時候,他麵前出現了五個持槍靜立的身影,正是靚坤等人。

  靚坤對林博文說道:“美國博仔,你在文聖路差點把我打死。我本來打算殺了你的,但是思前想後,我覺得還算是留你一條命才會讓你更痛苦。你不是想死嗎?我偏偏不讓你現在就死。”

  砰!砰!砰!砰!砰!

  靚坤等五個人每人打了一槍,哈迪倫上校和莉安娜·哈迪倫打斷了林博文的雙手手腕,拉爾夫和克拉克打碎了林博文的兩個膝蓋,靚坤打中了林博文的軀幹,又打斷了他的一條肋骨。

  手腕的傷痛,讓林博文隻得丟下手裏的槍。

  膝蓋的破碎,讓林博文不得不躺到在地,倒在了離可以讓他逃出生天的小樹林隻有一步之遙。

  打完之後,靚坤等人就鑽進小樹林,快步離去,深藏功與名。

  隨後趕來的警方,立即將林博文和洪旭隊長,送到榮民總醫院台中分院急診室搶救。

  送到醫院時,林博文身中四槍,還斷了兩條肋骨,不過沒有受到致命傷,也沒有流血過多的危險。

  而洪旭隊長對沒這麽好運了。他被林博文射中一發黑星手槍子彈,這種1143毫米子彈,威力非常巨大。

  子彈射入胸肺發生翻滾,挫傷了動脈,卡在頸椎部位。內出血極為嚴重,洪旭隊長根本沒有堅持到醫院,在救護車上就因失血性休克殉職。

  另一邊,抓捕林博文的保鏢吳氏兄弟,警方也遭遇激烈槍戰,受傷三人,好在沒有出人命。

  總之,抓捕林博文團夥區區幾個人,警方付出了1死4傷的代價。

  什麽叫做悍匪?

  這就是!

  ……

  第二天,看著報紙,就連哈迪倫上校也大呼荒謬。

  靚坤接過來報紙一看,對於洪旭隊長的殉職,台灣媒體不依不饒,追究為什麽他沒有穿防彈衣。

  而警方的解釋是,是防彈衣數量不足,洪旭隊長將自己的防彈衣脫下,給了普通警員。

  經常被警察糊弄敷衍,久病成良醫的記者不是這麽容易對付的。

  很快,記者揭露:根據警方預算,一線重案警員的防彈衣充足,應該不存在缺少防彈衣的情況。

  見遮掩不過去了,台灣警方才承認:現有的防彈衣過於老舊,已經不能防彈。行動之前,警方確實經濟采購了一批防彈衣準備更新,但廠商交貨後發現避彈效果不佳,根本無法使用,主管機關已沒收廠商保證金。

  這樣一來,洪旭隊長他們執行任務的時候,防彈衣就不足。

  洪旭隊長覺得自己年齡大了,出於愛護年輕警員考慮,把自己防彈衣讓給了一個20多歲的警察。

  靚坤說道:“洪旭隊長很偉大。一個五十五歲的老警察,又是台中縣刑警隊長,竟然跑到第一線和歹徒槍戰。”

  哈迪倫上校用自己僅剩的左眼翻了個白眼,說道:“但是,他的死亡原因還是很荒謬。”

  ……

  林博文被捕以後,等待他的肯定是死刑。

  他被移送中區警備司令部,預計活不過半年。

  林博文被捕後,已經六十多歲的外婆哭的死去活來。

  而林博文的母親,也不顧一切的跑到台中,每周都來見兒子。

  ——真是遲來的母愛!

  每次外婆和母親同林博文見麵,兩個女人都哭的泣不成聲。

  此時的林博文倒也不再仇恨母親,反而寬慰兩個女人:“沒事了,我最多是無期徒刑了,你們不要哭。”

  他還說:“你們放心,我這次出去一定會改邪歸正,老實找份工作。我在裏麵學習修電視機呢,準備做電視機修理工。”

  其實,林博文比誰都清楚,他殺了這麽多人,肯定死路一條。

  果然一審中,林博文被判處死刑。

  被捕4個月後,1985年3月21日軍事法庭宣判:“林博文擁槍自重,目無法紀,膽大妄為,肆意殘殺執勤警察,手段凶狠殘暴,實已嚴重危害社會治安,威脅他人生命安全,惡性重大,罪無可赦,為彰法紀,應處以極刑,以昭炯戒。”

  根據常規,林博文會在1個月內被處決。

  此時的林博文倒也不怕死,隻是看不得外婆和母親的眼淚。

  他多次對看守說:“長官!幫幫忙,看能不能向上麵反應一下,早點讓我走!我死了,我外婆和媽媽就不會這樣跑來跑去了,還要替我上訴。”

  ……

  因林博文的特殊身份,台灣媒體大肆報道。

  甚至,美國媒體也連篇追蹤這個美**人的棄兒,還刊登了他的照片。

  坊間傳說,林博文被判處死刑後,曾經收到一封信,是他從沒見過麵的父親寫來的。

  他的父親在信中表示懺悔,懊悔當年對林博文母親的負情和背叛。

  其實,在入伍之前,這個男人在老家已經有白人女友,早就定了婚約。

  他隻把台灣的事情,當做一次豔遇而已。

  退伍以後,林博文的父親回家和白人女友結婚,過起平淡的生活,成為虔誠的基督徒,還是當地有口皆碑的善人。

  他並不知道,分手時林博文的母親已經懷孕。

  林博文的父親表示,如果林博文願意寬恕他,他會立即飛到台灣和兒子見麵。

  對於父親的要求,林博文回信隻寫了一句話:也許你的耶穌基督會寬恕你,但是我不會!

  1985年4月12日淩晨,年僅21歲的林博文被押赴刑場,由憲兵執行槍決。

  ……

  在林博文被判刑和處決期間,雷功、孫庸、汪希苓因共同殺人罪被判無期徒刑,胡儀敏、陳虎門因協助殺人判刑兩年半。

  而靚坤則因為瓦解了“美國博仔”林博文創立的“後龍十五神虎幫”而獲得了又一次獎勵。

  【獎勵宿主來自《灌籃高手》的櫻木花道作為獎勵。】

  幹掉一個混血兒,再送我一個混血兒,這個操作很6!

  【請打開門,獎勵隨從就在你的門外。】

  靚坤十分聽話地打開了酒店房門,但是沒看到人啊!

  ——美國博仔被捕後,靚坤又找到了願意給他提供住宿的酒店,也就不用住在gete家裏了。

  【你就不會低頭往下看嗎?!】

  靚坤低頭一看,地上放著一個繈褓,繈褓裏一個剛滿月的有著鐵鏽色頭發的嬰兒睡得很熟,露出甜甜的笑容。

  靚坤抱起繈褓裏的櫻木花道,心想:不管把棄嬰送到酒店客房門口是如何不合常理,但是,孩子,希望你有朝一日能夠兌現天賦,接過張合理、劉戰神、易建聯的槍……呃,不對,也許你比易建聯還大一點也說不定。中國體育界的年齡問題,就是如此神秘,總能製造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