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龍五論槍
作者:荒野獨狼      更新:2020-05-27 03:17      字數:2530
  第三十二章龍五論槍

  粉嶺的一片荒地上,高進身披風衣,遠遠地和正在練習手槍射擊的靚坤、龍五打了個招呼。

  高進未語先笑,“怎麽樣?學會了五哥的射擊絕技沒有?”

  靚坤看看手裏的手槍,也笑道:“如果這麽容易學,也就不叫絕技了。不過,這把槍也太重了。我右手還打著石膏,隻能用左手練習。用這麽重的手槍,一會兒就累了,實在是效率太差了。”

  龍五仍然是不苟言笑地說道:“五四式手槍已經是手槍裏麵重量比較輕的了。”

  靚坤好奇的問道:“我看道上很多兄弟都喜歡用這種手槍,這是什麽原因?”

  龍五卸下彈匣,拉開槍機,退下子彈,“五四式手槍是通過仿造蘇製TT1930/1933式手槍研製而成的,它擁有的很多優點,比如體積小、重量輕、結構簡單而又結實,能夠在各種各樣惡劣的環境下使用,不易被碰壞。”

  靚坤點了點頭,說道:“在‘結構簡單而又結實,能夠在各種各樣惡劣的環境下使用,不易被碰壞’這一點上來說,有點像ak47。聽說在越南戰場上,好多美軍都扔掉自己的美國步槍,撿你們越南人的ak用。”

  龍五搖了搖頭,“傳言而已,謬以千裏。

  首先,M16是美國軍隊為士兵配發的槍支,並不是士兵的個人資產,這種士兵隻有M16的使用權,並沒有所有權,士兵並不能隨意扔掉手中的槍支,而且槍支在戰後以及退役後還要交還給國家,更不能隨意扔掉了。

  當時,美軍使用的M16配備的是5.56mm小口徑彈藥,而AK-47使用的是7.62mm彈藥,就算美國士兵撿到了AK-47,也撿到了一部分彈藥,但是畢竟是無根之水,打一發少一發,把子彈打完之後美國軍隊的後勤可不會為其提供AK-47的子彈,所以即使美國士兵撿到AK-47也不可能將其當作主要武器使用,隻能用來應急,為了AK-47丟掉M16更是無稽之談。

  而且,每一款槍支都有不同的配套攜行具,如果沒有攜行具攜帶槍支會成為一種負擔,從這一點上看扔M16用AK-47也不是個聰明的選擇。

  最後,在戰場上,不能僅僅靠目視來確定敵軍,尤其是在越戰戰場上,常常在叢林密布的地方與敵軍交火,很多時候隻能根據槍聲的不同來確定敵人的方位,畢竟M16和AK-47的槍聲還是有很大不同的,如果己方使用AK-47射擊,很有可能被友軍認為是敵人靠近而集火,這樣喪命實在太冤了。

  其實,美軍改裝使用的不是AK47步槍,而是蘇聯的7.62毫米RPD輕機槍,這款輕機槍被美軍截短槍管,配給特種部隊使用,被稱為‘撤退機槍’,也就是部隊在撤退時負責火力壓製,掩護隊友用的機槍。

  之所以撿起這款蘇製輕機槍,是因為當時美軍沒有合適的輕機槍,在越戰中受到關注的M60機槍,雖然火力強大,射程很遠,但是在越戰的戰爭環境中,有一個大問題,就是M60機槍太長太重了,全長1.1米,戰鬥全重達到了12公斤,尤其對於需要步行機動深入敵後的美軍特種部隊來說,攜行很不方便。

  而RPD輕機槍不含彈盒的重量為7.1公斤,加上彈盒全重9.5公斤,美軍在將其截短槍管後,重量會更輕,更加適合撤退時使用。”

  高進開玩笑,“龍五,你平時總是板著臉裝酷,說起槍來倒是眉飛色舞的。笑一笑!”

  龍五強行咧著嘴說道:“我笑起來很難看的。”

  高進和靚坤相視一笑,果然笑起來像哭一樣。

  靚坤說道:“那些‘大天二’(粵語稱謂土匪)未必懂五哥說的這些道理,但是還是蠻會選的。”

  龍五真的發自內心地笑了一下,“哪是什麽會選,是沒得選。”

  ……

  “大天二”原義是天九牌中牌像名,後延伸為“土匪”。

  天九牌是盛行於中國市井之間的一種賭博遊戲,起源於宋代,明清開始流行,尤以中國南方漸盛,到了清末民國初期開始,在中國南方比麻將、撲克等更有群眾基礎。

  嚴格意義上,“天九牌”和“牌九牌”並不是同一種,但是其所用的牌幾乎一樣,隻是規則不同。

  簡單講下天九牌的大小,在天九牌中,分為兩類牌,以文武區分,即“文牌”和“武牌”。

  在文牌中,“天”牌是最大的,“地”牌次之,但地牌比“人”牌及後麵的文牌都大。在文牌裏,地牌“一人之下,萬人之上”且用兩點紅表示,於是俗稱“大天二”,而“地”又延伸出“地盤”“地區”的意思,因此各地的匪首地霸,就被市井民眾稱之為“大天二”。

  這樣解釋,如果土匪的個“大天二”的“美名”,是不是一股“王霸”之氣油然而生?其實恰恰相反!

  不要忘了,天九牌中,除了文牌,還有武牌,而大部分規則裏,最小的武牌是大於最大的文牌的,也就是武牌中最小的“三”,比文牌中的“天”還大,文不勝武。而所謂的“大天二”即使“雄霸一方”,碰見最小的武牌,也要俯首稱臣,隻能欺負一下其他的文牌。

  在兩廣及港澳通行的白話裏麵,“文”與“民”的發音相近,而武牌即“武裝”,指代官兵,因此,民眾將匪首稱為“大天二”,表麵上是對其“尊稱”,更多的是諷刺匪首隻能欺“文”(平民),而無法抗“武”(官兵)。

  表麵上“割地稱雄”,其實隻是“魚肉百姓,作威作福”,這應該就是當時百姓對“大天二”的真實表達。

  ……

  龍五說道:“五四式手槍從1954年定型以來,一直被大陸警方用到現在,工藝不斷進步,再加上周圍國家的仿製,天然在加工經驗和生產成本上麵比其他槍有優勢,流出的加上黑作坊生產的,在數量上,是個天文數字,可以說是價格便宜量又足,是古惑仔玩槍的不二選擇。”

  靚坤眉毛抖了抖,“大陸在經濟上比較困難,選擇便宜貨也是沒辦法。”

  龍五深有同感,“是啊。隻要有得選,誰會選這種槍當警槍?五四式手槍的特點是穿透力強得不象話,就像三八大蓋,一槍打過去就是兩個洞。作為警用手槍,五四式的侵徹力有餘,容易誤傷他人,而停止作用(彈頭在體內翻滾造成傷害,放倒罪犯)又不足,我都聽說有那種罪犯,中了五四式好幾槍,還能繼續開火跟警察對抗的。”

  “這麽說來,該是那些警察害怕用這種槍的匪徒了。他們喜歡穿防彈衣,又喜歡躲在警車的車門後麵。再遇上五四式,嘖嘖……”靚坤似乎是在品味那種酸爽。

  龍五指著手槍的護板說道:“因為護板上有五角星標誌,五四式在香港被道上的兄弟們親切地稱為‘黑星’,台灣那邊則叫‘大黑星’,不過我們越南人不喜歡,都是把五角星磨掉了再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