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三十二章 各顯神通
作者:陳風笑      更新:2020-03-04 21:20      字數:3066
  ?

  警察們是在淩晨兩點接到的報警,出於眾所周知的原因,沒有人願意來伏牛賓館惹是生非。

  但是報警者說,他聞到了血腥味兒,懷疑發生了凶殺案。

  凶殺案那就必須要重視了,尤其是在伏牛賓館——這裏住宿的人非富即貴。

  可就算這樣,這個責任也很重大,警察們想要知道報警者的身份。

  報警者就是不說身份,說我怕報複,而且連續撥了三回妖妖靈,說我錄音啦。

  有警情不出警,這會有大麻煩,所以警察們四點多的時候,打著哈欠過來了。

  結果一到賓利車旁邊,大家就聞到了血腥味兒,甚至看到了血水在往下淌。

  這就啥也不用說了,伏牛賓館的保安配合警察,先去司機和秘書的房間,把人拎了出來。

  後備箱打開,見到一具赤luo的男屍,原本憤憤不平的司機頓時傻眼,“這不可能啊!”

  警察們也希望不可能,但是這不現實,反正一條人命,就活生生地擺在這裏。

  他們上去找譚總的時候,秘書攔了一下,說今天市裏有重要招標會,要走招拍掛程序,幾十個億的生意,你負不起這個責。

  按一般的來說,市裏相關的幹部,這時候就該出現了。

  但是非常遺憾,鄭陽沒有這樣的幹部——嚴格來說,是所有的相關人員已經避嫌了。

  那麽,警察們敲開譚總的房間,了解相關情況也是必然了。

  至於說那兩個赤身luo體的小姐姐,大家直接就無視了——整人的話,可以用這一套,但是我們真不是為這個來的,我們是要調查命案!

  譚總五點鍾被人叫醒,真的很惱火,但是也沒辦法,他確定自己是被人陰了,但是這時候,說這個沒用呀……屍體在後備箱裏呢。

  各種監控開始調集,除了伏牛賓館的監控,也有其他地段的,而且他的車,本身是有行車記錄儀的,很多防盜、防竊聽的手段,車裏都有。

  但是真沒找到,這屍體啥時候被放進車裏的。

  對譚總來說,這是細思極恐,但是對鄭陽的警方來說,這就……抓瞎了。

  譚總眼看一時半會兒調查不清楚,就說你們先調查著,我九點半有個招標會,要去參加一下,反正我家大業大的,也跑不了不是?

  這個要求……嚴格來說是有點過分,畢竟你車裏發現死人了,把你控製住才是正常的反應。

  但是這年頭,很多事情不能以常情來判斷,辛普森殺妻都能無罪,犯罪嫌疑人去參加一個重要的招標會,那也不是多大點事兒——關鍵是招標會太重要了。

  所以說,讓不讓譚總去開會,這是個問題。

  一般情況下,警察們真的會網開一麵,華夏社會就是這樣,已經鎖定嫌疑人了,還怕你跑?既然你有身份,該參加的活動,且去參加吧。

  譚總不僅僅是有身份,身份還相當不簡單。

  但是就這麽放人走,也不合適,起碼要讓上麵說一聲,表明大家很辛苦吧?

  不光是辛苦,以後還要有些擔當呢……萬一人跑了呢?不是還得去費心費力地抓嗎?

  大約七點左右,終於有人打過來了電話,了解了一下案情之後,說譚總是上市公司的老總,是市裏非常重視的招商引資的貴賓,你們要注意方式方法。

  這樣的招呼,對警方來說,跟沒有一樣,他們回答說,我們很注意方式方法的,但是對方跟殺人案有關,必要的詢問還是要有的。

  這樣的招呼不頂用,沒過多久,又有人打了電話來,說譚總上午有重要的商業活動,你們先把人放了,相關情況,你們可以等活動完再了解。

  這個招呼力道就比較大了,但是警方這邊表示,我們能理解市裏的想法,但是我們工作也有自己的原則,暫時讓他離開,也不是不行,但這不是打個電話就能解決的。

  這話的意思是——你得露麵,起碼也得寫個條子吧?隔著電話指揮人,這個合適嗎?

  那邊就火了,說我讓你們領導跟你說話!

  緊接著,市局一個副局長就打來了電話,說你們識相一點,跟著那個姓譚的參加活動不就完了嗎?

  結果小警察連副局長的麵子也不賣,說這是殺人案,王局您如果覺得,我們應該這麽照顧嫌疑人的話——給寫個條子吧?

  王局氣得摔了電話,但是他也沒辦法命令對方,他可以在事後,好好地收拾相關的下屬,但是殺人案已經開始走程序,現在他能做的,真的不多。

  反正王局長是絕對不可能寫條子的,那是正兒八經的憑證,一旦出事可不得了。

  又過了十來分鍾,來了兩個律師,要為譚總作保,請警方辦理手續。

  經辦的警察直接拒絕了,案情偵破階段,還是殺人案,目前二十四小時都沒過,你就想保人,誰給你的自信?

  譚總也不傻,看到這個情況,就知道自己被算計了。

  其實他的車裏發現屍體,這本身就是毫無疑問的算計,不過他真的不信,對方能把殺人的罪名,扣在自己的頭上,所以隻是心裏膩歪一些,並且暗暗發誓要報複。

  然而現在對方的意圖就很明顯了,是想通過這件事,阻礙他前去參加拍賣。

  譚總是通過一些人,開始打招呼說情了,他覺得這不算多大事——總有人要賣竇家麵子的。

  但是他沒想到的是,對方沒有通過上層搞什麽動作,而是直接聯係了基層的警察。

  縣官不如現管,這話一點都沒錯,下麵人敢扛的話,上麵領導也不能隨便胡來。

  眼看事情不妙,他安排人向鄭陽市通報,說今天的拍賣會我可能去不了,我希望能夠委托別人來替我參加拍賣。

  這不可能!組織方斷然拒絕,開什麽玩笑,拍賣的是國有資產,你以為是拍賣私人藏品,可以匿名競拍嗎?

  事實上,鄭陽這次搞的拍賣,是介於招標和拍賣之間,不是單純以價格為主的拍賣,還要考慮土地開發思路,更類似於議標。

  如果競拍者之間,價格相差不是很大的話,搞文化產業園的開發商,肯定比搞住宅小區的開發商更具備優勢。

  市裏對於這一塊土地的定位,都很模糊,由此可見,這地確實不是很熱門,而楊玉欣的影響力,市裏也不敢忽視,要不然就直接走拍賣了,還有什麽議標?

  木林公司有人來參與,組織方也很重視,甚至知道這一家用了不少手段。

  但是不管你再牛,該來你得來呀,如果事先說了,打算委托人來拍賣,那也就算了,馬上要拍賣了,才臨時改主意,你把我們組織方當什麽啦?

  譚總表示,我也很無奈呀,這不是被卷進了一場突發案件裏嗎?很可能走不了!

  組織方也不敢過分得罪他,隻能說你想一想辦法吧,我們愛莫能助。

  譚總迫於無奈,隻能求助於那姐妹倆裏的妹妹。

  這時候就已經八點出頭了,距離拍賣不到一個半小時了,雖然此地距離拍賣會場不算遠,但是鄭陽也有大城市病——堵車!

  妹妹接了電話之後,表示說你等一等,馬上給你安排。

  領導的體己人兒出麵,那就是不一樣,不多時,此前打過電話的市局副局長親自趕來,一下車就勒令警員暫時停止了解案情,馬上護送譚總前往拍賣會場。

  但是小警察是真的頭鐵,硬頂著不答應,說沒有這個道理。

  王局長氣得破口大罵,“你特麽信不信我現在讓你移交案件?”

  小警察也豁出去了,他是得了別人的招呼的,據說是張衛紅的意思,反正他拿人錢財替人消災,這時候退縮,不但拿不到錢,依舊是把王局長得罪了。

  所以他很幹脆地表示,接管案件沒問題,走流程唄。

  別說殺人案,就是普通案件,想要移交,那也得過會,得行文,這一套流程下來,招標會早就完了。

  王局長火了,也不講究了,“我命令你移交!信不信我直接停了你的職?”

  “呦,誰這麽霸氣啊?”他的身後有人冷哼一聲,“命令移交案件……過會了嗎?”

  王局長扭頭一看,嘴角泛起一絲冷笑,“原來是你,怎麽不在省廳呆著,到處亂跑?”

  來的這位以前也是市局的,跟他競爭副局長失敗,調到省廳去了,目前隻是個正處待遇,但是……這位是負責警務督察的。

  這位冷著臉發問了,“移交案件,什麽案件啊?我也開開眼,怎麽命令一下就能移交?”

  王局長二話不說,轉身就走——說再多都沒用,警務督察就是管這一塊的。

  如果來的是別人,他還能打個商量,甚至有可能威脅一下,哪怕正職來了,他也能扯到一邊,悄聲勸說兩句。

  但是這位出麵,他搬出誰來都沒用——人家是鐵下心思要跟他做對的,根本不在乎代價。

  王局長心裏真的鬱悶,他本來不想來,譚總的麵子再大,或者竇家麵子再大,跟他關係也不大,但是那姐妹倆出麵,他是必須得來。

  結果倒好,來了之後,碰到了他最不想見到的人,官不大,但真的是他的克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