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學習與打架
作者:陌上無刀      更新:2020-05-18 02:57      字數:2483
  回到小鎮時,天已黃昏,簡單地吃了一些東西後,天色便暗沉如墨。

  唐寧回到房間,發現山姆在桌子旁正襟危坐,正等著自己。

  屋內本隻有一張桌子,但現在有兩張,兩張桌子並在一起,上麵點著四盞油燈,雖然燈火如豆,但足以照亮擺在桌子上的所有東西了。

  桌上有紙,有鵝毛筆,有水晶瓶裝著的墨水,還有各種零零碎碎的東西,諸如十枚銅幣,十枚銀幣,一枚金幣,一個馬鐙,一柄匕首,一支箭,一張弓,一件帶著鑲釘護頸的劄甲什麽的。

  見到唐寧進來,山姆立即站起身,手按左胸膛,朝他一揖道:“銅鈴大人。”

  又是銅鈴!他一定是被阿拉貢“傳染”的。

  唐寧糾正道:“我叫唐寧!”

  自我介紹,他是跟阿拉貢學的,其中“唐寧”兩字的中文發音標準得堪比新聞主播。

  “唐……寧……,唐寧大人。”山姆跟著唐寧念了一遍。

  山姆說的艾拉西亞語的腔調跟阿拉貢稍有不同,唐寧能聽得出來,不過山姆的語感顯然比阿拉貢強上千倍,隻聽了一遍,他就將“唐寧”兩字的中文發音講得字正腔圓。

  “看來是找對人了,”唐寧心想。

  開始講課,課程內容很簡單,看實物識字,考驗的主要是記性和語感。

  山姆每拿起桌上的一個物件,就用艾拉西亞語說一遍,然後讓唐寧跟著讀一遍,就跟幼兒園裏的老師教小朋友一樣。

  讓山姆驚訝的是,每樣東西,他隻需要教一遍,唐寧便能記住,而且發音之標準,讓他這個自詡為語言天才的人都深感佩服。

  讀過之後,便是寫了,山姆每讀一個詞,便用鵝毛筆蘸上墨水在紙上寫下該單詞,他讀寫的時候,唐寧就站在旁邊看。

  山姆寫完,輪到唐寧寫。

  山姆寫字時的筆順,他早已記下,依葫蘆畫瓢便是了,一邊寫,他一邊念。發音,文字與實物一一關聯,分毫不差。

  這還不算,唐寧還在每行單詞旁邊標注上中文,就象詞典裏的單詞注釋一樣,雖然隻是簡化版,但萬裏長征隻要走出第一步,就是跨向勝利的第一步。

  在唐寧的心中有一個宏願,他要讓這個魔法的世界到時也說中文。

  華夏文化的傳播總是要有人去做的,唐寧願為第一人,也許若幹年後,這頁標注了中文的練習紙,會成為聖物呢。

  山姆看著唐寧寫下的這些筆劃遒勁的方塊字,頗為驚訝地問道:“這是什麽?”

  唐寧笑道:“這是全世界最偉大的語言。”他說的是中文,山姆聽得一頭霧水。

  見山姆滿臉迷惑,唐寧又解釋道:“這是我們的語言。”這次,他說的是艾拉西亞語。

  “哦,”山姆眼放異彩,心想:“還有這樣的文字嗎?看來我又要多學一種語言了。”

  時間流逝,他們看實物識字的場所也從房內轉場到了旅館內的角角落落,然後是外麵的街道,馬廄,倉庫……直至夜深,唐寧依然興致勃勃,但山姆已睏得快不行了。

  來日方長,唐寧也不想一次就把山姆“榨幹”,於是,他讓山姆回房去休息。

  第二天,“語言培訓班”照常開課,一大早,唐寧就領著山姆來到了競技場,要想學好語言,深入基層,與人民群眾打成一片是關鍵。

  今天並不是他的比賽日,事實上,做為已經晉級下一輪的種子選手,他的比賽要在三天後才舉行。

  今天是初賽的第二輪比賽,剩下的16名參賽者將捉對廝殺,決出16強中餘下的8個人。

  酒館內依舊人山人海,唐寧和山姆好不容易找到一張空桌子坐下來,無處不在的女侍者便湊了上來。

  這位女侍者是個人類,她甜甜地微笑著,用艾拉西亞語問唐寧道:“先生,請問您是要啤酒,麥酒還是葡萄酒?”

  唐寧這些天基本都在酒館裏混,女侍者所說的三種酒,他是聽得懂的,就連酒價也摸得一清二楚。

  所以他很清楚地用艾拉西亞語道:“葡萄酒。”然後遞給女侍者兩枚金幣。

  昨天他還是“一貧如洗”,但今天,他錢袋裏又有了五百金幣。這五百金幣是阿拉貢一大早給他的,因為怕他沒錢花。

  有個有錢人做朋友,真好!

  唐寧過來酒館當然不是為了喝酒,他是為了學習文化知識來的,因為競技場的緣故,這間酒館齊聚了特維亞鎮的三教九流,什麽物種都有,因而他們的衣飾服裝,言行舉止也各不相同,頗有一種萬國齊聚,互相融合又各自爭鳴的感覺,簡而言之,這是個文化的海洋。

  山姆象個跟班似的跟著唐寧走進來,他一直沉默不語,事實上,因為差點死在這裏的緣故,他並不喜歡這個地方,但唐寧提出要在這裏學語言,他無法違拗,隻能跟著過來。

  “山姆,我們開始吧。”唐寧的興致很高,有山姆這台人形學習機在身旁,再不抓緊時間多刷幾道題,那簡直是浪費社會資源啊。

  “是的,大人。”山姆囁嚅地答道。

  他攤開紙,拿出鵝毛筆,從麻布包裏掏出墨水瓶,開始用文字記錄著唐寧手指指向的每一個物件以及物種,每記錄一個,他就要用艾拉西亞語大聲地讀出來。

  唐寧的記憶與悟性,他昨晚已見識過了,他知道隻要他用標準的艾拉西亞語說一遍寫一遍,一個名詞就會在唐寧的腦子裏生根。

  這種悟性以及記性,太可怕了!

  酒館裏頗為嘈雜,山姆的音量不得不一次又一次地提高,唐寧亦然。

  他倆一本正經的樣子,其實挺滑稽的。當然,他們這樣說話,也會讓某些酒精上頭的人很不爽。

  很快,一個喝得臉頰通紅的人走了過來,他身材魁梧,穿著盔甲,寬牛皮腰帶上斜插著一柄無鞘長劍,他的盔甲製式與特維亞鎮的守軍並不一樣,看樣子應該是商隊的私人部隊。

  這個人手端酒壺,來到唐寧兩人的酒桌前,醉眼迷蒙,神情輕蔑地掃視了唐寧和山姆好一會,然後嗬嗬笑道:“山姆,果……果然是你,珊莎呢,呃……我們還沒來得及……嚐……嚐鮮呢!她……她,就不見了。她……在哪?”

  山姆看見這個人,就象看見鬼似的,他漲紅著臉,渾身顫抖,高聲道:“你們跟半獸人做交易之時,我給你們當了翻譯,你們當時就答應過我,永遠不會碰珊莎的。”

  他們兩人的對話,唐寧隻聽得懂一半,不過他很肯定,此事跟珊莎有關,山姆很害怕,而眼前這個傻逼很囂張。

  於是,他霍地站起,手一伸,便捏住了這個醉酒甲士的後頸,猛地一摁,將他的臉狠狠地砸在了酒桌上。

  “嘭”地一聲巨響,戴著鐵盔的腦袋與木質酒桌進行了負距離的親密接觸,最終,以酒桌的完勝而告終。

  鼻骨碎裂,鼻血飛濺,醉酒甲士象團爛泥似地倒在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