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 倒黴的不死之身
作者:缺個大長腿      更新:2020-05-17 12:37      字數:3219
  程諾搭上了去往布宜諾斯艾利斯的航班,一切順利的程諾感覺自己是一個正常人了。警局那邊不需要擔心什麽,出入境也不需要擔心。

  內森這樣一個強力的黑客,使得程諾就這麽成為了‘正常人’。想想看都覺得有意思,果然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啊,一個比黑戶還要黑戶的家夥就這麽‘洗白’了。

  ‘白’?

  白肯定是不能太白,程諾根本沒打算摸個防曬霜之類的,不打算走小鮮肉的路線。哪怕一時半會很難讓肌肉恢複到最佳狀態,不過還是可以考慮曬曬太陽,這肯定沒有什麽壞處。

  羅賓看起來很享受這樣的假期,這裏畢竟是她期待許久的地方。

  程諾遠遠的看著,喝著啤酒,暫時也不打算去打擾羅賓,讓她和那些新朋友一起喝酒、唱歌。

  “我要不要來當個追捕者?”程諾就是這一點不好,總是浮想聯翩,“據說二戰末期,很多都跑到這邊來了。我這要是抓了幾個大人物,說不定就發財了!”

  這確實是一個值得考慮的事情,關於一些戰犯逃到了南美,逃到了阿根廷,這根本不是新聞。這些年也確實有很多的機構、組織乃至私人,都喜歡來抓捕那些潛逃的戰犯。

  有些成功了,讓那些罪大惡極的人需要付出代價。但是也有一些戰犯繼續隱姓埋名,享受著他們的生活,繼續逍遙法外

  晃晃悠悠的程諾到了酒吧,要了一大杯啤酒,愜意的喝著啤酒。

  享受著新生活的羅賓和她的新朋友們繼續在笑鬧,這大概也是這裏人的一些生活方式吧。雖然可能沒有巴西的熱情,但是阿根廷給程諾的印象好像節奏也有點慢。

  對了,這是曾經的發達國家,如今經濟困難成為了發展中國家。

  一個大漢坐在程諾身邊,嘰裏呱啦的說了一大堆,不過程諾真的沒聽懂。這也是阿根廷的特色,南美受西班牙、葡萄牙影響很大,所以阿根廷的官方語言就是西班牙語。

  “嗨,你是來這裏度假的嗎?”看出來程諾不懂西班牙語,大漢換成英語道。

  看了看大胡子的牛仔,程諾點頭,“是的,我是來這裏度假、旅遊,聽說這裏的牛肉很便宜。”

  “是的,牛肉很便宜,但是那些工藝品、電子產品的價格很高。”大漢忍不住吐槽起來,看起來比較開朗,“如果你隻是想要吃吃牛肉,這裏絕對是一個很好的選擇。”

  程諾笑了起來,開玩笑道,“我還打算來看看足球,可惜梅西不在這裏踢球。”

  足球國度嘛,對於足球的熱情自然無比誇張。不管是阿根廷還是巴西,都是頂級足球強國,整個南美對足球的熱情都是無與倫比的。至於北美的話,程諾的那群朋友們喜歡棒球、橄欖球或者冰球、籃球,足球是他們不熟悉的領域。

  程諾開始和這個大漢滔滔不絕的討論起來,程諾覺得梅西和c羅是絕代雙驕,其他球員會出在他們的陰影之下,這是最接近球王的兩個人。而大漢覺得程諾誇張了,c羅和梅西都很不錯,隻是距離球王還有很遠很遠的道路

  我是從未來來的人,我難道不比你們更清楚這兩名球員的成就嗎?!

  足球這個話題在這裏惹人關注,很多人也確實願意參與到這樣的一個話題,顯得十分感興趣。

  和新男友走進酒吧,羅賓聽到了一個熟悉的聲音。本來以為這是一個意外,隻是忽然間就露出了不可思議的表情,她肯定是沒有想到程諾居然出現在了阿根廷。

  程諾可不管那麽多,還是在和球迷們一起探討著巴蒂斯圖塔和雷東多,這些阿根廷球迷幾乎見證了兩位球星的職業生涯。而程諾呢,隻能從一些視頻和集錦當中領略球星風采。

  所以現在聽聽這些球迷們來回憶球星們的一些表現,也是一種樂趣。

  羅賓走了過來,拍了拍程諾的肩膀,“程,你怎麽在這裏?”

  “你們先去聊,我還有點事情。”程諾嫌棄的看著羅賓,沒時間,“等下和你聯係。”

  羅賓的新男友蓋歐指了指程諾,好奇問道,“你們認識?他是一個足球迷?”

  “是的,他以前經常熬夜看歐冠。”羅賓沒好氣的說道,“你大概和他有共同話題。”

  蓋歐確實高興了,加拿大妞確實不怎麽喜歡足球,少了一起看球的樂趣。所以很多的時候,蓋歐不得不邀請一些其他人,這樣才有看球的樂趣。

  看球嘛,很多時候就是需要一種氣氛。在現場看球是一種樂趣,和朋友們一起看球又是一種樂趣。不過如果隻是自己一個人看球的話,其實也沒什麽關係,很多人也喜歡這樣。

  和一群球迷們聊了不少,程諾覺得比較開心。有些微醺,在和球迷朋友們告別後,程諾腳下稍微有點發飄,慢悠悠的朝著羅賓和她的新男友那一桌走去。

  羅賓的新男友看起來挺帥的,似乎也比較受歡迎,可能是才藝比較出色吧。

  “你怎麽來了?”遞給程諾一杯啤酒,羅賓好奇的問道,“你,不會是因為我才來這裏吧?”

  程諾點了點頭,對羅賓說道,“這家夥看起來挺有魅力,介紹一下吧。”

  羅賓開始滔滔不絕的說了起來,顯然蓋歐是一個比較受歡迎的男人。此時此刻,就有幾個熱情的阿根廷女郎在和蓋歐聊天,似乎也為蓋歐著迷。

  程諾聽著,忽然問道,“現在的你,是平時的你嗎?”

  羅賓楞了一下,顯然有些不解,“什麽意思?難道我有什麽變化嗎?”

  “當然,從你的描述當中,我根本看不到你平時的樣子。”程諾正色起來,對羅賓說道,“如果隻是為了擺脫失戀的痛苦,隻是想要在假期當中放縱,這沒有關係。但是羅賓,你覺得這樣好嗎?你完全可以有其他的選擇,而不是說刻意的掩飾什麽,甚至戴上麵具。”

  羅賓陷入深思,顯然程諾的話有些讓她不得不開始認真的反思。仔細想想她和蓋歐性格、習慣上的一些差距,冷靜下來想一想,真的很大,甚至是不可調和的矛盾。

  而這段時間一直刻意的麻痹自己,試圖自欺欺人的掩飾,看起來幾乎真的差點被自己騙了。

  “我可不是在吹牛,這是真的!”一個身材還不錯的女孩不滿,認真的說這故事,“我有德國血統,我很多的親戚都在德國。他們都聽說過,我們的一個鄰居曾經是。”

  ‘我朋友’,這到底是真的有這個朋友,還是其他的什麽意思,自行去理解吧。

  “這絕對不是鬼怪故事,這就是事實!”女孩似乎很享受成為眾人關注的焦點,神秘兮兮的說道,“有一個醫生,為了他們的領袖,為了得到元首的賞識,他一直在研究一個人。”

  “那個人的血液裏有著霍亂、黑死病等等許多疾病或者瘟疫的抗體。”

  有人不滿了,提出反對意見,“開什麽玩笑?!黑死病?霍亂?這個家夥難道活了幾千年?”

  女孩立刻驕傲的說道,“是的,他確實活了幾千年!那是為元首服務的特殊部門,你們大概也知道那個元首沉迷於很多超自然現象或者神話故事。那個家夥顯然就是,他們無數次解剖那個人,你們可以想象到的一切殘酷實驗。”

  女孩壓低聲音,故作神秘的說道,“有一支部隊專門等在河邊,那個家夥一旦被殺死,就會在河裏複活。”

  聽著故事的圍觀群眾不屑一顧,這樣的一個故事實在是太低級了,根本沒有可行度、也不精彩。就像很多人說元首和他的部隊逃去了南極,或者月球背麵一樣,真的沒有什麽含金量。

  笑著聽著的程諾為摩根抹了一把辛酸淚,以前摩根說過他被解剖、研究,看起來這件事情還真的很有意思啊。隻是沒有想到,摩根是被元首給逮到了,差點為了元首的長生夢作出不朽的貢獻

  本來在笑著的程諾臉上的笑容慢慢的凝固了,他感覺到了這個故事的不對勁。

  摩根,亨利-摩根那個時候應該是活躍在歐洲戰場,大概在準備著諾曼底登陸,也是那個時候,摩根好像是在諾曼底被炸死了一次。對了,二戰結束左右,摩根可能是以新的身份出現在戰場,以軍醫的身份在奧斯維辛撿到了亞伯拉罕,和阿比蓋爾情定終身。

  也就是說,那個所謂的被研究的人,根本就不是亨利-摩根。

  別人可能是將那個女孩的故事當做不可信的笑話來聽,而程諾覺得這件事情非同尋常。他和摩根就是不死之身,每一次死掉就是會在河裏出現

  霍亂、黑死病等等瘟疫,好像更加久遠,是摩根還沒有出生的時候就有的在歐洲橫行的瘟疫。

  難道,這個世界上還有第三個不死之身?甚至比起摩根還有有‘資曆’的老牌不死之身?

  程諾現在沒心思喝酒了,也沒心思去勸勸羅賓了。他覺得,自己必須要搞清楚這件事情!

  關於不死之身這件事情,程諾是認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