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賣歌與代言
作者:一言難盡中      更新:2020-05-15 13:25      字數:2628
  胡峰說:“準確來說不是找您兒子寫歌,而是找您兒子買歌的,我們在網上聽到他寫的那首《酸酸甜甜就是我》,感覺這首歌和我們的酸奶品牌很合適,所以……我們想問下,這首歌的版權還在林立手上嗎?”

  林立點了點頭,說:“在的。”

  “那就太好了,不知道你是否願意將這首歌的版權賣給我們公司呢?價格方麵,我們可以商量。”

  宋雯潔問:“你們……能出多少?”

  “我們可以出一百萬買斷這首歌。”胡峰說道,“如果你們覺得價格不夠,我們可以再協商。”

  “多少?”

  宋雯潔瞪大了雙眼。

  “價格我們可以再商量。”胡峰以為宋雯潔嫌少了。

  宋雯潔哪是嫌少,而是被震驚住了。

  她隻知道寫歌可以出名,從來不知道寫歌可以直接賣錢,還是自己這一輩子沒見過的這麽多錢。

  一百多萬呢,在蘇城可以買一座小居室了啊!

  短短的震驚之後,宋雯潔恢複了正常,她知道,這也是買賣,既然是買賣,就有買賣的規矩。

  不能買方說多少就是多少。

  宋雯潔那可是菜市場砍價的一把好手,馬上就看出來了,吳峰他們報的價格很保守,要真談起來,一百五十萬應該不是問題。

  一想到自己馬上要談上百萬的買賣,宋雯潔也激動不已。

  不過還沒等宋雯潔表現呢,林立就開口了。

  “不好意思,我歌的版權不打算這麽賣。”

  林立聽說他們是買斷,這就意味著一旦簽約,這首歌就和自己毫無關係了,他們想怎麽用就怎麽用,而自己卻不用了,甚至商業演唱都需要經過他們同意,需要支付他們報酬,更別說出版發行了。

  這是林立不能接受的。

  “您想怎麽賣呢?”

  胡峰聽出來了,林立不是不想賣,隻是不想像自己說的那麽賣。

  “我隻賣使用權,不賣版權,我可以把這首歌的使用權賣給你們,但版權還得是我的,除了用於你們公司的商業宣傳外,其他方麵,沒經過我的同意,你們不能使用。”

  聽了林立說完這番話,胡峰也對他另眼相看起來。

  小小年紀,沒有被巨額數字衝昏了頭腦,而是要自己掌控自己的歌曲,這種人很可怕啊。

  不過對於伊人酸奶公司來說,有使用權就可以了。

  “這樣的話,我們最多隻能出一百萬,而且是永久使用權。”

  林立思考了一番,說:“可以,不過我有個條件。”

  “您說。”

  “必須要吳若冰唱的版本,而且你們得答應,在一個月內,必須投入足夠資金宣傳。”

  胡峰笑了,這根本不是什麽條件,而是他們就準備要做的。

  “我們正好看中了吳若冰的聲音,正想談下您這首歌的版權後,就去她家談代言的事情呢,至於宣傳,你們放心,我們公司是準備做業內第一奶製品的,馬上電台和線下超市都會宣傳起來。”

  林立聽了也很滿意,伊人酸奶所在的益力集團是知名企業,不擔心產品質量。

  自己歌曲也隻是使用權賣給了他們,版權還在自己手上,自己以後還是可以正常演唱和發行,其實沒什麽損失,而且這一次,他們答應用吳若冰的歌唱版本,這無形中給吳若冰宣傳了好一波。

  這對吳若冰後續比賽的人氣還是很重要的。

  聽到他們準備找吳若冰代言,宋雯潔羨慕了起來。

  “那個,代言我兒子也可以吧?”宋雯潔問。

  胡峰尷尬地笑了笑,說:“我們準備找個形象甜美的女孩代言……”

  “你們考慮清楚哦,現在找我兒子代言,代言費可以給你們優惠,到時候我兒子拿了《超級好聲音》的冠軍,你們可請不起了。”宋雯潔推銷了起來。

  胡峰和助手都笑了,他們看過林立海選的視頻,覺得林立寫歌還不錯,但並不認為林立以後能在節目裏有什麽發展。

  “大姐,我們隻是代理人,找代言人的事情,都是上頭老板決定的,他們沒打算請男生……”

  林立拉著宋雯潔,說:“媽,別說了,我們把合約的細節對一下,讓他們去若冰家談吧。”

  宋雯潔這才不再說了。

  胡峰以及助手和林立母子詳細談了一些細節,然後說回去擬定合同,明天再來。

  宋雯潔親自把他們送到張莉家。

  得知胡峰和助手是來談簽約代言的事情,張莉夫婦也傻眼了,以為遇到了騙子。

  胡峰費了好一番口舌,才讓他們相信。

  宋雯潔有了自己兒子的經驗,就替張莉夫婦當起了談判官,把吳若冰一頓誇。

  “我們若冰多好看啊,拍廣告起來更好看,肯定讓人想喝你們的酸奶。”

  “我們若冰現在晉級全國50強了,導演都說了,她有可能拿冠軍的,你們現在簽約那就是撿寶了。”

  “三十萬一年太少了,必須加!”

  “我兒子可說了,必須要若冰唱哦,你們大公司,還差這點錢啊。”

  胡峰很無語,這個宋雯潔一套一套的,讓他無法反擊,剛才她還說自己兒子拿冠軍呢,現在又說吳若冰拿冠軍了。

  沒一會,張莉也加入了誇自己女兒的陣營,開始討價還價。

  因為林立有要求,必須用吳若冰版本的《酸酸甜甜就是我》,所以胡峰隻好一步又一步退讓。

  最後,終於談妥了簽約費。

  吳若冰給伊人酸奶代言三年,代言費100萬。

  這價格,在伊人公司給胡峰透底的接受範圍內。

  不管怎麽說,吳若冰也是《超級好聲音》網絡海選的冠軍,後麵還有可能人氣爆發,這代言費不算多。

  坐下和吳若冰一家說了不少代言的一些細則,比如拍廣告啊,拍封麵啊,還有日後出席活動之類的,說完後,胡峰才起身。

  “明天,我們帶著合同來,到時候簽了字就可以打款。”

  送走了胡峰,張莉長出一口氣。

  “雯潔,你可以啊,把這代表說得一愣一愣的,剛才你要一百萬,我真怕他不答應呢。”張莉讚道。

  “小意思,以後有這事,還叫我。”宋雯潔得意地說。

  “阿姨,林立是不是把歌賣給他們了?”吳若冰問。

  宋雯潔點了點頭,說:“是賣了使用權,不是版權,這裏麵的區別我也不大清楚,不過林立這孩子挺有主見的,他要怎麽辦就怎麽辦,我也不管。”

  “多少錢賣的?”張莉問。

  “也是一百萬!”宋雯潔大笑起來。

  “哇,厲害啊,林立這孩子。”

  “你家若冰也一樣啊。”

  “那也是沾你家林立的光,你家林立沒寫這歌,我們若冰也沒這好事落在頭上。”吳勇說。

  “是啊,而且你看看,林立寫一首歌就一百萬,我們若冰怎麽說也還要去拍廣告,出席活動,還是林立有出息啊,在家動動手就能掙大錢了。”張莉道,“你們倆個日後有福享了。”

  宋雯潔聽了也很高興,悄悄問:“你們說……以後我給我兒子當經紀人如何?”

  宋雯潔以前當過財務,賬務方麵沒有任何問題。

  “這個主意好啊。”張莉立即說,“我也給我家若冰當經紀人。”

  兩個母親越聊越興奮,仿佛一下子找到了人生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