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百二十三章 人心
作者:明聖之君      更新:2020-05-11 20:12      字數:3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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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些年從南到北,從東到西,無人問津。

  落寞的古道,凋零的落葉,還有那大江大河,名山大川,風月美人,曾誌同都曾見識過,但不曾擁有過。

  是什麽時候來到霸州的,曾誌同不知道。

  但依稀記得,自己剛來到霸州的時候,一窮二白,一無所有,每日都靠著土地廟裏的供奉過日子,混完這個土地廟,就去另外一個土地廟,如此周而複始,勉強活了三個月。

  隨後,在一家酒樓裏當了一個店小二,有了一份還算是體麵地差事。

  那家酒樓也的確頗為盛大,曾誌同的店小二生涯,是他最為珍貴的生涯。

  酒樓裏,形形色色的人,有世家公子,有黑道豪強,曾誌同也是潛移默化的學會了察言觀色,什麽樣的人,喜歡喝什麽樣的酒,吃什麽樣的飯。

  曾誌同都記在心裏。

  前三年時間,曾誌同不敢花錢,每個月的工錢都積攢下來,也在酒樓裏算是結交了一些人脈。

  本想著,用自己的錢,去做點小生意,自己當掌櫃的,那樣會更加體麵地。

  可是啊,見得越多,識的越廣,才會越發覺得人生的艱難。

  三年來的辛苦錢,根本不夠給官府裏孝敬,做點小生意,也需要上下打點,他雖然有人脈,可是卻沒有錢去運用自己的人脈。

  不過曾誌同還是一個破有遠見的,他不會讀書寫字,鬥大的字都不認識一個。

  某日,他結交了一個寒門士子,曾誌同每天都給那個寒門士子管一頓飯,那個寒門士子也都每天給他教導一個時辰。

  如今周而複始了五年時間,曾誌同雖然沒有養出一股書生氣,可許多學問,曾誌同還是體會到了。

  附庸風雅這等事情,曾誌同很少去做,隻是偶爾。

  讀書寫字,並不是說書中自有黃金屋,書中自有顏如玉,而是說對自己的一個交代,掌握一個技能,總比不會強的很多。

  會讀書寫字以後,和上層人士交流起來,曾誌強也能做到侃侃而談,偶爾,還能和人家談天說地一番,哪怕他隻是一個店小二,可這麽長時間了,積攢的人脈也比以往更加深厚了許多。

  本來以為,八年時間過去了,曾誌同覺得自己應該能夠立身了。

  心裏想著,立業擇家,手裏的銀子,雖說不多,可開一個小一點的客棧,還是足夠的。

  什麽都準備好了,就在酒樓開業的當天,原來的酒樓掌櫃的,叫來了官府中的人,砸了曾誌同的酒樓,順帶還給曾誌同加了一些莫須有的罪名。

  人生百般無奈,若是曾誌同當時的人脈足夠過硬,恐怕還要經曆幾年牢獄之災。

  可那件事過後,八年來所積攢得東西,也基本上一無所有了,再度回到了以前一窮二白的地步。

  他依然記得當初那個縣令在自己麵前是如何的飛揚跋扈,原本的掌櫃又是何等的刁鑽刻薄。

  曾誌同的命還是很硬的。

  一無所有之後,人脈還在,有好心人暗中出了一筆銀子,讓曾誌同重新開了一家酒樓,還是一家大酒樓,不過分成這件事上,曾誌同隻能占到三分。

  七三分成,曾誌同吃小頭。

  長年以來的曆練,也讓曾誌同在經營酒樓的事情上頗有心得,三五年時間,讓酒樓的生意翻了幾番,暗中,也購買了一座宅院。

  原來的那個縣令和掌櫃的,還想要給曾誌同找麻煩,不過已經不好找了。

  因為曾誌同背後的人,和某位郡守有著千絲萬縷的關係。

  破家的縣令,遮天的郡守。

  如此一來,曾誌同也算是成了氣候,外加會做人的緣故,主動將分成降成了八二分成,背後的那個人,也沒有拒絕。

  從一家酒樓,開到了二十家酒樓,雖然是八二分成,可是曾誌同的入賬,也不在少數,也逐漸的成了一個大戶人家。

  他就總結出來了一個道理,天道酬勤,勤快的人,終歸可以小成一二。

  賭機會的人,興許還能蒙上兩把。

  可將二者結合,才是正途,雖說賭機會,涉及到了一個賭字,可整個人生,何嚐又不是一場轟轟烈烈或是平平淡淡的賭博。

  霸州的城門破了之後,大秦鐵騎燒殺搶掠,那也是相對而言的。

  燒殺搶掠隻是針對於官身加持的人,主要還是官府,至於尋常百姓,本身都是渴的吃雪呢,也沒有值得去燒殺搶掠的價值。

  曾誌同依然記得那個夜晚,霸州官兵,約莫十五萬之眾,被聚集在城中最中心的地方,一把大火,焚燒殆盡。

  大火可以祛除陰氣,哪怕是屠城,可整個屠城是轟熱的,並非想象之中的陰氣森森。

  老百姓們,倒也沒有什麽怨念。

  和官府多少有些橫向關係的老百姓,心中倒是怨氣滔天,因為斷了財路和前程。

  可大多數老百姓們,也沒有反感這件事。

  當官的,哪裏有不貪的,除了少數文官之外,霸州其餘官身加持的人,基本上都被大秦鐵騎給屠了。

  也就是那個時候,曾誌同才搞清楚,當初支持自己的那個人究竟是誰。

  第一次和那個人見麵,那個人雖然不曾錦衣玉帶,可看上去,仍然是一個體麵人。

  哪怕和那個人見過了很多次,可是當親眼看見那個人身邊跟著一條大黑狗,周圍的人都稱呼他為親王殿下的時候,曾誌同心裏還是有些吃驚。

  原來資助自己的人,一直都是大秦的風親王。

  夜色裏的漁火,明亮而又脆弱,經不起西北風。

  船頭上,玄風和曾誌同圍坐一桌,這樣的變故,讓曾誌同很是不適應。

  玄風問道:“我一直都在欺騙你,也一直都在利用你,如今更是屠城,還是你們魏人的城,難道,你不會恨我嗎?”

  這個問題,玄風問的非常認真。

  興許是認識的時間長了,曾誌同看到玄風親王,也不會那麽的拘謹,這些年來,雖然不是經常見麵,可一年到頭來,還是要見上那麽一兩次的。

  曾誌同仔細的想了想,說道:“我很感謝您願意利用我,如果您不利用我的話,我想,我現在還是和當初一樣,鬱鬱不得誌,日子貧苦,也沒有銀子去買宅院,去買女人,也不會給家裏傳宗接代。”

  “我雖然是魏人,可在我自己的國家裏,我受了很多委屈,也經曆了許多磨難。”

  “這樣說雖然顯得我這個人很勢力,可我也沒有辦法,底層沒有生活,隻有生存,比較起那些與野狗爭食的人,我還算是一個體麵人。”

  “屠城,屠的大魏的城,又不是我自己的城,我的城,也是您出的銀子,給我修建起來的。”

  玄風親王淡然一笑道:“這倒也是。”

  很多年前,大秦就製定了進攻大魏的想法,玄風親王,是大秦皇室裏的頭號衝鋒大將,表麵上,玄風親王隻是知道打仗,不在乎一個地方的風土人情。

  實際上,玄風親王非常在意這一點。

  大魏和大秦還是不一樣的,很多地方上都不一樣。

  玄風和拜月山莊打交道,那也是的確是因為拜月山莊的地緣關係不錯,可以做些文章,至於拜月山莊的分紅,玄風親王從來都不曾在意過。

  和曾誌同打交道,算是玄風親王隨手下的一筆閑棋。

  他想要從長遠的角度上來看待一個魏人的心理曆程,人生起伏,再來斷定魏人的人性。

  曾誌同屬於那種要什麽沒什麽的人,別人都是靠天靠地靠父母,曾誌同隻能靠自己。

  一個靠自己的人,多年來的醒悟與覺悟,反而最有觀賞價值和研究價值。

  玄風也從曾誌同這裏得到了答案。

  其實所有人都一樣,隻是想要活的更好一點,有製度完善的國家,有清正廉潔的官府,有老婆孩子,有自己的土地和遮風避雨的地方。

  這是每一個人心中都夢寐以求的事情。

  這個世道,其實有很多人心裏都覺得,我很愛國,可是國不愛我。

  苦難的人,依舊苦難,富貴的人,隻要不出太大的亂子,終歸還是難以撼動其根基。

  玄風親王道:“霸州的酒樓生意,你若是想要壟斷就去壟斷,若是想要百花齊放,那就去百花齊放,那個縣令的性命我還留著,他雖然不是一個好人,可作為一個縣令來說,他的能力還是值得讚賞的。”

  “你的心裏,難道就沒有任何的想法,當年那個縣令,可是差一點讓你家破人亡,在陰暗苦悶的牢獄裏度過自己的一生。”

  曾誌同釋然的笑道:“人總會經曆一些事情,在心裏沉澱下來即可,無需掛在嘴上,我不會恨那個縣令,異地而處的話,興許,我會比那個縣令更加的心狠手辣,所處的位置不同,所幹的事情也不同。”

  “仇恨比激情來的更加長久,可我想,若是我被仇恨蒙蔽了雙眼,想來也不會走到今時今日這一步。”

  “我已經得到了我想要的,過去的,就讓它過去。”

  玄風嗯了一聲,笑道:“其實那個縣令,被我的犬兒給吃了,我問你,隻是想要知道你的答案。”

  曾誌同心中古井無波。

  最簡單幼稚辦法,其實最能夠窺探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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