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三章 天下驚堂木八分
作者:何時秋風悲畫扇      更新:2020-04-24 17:05      字數:2461
  大明王冠最新章節

  娑秋娜走出院子後,駐足,回眸。

  看著院子裏那個正衣襟,準備隨後也來西院的大官人,忽然忍不住無聲而笑,見過無恥的,沒見過這麽厚顏無恥的。

  而且蠢。

  今日妄圖用明天有可能會死這種蹩腳理由,來讓姑娘給他摸摸或者看看,那是能看能摸的嘛?

  但不知為何,總覺得蠢萌蠢萌的。

  作為黃府大官人,竟然對府中家姬沒有絲毫辦法,也是沒誰了。

  話說回來,他拿自己沒辦法。

  但烏爾莎她們幾個,黃昏卻是想就吃可以吃的。

  娑秋娜其實也這麽想的。

  她要在大明立足,不想成為供永樂玩樂的金絲雀,就必須要掌控一些大明的官員,她的想法是將十一個侍女放到大明重臣身邊去。

  黃昏算一個。

  所以娑秋娜一直在暗示黃昏,西院女子除了她,其他人黃昏都可以睡。

  也不知道為何,黃昏竟然忍得住,迄今為止,沒對烏爾莎等女子展露出一絲的。

  倒是讓人疑惑。

  更讓娑秋娜茫然的是,黃昏明明驚豔於自己的美色,但他看待自己的目光總是很清澈,雖然偶爾要開一些葷玩笑,也僅僅是玩笑。

  娑秋娜看得出來,黃昏現在沒有睡她的想法。

  是忌憚永樂嗎?

  她忽然覺得自己可以要挾黃昏,如果他不滿足她,就可以自汙清白,到時候入宮沒了處女之身,朱棣肯定要追查是誰睡了皇帝的女人。

  一查,黃昏必定是最大嫌疑犯。

  想到這娑秋娜嗬嗬樂了起來。

  可行。

  如此,便兩手抓兩手硬,一方麵誘惑這位大官人,讓他對自己動情,另一方麵就按照這個想法,強迫他幫助自己獲取自由。

  不過也得這位大官人安然度過明日的三司會審。

  ……

  ……

  三司會審原本是定在大理寺,不過不知為何,或許是為了提審犯人方便,最後左右都禦史陳瑛、吳中、大理寺卿薛岩和刑部尚書鄭賜,幾人商議之後決定定在刑部大堂。

  一大早,刑部就來人“請”黃昏。

  黃昏笑眯眯去了。

  走到刑部衙門外,喲了一聲,“老哥,你也來啦。”

  賽哈智哈哈一笑,無視身旁押送他的刑部人員,走到黃昏身邊,笑容可掬,聲音卻很是擔憂,“老弟,我可聽說了啊,賣唱人中有明教的人,鄭賜這讀書人又查出來趙曦是死在咱倆手上的了,可別現在才告訴,你沒有辦法應付啊。”

  黃昏拍了拍賽哈智肩頭,“老賽,你這是對革命同誌缺乏信任嘛。”

  賽哈智唯有在心裏腹誹。

  麵色依然笑如春風,仿佛今天隻是來刑部一日遊。

  黃昏和賽哈智進了刑部大堂後不久,陸陸續續又來了五個指揮,其中南鎮撫司一個,北鎮撫司四個,當日參加南北鎮撫使鬥毆的高級官員,盡數到場。

  三司會審,沒人敢不來。

  這事發生後,也沒人敢逃離應天,大家心知肚明,不逃也就是被罰一下而已,有賽哈智和黃昏這兩大巨頭挨最毒的打。

  逃?

  那就隻有死了。

  反正也是要挨宰的,這事不論對錯,當日參與的錦衣衛官員,都得被責罰。

  三司會審的官員早就就位。

  坐在c位的是都察院左都禦史陳瑛,左邊是刑部尚書鄭賜。

  右邊是大理寺卿薛岩,也是一位讀書人,早些年做過監軍,後來一步步累官,竟然做到了大理寺卿這個位置。

  這是很厲害的。

  大理寺卿,正三品,九卿之一,相當於全國最高法院的院長。

  大理寺掌全國刑獄案件審理,對比來說就是全國最高法院,是以全國的重大案件,最後都要大理寺複審,沒有問題了才會發回去執行。

  所以古代處決犯人,要等秋後問斬。

  因為明代殺人案件一般是地方官府在三月份提交刑部,刑部複審之後,同級轉遞大理寺和都察院,大理寺和都察院複審沒問題,這才傳達地方,秋後問斬。

  這就有點尷尬。

  看似大理寺比刑部是一檔,實則大理寺卿正三品,刑部尚書正二品。

  當然,可以看成公檢法分立,這就能理解了。

  吳中作為大理寺右都禦史,也就是陳瑛的副手,今日三司會審他不坐堂,在主簿的那個位置,坐著聽堂。

  片刻之後,又有人來。

  錦衣衛的高官:指揮使紀綱,指揮同知莊敬、袁江,指揮僉事王謙、李春。

  這事搞不好,在上的各位都得貶官。

  是以大堂上氣氛很是凝重。

  紀綱等人心裏不爽,坐在公堂之上的三位主審官又何嚐不是,若是一般的官員也就罷了,今日審問的是黃昏和紀綱。

  這可是陛下跟前的兩大紅人。

  就算今日栽了,也有東山再起的可能。

  誰敢保證這倆貨不報複?

  所以從朱高熾決定三司會審的時候,除了陳瑛,大理寺卿薛岩和刑部尚書鄭賜,兩人心裏都非常的不得勁。

  總感覺被大殿下給坑了。

  然而有什麽辦法。

  審吧。

  在莊嚴而威武的儀式之後,陳瑛率先發難,狠狠的拍了一下驚堂木,喝道:“堂下何人,所犯何罪,速速報來。”

  氣勢拿捏得很足。

  黃昏卻有點走神,他在看陳瑛手中的那塊驚堂木。

  這就是塊驚堂木。

  類似法官手中的法槌。

  據記載,驚堂木在春秋戰國時期已開始使用,唐代之前,“驚堂木”並無圖案,隻是為方便起見,將其頂麵做成弧形而已,唐太宗時期為了美觀,在驚堂木上雕刻動物圖案,有龍,有虎,有獅,不一而足。

  武周永昌年間,朝廷把驚堂木圖案規定為龍形,取龍乃皇權之象征意。

  宋代為臥龍,張牙舞爪。元代刻三爪或四爪龍形。

  明代龍形略有變化,嘴凸頭大,頸粗身肥,刻有五爪,且頭上有角。

  到了清朝康熙年間,又將驚堂木上的龍形加以統一修改,使之嘴縮身瘦,看起來就像一條小蛇。

  驚堂木因使用人的級別不同,名稱也不一樣,帝王使用的稱為“鎮山河”,又名龍膽,一拍四海皆震,意為至高無上的權利;皇後使用的稱為“鳳霞”,意為母儀天下,霞光滿天;宰相的名為“佐朝綱”,又名運籌,意為一人之下,福佐朝綱;元帥將軍的名為“驚虎膽”,又名虎威,意為統領三軍,以振軍威,縣官的嘛就叫驚堂或驚堂木,震人心魂。

  據說和尚道士和郎中也有,分別名為戒規、鎮壇、審慎或慎沉

  所以民間又有俗語:天下驚堂木八分,上至君王下至臣。君王一塊轄文武,文武一塊管黎民。聖人一塊傳儒教,天師一塊驚鬼神。僧家一塊說佛法,道家一塊勸玄門。一塊落在江湖手,流落八方勸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