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人言可畏
作者:認真起筆名      更新:2020-04-22 13:02      字數:3312
  目送著年輕男子離開以後,林凡就又開始轉過了身,從那被砸開的電子門中進入了法院。

  按理來講,自殺的並不隻有跳樓女子,還有著一位心懷正義的東京法官,所以此行要牽扯到的事情,應該也就會有著非常之多。

  但,打開了電梯門,林凡這一路皆都暢通無阻,便就直接來到了法院樓頂。

  女鬼果然是在那裏,她就坐在那法院樓的欄柵之外,似乎是在翹望著整個東京的風景。

  “嘿,您的外賣。”林凡出聲提醒了一下,接著便就拿出了那件針孔攝像機。

  但女鬼卻絲毫沒有理會於他,隻是仿佛在自言自語地講說著。

  “我應該有一個很好的家庭,我有著非常疼愛我的丈夫,也有著非常懂事的一個孩子,所以我不應該如此糾纏。但世界不應該是這個樣子,因為我們並沒有做錯什麽,那又為什麽非得忍讓呢?”

  “可從小,父母老師就告訴我,要謙虛忍讓、要與人為善,所以在整個學校裏麵,我從來都是沉默寡言。鉛筆丟了,我怪我自己沒有看好;書本丟了,我怪我自己沒有寫名;男朋友丟了,我就怪我自己不懂珍惜。”

  “所以老師們皆都誇我,說我是一個非常好的學生,可是我這樣的學生,卻隻是考上了一個普通大專。”

  “工作、結婚、生子,我的人生一切都在重蹈覆轍,幸好我的丈夫出色、我的孩子聰慧,我也才開始感覺到了人生希望。”

  “但,也就在我產生了人生希望,所以每天開始加班至十點鍾的時候,十四路的公交車上卻有著一群人,他們皆都對著我揩油與偷窺,並且他們還理所應當地認為,這就是整個東京市的常態。”

  “我應該是要隱忍,應該是要責怪著自己,為何不早一些買輛汽車呢?畢竟公交車上也就是這樣,因為他們全部都說了,這就是整個東京的常態。”

  “可我扇了他們一巴掌,我覺得他們的觀念已經魔怔了,而也就是在這個時候,十四路司機也幫我出麵說話,以至於我最終可以安全到家。”

  “可是,當我回家以後,我丈夫從電腦上接取了一個病毒文件,文件是觀看完後自動刪除的屬性,而裏麵的主人公也赫然就是我。”

  “我丈夫瞬間暴怒,便就提出要與我分手,因為他說自己拿不出一千萬,來贖回我所做過的齷齪事情。可我做過什麽事情呢?我丈夫絲毫也都未言語,隻是立馬抱起了兒子,便就開始揚長而去。”

  “家庭瞬間破碎,原因我隻能想到十四路公交車,所以我就向法院起訴,說我要告那些十四路車上的乘客。”

  “可因我說不清楚乘客身份,也拿不出來一些其他的輔證,所以東京法院拒不受理,說我讓我去找東京警署。”

  “法院都不受理,警署又能如何呢?更何況這連財物丟失都算不上,所以警署也必然不會立案。”

  “而也就在我一籌莫展的時候,我的一位大學學長又認出了我,而通過與他的聊天以後,我才得知他也是東京法院的法官。”

  “學長為我開了後門,又幫我搜集著各種能夠起訴的證據,可也就在最終庭審的時候,這一切都被被告的律師揭穿,並且他還誣陷我與學長有染,以至於學長隻能用死亡,來證明出來自己的清白。”

  “為什麽呢?為什麽那些凶犯們可以逍遙法外,可學長這樣的好人隻能含冤而死呢?”

  女鬼不斷地講說著,也算是讓林凡了解清楚了來龍去脈。

  可、很奇怪,按照女鬼的講說來看,偷窺她的是另有其人,反倒是那位十四路司機,他在這裏麵完全扮演了一位好人成分。

  嗯、不對,一定是司機當時的計劃,他在過程之中出現了什麽紕漏。

  安全到家。

  對,是因為女鬼當時到家了,所以司機才隻能被迫放棄計劃。

  也因此,才有了接下來的病毒文件。

  所以,這是一個團夥,而不是單一的某個人。

  林凡瞬間便就得出來答案。

  “被告是誰呢?你們又是如何找到他的?”來到了欄柵旁邊,將針孔攝像機放在了女鬼身旁,林凡就又是如此詢問了起來。

  並且他發現,自從經曆了達人公寓事件以後,他目前對於鬼物已經完全沒有恐懼。

  取而代之的,則是一種惺惺相惜,又或者是一種特殊的惻隱之心。

  萬物皆有始終、鬼物也不例外,並且相比於鬼物來講,往往活人的威脅才是最大。

  但林凡也僅僅隻是站在了欄柵旁,而沒有跨越過那道欄柵。

  因為他恐高。

  然而……

  “叮,恭喜宿主完成一星任務:證據。”

  “叮,恭喜宿主獲得金錢獎勵:六百元人民幣。”

  “叮,因未知原因,宿主觸發隱藏任務:起訴狀。”

  “任務簡介:從我身上流淌的血水,灌溉著這方肮髒的世間,任它群魔亂舞、任它百鬼夜行。我身處於正義之地,守護著心中的火焰,無論它魑魅魍魎、亦或者又是蛇蟲鼠蟻。給我一張狀紙、我來替你伸冤,給我一個機會、我來替你斬卻黑暗。請你相信,正義或許會遲到、但它永遠不會缺席。”

  “任務難度:兩顆星。”

  “取貨地點:無要求。”

  “顧客定位:東京市高級法院。”

  “任務期限:三個月。”

  “距離任務過期時間:三個月。”

  ……

  係統的提示語音,開始不舍時宜地響起。

  林凡收起了手機,就又開始環望於四周。

  但這四周之內,皆都沒有任何身影。

  林凡吞咽了一口唾沫,就又再一次看向了白衣女子。

  “他的手段並不合法,甚至於證據也都是偽證?”林凡的聲音平靜,但他的情緒卻又萬分起伏。

  他得要承認,那位法官的確是值得尊敬,可他卻又隻能默認,法院之地徇不得任何私情。

  這也就難怪了,女鬼有著法官來做後台,可結局卻也隻能是敗訴,甚至於她與法官還雙雙死亡。

  嗯、不對,法官是用槍來自殺,那麽他的槍是從何來?

  林凡忽然反應了過來,法官的身上不應該有槍。

  但他還沒有來得及深思,女鬼就又已經講說了起來。

  “受害者是我,而罪犯是那些逍遙法外的人,可是這件事情曝光以後,民眾們指責我的聲音,卻要比那些罪犯們更大。”

  “有人說,不就是偷窺嘛,難道真以為自己是聖女,所以都容不得別人來看一下?”

  “又有人說,這就是一種炒作,而目的也就是出名,但出名應該要用小姑娘才對,而我已經是老婦女了。”

  “還有人說,東京每年數千起案件,各種悲慘遭遇者數不勝數,可別人都能夠安下心來生活,卻唯有我要選擇嘩眾取寵。”

  “更甚至者,還有人向我推薦了一款軟件,他說讓我就在軟件上麵賣慘,這樣下半輩子都可以衣食無憂。”

  “可我是在賣慘嗎?我明明是受害者,那我為何不能討取該有的權益?我明明已經家破人亡了,那我為何還要遭受眾人指責?”

  “罷了、罷了,或許我最開始就應該沉默下來,像那些所有選擇沉默的人們一樣,這樣或許我還會有一個家庭,我還會有我那可愛的兒子。”

  女鬼如此地講說著,就又是從法院樓頂跳了下去。

  而林凡也並沒有阻攔,因為他很清楚,鬼物不可能再跳樓死亡。

  就像,第二中學的白衣女鬼一般。

  歎息了一口氣,林凡便就打算離開這裏。

  然而……

  “叮,係統接收到新任務:針孔攝像機。”

  “任務簡介:我終於是明白了,不能將希望寄托於別人,因為他們並沒有承受過痛苦,所以永遠也都不會感同身受。可我不能讓丈夫也誤會我,說我是一個不知羞恥的女子,所以我得要向他解釋,我得要得到他的認可。”

  “任務難度:半顆星。”

  “取貨地點:東京市高級法院。”

  “顧客定位:石垣山墨林公寓。

  “任務期限:三天。”

  ”距離任務過期時間:三天。“

  ……

  係統的後續任務終於接到,隻不過那墨林公寓的名字,卻又是讓林凡心頭一緊。

  當然準確一些地講說,應該隻有那”公寓“兩個字。

  但林凡瞬間就又釋懷了起來,覺得自己有些杯弓蛇影。

  這好像是,已經被達人公寓給嚇怕了。

  可,按照係統任務發放的邏輯來看,三天之內的應該皆都是小任務,更何況它的難度也就隻有半星。

  所以,不需要杞人憂天。

  林凡如此地思慮著,便也就跨上了他的摩托車,開始回到了自己的出租屋裏。

  綺語獨自在床沿之處,也不知道是在想些什麽。

  林凡忽然覺得,自己有些冷落了這個姑娘。

  想一想,自己經常遊蕩於黑夜之中,每次回來也都沒有一個固定時間,那麽綺語經常一個人獨自在家,這又怎能不讓她心生孤獨呢?

  林凡覺得,應該得要詢問一下綺語的意向,看看她到底喜歡什麽樣的生活。

  然後,這也才能來講說,要努力讓她過得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