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7章 同人文的版權問題;購買《齊天大聖》遊戲版權
作者:田陌雲      更新:2020-12-26 12:08      字數:3607
  “你閑的沒事兒嚇唬她幹嘛?”

  蘇瓊明顯是跟田雯雯站在同一陣營的。

  “她這明顯是斷章取義,非君子之道。”

  田陌雲搖搖頭:“我隻是實話實說而已,她現在寫我當然沒關係,我又懶得跟她計較,可如果以後她寫了別人呢?人家會不會跟她計較?多學學法律常識是好事兒,免得以後吃虧。”

  “是這樣嗎?”

  蘇瓊微微皺眉,有些疑惑,這跟田雯雯說的不一樣啊。

  見狀,田陌雲將自己跟田雯雯的聊天記錄拿給她看。

  蘇瓊愕然發現,兩邊兒的聊天內容……不太一樣。

  田雯雯給她發的截圖,明顯少了一些關鍵詞和前提條件。

  “那丫頭的話可不能隨便信。”

  田陌雲笑了笑:“其實現在這樣也好,真要是讓她覺得自己行了……沒準就能上房揭瓦。”

  現在田雯雯還是比較怕他的,因為惹毛了會沒有生活費。

  但如果田雯雯自己能賺錢了,或者說,她賺的錢夠自己用了……到時候未必會聽他的話。

  “那遊戲的分成款要不要給她?”

  蘇瓊問道。

  “給唄。”

  田陌雲完全不在意:“想來也是沒多少的,她不是要追逐自己的音樂夢嘛,那玩意兒挺花錢的,我可不會掏錢支持她,讓她自己賺去。”

  ……

  之後。

  【蘋果文學網】也發布了鄭重公告。

  明確提出了關於“同人文”的門檻條件。

  田陌雲並不禁止這些作者們寫關於自己的同人,但卻也提出了幾個約束條件。

  1、必須在【蘋果文學網】才能寫,且必須是正麵形象的,不得抹黑、不得扭曲事實和價值觀。

  2、網站會成立專區,除了田陌雲本人之外,部分名人也都可以寫(已授權的),會有專業的編輯負責審核。

  3、同人文禁止IP衍生,版權不可使用,上架後的訂閱分成,將會讓利20%給創作者作為補貼獎勵。

  這條公告,也算是變相鼓勵作者們去寫同人作品了。

  相比起各大品類的網文,同人文的門檻是最低的,非常適合一些有創作欲的新人。

  不過——

  也正是【蘋果文學網】的這條公告,才讓沸騰的網文圈、遊戲圈猛地驚醒。

  他們這才意識到“同人文”的背後,還有更深層的問題。

  從某種角度來說,“同人文”本身就是不合法的。

  隻是因為體量小、影響力小,所以沒人願意多此一舉而已。

  但如果大張旗鼓的改編影視、改編遊戲什麽的……那可就不是小事兒了,到時候指不定要去法院聊聊天。

  ……

  “《我的總裁哥哥》能賣的這麽好,田陌雲自身的流量價值起碼占了90%以上,如果這款遊戲的主角換一個人,再換一家製作公司的話,恐怕連現在10%的成績都沒有。”

  一名遊戲設計師說道:“同人文自帶流量,但改編限製太大,原創文的話,IP自身的流量顯然不足以支撐一款遊戲,除非IP本身的內容夠好,否則,沒有購買版權的價值。”

  這位遊戲設計師的觀點,也是目前大多數人的想法。

  他們起初興衝衝的關注網文行業,是想要從中尋找下一個《我的總裁哥哥》,給公司開拓新的盈利項目。

  可現在卻有些失望。

  同人文自帶流量,改編成遊戲的話,可以省掉很多風險和運營成本。

  這是很多遊戲圈大佬的分析結果,他們認為《我的總裁哥哥》就是這樣考慮的。

  但——

  現在攔在他們麵前的問題是:

  同人文的版權有問題,無法改編遊戲。

  想要破解同人文的版權問題,就需要得到當事人的同意。

  可,那些當事人基本上都是娛樂圈的大咖,想用這些大明星的形象來做遊戲……得多少錢啊?

  恐怕沒幾百上千萬是肯定不行的。

  花費上千萬得到大明星的形象授權,再花費百萬以上開發遊戲,然後再投入運營資金……

  這其中的風險太大了,而且幾乎沒多少利潤可圖,最理想化的成績就是不虧不賺。

  既然如此,為什麽還要費力不討好的製作同人遊戲呢?

  ……

  不要覺得《我的總裁哥哥》能成功,換成別的大明星做類似遊戲也能成功。

  首先,所有的遊戲設計師都必須承認一件事——

  在遊戲圈,沒有任何大明星的聲望和影響力,能比得上田陌雲。

  同樣類型的兩款遊戲,一個是田陌雲代言,一個是大明星代言,90%以上的玩家都會選擇前者。

  當然——

  如果換成其他行業,比如說食品、飲料、服裝什麽的,那田陌雲肯定是不如大明星的。

  但遊戲圈嘛。

  田陌雲自稱第二,還沒人敢稱第一。

  《我的總裁哥哥》能在遊戲圈大火,跟田陌雲有最直接的關係。

  如果去除田陌雲本身的流量和影響力,再去除【快樂遊戲】的粉絲量,那麽,這款遊戲還能剩下多少價值呢?

  不談盈利,連回本都夠嗆!

  這是很真實的答案。

  ……

  同人文改編遊戲,遊戲廠商們還沒開始嚐試就被腰斬。

  那麽,遊戲廠商隻能嚐試著,去從原創文裏尋找可供改編遊戲的IP了。

  原創文相比同人文,有好處,有壞處。

  好處是:沒有版權糾紛,且內容足夠純粹,精彩的劇情將成為一款遊戲的靈魂。

  壞處是:沒有流量,版權的價值存在爭議,且開發出來的遊戲未必能賺錢,存在不小的風險。

  “盡量找一些腦洞大開的創意文。”

  有遊戲設計師說:“這類作品既有飽滿的劇情,又有不錯的創意,應該能挖掘出改編遊戲的價值。”

  這是目前最好的辦法了。

  於是——

  這些遊戲廠商的目光不約而同的看向了……《齊天大聖》。

  沒辦法,《齊天大聖》身上的光環就像是100W的LED大燈管,讓人想不看到都難。

  網文圈成績最好的書,暢銷榜唯一的仙俠大作,劇情、人設、創意,都是上上之選。

  如果用來改編遊戲的話,簡直再合適不過。

  甚至很多遊戲設計師認為,這部作品簡直就是為改編遊戲而量身定做的。

  很多遊戲廠商都給【蘋果文學網】發出合作邀約,希望可以拿到《齊天大聖》的遊戲版權。

  但……

  “直接拒了吧,沒有談的必要。”

  當【蘋果文學網】負責人興衝衝的找到黎秋雅時,黎秋雅想都沒想,就直接擺手讓他回絕。

  “這……”

  負責人愣住,顯然沒想到黎秋雅會是這種態度,忍不住問道:“黎總,您就不先聽一下他們的報價嗎?”

  他發誓,那絕對是一個能讓所有作者都嫉妒到眼紅的價格。

  如果能促成這次合作的話,【蘋果文學網】完全可以借此機會,一舉將其他所有同行踩在腳下。

  就憑著“天價版權”的噱頭,便足以讓所有同行在他們麵前顯得黯然失色。

  “沒必要聽。”

  黎秋雅搖搖頭。

  見他還想說什麽,黎秋雅隻好解釋道:“《齊天大聖》的版權衍生計劃,早在這本書發布之前就已經籌劃好了,所以,甭管這些公司開什麽價錢,都不可能賣的,你就不用跟我說了。”

  “原來是這樣啊。”

  負責人恍然大悟。

  怪不得這本書在簽約的時候,就由黎秋雅親自負責呢。

  看來,這裏麵的秘密恐怕不少。

  他對這背後的秘密並不感興趣,隻是為沒能促成這段合作感到遺憾。

  送走負責人後,黎秋雅無奈的搖搖頭。

  這些遊戲公司能開什麽價錢?

  《齊天大聖》的遊戲版權能帶來多恐怖的價值?

  看看《射雕》和《倚天》就知道了,這兩部作品的版權衍生加起來,價值都是幾十億起步的。

  而《齊天大聖》呢?

  田陌雲對這本書的期望更高,至少也得是百億級朝上。

  這些遊戲公司能開出的價錢,連《齊天大聖》本身0.1%的價值都不到,還有聽的必要嗎?

  ……

  【蘋果文學網】這邊毫不猶豫的拒絕,讓遊戲公司們都有些傻眼。

  他們一家家為了爭奪《齊天大聖》的遊戲版權,報出的價格可不低了,比一些傳統暢銷書的報價還高。

  結果,居然被果斷拒絕了!

  這是什麽意思呢?

  是還想捂在手裏等一等,還是早就被某家巨頭遊戲商預定了?

  “要麽,是我們開出的價格還無法滿足他們,要麽,就是有人搶先一步下手了。”

  某遊戲廠商的老板皺眉頭,感到有些難辦。

  旁邊的狗頭軍師則是說:“《齊天大聖》堪稱是目前最有開發潛力的網文IP,能爭取還是要爭取的,既然【蘋果文學網】這邊走不通,那我們就隻能想辦法聯係創作者了。”

  “可問題是,我們根本不知道創作者是誰。”

  老板搖搖頭:“跟《齊天大聖》有關的,除了一個筆名之外,沒有任何個人信息,不論書評還是私信,作者一概從來沒回過任何人,而網站這邊又嚴防死守,我們如何才能聯係上創作者呢?”

  “我倒是有個主意。”

  狗頭軍師說:“聽聞網文圈有個高級作家群,以《齊天大聖》創作者的實力,應該也會進入這個群的,我們從別的頂級作者入手,讓對方給我們提供消息。”

  “如此甚好。”

  老板點點頭:“那就這麽辦吧,想辦法挖出創作者的身份和聯係方式,咱們避開網站平台跟他談;”

  “同時,我們也要做兩手準備才行。”

  “盯上《齊天大聖》的遊戲廠商太多了,我們論名氣論財力,都不是最好的一家,拿到版權的幾率不大。”

  “所以……”

  “不如退而求其次,選擇其他的原創好作品。”

  “到時候,就算沒拿下《齊天大聖》,咱們也不算虧,沒白來一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