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章3
作者:可憐貓貓頭      更新:2020-03-02 17:46      字數:2671
  洗了衣服回了屋子晾好,具有鄉野氣息的大佬就趕著自己的牛車帶著一臉“我是俘虜”的秦朗上路了。

  “朗是去安城幹什麽?”此時已經望不見小村子了,周圍都是竹林,竹子屬陰,所以這裏比較涼快。

  “找人。”

  “我也是誒。那你找完人要幹嘛?”

  “不知道。”

  “如果沒事的話可以來找我玩啊。”說著,落花頭也不回地反手遞了一張符給秦朗。

  秦朗接過來,發現是張子母符。這張是母符,母符一碎,子符就會往母符這邊引路。而子符碎,母符則會有感應,最多指明一個大致方向然後自燃。

  這種子母符用的比較廣泛,所以秦朗也認得。

  秦朗覺得這人簡直對自己好過頭了,又不殺自己,還要載自己一程,甚至讓秦朗有一種他要長期和自己保持聯係的感覺。完全不明白在打什麽算盤。

  不過有這麽一張符好像也不算什麽壞事,遇到危險還可以搬救兵。

  但對方動機不明,這張符能丟就丟,而且要保證不能損壞,不然落花可能就會跟來。

  不好丟啊。

  安城離這個小村落大概有四五天的路程。當天晚上他們才到了一個小的市集,打算在這裏落腳。

  找了家小店,開了兩間房,上樓的時候落花還意味深長地來了一句:“平時我出了村子就直接丟掉牛車,輕功過去的。”

  搞得秦朗不知如何接話。

  安頓好之後秦朗出去覓食,想了想還是敲門問落花要不要一起去。他笑笑說自己不用吃東西,然後關上了門。

  笑得秦朗想起了不好的事情。

  第二天天不亮他們就啟程了。一路上兩人都沒什麽交流,秦朗覺得特別尷尬可怕不自在,但落花倒是悠然自得的很,時不時就哼一段小曲。

  哼的跟秦朗那天晚上聽見的曲調一模一樣!

  聽得秦朗又想起不好的事情。

  秦朗倒是思考過這落花到底是個什麽玩意兒,他身上確實是人類的氣息。但他怎麽做到不吃不喝不拉屎的?甚至還吸人血,完全是妖怪的行徑。

  或許他就是妖怪,隻是自己見識太少沒見過的物種。秦朗越想越有可能,默默腹謗這個奇怪物種。

  再說落花在江湖上的傳言:一個擇人而殺的瘋子。

  最開始是有一片區域的富貴人家在路上老是被打劫,要說一般人打劫都要財不要人命。但這些被打劫的每一個都被

  殺了,屍體上全是刀口,刀刀都不致命,可見是被放血折磨致死,錢財也被洗劫一空。而屍體附近往往刻有一朵看不出是花的花,所以江湖人作案者為稱:落花。

  落花是個什麽也沒人確定,因為沒有任何目擊者。大多覺得是兩人以上的團體作案,不然不可能一個人帶走這麽多財物。也有的覺得是妖怪,但現場又根本沒有妖氣。

  開始吧,打劫一些有錢的老百姓地主都沒什麽,最多就是個欺軟怕硬的變態殺手。可後來,他連人類的皇親貴族都開始殺,而且一殺就停不下來。這下事情就大條了,人類的領袖大怒,通緝落花,賞銀千兩。可這落花完全無敵似的,據說前去掙這筆錢的人都沒有一個活著回來。

  而被落花殺死的那些人後來也被挖出來說是作惡多端。但是落花也不像江湖上的俠盜,劫富濟貧,他打劫來的錢沒聽說過資助過哪裏哪裏,大概都是自己吞了。

  再後來這人又殺不死,人類領袖也很沒麵子,所以大家都默契地不再提這個通緝令。落花也沒怎麽翻太大的浪了,安分了許多。

  甚至也有人模仿落花作案,可是因為留下的花畫得太好看而被識破。

  秦朗突然想知道落花是不是不會寫字,不然怎麽會畫出人見人覺醜的花?但他不咋敢問。

  路上下了幾天雨,他們第七天才到達安城。

  遠遠地看見城門時,秦朗就在想要怎麽委婉地表達出,老子不想跟你一路,我們就此別過大俠饒我一命,從此再不相見哈!這個意思。

  然而,還沒等秦朗措好詞,落花就趕人了:“行了,小朗。我們就在這裏分開進去吧。”

  秦朗忙不迭地跳下車。

  “……記得沒事找我玩哈!”

  傻子才找你!“好,慢走!”

  落花做事也不拖泥帶水,立刻趕著老牛就先走一步了。

  秦朗刻意跟他拉開距離,在城外徘徊一陣後才慢悠悠地溜達進去。

  經過城門搜過身後,終於踏入了安城。

  此次來這裏是要找一個叫嘯父的取一雙鞋。

  可這城這麽大,到哪裏去找?

  雖然來的路上秦朗一點都不急,但其實他是在做宗門的一次測試。參加的人一共有十五個,有人有妖,有男有女,隻為了爭一個名額,進內門的名額。

  所有人得到的消息都隻有一個,那就是嘯父在安城。

  要怎麽找到他就是他們自己的問題了。

  這嘯父素未謀

  麵,是人是妖都不知道,不過應該是個修鞋子的。但總不能挨著路邊的補鞋匠一個一個問吧?那完全跟個傻子一樣。

  秦朗打算先找個地方落腳。

  街上熱鬧得很,賣小吃的,各種小玩意兒的,衣物的等等擠滿了街道。不過這麽多人中還真讓秦朗看見個“傻子”。

  那也是參加測試的人,是個瘦小的男人,有些賊眉鼠眼,但他的眼睛耳朵特別好使。名字好像叫雄鷹,也不知道他怎麽想的取這麽個名字,描述與產品明顯不符好嗎?此時他正蹲在一個補鞋的老頭麵前說著什麽。表情非常不善。

  其實遇見同考生也不是什麽好事。這十五個人要是最後隻剩一個回去複命的話,那這個名額給誰不言而喻。自相殘殺或是乖乖找鞋,前者其實也是秦朗想過的下下策。

  但若是有人先得到鞋子,回去路上一定會引起爭搶。最後結果可能也差不多。

  想來直接殺掉競爭對手反倒簡單省事。

  但是對妖怪來說,殺生這個罪名實在太大了,太損陰德,並且不利於修行。所以除了自然的進食之外,正常的妖怪是不會濫殺無辜無惡不作的。同樣,這些人和秦朗沒有什麽深仇大恨,隻是競爭一樣東西就害人性命,是要在地府記一大筆帳的。

  所以秦朗一路上都撿最偏遠的路走,跟他們錯過。反正任務時間是一年。

  給這麽長的時間說明這個嘯父絕對很難找,秦朗也不怕別人搶先找到。

  總之,秦朗不動聲色的略過他,在大街小巷裏穿梭,敲了好幾家門,才找到個彪壯的大漢答應他有償住幾天。

  去住客棧的話人員流動大,可能不知道什麽時候自己的行蹤就暴露給其他人,最好住民居。

  這世道亂啊。沒幾個人願意讓一個陌生男子住自己家裏。就這位大哥無親無故的,一個人也不怕啥,豪爽地答應下來。

  雖然價錢比住客棧貴多了,但是秦朗現在不差錢。

  這彪漢子姓林,秦朗就喊他林大哥。雖然秦朗活得比他久多了……

  林大哥的屋子不大,兩間小臥室,一間是他自己住一間是他父母以前住的。屋後有個小院子,廚房就露天廚房,院子邊緣有個小茅屋。

  林大哥是幫別人卸貨的,日子一個人倒是也好過。

  秦朗一來就問了他知不知道一個叫嘯父的補鞋匠。

  林大哥哈哈一笑:“這城裏補鞋匠多得很哩。我哪能認識全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