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七十一章 花魁清秋
作者:翩然煙雨中      更新:2020-05-11 05:49      字數:2184
  在苟武德的安排下,七樓的客人統統被攆走,留給了林飛等人。

  老鴇敢怒不敢言,得知來人的身份後更是心驚肉跳,想要前往巴結一番。

  “巴結?巴個屁!”苟全德心中痛罵髒話,心說誰跟他沾上關係誰倒黴,你還以為能攀交情呢?做你的春秋大夢吧!

  “總而言之,你給我想辦法招待好了!”他鄭重其事地警告道,“什麽好酒好菜都給我端上去,各族美人也好好派上去伺候著!還有那個叫清秋的人族花魁我不管她在陪誰,讓那個客人滾蛋,趕緊讓清秋上去陪公子!”

  老板娘是個看上去三十歲出頭的女子,與其說是風韻猶存,倒不如說正好熟了的果子,令人垂涎欲滴。她聽到這裏,連忙一把拉住苟武德的手臂:“領主,那誰結賬呢?”

  苟武德當即一瞪眼:“結賬?結個屁!”

  他想到先前林飛當街的羞辱,頓時心中火氣,頗有種拿人撒氣的意思,直接用那枚下品靈石“啪”的拍在桌上:“夠不夠?!”

  老板娘當場傻眼,和當時苟全德的心情一般無二,心中大罵你這個苟扒皮,殺千刀的玩意兒!你招待討好大人物,憑什麽讓老娘來虧本?

  可她也沒轍,隻能腆著臉賠笑道:“夠了,夠了”

  沒辦法,誰讓人家是領主呢?鎮中一切都由他管轄,自己要惹他不爽,日後一準沒好日子過。

  苟全德找到宣泄口,突然覺得心中好受了許多。

  唉,反正不想那麽多了。等送走這災星,我在這一畝三分地依舊是土皇帝,為所欲為,好日子還長著呢!

  他起身要走,卻突然想到一茬,連忙道:“對了,你等下可千萬別上萬族血肉做的菜肴!這公子哥與我們不同,不願吃智慧生靈的血肉。”

  老板娘也不奇怪,當即便說道:“我知道了,一定注意。”

  萬族文化差異巨大,像百強種族樹人族,除了“嗜血魔樹”這少數分支,甚至連半點血肉都不吃呢。

  苟武德吩咐得差不多了,也就離去辦事,責令手下將鎮中人族全部聚集起來,盼不得林飛趕緊帶著他們走人。

  林飛等人暫住七樓,分三個房間住下。

  林飛和姬瑤光一間房,老鵬王和葉無敵各一間房。

  老鵬王這貨完全按捺不住享樂的衝動,屋內不僅好酒好菜備著,更有鶯鶯燕燕十幾名女子作陪。他左擁右抱的,更有美人夾菜喂酒,嬉戲打鬧,不亦樂乎,一張臉笑得跟狗尾巴草似的燦爛。

  “仙境,簡直就是仙境啊!”老鵬王心中感動得都快哭了,心說在鎮北城那些日子簡直就不是人過的,還是在外麵逍遙快活。

  另一邊,葉無敵都顯得自持多了。作為曾經的洪荒天帝,他什麽美色沒有見過?後宮三千佳麗,來自不同種族、環肥燕瘦、風韻各有不同,又豈會為一隅之地的青樓女子而意動?

  那些女子開始還頗不規矩,但葉無敵告誡之後,便也老實下來,被驅散大半。不過一人陪酒、一人陪他對弈、一人撫琴、一人和而歌之,僅此而已。

  而在林飛那邊,幾個青樓女子進門後,目光都多少有點詭異。

  不是沒有帶著女人來這種地方的,隻是太少見。

  林飛讓那些異族女子都退了下去,隻留名為“清秋”的花魁。

  不為其他,隻因她是人族而已。

  清秋梳著涵煙芙蓉髻,頭頂斜插著一支喜鵲登梅簪。手拿一柄繡有荷花的團扇,身著一襲象牙白色的金邊琵琶襟外襖,腳上穿一雙白色繡鞋。

  她身姿纖細,步履輕柔,款款嫋娜。

  與別的“妖豔賤貨”不同,清秋顯得頗為矜持溫婉。

  她輕輕掩上房門,低垂眼瞼,持著團扇柔柔行禮:“清秋見過二位。”

  林飛隻看了她一眼,便輕輕搖頭道:“可惜了。”

  若是在洪荒天庭治下,眼前的女子,斷然不至於淪落到如此地步。

  清秋就像是一朵水蓮花,哪怕跌入塵埃裏,被風霜碾過、零落成泥,也依然靜靜散發著淡淡芳香。

  如此絕色,兼具出眾氣質。哪怕出身卑賤低微的人族,能成為花魁也不足為奇。

  “坐。”林飛收回了視線,舉起銀色的杯盞,將杯中蘊含著濃醇果香與生命精氣的靈酒一飲而盡。

  “謝公子。”清秋輕聲應道,規規矩矩地將裙擺一捋,坐在林飛身旁。

  姬瑤光打量著清秋,心中也不免有一陣惻隱。

  同樣作為人類、作為女性,她一想到淪落這種地方的遭遇,便覺得黑暗而絕望。若換成她,隻怕早就一死了之,避免受此羞辱了。

  但眼前女子的性格卻頗有點耐人尋味。看不到幾分被悲慘境遇折騰的滄桑淒然,也看不到自暴自棄、自甘墮落的放縱和不羈。

  舉止有度,氣質清雅,見之賞心悅目。

  “公子、姑娘,清秋鬥膽與二位同座,敬你們一杯。”清秋給兩人滿上杯中酒,複又給自己倒上,起身敬酒。

  “不必拘束,坐下飲酒,隻當是和朋友談心便可。”林飛淡淡開口,已然點明對她沒有男女間那點心思。

  對於這洪荒人族他雖不言語,但終究心中有愧。

  若當年能早早鎮殺六道魔尊,統禦多元宇宙,天庭便不至覆滅,洪荒人族也不會落得如此悲慘的境遇。

  數十萬億、甚至上百萬億,遍布洪荒大陸的人類慘遭屠戮,幸存者也不過苟且偷生,真能不動半點惻隱,那不叫看淡浮世。

  叫麻木不仁。

  清秋隻是一個極小的縮影,甚至在洪荒已經算“過得好”的人類了。比他悲慘的人類,普天之下到處都是。甚至這洪荒大地,幾乎都浸透了人類的鮮血。

  清秋略有一絲驚訝,沒想到眼前來頭極大的異族公子哥,竟會以朋友相稱。

  “你有沒有想過,哪一天能夠擺脫眼前這般生活?”林飛突然問道。

  清秋愕然一瞬,隨後苦笑著搖了搖頭,眸中閃過一絲茫然:“做夢也不敢有此奢望。”

  林飛卻深深看了她一眼,若有所指道:“或許這一天不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