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當年
作者:孟曉楊易      更新:2023-09-03 10:38      字數:2639
  第四十六章、當年

    這樣的恭維,楊媽很受用,謝謝李若溪今天來慶祝生日,絕口不提兒子的孝順。

    “媽,我和孟曉也有禮物要送給你。”楊易準備了一套翡翠首飾,與楊幽的那件旗袍是一套。

    李若溪又開始熱情的誇翡翠的好處:“是呀阿姨,這條翡翠項鏈和您的那件旗袍很般配,我一看見這一套首飾,就覺得您一定會喜歡。”

    說的好像都是她挑的一般。

    孟曉嘲諷,看,真的和錢有關的時候,他們都是商量好的,她沒有資格參與,隻要坐著看就成。

    他們似乎誤會了一件事,她隻是節省,她不是小家子氣。

    楊家父母的見麵禮,前後十幾萬,還不足以證明她的格局?

    楊易看不起她。

    楊媽皺眉,這李若溪過了。

    她這樣不分場合的套近乎,兒子的正牌女朋友根本沒有說話的機會,外人看來還以為是兒子和李若溪是一對呢。

    楊媽不讚同的看了眼楊易,他們這樣的人家,不允許這種女人爭寵的事發生!

    可偏偏這個孟曉,又是個不會來事兒的主,楊媽頗有些恨鐵不成鋼的意思。

    回頭看著孟曉,卻見後者並未有任何爭風吃醋的意思,行為舉止得體大方,穩而不動。

    這樣穩重不諂媚,倒也不錯,比李若溪順眼一些。

    楊媽笑著問孟曉:“孟曉最近學業怎麽樣?我聽楊易說你弟弟考了國大?”

    “是的。”孟曉答,卻沒有多說的意思。

    楊媽畢竟是過來人,知道今天楊幽叫李若溪過來吃飯有些不妥,收了兒女送的這兩樣禮物之後,對孟曉說:“孟曉,我看你進來拿著盒子,是什麽?”

    保姆說孟曉本來有個盒子給她,後來被楊易拒絕又放下了,楊媽猜測是給她的禮物,可能是楊易嫌寒酸,怕她看不上,所以沒讓孟曉拿進來。

    “是小東西,一會兒再給您拿過來。”

    楊爸也誤會了,以為孟曉是擔心他們嫌棄自己東西不值錢,不好意思拿出來,安慰道:“阿姨以前最喜歡那些手工的小玩意兒了,你要是能給你阿姨做些小掛飾,她保準天天帶著。”

    話說到這份上,孟曉不能再推辭,楊易見狀去拿孟曉帶來的盒子。

    李若溪則坐著看孟曉能拿出來什麽好東西,到最後還不是花楊易的錢。

    楊易抱著盒子進來,楊幽認出是之前裝旗袍的盒子,疑惑地看孟曉。

    孟曉沒什麽反應,拿起盒子裏方野給的白色手套帶上,把旗袍展開給楊媽看。

    天青色的旗袍,上麵盤著極講究的鳳尾圖案的盤扣,一隻鳳凰羽蔓延至裙擺,正好遮住被孟曉掛出來的那根絲,同色係的刺繡把水墨的筆鋒壓下去一點,帶給旗袍更深的層次感。

    這是方野的設計,同時是他們藝大很多精英同學,不眠不休共同努力的結果。

    國畫係全國金獎得主的原創畫,蘇繡傳承人的刺繡,旗袍世家的樣式修整,整件旗袍做的古典優雅,按照最原始的樣子改造,毫無半點現代工業感。

    “這旗袍!孟曉姐姐,你把它修好了?”楊幽不可思議的問,他們不是沒想過在上麵刺繡,可是時間太緊迫,師傅根本不接這個活。

    她和哥哥討論了許久,隻能退而求其次,接受李若溪的提議,重新請師傅趕工做了一件。

    孟曉點頭:“阿姨,首先要跟您說一句對不起,這件才是楊幽給您的禮物,被我不小心掛了一下,才這樣送給您。”

    楊媽點頭,很是喜歡,摸著上麵的刺繡問:“這是蘇繡吧,針法不錯。”

    “我們學校有位同學會刺繡,這畫也是我們學校國畫係的學生所畫,樣式上麵我做了一點點小改動,希望您喜歡。”

    “喜歡,喜歡。”楊媽把旗袍在身上比了比,得到楊爸的高度誇講,才把旗袍收起來。

    楊易有些意外,低聲詢問:“你有這法子怎麽不和我說?我也不必愁這麽多天。”

    孟曉半個眼神都沒給他,從盒子裏拿出另一樣東西。

    “那件旗袍算是楊幽給您的禮物,這一件才是我送您的。”孟曉打開黑色的絲絨袋子,袋子上麵鴛鴦戲水的圖案栩栩如生,袋子半舊,鴛鴦的尾巴有一點脫線,紅色的綁帶鮮豔奪目。

    孟曉把袋子遞給楊媽,楊媽拿出裏麵的金鐲子,鐲子上麵鏤空雕刻著鳳凰的花紋,乍一看竟和楊易外婆那隻一模一樣。

    這種經典款式,孟曉在金店找了很久,這一個能以假亂真。

    金鐲子失而複得,楊媽和楊幽很驚喜,楊易卻很心驚!

    楊爸泰然自若的喝酒,李若溪卻一臉疑惑,一個鐲子至於嗎?

    孟曉笑著,態度平和有禮,道:“關於這個鐲子,首先我很抱歉,這個鐲子不是當初的那一個,是我之後找到了最像的一個。”

    孟曉道:“那一天,楊易出了車禍,緊急關頭,我身上確實沒有錢,才不得不把這隻鐲子拿出去賣了,給楊易交費急救。”

    她承認自己當初的虛榮,真心向他們道歉。

    “後來沒有第一時間說清楚,給你們帶來這麽多的誤會,實在很抱歉。這裏是當時賣鐲子的收款收據,請您過目。”

    孟曉起身,把收據一同放在桌上,向楊家父母鞠躬,道歉:“現在我把它還給你們,也請李小姐出去幫我跟同學解釋解釋,我沒有貪人家一個金鐲子。”

    cue李若溪這一句,她想說很久了。

    楊幽驚訝,她就說孟曉沒有貪錢,是哥哥一直誤會她。

    她這是在給自己自證清白!

    收據裏麵夾著六塊錢紙幣,是孟曉在金店特地找人換的,加在一起剛好夠原來那一個鐲子的賣價。

    分文不差。

    楊媽是長輩,不和孟曉計較她現在失禮的言行。

    反手就拉住孟曉的手,把鐲子戴在孟曉手腕上,和藹的笑道:“哪有什麽誤會不誤會,那麽久的事,早就過去了。這鐲子以後還是要給你的,你要怎麽處置我們都不管。”

    鐲子以後給孟曉,這話是明晃晃的在給孟曉撐腰,現在孟曉擺明了不待見李若溪,言語中可以聽出來李若溪在學校摸黑孟曉拿鐲子的事。

    這些小動作楊媽最看不上,她家裏的鐲子,她都沒說話,輪到她在學校裏胡說八道,暗地裏欺負孟曉。

    李家這家教堪憂。

    今天是家宴,李若溪在這裏確實不合適,女兒也告訴她其中原因,她才讓李若溪參加。

    現在她也該表明立場,省的李若溪生出不該有的心思。

    “謝謝阿姨。”孟曉沒有推脫,大方自然的收下金鐲子,全程並未看李若溪,把旗袍幫著又收了回去。

    李若溪不是傻子,臉色早就掛不住了。這孟曉真難纏,當著楊易的麵在和她宣誓主權。

    可現在她什麽都不能做,孟曉已經明示她拿金鐲子說事,她還怎麽見人?

    李若溪要送禮物,被楊媽擋了回去,人家這麽明顯,再待在這裏隻會討人嫌。

    李若溪臉上過不去,起身告辭。

    孟曉也沒有多待,婉拒了楊易父母的讓她留下來住的提議。

    楊媽不放心,楊爸卻攬著楊媽給她寬心。

    “孩子的事要他們自己解決,咱們長輩幫得了一時,幫不了一世。這事解決的了,就是姻緣,解決不好就這樣過去吧。”

    日子是他們兩個人過,他們長輩做不了主。

    楊媽思索再三,隻能放下不管,隻盼這兩個人能好好過。

    孟曉這孩子除了軸一點,她還是很滿意這個兒媳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