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出個軌而已
作者:裴景安楚清歌      更新:2023-08-12 20:53      字數:2296
  第2章 出個軌而已

    氣氛冷凝得可怕,楚清歌不知道對麵幾年不見的人為什麽不說話,可她也一句話都不敢說。

    就在楚清歌以為兩人就要這麽膠著下去時,裴景安拖過被他單獨放在桌角的卷宗,推到她麵前,“公安已經移送檢察院準備起訴的案子。檢方控告我們的當事人故意殺人,但我們認為隻是交通肇事。”

    楚清歌怔了怔,“你……”

    “司法局分過來的法律援助案件,”裴景安擰眉,扯起一邊嘴角,“你以為我會專門為了你接這種的案子?”

    “沒有。”楚清歌重新低下頭。

    對麵的人冷冷嗬了一聲。

    楚清歌努力收拾好情緒,翻開麵前的卷宗,首當其衝就是一張交通事故認定書,上麵寫著案發當時的基本情況。

    警方接到報案,趕赴交通肇事現場,被碾壓的人已經斷了氣。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和通過肇事手段故意殺人,最重要的區別就在於嫌疑人的心態。交通肇事罪的主觀心態是過失,故意殺人罪的心態是故意。

    主觀心態的判斷比客觀事實的判斷要難得多,在辯護過程中,也是控辯雙方要花費大量心力去證明的點。

    楚清歌往後又翻了幾麵,也沒有找到更多能夠證明當事人是“故意”致人於死地的證明材料。

    裴景安看穿了她的意圖,“死者是當事人的男友,在案發一個月前,當事人發現了男友的出軌證據。”

    “隻是出個軌而已,不至於要殺人吧。”楚清歌脫口而出。

    “……”許是被她輕描淡寫的語氣擊中,裴景安金絲眼鏡後的鳳眸幽深得像一汪幽潭,將她的話細細咀嚼,“出個軌……而已……”

    “……”

    “你還真是,”裴景安薄唇輕啟,矜貴卻刻薄,“灑脫。”

    濃濃的嘲諷,楚清歌怎麽可能聽不出來。

    “所以就算和趙廷琛在一起,也可以隨便在外麵……”裴景安問,“尋、歡、作、樂?”

    他怎麽知道?!

    楚清歌寒毛炸起,倏然抬頭。

    對麵的裴景安依舊是那副八風不動的模樣,楚清歌摸不清他是不是在影射昨晚的那場風流。

    可是不應該啊,她昨天去的是最便宜的那一檔酒吧,不像是裴景安會光顧的地方?!

    想到這裏,楚清歌的心稍稍安定一些,把這句話歸結為了裴景安“沒有憑據”的個人猜測。

    “這是我的私事……”但楚清歌也實在做不到否認昨晚的事情存在,隻能含糊其辭道,“跟工作應該沒有關係……”

    “是麽?我的員工,我似乎有權利考察他們的私德如何。”

    “……抱歉,裴律師,我同樣有權利保證我的個人隱私不被侵犯。”

    楚清歌的聲音小小的,昨晚那檔子事終究還是讓她中氣不足,不敢直視裴景安的眼睛。

    後來再回想起來,方覺得自己這話在當下聽起來確實有些莽撞。

    裴景安一時間沒有說話。

    楚清歌從頭翻了一遍證據材料,“隻有這些,就要證明我們的當事人有殺人的動機?”

    裴景安也沒有繼續剛才“出軌”的話題,“檢方認為有。在肇事者和死者之後的聊天記錄裏,兩人發生爭執,肇事者曾經表示,會讓受害人付出代價。”

    “且事故現場沒有發現刹車的痕跡,肇事者在事故發生後逃離現場,半小時後報警。警方對肇事者進行了檢測,沒有發現其曾有飲酒或者吸毒等影響精神狀況的行為。”

    工作的時候拋開私人感情。

    這是兩人上學時候就達成的默契,十年過去,依然如此。

    楚清歌暗自鬆了一口氣,又往後翻了幾麵,“也就是說,我們的當事人是在精神正常的情況下致人死亡,不存在無法控製自己行為的理由。”

    “沒錯。”裴景安雙肘支在桌麵上,十指相交,“而且事發地點是被害人的家鄉,每個月的第一個星期日,被害人都會回去。肇事者之前也曾跟著去過幾次,對那裏的地形相當熟悉。按照常理來說,不應該出現這種失誤。”

    “而交通肇事罪的要件之一就是主觀心態為過失。”楚清歌了然,“檢方認為肇事者的心態應當是故意,所以認定肇事者為故意殺人行為?”

    裴景安淡淡地迎上她精光迸射的視線,“不錯,在郭政那裏三年,倒是沒把你磨成個傻子。”

    乍一下提起自己的前上司,楚清歌抿了抿唇。討論案情時的意氣風發如潮水般褪去,隱隱的擔憂還是籠上來。

    “我……”楚清歌發出一個單音,想了想還是準備自己解決那件事,“沒事……”

    “沒事……”裴景安低低重複了這兩個字,沒有要深究的意思。所有的案卷材料推到楚清歌麵前,“這是你來這裏的第一件案子。查出事實,這周結束之前,寫好材料和辯護詞。”

    “是。”楚清歌平靜地整理好所有的紙張和光盤。

    準備起身離開時,裴景安冷冷喚她,“楚清歌。”

    楚清歌安靜地等他接下來的吩咐。

    空氣中摻雜著暗香,如果楚清歌的精神沒有處於高度緊繃的狀態,或許在此時就應該發現些端倪。

    可惜她沒有。

    對麵的裴景安語氣冷淡,“你從郭政那裏離職來君同,郭政會放人?”

    楚清歌扶著案卷材料的手指緊了緊,“……我沒有告訴郭政……我要轉律師事務所的事情……”

    郭政是她現在名義上的帶教律師,按理來說,實習律師有轉律師事務所之類的行為,是要經過帶教律師同意的。

    而她轉來裴景安這裏並沒有跟郭政商量過。

    “這次倒是好大的決心。”裴景安冷淡一笑,“早知這樣,三年前你……”

    話說到這裏,驀然停住。

    楚清歌乖順道:“是我當年畢業的時候沒有了解清楚,辜負了裴律師的好意,對不起。”

    楚清歌也是前段時間才意識到,郭政想要扣著她,拿在她當廉價勞動力。

    在楚清歌來之前,郭政手下的實習律師都走了好幾個了。

    楚清歌作為A大的法學生,郭政在她剛畢業簽合同的時候,就給楚清歌加了限製條件,看準了楚清歌沒有什麽積蓄,合同裏約定了服務期,不滿服務期離職就要賠錢——

    生怕楚清歌也走了,自己再也招不到A大的法學生。

    服務期從楚清歌拿到律師證,成為執業律師之日起計算。

    楚清歌簽合同看到這一條也沒太在意,誰能想到郭政讓她連參加律師證考試的資格都沒達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