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1章 拯救世界的粑粑
作者:
唐早路霄崢 更新:2023-05-18 12:10 字數:2351
第311章 拯救世界的粑粑
唐早道:“等等!你別發!”
她站起走過來:“你那個微博,下頭簡直像邪,教,你說太陽是方的,下頭估計都一溜兒‘對對對仔細看看是有四個角兒’。”
一邊吐槽她哥,她湊過來自己欣賞了兩眼:“真的挺好嗎?”
“真的!我騙你幹什麽?”小秦總一臉真誠的道:“畫畫這種事情,技術本來就是次要的,關鍵的是靈氣!”
唐早點了點頭:“你這麽一說,我倒有了個想法。”
她就另拿了一張紙,重新畫了一張,也是四格漫畫。
第一張,是一個光芒萬丈的人推開了門,沒畫五官,隻畫出了睥睨天下的步伐,同時在四周注了好幾個“帥”!“酷”!“老子拯救世界回來啦!”
第二張,兩個包著紙尿褲的小娃娃,正眨巴著大眼睛,撅著小嘴嘴,無比萌的在喝奶,然後光芒萬丈的人走過來,配字“兒子,想粑粑了米有!”
第三張,就是圓圓糕糕視角的一張大臉,然後四周各種標識:什麽灰撲撲的頭發啊,什麽被汗浸的冒鹽的衣服啊,手臂上曬脫的皮啊……小娃娃旁邊,各一個對話泡泡“粑粑好醜”、“拯救世界果然很難”。
第四張,整個就是一個對話框,注上“拯救世界”,然後畫了他拿著什麽東西在問路人,狀態非常接地氣。
情節其實非常簡單,可是整個畫風簡直太軟萌,尤其進門時那個步伐和兒子的小嫌棄,那個反差,都畫的特別逗。
唐早邊畫邊笑。
然後小秦總偷偷繞到她身後看了一眼,嗬嗬了一聲。
唐早很快就畫完了,然後拍照,上傳到了微博。
但是她這一次用的,是“路藏小棗”的微博,沒有人知道。
起了一個話題叫#我的粑粑每天拯救世界#,沒有明說爸爸是警察,隻在Q版的人物頭上,畫了一個警帽來表示。
隻傳圖,不寫字,畫的右上角畫了一個①,表示這會是一個係列。
小秦總看著她畫完上傳,立刻悄悄給自己的萬能助理發了一個短信,讓他讓人給唐早這個微博留個言什麽的,一定要讓她相信,她是真的有天份!完全可以靠這個吃飯!
在他看來,隻要唐早一天沒有開啟新的事業,就很有可能被誘,惑,再回去重新當法醫!
畢竟他自己看著這些警察們聚在一起叨叨來,叨叨去的,說些案子,也覺得怪有意思的,心癢癢的想參與一個。
眼看著都快九點了,路隊也沒回來,也不知道又在忙什麽。
局裏。
雖然有了蘇海洋的口供,但是並沒有物證。
就算能查到陳陽來回打車,也隻能證明他到過那個地方,跟到過案發現場,不是一個概念。
路隊還沒打算叫人去抓人呢,門口忽然打了個電話過來,“路隊,有個叫陳陽的,說來找你自首。”
自首?
路霄崢挑了挑眉。
他就叫周察微把人帶了進來。
周察微先把人放進候問室,進來跟他道:“他父親昨天剛做完手術。後續的費用也都交了。”
路隊挑了挑眉。
陳陽連殺兩個人,重傷一人,就算有自首情節,這輩子出來的可能性也不大了,當初的錢肯定也要沒收,可如果這錢已經花了呢?手術都做完了,他們怎麽沒收?
路隊也沒讓他等太久,直接跟周察微過去了,道:“說說吧。”
陳陽默然良久:“他該死。”
陳陽交待,他妹妹之前,是楊建手下的員工,就一個普通的小業務員。
然後有一次,跟著楊建出去跑業務,跟一個外地的合作方吃飯。
當時楊建帶過去了三個女員工,都是剛進公司的小姑娘,然後那個合作方的手下,就一個勁的暗示,說他多有錢啊,說他一個人在外地沒朋友啊,說最近跟年輕人在一起啊……
這種話,太露骨,稍微有點閱曆的都聽出不對勁來了,大家都很惡心,但是又不敢撕破臉,隻能假裝聽不懂。
結果楊建一個勁兒的讓她們給那個合作方敬酒,到最後,三個小姑娘都喝醉了。
然後開了三間房,三個小姑娘都沒能逃脫。
事發之後,楊建又給他們洗腦,說什麽幹銷售的都得走這一步啊,都這年代了這種事情沒什麽好在意的啊……
總之,沒有及時報警。
他妹妹根本沒交過男朋友,事發的時候又是全程醉死的狀態,根本沒有做措施。
等到後來,居然懷孕了。
他爸痛罵了她一頓,小姑娘一時想不開,就吃安眠藥自殺了。
那時候,他就想著,一定要給妹妹報仇。
周察微道:“你當時為什麽不報案?”
“報案?”陳陽冷笑:“她是自殺的,報案又能怎麽樣?”
他抬頭看著他們:“這就是我的動機。”
他自始至終,非常冷靜。
周察微歎了口氣:“這件事,我們會去查的。你先交待一下那天晚上你犯罪的整個過程吧。”
陳陽道:“我妹妹的屍體,在殯儀館,你們先查查楊建強,奸的事情吧。”
周察微愣了一下。
他忽然意識到,陳陽來自首,就是為了說出這個強,奸案的,他就是為了讓人明白,楊建該死。
華國是不能單純以口供定罪的,而他們在現場,並沒有找到“真凶”的DNA,如果這麽進行下去,凶手隻能是蘇海洋。
他看向路霄崢,路隊並不意外,直接點了點頭。
這個強奸案其實是好查的。
首先,查酒店監控,確定了當時楊婷是一個完全失去意識的狀態。
然後驗屍,並取樣確定她確實懷了楊建的孩子,也就是說,證明確實有性,行為發生。
再調查相關證人,明確當晚的情況,雙方的認知程度,就夠了。
另外,假如說第一次是強,奸,“違背婦女意誌”,但婦女沒有告發,之後又多次自願與男方發生性,關係,就可不再追究強,奸罪的刑事責任。
調查中發現,除楊婷之外的其它兩人,符合上述條件。
除此之外,刑偵支隊查到了陳陽從中醫館到案發小區,來回打的車,證明他當晚,確實到過案發小區。
而物證……
蘇海洋的家裏,有案發當時陳陽穿的衣服和鞋子,都已經清洗過了。
那天是三十幾度的桑拿天,就算晚上溫度降下來很多,也仍舊是熱的。
陳陽如果脫掉衣服隻穿那一身,衣服上不會沒有他的DNA,如果是套一層,也更熱,更可能留下,但關鍵是衣服已經洗過了,所以很難取到樣。
但鞋子呢?鞋子可沒洗。
穿兩層鞋子,就算隻有十來分鍾,還要上下樓,真的一點都不出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