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不歡而散
作者:吳清之遲榕      更新:2023-04-18 10:42      字數:2382
  第44章 不歡而散

    遲榕冷眼看著蔣家兄弟吃桃酥,自己卻是毫無食欲,就連晚飯也沒吃下去幾口,隻見得他們說說笑笑,還下了幾盤西洋象棋,方才打道回府。

    待送走了二位好友,吳清之方才過問起遲榕這桃酥的來龍去脈。

    “遲榕,來坐。”吳清之拍拍身邊的空位,聲音溫柔,“說說這東西怎麽來的。”

    他用目光指著垃圾桶裏的桃酥包裝紙。

    遲榕早已因為自己所出的差池而認了慫,可她又已過了最慫的那股勁兒,如今冷靜下來了,心裏分析了一遍利害,覺得實情還是不說為妙。

    宋曉瑗都會因為她翻牆出校而勃然色變,怎難保吳清之不會因此事大發雷霆。

    遲榕腦子轉得飛快,迅速想出了幾句狡辯的詞句來:“我給了跑腿費,讓校外的小孩幫我去買來的。”

    “當真?”

    “……當、當真。”

    吳清之不言,隻探手從沙發墊子下微一摸索,抽出一本薄薄的圖冊來。

    遲榕見狀,臉色大變,腿也打起哆嗦來。

    吳清之將那圖冊在腿上攤開來,看著插畫上麵的附文念道:“攀龍附鳳……琴瑟和鳴……”

    他麵不紅,眉不皺,隻勾唇再問:“小孩也會買春宮圖?”

    遲榕隻恨天不助我,兩個暴露不得的物件竟都被吳清之發現了。

    桃酥且不說,這是她自己大腦短了路,露出這等低級的破綻,簡直是招搖著讓人去發現。

    可話本一物,遲榕實在是想不通。

    這小冊子那樣薄,放在沙發墊子下連個輪廓起伏都沒有,吳清之難道是舉著放大鏡搜查的嗎!

    可事情敗露,遲榕不敢不招。

    “桃酥是我翻牆出學校買的!但這個春、春——這個小畫冊不是我買的!是別人的!”

    遲榕破口而出。

    吳清之並不追問,仍是要她來身邊坐下,遲榕拗不過他,乖乖落座。

    “遲榕,牙還疼嗎?”

    吳清之握著遲榕的手,微微捏了一捏,隻目光溫柔的看著她。

    遲榕搖搖頭,小心試探道:“不疼了……可是,你不生我氣嗎?”

    吳清之說:“我不生氣,我隻是怕你吃太多甜的牙疼。”

    遲榕即心虛又尷尬,隻得把事情坦了白。

    她是如何見人下菜碟的,又是挑哪位先生請課假,且又怎樣與門衛周旋,不遺巨細,統統一五一十的不打自招。

    吳清之頷首:“遲榕,你倒是個有眼力見的。畢了業可來商行裏謀個職位做做,給我當秘書。”

    “那你就是我的大老板,我豈不是要看你的臉色行事?”遲榕嘟嘴,“我才不要,秘書是給你端茶倒水的,但凡有手有腳的人都能做,彰顯不了我的聰明才智。”

    她這是得了便宜還賣乖。

    吳清之於是笑道:“其實孟光和興光也是我的秘書,你不知道罷?你看他們,權力很寬廣,什麽事都要由他們經手。”

    遲榕不懂他們的職階地位,吳清之工作的這一套用的是西洋式的分級,什麽秘書長、執行秘書的,複雜得很。

    但遲榕也看得出來,蔣孟光蔣興光平日裏也是忙得腳不著地,且看吳清之成個親都要由他兄弟二人操辦,若換成她,實在是煩不勝煩。

    遲榕也想讀完書找點事情做,不能太忙,留有空閑能讓她娛樂的崗位最好。

    她說:“那我當你的秘書,就是搶了他們的飯碗,他們失業了就是我的責任,我不要和他們結下梁子。”

    吳清之故意作出深以為然的表情,配合遲榕玩鬧:“夫人所言有理,你還是做老板娘的崗位最好。”

    二人笑作一團。

    笑鬧罷,吳清之又有意無意的拿起那本圖冊,隻等遲榕再向他講明緣由。

    遲榕不敢不說。

    “這個其實是公館裏女傭的,我以為是流行小說就拿來了。這是怪我不怪她,你千萬不要去問責,她們沒想著亂了規矩,隻是被我趕了巧。”

    遲榕惴惴不安,生怕吳清之這般嚴規守矩的人會徹查下去,將原主從嚴發落,以正家風。

    若真是這般,便是她害慘了那位姑娘。

    吳清之的確相信遲榕這次不會說假話,可他也對下人的大膽包天藏了怒意。

    吳清之雖沒有封建大家庭裏講究上下尊卑的習慣,但他是商人,認為勞力和一顆侍主的誠心,都是可以交易的。

    吳清之恩威並濟,除了薪水以外,還講究馭下以恩,可下人逾矩,教他不快。

    “遲榕,我答應你不遷怒於她,但是此人須得辭退。”

    吳清之將冊子丟進垃圾桶,“你且告訴我是誰。”

    遲榕立刻慌了神,她終於意識到自己的貪玩闖了禍,還禍及了旁人,這是她萬萬沒有料想過的。

    “這不關她的事,都怪我!你要是辭退了她,現在瘟疫橫行,活計這樣難找,她要是斷了生計可怎麽辦!”

    吳清之冷冷道:“遲榕,做事要負責。不論此事過錯在誰,總要有人買單,不是你,就是她。”

    遲榕怔怔的看著他。

    “不過你放心,撫恤金少不了她的。”

    吳清之說罷,再無言談之意。

    兩人於是不歡而散。

    夜晚,遲榕輾轉難眠。

    她從小就是被慣壞了的,做事不知輕重。

    遲榕小時候和玩伴跑去農民田裏偷瓜,不巧被抓住了,她二叔自然是不差幾個瓜錢,甚至大大方方拿好幾枚銀元買了瓜,簡直令人瞠目。

    二叔帶她回家,拿冰水泡了西瓜再切開吃,隻意思意思拿鞋底抽了她手心幾下,此事就算翻篇了。

    可遲榕的小夥伴卻被父母打到屁股開花。

    事後,小夥伴講起父母的斥罵,原話隻道:“你真以為榕姐兒和你一樣是穿開襠褲的兔崽子嗎,可人家是千金大小姐,出了什麽事都有人兜著!人家再住在老巷裏,家裏一間耳室也比我們全家都大!”

    那時遲榕年幼,不懂其中深意,今日之事,卻教她如鯁在喉,對自己的荒唐恨得厲害。

    遲榕於是偷偷摸摸的起了身,在自己的皮箱裏翻找一二,最後拿出一隻精美的刻鳳木盒,打開來,裏麵赫然是一碼黃金首飾,鐲子耳墜項鏈,樣樣俱全。

    這是她出嫁前日二叔教金匠連夜打的,他嫌吳家送的金首飾難看,於是又親自挑了款式打了一副。

    遲榕年少,戴黃金有幾分顯年紀,便從不拿出來佩戴,更何況這是喜金,她才嫁來時受了羞辱,當初便沒想過要戴。

    遲榕看著黃金首飾,心中已有了主意。

    此事因她而起,決不怪吳清之,更不能讓那女仆平白的受了這無妄之災。

    “你是老遲家的閨女,萬事有人兜著,可別人沒有,”遲榕在心中默念,“你不能做縮頭烏龜,丟了老遲家的臉。”

    她明日便要當了這首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