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對啊!你慣的
作者:蘇錦曆北沉      更新:2023-03-21 11:00      字數:2193
  第114章 對啊!你慣的

  蘇錦點點頭,喜歡看他對自己笑,更喜歡他拿自己沒辦法的那副小表情。

  小姑娘說:“對啊!你慣的。”

  厲北沉心尖仿佛被棉花掃過。

  “厲太太,聲音別那麽甜。”

  蘇錦問道:“甜嗎?”

  厲北沉進房間把人直接扣在牆邊,聲音沙啞:“嗯,甜。”

  如果她是人間玫瑰,那他便是守護玫瑰莊園的黑色甲士。

  他貼近小姑娘,呼吸不太平穩,仿佛在告訴她,接下來的厲北沉會幹什麽。

  蘇錦感受到他的急迫,本扣在腰間的手緩緩探進衣服裏,她機靈了一下,被他大手弄的有點癢。

  聽見她細碎的嗚咽聲,厲北沉把人扣在身下,聲音極致沙啞,小姑娘看他的眼睛裏滿是水光。

  “寶貝,可以喊,我喜歡聽。”

  蘇錦已經沒精力反駁,他根本沒給她時間回答。

  不知是他太會還是怎麽回事,厲北沉總是會把她撩撥的沒有一點反抗之力,全是順從。

  入冬夜裏,外麵天寒,被窗簾掩蓋住的密不透光的房間裏隻有暖意流出。

  月亮在黑夜裏獨樹一幟,帶給晚間黑暗一抹耀眼而特殊的光亮。書包網

  喜歡一個人並不特殊,互相喜歡才算特殊。

  或早或晚,終將會遇到這麽一個人。

  早上七點,蘇錦迷迷糊糊地睡著。

  能零零散散地聽見身邊的人壓低了聲音說話:“她在睡覺。”

  蘇錦意識到好像是有人在跟自己打電話,被他接了。

  眯著眼說了句話,聲音極小:“是誰啊!”

  厲北沉看了眼懷裏閉著眼的小姑娘,拿著手機放到小姑娘耳邊,讓她自己接。

  小姑娘也該起床了。

  蘇錦清了清腦子裏的睡意,想把電話從他手機接過來,結果聽他說:“以免你砸到自己,我給你拿著。”

  她在心裏默默地罵了厲北沉兩句,這是說她沒力氣連個手機都拿不了?還是說她笨?

  不過她確實沒力氣,強迫自己睜開眼睛,往手機屏幕上看了一眼。

  是於淺,怎麽這麽早跟她打電話。

  蘇錦想了想昨天和她的聊天記錄,現在這個時間於淺應該在飛往英國的路上去見案件當事人。

  蘇錦的睡意又清醒幾分。

  “錦

  錦。”那邊喊她。

  “他回來了。”

  蘇錦壓下去心裏的那個猜測:“誰?”

  “前男友啊!不對,應該說是談了一周戀愛的前男友。”

  聽似隨意的聲音,話落後那邊安靜的能聽到細針掉落在地上的聲音。

  “你在哪?”

  “酒吧。”

  蘇錦看了眼時間,早上七點,她在酒吧!

  “發我位置,我去找你。”

  厲北沉看小姑娘著急掛斷電話後起床,眼睛一動不動地盯著她看。

  小姑娘瞪了他一眼,大概是因為她剛才下床時差點跪下。

  “怎麽了?要我幫忙嗎?”他問。

  蘇錦沒精力和他扯別的。

  和他交代了自己的行程:“我去酒吧找於淺。”

  厲北沉沒問太多:“我送你過去。”

  這裏離蘇錦說的那個酒吧不遠,二十分鍾路程。

  下車時他叮囑小姑娘:“別喝酒,真想喝給我打電話。”

  他可不敢讓小姑娘離了他身邊自己喝酒。

  萬一耍酒瘋指著別人喊厲北沉怎麽辦?

  蘇錦應聲:“好。”

  於淺是在三樓一個包廂內。

  蘇錦推門進去時,一股強烈的酒精味道衝來。

  她走近,於淺自己一個人坐在沙發角落,在門口看,不容易看出來這裏有個人。

  桌上幾乎全是易拉罐。

  有空的,還有沒喝的。

  “喝多少啊這是?”

  大概猜測到她是昨天晚上喝的酒,現在酒大概醒了一半,早上才給她打的電話。

  給她打電話時多麽安靜,現在於淺也同樣安靜。

  “錦錦,你知道我昨天給你說的我接的案子,案件當事人是誰嗎?”

  “我的當事人是原告,她是陳嶼的親妹妹,因覺得遺產分配不均勻而告了陳嶼。”

  “昨天晚上我是應該去英國找我的當事人,但現在不需要了,我的當事人撤訴了。”

  “僅僅兩天時間而已,作為她的律師,我去找了陳嶼,他拿給我一個錄音和一個協議,我不知道是什麽交給他妹妹後她就直接撤訴了。”

  “你知道他和我說的第一句話是什麽嗎?”

  於淺靠在沙發上麵,手裏還拿著一個已經沒有酒的酒杯。

  “他說:您好,是陳沅的律師嗎?”

  “在他和我談話的五

  分鍾內,我無數次想問,你難道不認識我了嗎?可是他沒有給我這個機會,他的所有表現都在告訴我,他不認識我了。”

  於淺從沒想過,陳嶼當初消失後再與他見麵是這種情景,陌生地不能再陌生。

  她當時很想質問他為什麽當初消失的這麽徹底,難道她就對他來說那麽不重要嗎?可是他的陌生感讓她問不出來,怕得到他更難過的答案。書包網

  蘇錦把她手裏的空酒杯拿下來放到桌子上麵。

  雖然她和於淺不是從小時候玩到大,但也差不多了。

  可是她認識於淺的時間,還沒有於淺認識陳嶼的時間長。

  她和陳嶼從孤兒院到小學,到初中再到高中,到於淺十八歲的第一天談了戀愛,到七天後陳嶼消失。

  要說陳嶼真的不認識她了,是真的不太有這種可能。

  難道陳嶼裝作不認識於淺?

  一個人裝作不認識另外一個人時,除了打心底裏不想再和她有交集,那還會是別的原因嗎?

  “有沒有可能,認錯人了?”蘇錦試著問。

  於淺搖頭,“不會的,甚至我發現他的小動作都沒改掉。”

  “他或許,是要有新的生活了,從他決定消失讓我找不到的那一刻,他的新生活或許就開始了,是一個沒有我存在的新生活。”

  於淺想不明白當初陳嶼的突然消失是什麽原因,更想不明白現在他怎麽會有一個親妹妹。

  沒幾個人知道於淺一直在等陳嶼,等一個消失掉一點消息都沒有的人。

  陪自己十八年的人,怎麽說忘掉就能忘掉。

  於淺更想不明白,陳嶼是不是真的忘記自己了。

  他當初的消失導致就淺消沉過一段時間。

  於淺高考發揮失常,連最低錄取線都沒過。

  暑假她走過了所有和陳嶼在一起過的影子,哪裏都沒有他。

  身邊認識陳嶼的人都聯係不上他,像是一個人從世界上蒸發了。

  於淺沒有報警,因為陳嶼和她提分手的那一天,他們吵架了,他說他想換種方式生活,於淺以為是他說的氣話,卻不曾想那是真的。

  現在想想也對,陳嶼從未跟她說過重話,哪怕他凶了她,陳嶼不出兩小時就會轉頭哄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