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 項鏈
作者:梁矜上商遇城      更新:2023-03-19 11:33      字數:2259
  第140章 項鏈

    警察來了,還沒進門就看到了門口的這幾個人。

    最顯眼的就是痛苦輾轉的南意。

    為首的問道:“怎麽回事!剛剛是誰報的警!”

    梁矜上站起來,“是我。”

    “你不是說有人非法入室嗎?這受傷的人又是怎麽回事?”

    南意用沒受傷的手一下子抓住了梁矜上的褲腳,那是無言的懇求。

    梁矜上沒有低頭看她,而是冷靜道:“這兩人非法入室,在我家進行了一些破壞性行為,而且剛才還差點對我動粗,地上受傷的是我朋友,就是為了保護我,被這個男的打傷的。”

    “你放屁!”南文謙破口大罵,“警察同誌,別聽她瞎說。地上的是我姐,我也不是非法入室,這家的鑰匙是我姐給我的。我也不是故意打人,你可以看看我身上,我是先挨了打啊!”

    在聽到南文謙說鑰匙是南意給的,梁矜上雖然已經猜到了,還是不免失望。

    她低頭看了南意一眼。

    那天,她收留南意在自己家,是真的打了要讓南意在這裏過幾天安生日子。

    真心是讓她當作自己家,想住多久就住多久。

    但是這不代表,南意可以不經她允許,隨意把鑰匙給別人。

    尤其是這種沒有素質、沒有底線的人。

    這是她失而複得的家,被人糟蹋成這樣!

    不,不是糟蹋。

    簡直是玷汙!

    客廳那套沙發,反正是沒法要了。

    她冷了嗓子,“南意,你說句話。”

    南意被梁矜上看得低下了頭。

    南文謙更絕,在她腿上踢了一腳,催她,“姐,你倒是說話啊!你不說話我就要被抓進去了!”

    可南意就是不開口。

    大概是她看起來瘦津津的,又受了傷,連警察都動了惻隱,“先送去醫院吧!一邊檢查,一邊做筆錄!”

    南文謙那女朋友一直躲在後麵,聽到警察這樣說,連忙問道:“我能不去嗎?”

    警察掃一眼她衣衫不整的樣子,粗著嗓子,“全都要做筆錄!”

    女朋友急得直推南文謙,“你跟我說了這裏是你家,我才跟你來的!你這個騙子、流氓!騙我錢、還騙我身子!”

    南文謙看起來像是有些怕她,畏手畏腳的不敢說話。

    任由女朋友在這些人麵前對他又推又罵的。

    但警察沒這麽多時間跟他們耗,直接一個令下,所有人拖到了醫院。

    一檢查,南意果然骨折了。

    而且是嚴重骨折。

    梁矜上這會兒知道後怕了,如果這個力道打在自己頭上,她都不一定還有沒有命在。

    時到今日,她欠南意的沒有還完,從來不認為她們之間是平等的。

    更加不認為南意還有義務為她付出。

    南意今天做的事,超出了她的期待。

    所以,她不會因為南文謙做的事而遷怒南意。

    但她也不會糊塗到,因為南意的犧牲,就放過追究南文謙。

    所以,當一行人被警察帶到走廊上做筆錄時,梁矜上堅持,南文謙就是非法入室、破壞他人財物,要嚴厲追究南文謙的責任。

    南文謙立刻反駁道:“我沒有非法入室!是我姐給我的鑰匙!”

    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到南意身上。

    如果鑰匙真的是南意給的,那南文謙的“非法入室”就很難定罪。

    最多賠點錢,但是想關進去不可能。

    梁矜上如果沒記錯的話,南意從前跟這個弟弟的關係就不太好。

    長輩重男輕女,她的弟弟被養成什麽樣子,從今天的表現就看出來了。

    梁矜上相信,南意不可能為了保他而站到自己的對立麵。

    但南意在南文謙的再三催促下,終於開了口。

    “是……是我給的鑰匙。”南意聲如蚊訥,“他是我弟弟,我的鑰匙是房主本人給我的,他沒有非法入室。”

    梁矜上撇過頭,失望地閉了閉眼。

    一天之內,她嚐到了兩次被人“背棄”的滋味。

    先是和方信鷗留下的速寫本擦肩而過。

    再是眼睜睜看著別人糟蹋了自己的家而不能讓他付出代價。

    梁矜上在沉默,逃過一劫的南文謙和女友麵上帶著明晃晃的得意,故意對梁矜上道:“不好意思啊,那我們先走了。”

    那副樣子,真是見者齒癢。

    就連年輕的警官都看不過去了,阻攔道:“你們還涉嫌破壞他人財物,商定好賠償數額才能離開。”

    梁矜上的目光從這兩人身上掃過,靜如暗湧。

    忽然,她的目光落在那女人的脖子上。

    一眼瞥過去,她戴的項鏈竟有些眼熟。

    如果梁矜上沒看錯,就是她喬遷那天,商遇城送的那條名牌項鏈。

    她立刻對那女人道:“把你的項鏈拿出來給我看一下!”

    那女人緊緊捂著,“憑什麽給你看?!”

    “警察先生,我現在懷疑他們不僅破壞了我家的財物,而且涉嫌盜竊。”梁矜上口齒清晰地說道,“那根項鏈是我的,價值絕對超過三萬元。”

    雖然具體的金額不清楚,但以她對商遇城的了解,她當時還是他女朋友,三萬後麵加個零,都是保守的數字了。

    按照法律,盜竊他人財物,涉嫌金額超過三萬元,就能判處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女友急了,“這不是她的項鏈!是我男朋友前天送我的生日禮物!”

    她這樣一說,原本低著頭的南意目光複雜地看了南文謙一眼。

    就是這一眼!

    讓梁矜上瞬間福至心靈——

    南意一定是想到了自己弟弟買不起這麽貴的項鏈!

    很好。

    梁矜上立刻順著那女友的話反駁道:“他今天能進我家,前天也一樣能進。根據他今天的行為,我有理由推斷他做得出順手牽羊的事。”

    她這樣言之鑿鑿,警察自然要求那女友把項鏈亮出來。

    梁矜上一眼認定,“項鏈是我的!”

    女友捂住自己的項鏈,“這是我自己的!就算是一樣的項鏈,難道我不能買嗎?”

    警察:“你們誰買的,把購買憑據拿出來。”

    女友看向南文謙,後者的眼神開始飄忽。

    梁矜上的臉色看上去比她好不到哪裏去。

    購買憑證在商遇城那裏。

    誰想為這個去求他!

    她剛剛還侃侃而談,這一下委頓了,南文謙立刻反彈,“對啊,聽警察的,那你倒是把憑據拿出來啊!不然我告你誹謗!”

    “要憑據?”一道溫醇磁性的男聲傳來,“我拿得出來,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