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作者:林綿綿      更新:2023-01-02 21:47      字數:3586
  第110章

  今年情人節跟春節挨得很近。

  可也很不巧, 因為情人節在初八這天,正好各個公司企業複工,孟聽雨也要上班。

  她早就準備好了禮物, 那是她從英國帶回來的領帶夾。雖然當時她看到這個領帶夾時, 首先想到的人是他, 但回國時,反而沒有第一時間給他。

  現在所有的一切都已經塵埃落定,她也可以將這份禮物送給他。

  情人節,哪哪都堵車, 考慮到出行方便的問題,徐朝宗今天並沒有開車, 兩人乘坐地鐵去往商圈,車廂裏也是人擠人,好在徐朝宗有著身高優勢, 很輕鬆地就在擁擠的車廂裏圈出一小塊地方, 將她護在其中。

  她靠著他的胸膛, 感到安心。

  反正隻要有他在, 她也不會擔心坐錯站,更不用擔心有誰會踩到她擠到她。

  他一低頭, 正好下巴就抵在她的發頂。

  這樣的時刻如此尋常,可也讓他的心跳加快。

  孟聽雨昏昏欲睡,今天一大清早就起床, 午睡也沒睡多久。

  不過有的人太在意複合後的第一個情人節,她也隻能舍命陪君子了。

  徐朝宗也知道她今天上班累,本來是打算帶她去餐廳吃飯的, 連位子都訂好了, 但看著她難掩疲倦的神情, 臨時改變了主意,今天之所以重要,不是因為是情人節,而是她在他身邊,重要的是他們兩個人在一起就夠了。

  他帶著她回了他租住的地方。

  屋子不大,也就兩室一廳。

  他蹲下來,為她換上新的拖鞋,拉著她讓她坐在沙發上,一字一句的叮囑她,“我出去買點菜,你就在這裏休息,如果想睡覺,就去房間,放心,我比你更講衛生,床單被套都是前兩天換的。”

  她唇角揚起,卻在聽到某句話時,輕哼了一聲,“什麽叫你比我更講衛生?你說清楚。”

  “事實。”他抬起手摸了摸她的頭發,“你自己坦白,你幾天前洗的頭。”

  “那你在地鐵上還一直聞。”究竟是誰比較惡心。

  他失笑,“我有一點特別的癖好。好了,我得早點出去了,不然不知道什麽時候能吃上飯。”

  等他走後,孟聽雨才有空觀察他的居所。

  這是她第一次過來,這裏的一切擺設布置都很符合徐朝宗的風格,幾乎沒有多餘的東西,她探頭探腦,抱著抱枕來到他的臥室。

  她抿了抿唇,果然,又是條紋的床單被套。

  他有一點點條紋控。

  當然,這一點不會在穿衣上體現。他的睡衣是條紋的,床單被套也是,包括桌布也是。

  在喜好方麵,他也是相當固執。

  房間不大,隻有一張單人床,一張床頭櫃。

  原本夢幻的大飄窗上什麽擺設都沒有,光禿禿的。如果是她,她會在這裏裝上飄逸的窗簾,再鋪上厚厚的墊子,等天氣很好的時候,還可以坐在上麵曬太陽。

  絕對不會像他這樣白白浪費了一個大飄窗。

  次臥更小,隻能擺下一張書桌跟椅子,書桌上是他的筆記本電腦,一旁放著幾本專業書。

  整個屋子裏滿是徐朝宗的痕跡。

  她甚至覺得,她可以參加什麽節目,不需要任何人提示,她一眼就能認出哪一間是他的房間。

  她沒了探索的興趣,來到廚房,打開冰箱,一點兒也不意外,他自己一個人住,基本上很少下廚,冰箱裏的東西也少得可憐。拿起一袋吐司麵包,認真地看了眼標簽,今天是保質期的最後一天。

  “……”

  他還好意思說他比她講衛生懂生活?

  她至少不會將吐司放到快過期還沒處理。

  思來想去,她也決定為今天的情人節做點什麽,拎著這袋過了零點就過期的吐司來到廚房。流理台幾乎一塵不染,讓她的心情很好,按照記憶裏的步驟,將雞蛋打散混合牛奶,吐司浸透了蛋液,打開燃氣灶,小火慢煎吐司,沒一會兒,廚房裏都飄散著香味。?S?

  她怡然自得。

  她也享受這樣的時刻。

  徐朝宗很快回來,手裏提著大袋小袋,放在玄關處,換了鞋子來了廚房。

  明明聽到了他的腳步聲,她也沒回頭,正在專注手上的事。???

  他來到她身旁,見她認真地在吐司片上用番茄醬畫出一個愛心來。

  要不是位置有限,她還想寫下XU。

  他能在這樣的時候出去買菜,那她當然也要給他一點驚喜。

  “嚐嚐。”

  她將盤子遞給他。

  他也餓了,三口兩口就吃完,其實除了番茄醬的酸味也沒嚐出什麽味道來,卻還是要昧著良心豎起大拇指,誇她簡直是食神在世。

  孟聽雨果然心滿意足,別提有多驕傲。

  “很久沒做過了,不過還好啦!”

  “你買了什麽菜?”

  她很喜歡這樣的約會,這樣的節日無論哪裏人都多,十幾歲的時候喜歡去熱鬧的地方,到了這樣的年紀,反而隻想窩在家裏,本來今天是複工的第一天,她對什麽都提不起興趣來,可跟他回家,隻是短短的半個小時她便滿血複活。

  對於接下來的晚餐,也有了興致。

  “感覺做菜有點來不及,我估計你也餓了。”徐朝宗提起買來的食材,一樣一樣的拿出來給她看,“底料是你喜歡的番茄味,肥牛跟羊肉卷各買了兩盒,看著還不錯。”

  兩人默契地在廚房忙活著。

  徐朝宗在炒底料,孟聽雨則擠在一邊洗蔬菜。

  偶爾他們也會聊幾句,都是生活中的一些小事。

  七點半,他們終於吃上了。可能是太餓了,都沒顧得上說話,徐朝宗專心涮肉,孟聽雨吃得熱了,才用手掌扇了下風,他便從口袋摸出一個發圈遞給她,含糊不清地說:“才買的。”

  買菜的時候,正好路過了那一塊。

  想到她今天沒紮頭發,估計也沒帶發繩,幹脆給她買了一根。

  這不,現在就用上了。

  她接過,隨便紮了個馬尾,感覺整個人都輕鬆了。

  “喝啤酒嗎?”他問,卻沒等她回答,已經起身,打開冰箱,拿了幾瓶冰啤酒過來。

  “快點快點~”

  其實比起紅酒,孟聽雨更能接受的反而是冰啤酒。

  徐朝宗正要給她拉開易拉罐拉環,她趕忙製止,從他手中搶了過來,微微揚起下巴,在他麵前露了一手,單手拉開了拉環,仰頭咕嚕咕嚕喝了幾口,分外豪氣。

  他啞然失笑,“功夫不減啊。”

  他也單手拉開了拉環。

  兩人的動作幾乎一模一樣,可以看得出來,孟聽雨師從何處。

  她幾乎不在別人麵前喝酒,工作局也是能推就推,很少有人知道,她也很能喝。

  飯後,兩人默契分工,徐朝宗刷鍋洗碗,孟聽雨在一旁洗水果切水果。就好像又回到了從前,她在切好橙子後,會伸手遞到他嘴邊喂他。

  他不愛吃水果,但她喂的,他都會吃。

  她也是用這樣的方式讓他多吃水果。

  吃飽喝足,兩人躺在沙發上,無比的舒服愜意。

  孟聽雨懶洋洋地靠著他的肩膀,突然問他,“你今天有沒有忘記什麽?”???

  “我忘記我姓什麽都不會忘記禮物。”他歎氣,“說真的,我對情人節是又愛又怕,光是送禮物環節都可以難倒我。”

  他這個人無趣,也想不到什麽令人驚喜的好點子。

  “切,這種事完全就看有沒有心。”她斜眼看他,“有心的話,一張親手寫的賀卡我也會喜歡。”

  “這是你說的啊。”徐朝宗跟變戲法一樣,微微後仰,拿起掛在一邊的大衣,從裏麵抽出一張賀卡遞給她,仿佛早就預料到了她會這樣說。

  這下輪到孟聽雨啞口無言了。

  徐朝宗悶笑。

  雖然這樣真的很賤,但他也很想逗逗她,看看她吃癟的表情。

  她沒所謂地打開賀卡,映入眼簾的是熟悉的字跡。

  老套極了,酸死了。

  什麽月亮代表我的心。

  我永遠愛你。

  我隻喜歡你一個人。

  多看一眼都是浪費時間。

  “喜歡嗎?”他湊了過來,盯著她臉上的神情問道。

  孟聽雨還能說什麽呢,隻能匆忙將沒有任何新意的賀卡合上,語氣也不怎麽真誠,“真的好喜歡哦!!”

  徐朝宗都忍俊不禁,“我就說你難纏吧,還口是心非,說什麽喜歡賀卡,現在肯定在心裏罵我是王八蛋。”

  “徐朝宗,你少來!”

  “我就要來。你等著。”

  他起身,去了一趟臥室,再出來的時候,雙手背在身後,神秘兮兮地問她,“兩隻手上都有禮物,你要左手還是右手。”

  “徐朝宗你幾歲啊。”

  “二十二歲。非常年輕,非常陽光。”

  “你也好意思說自己二十二歲,不要臉,你四十了。”

  她停頓了幾秒,“左手。你真的很煩很幼稚。”

  嘴上這樣說,眼睛卻一直盯著他,等待著他伸出左手來。

  也不算很意外。徐朝宗左手上是一個小巧的禮盒,禮盒裏躺著手鏈,不管是鏈子還是吊墜設計都很獨特,看得出來這是他精心挑選的禮物。

  這條手鏈也的確很適合她。

  “那右手呢?”她趕忙問道。

  另一個謎底還沒揭開,她有些急切他在賣什麽關子。

  “閉上眼睛。”他說。

  她依言閉上眼睛。

  “我一直盯著你,你別想睜開一條縫。”

  “快點!”

  他走上前來。

  孟聽雨感到有什麽罩住了她的腦袋。

  睜開眼睛,抬手摸了摸,居然是一頂帽子。

  徐朝宗微笑著開口,“不想洗頭的時候可以戴帽子。”

  她明明想罵他,卻在摸到帽子上毛茸茸的小絨球時被逗笑。

  “我每隔一天就洗一次頭,不要汙蔑我。”

  “好意思說我,你自己就很講衛生嗎,冰箱裏的吐司都要過期了你知道嗎?還有你陽台上的衣服曬多久了?”

  在徐朝宗眼裏,這一秒的她生動極了。

  剛吃過火鍋,她臉上紅暈未褪,幾縷發絲貼在白淨的臉頰上,戴著藍色的帽子,小絨球都好似落在上麵的一抹雪花。

  還一直在訓他念叨他。

  他當然按捺不住,將她擁入懷中,手掌微微用力,扣住了她的腦袋,呼吸逐漸灼熱。

  也是在這樣的時刻,才能體會到這具身體的確是二十出頭的年紀。

  她跌坐在他的腿上,好像是他強勢地被卷入了他的領地。

  鼻間滿是他清冽的氣息。

  徐朝宗這次談戀愛跟以前不太一樣,她能感覺到。他慌張不安,同時也熾熱躁動。

  或許就如同他所說的,從很久之前開始,鑽入籠子裏的人成了他。

  到最後,愛情終將同步。

  ……

  深夜,送孟聽雨回家後又獨自返回的徐朝宗,在枕頭邊上發現了她留下來的禮物。

  盒子裏是一枚別致的領帶夾。

  還有一封信。

  【徐朝宗,

  在看到這個領帶夾時,我想到了你。

  想到多年以前你在鏡子前笨拙打領帶的模樣。

  我永遠也不會忘記。

  很高興再見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