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作者:林綿綿      更新:2023-01-02 21:47      字數:3268
  第11章

  盛韜生日之後就是雙休日。

  接近於元旦假期,也到了孟聽雨跟格子鋪老板對賬的日子,一大清早,孟聽雨便跟錢靜去了步行街,她們每個星期都會往格子鋪裏補貨,生意很好,但飾品都是純手工的,沒辦法做到量產,老板都為她們感到可惜。

  對完賬,孟聽雨算了一下,這個月她能分到利潤差不多一千四百塊。

  錢靜不是主力,分得少一些,但也有一千。

  老板分了她們現金後,想起什麽,從抽屜裏拿了一張名片遞給孟聽雨,“前兩天趙小姐來這邊逛,說是對你做的這些小玩意兒有興趣,讓你有空的話可以聯係她。”

  孟聽雨接過這張名片——

  馨鈴服裝有限公司,總經理,趙鈴。

  錢靜湊過來,驚訝又疑惑,“服裝公司?”

  “趙小姐是這家公司的老板之一。”老板跟她們解釋,“她自己又針對性的在天街那邊開了一家服裝店,生意很不錯,那天她來這邊實地考察,想在這邊也開家麵向大學生的平價服裝店,正好就注意到了你們的毛衣鏈,聽說是你們自己手工做的就更好奇了,讓我把名片給你,想跟你談一下,如果有合作的機會,也是一樁美談,小孟,不是我說大話,你要真能跟趙小姐合作,賺的可就不是現在這個數了,少說也得翻個十倍。”

  孟聽雨跟錢靜從格子鋪出來時還暈乎乎地。

  錢靜很厚道,主動開口說:“聽雨,你要是跟這個趙小姐談事兒,我可以陪你去,不過我就不參與了,本來這些都是你想的點子,我隻是幫你做,格子鋪我已經占你便宜了,這種翻十倍的活我可沒臉要跟你合夥。不過!如果你真的賺了錢,還是要記得請我吃飯一起慶祝哦!”

  錢靜心裏清楚,孟聽雨之所以當時拉她入夥,是因為一個人忙不過來,她純粹是打下手,格子鋪這樣的小本生意,她可以入夥,但那張名片明顯就隻是給孟聽雨一個人,她如果不自己提、或者死乞白賴還要跟孟聽雨分錢,那就是人品問題了。

  孟聽雨根本就不擔心這種事。

  在外人甚至錢靜本人看來,她們隻是認識三個多月的室友,可對孟聽雨來說,錢靜是十幾年的老朋友,她對錢靜的人品很有把握,錢靜不是看到利益就抬不起腿的人。

  “沒問題!”孟聽雨很大氣地說,“真要談成賺了錢,我請你吃海鮮自助餐。”

  “媽啊那是什麽級別的大餐,我已經在期待了!”

  其實有一段時間,孟聽雨是很鬱悶的,即便有重生回過去的機會,她好像也沒辦法大刀闊斧的改變自己的未來。

  普通人在整個社會渺小得如同一粒浮沙。

  當時代的大浪席卷而來時也隻能束手無策。

  她倒是知道未來有哪些行業賺錢,然後呢?她一沒技術二沒背景,想要掀起風浪無疑是天方夜譚。就比如房地產熱潮來時,很多人都在懊悔當年房價才三四千一平怎麽沒買呢!仔細一問,那會兒工資才一千來塊,想買也沒有能力買呀。

  燕大畢業證書在求職市場上含金量高,可這不代表,燕大還未畢業的學生就能在職場上大放光彩。

  職場上有個最低的門檻——應屆畢業生。

  她現在才大一,就算頂著燕大名頭,別的公司也不會要她。

  然而鬱悶的情緒很短暫,前世她已經過了很久奢華無憂的生活,也並沒有別人想象的快活瀟灑。現在重新再來,她的首要目標是讓自己過得開心,此時此刻,即便她背的是幾十塊的雙肩包,吃的是十塊錢的食堂餐,住的是窄小的床鋪,她也無比舒坦。

  孟聽雨並沒有急著跟趙鈴聯係。

  她要做好兩手準備,先要在網上搜索一下馨鈴服裝公司的規模資質,之後還要去實體店看一下。她依稀記得有一個高中同學念大學時被騙進傳銷,家裏人花了好大的功夫才把人給弄出來。

  得先排除人家是傳銷是騙子,才要進行下一步的商談。

  她還要找懂法律這一塊的熟人幫她把關,雖然她並不覺得人家作為老板會坑她一個一窮二白的學生,但隻要涉及到利益,還是要多留幾個心眼。

  孟聽雨忙得不亦樂乎,盛韜連著發幾條消息來她都沒空看。

  雖然她這輩子沒奔著大富大貴的方向去,但卡裏沒多少錢終究還是不太愉快,像這種機遇,還是要上心,按格子鋪老板透露的,事成後說不定她真能發一筆小財。

  盛韜在寢室裏等孟聽雨的回複等到望眼欲穿。

  以前覺得難熬,現在是痛並快樂著。

  其實他們現在的關係非常曖昧了,隻差一道手續——由她親自蓋章他上任為男朋友。

  他連確定關係後要做的事都想好了,首先,他要在網上宣布這個消息,照片他也選好了,是他偷拍的,他取好電影票去找她時,她正仰頭看牆壁上的電影海報圖,那一刻,鬼使神差地他拿出小相機按下快門將這一幕記錄下來。

  其次,他要陪她上課,陪她去圖書館,陪她去食堂,讓所有看到她的人都知道,他是她的男朋友。

  那些別有心思的人最好主動放棄。

  ===第11節===

  最後,他希望在他們戀愛一段時間後帶她回家見他的父母。

  他想讓她看到,他的父母都很好,他家也很好。

  盛韜從來沒有這樣喜歡過一個人,喜歡到連戀愛關係都沒有確定,就已經想到了以後。

  想著想著,那頭終於回複了消息。

  孟聽雨:【剛才在忙】

  孟聽雨:【嚇我一跳,剛去別的寢室找人,發現她們陽台上掛著男生衣服,是學姐男朋友的。】

  孟聽雨:【學姐說洗一件衣服用了半袋洗衣粉哈哈哈】

  盛韜頓時心虛。

  總覺得孟聽雨是在暗示自己什麽,趕忙回複:【極個別人不能代表我們男性群體,我的衣服就不髒,一袋洗衣粉我能用一年!】

  孟聽雨:【……】

  孟聽雨:【你的洗衣粉最好是一袋二十公斤。】

  盛韜一開始還沒明白是什麽意思,反應過來後直接撥了電話過去,那頭才接通,他便急忙說道:“我不是那個意思,我真不髒,每個星期的衣服都是帶回家洗的,所以洗衣粉就用得很慢。”

  孟聽雨起了逗弄心思,嗯了聲後,又問道:“所以,你每個星期的髒衣服都是攢著帶回家給你媽洗?”

  “不是!”盛韜才發現是自己給自己挖了個巨坑,“……好吧,是洗衣機洗。”

  他自我反省,“我是不是太懶了?”

  孟聽雨:“有點兒。”

  她沒說,秋冬的厚衣服她也是一個星期帶回家洗一次,用洗衣機。

  盛韜知道自己處於關鍵的時刻,越是這會兒就越不能掉鏈子,“從今天開始,我所有的衣服我都自己洗!”

  孟聽雨調侃,“好男人第一步哦!”

  盛韜隻感覺手機那頭仿佛有電流,不然他的耳朵怎麽都在發麻。

  認識這幾個月,他是第一次,從她口中聽到她用“男人”這個詞來說他。

  盛韜知道她喜歡聽這話,正要再次保證以後不隻是衣服,鞋子他也要自己刷……等他的技術練好了,他還可以幫她洗外套,誰知,一些甜蜜的騷話還沒說出口,門口傳來聲音,有人開門,他看過去,是一夜未歸的徐朝宗。

  “怎麽了?”孟聽雨在那頭問道。

  盛韜含混道:“室友回來了。”

  “哦那等下再聊吧,正好我還有點事沒忙完~”

  “那好吧。”盛韜壓低了聲音,“那下午你有時間嗎?是吃食堂還是去外麵吃?”

  正在脫羽絨服的徐朝宗聽到這一句,肩膀一頓。

  之前也有過很多時候,他在寢室時偶爾會聽到盛韜跟人打電話,說一些懸浮的甜言蜜語,以及大篇幅的廢話——

  吃了嗎?睡了嗎?

  要不要喝奶茶我去買?

  要不要吃水果?

  等下要不要一起散步,對了,最近有一部很好看的電影。

  諸如此類……

  現在發現,電話那頭的人是孟聽雨時,徐朝宗難以抑製地臉色陰沉。

  他深吸一口氣,這些情緒不過是不成熟的身體而產生的無聊幼稚占有欲罷了。

  它沒有任何意義,也不應該牽製他。

  徐朝宗拿著幹淨的換洗衣服,進洗手間時,沒能控製好力度,關門一聲巨響。

  電話那頭的孟聽雨都聽到了,疑惑問道:“什麽聲音啊?”

  盛韜也不知道徐朝宗在發什麽瘋,良好的素養令他連神經病這樣的話都沒辦法對孟聽雨說出來,“我室友關門。”

  “哦,我找學姐幫忙,順便請她吃飯。”

  “那好吧。”

  盛韜每次都是等孟聽雨掛了電話後,他才會掛斷。

  今天沒課,社團那邊也沒活動,除了等待孟聽雨的消息他也不知道能做什麽,躺床上也沒意思,想到剛才電話裏說的,他越看自己的床鋪書桌,就越發不順眼起來。

  他是不是有點邋遢了?

  思來想去,從櫃子裏拆封了一條幹淨的毛巾後打了盆水開始收拾。

  徐朝宗出來,看到的就是這一幕。

  盛韜人很好,但跟其他男生一樣在生活方麵足夠懶散,衣服都是每個星期帶回家洗,書桌更是淩亂,鞋子擺得也不整齊。同住一年多,徐朝宗就沒見他怎麽收拾過。

  盛韜正準備換水,見徐朝宗看自己,他性子好,早就忘了徐朝宗剛才大力關門的舉動,有些不好意思地說:“我就是收拾一下,剛跟她保證以後要講衛生。”

  徐朝宗冷眼看他忙活。

  盡管內心有一股無名火,但他畢竟不是真的十九歲,這些情緒都能壓製並且消化,正當他準備眼不見為淨離開時,視線不經意地掃過盛韜的書桌。

  書桌上有一個鑰匙扣。頓時,他神情驟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