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四十章 獎勵
作者:吉日      更新:2021-02-24 00:53      字數:3209
  <b></b>今天清晨,天還沒有亮,吳大挑了一擔青菜進了城。

  走到城門口,他依稀看見地上一團紙,便順手拾起來,放在腰間。到了菜場,時候尚早,菜場上冷冷清清的,不見幾個人。

  他把扁擔往台階上一擱,猛然想起拾到的紙團,摸出來一看,吃了一驚!這竟然是一疊銀票,細數一下,足足六十兩銀子!吳大從來沒有見過這麽多的銀子,掐了一下自己的大腿,證明這是真的。

  吳大也不賣菜了,將擔子裏的菜都給了一個熟識的菜販。

  吳大來到錢莊,將一張麵值最小的銀票兌換了三兩銀子。去肉店割了三斤肉,去米店量了三鬥米,還到布店裏給阿娘剪了一段布,一共也沒有花掉一兩銀子。

  吳大的母親見兒子早早回家了,還買了許多東西,奇怪地問道“又不逢年過節,買這麽多東西幹啥?今天這麽早回來,碰上好市麵了?”

  吳大喜形於色道“阿娘,咱家現在有錢了,六十兩銀子!阿娘,您想幹啥就可以幹啥!”

  母親問道“怎麽,你莫非碰上財神爺了?”

  吳大老老實實道“我拾到了一疊銀票。”

  說罷,吳大從懷裏掏出銀票遞給了阿娘。

  吳大的母親活了這麽一大把年紀,從來沒有見到過這麽大一筆錢財。

  她想了一會道“兒呀,我們不能要這些錢。你快把它送回去。”

  吳大莫名其妙道“阿娘,您平時沒有錢,天天盼望著錢。今天有了錢,您卻又不要,要送回去。葫蘆裏賣的什麽藥呀!”

  母親一臉嚴肅道“我要錢,但要的是來路正當的錢,這拾來的東西,就是金山銀山也不要。”

  吳大有些不甘心道“您不是要給我娶娘子,抱孫子麽,有了這些銀子就什麽都有了。”

  母親搖頭道“這種錢不能用來娶娘子,養孫子。你想,這麽一大筆錢,一大清早,掉在地上。一定是那個人有急用,說不定是用這錢去救命的,那人性急慌忙,把錢掉了,對他來說,這不是要了他的命嗎?我家吞沒了他的錢,這跟謀財害命有什麽區別?以後我家有了娘子,有了孫子,那不是光明正大得來的,而是謀財害命得來的,那我們一家人還能過安生日子?”

  吳大恍然大悟道“那怎麽辦?我已經花掉了一兩銀子。”

  母親道“你快回去,什麽地方拾到的,就在什麽地方等。那個丟了銀票的人一定很著急,在那裏尋找。那一兩銀子,你跟他說明了情況,想他也不會跟你計較的。”

  吳大又來到城門口。果然,一個四十歲上下的人在路上來回找尋。

  吳大走上前去問道“先生,您是丟了銀票吧?”

  那人點頭道“你見到了?”

  “銀票在我手裏,你隻要說對數目,我就還給你。”

  那人回答道“一共六十兩銀票,兩張是二十兩的,一張十二兩,一張五兩,還有一張三兩的。”

  吳大一看手中的銀票,一點也不錯。隻是那張三兩的銀票已經兌換了銀兩,花掉了一兩。他就把銀票和二兩現銀交還了那人。

  那人也不道謝,轉身就走。

  這時,旁邊已經圍攏一大群人,來看熱鬧。

  有些人認識這人,他正是被罷了官的前任縣丞沙清泉。

  沙清泉拿了銀票,揚長而去,連一句道謝的話也沒有,圍觀的人氣憤不過,七嘴八舌地說“做人也不能這樣,人家好意還了你銀票,你也不意思一下!”

  誰知,沙清泉回過頭來怒聲道“你們知道什麽?我丟了一百兩銀票,他還給了我六十兩,還吞沒了我兩張二十兩的銀票。”

  沙清泉不說這話,吳大也就走了。

  他這麽一說,撩起了吳大的心頭之火。

  怎麽?我做了好事,不求回報,還要受他誣告。這不是血口噴人麽?

  小夥子上前,一把揪住了沙清泉的衣領道“你剛才說丟了六十兩銀票,現在又改口說一百兩。

  到了明天,你二百兩,三百兩還可以胡說。我回去賣了地,賣了娘,也還不起你這獅子大開口啊!”

  這時,沙清泉一口咬定說丟了一百兩銀票,二人爭執不下,便來到了縣衙告狀。

  聽吳大介紹了情況,盧小閑心裏大概有底了,他叫一名捕快到吳大的家,向吳大的母親了解情況。

  捕快走後,盧小閑看向沙清泉“你叫什麽名字,做的是什麽營生?”

  聽了盧小閑的問話,沙清泉心中不由暗罵我叫什麽名字你會不知道?若不是你,我也不會丟了縣丞的差事。

  生氣歸生氣,盧小閑的問話沙清泉也不得不回答,他一本正經道“我叫沙清泉,靠給別人出主意混口飯吃!”

  盧小閑點頭道“你是丟失銀票的事主,你把丟失銀票的經過照實說來,本縣令自將你這案子審理明白。”

  沙清泉道“昨晚,東莊的崔員外六十大壽。我去慶壽,那裏熱鬧,不知不覺就盤桓到今天淩晨才回城,我宿酒未醒,在城門口丟失了銀票,被這個鄉下小子拾了。他交還我的銀票,還差四十兩,所以爭吵起來。”

  吳大插嘴說“他是一派胡言,縣令大人不要信他的。”

  “先讓他把話說完!”盧小閑對吳大擺擺手,又問沙清泉,“你丟失的銀票一共有幾張,多少票額?”

  “四張二十兩的銀票,一張十二兩,一張五兩,還有一張是三兩。一共是一百兩。”

  盧小閑轉過頭,叫文書將沙清泉交代的筆錄讓沙清泉簽名畫押。

  接著盧小閑又讓吳大講述拾取銀票的經過。

  吳大道“今天早晨,天還沒有大亮,我在城門口拾到一團紙,後來,展開一看,是銀票。一共是六十兩。兩張二十兩的,一張十二兩,一張五兩,還有一張三兩。我兌了三兩的銀票,買了米,割了肉回家。我阿娘卻硬要我把這錢還給失主。她說,這麽大的一筆錢,誰丟了,就要了誰的命,花這樣的錢,就像在謀財害命。我想,她說的話有道理,就把錢還了。想不到,他竟然誣陷我吞下了他四十兩銀子,縣令大人,您要為我主持公道呀!”

  盧小閑叫過文書,讓吳大在交代的筆錄上簽名畫押。

  這時,去向吳大母親詢問的捕快已經回來,他在盧小閑耳邊如此這般,匯報了一番。

  盧小閑最後結案道“剛才,我已經派人去問過吳大的母親,她說的話和吳大說的話基本相同,你們說的話都是實話。沙清泉說的話也應該是實話,因為,自己丟失的東西,自己最清楚。你們雙方都說的實話,銀票票麵雖然相同,這隻是巧合,關鍵是銀票的張數不同,吳大拾到了五張,而沙清泉丟失的是七張。吳大撿到的銀票是團作一團的,不可能被風吹去了兩張,也不可能有人撿到了銀票隻抽了兩張,又把它丟在路上。所以,結論隻有一個吳大撿到的銀票不是沙清泉丟失的銀票,是無主的銀票。無主的銀票應該收繳國庫,但本官注意到,吳大的母親,自己生活貧寒,卻對不義之財不為所動,想到的是他人的痛苦和不幸。這樣的母親是個大賢大德,大慈大愛的人。理應受到官府的嘉獎。本縣令決定,將這些銀票全部獎勵給她。至於沙清泉,你的銀票還沒有找到。我們官府一定協同你尋找,一旦找到,我們會通知你來領取的。案子就這樣了斷。”

  盧小閑這番判決,引起了轟動,圍觀的百姓高聲歡呼。

  吳大高高興興地拿了銀票,回家去交給母親。

  沙清泉一屁股癱坐在大堂之上,被兩個皂隸攙扶著,推出了衙門。

  ……

  徐大民又來找沙清泉了。

  徐大民是個生意人,住在曲城縣城西門城牆根,他見多識廣,經常做一些空手套白狼的買賣,而且無一失手。

  有一次,徐大民去海邊販海貨,發現有個漁家子弟練字用的不是常見的墨汁,而是一種在海邊隨處可取的代用品海裏有一種魚,肚子裏有個墨鬥,鬥裏儲滿了墨汁。

  這墨鬥不能吃不能喝,本是廢物一團,可這個漁家子弟卻廢物利用,拿它寫字,就變廢為寶了。

  更奇的是,用常見的墨汁寫字,寫過了紙就廢了;而用此魚墨鬥中的墨汁寫字,三月以後字跡自動消失,又成白紙一張,可以繼續練字,等於變廢為寶。

  徐大民善於發現發財機緣,回去時就帶了一些此種墨汁,決定用它做個無本買賣。

  從海邊回來後,徐大民就找到呂老漢,說看準了一筆穩賺的生意,隻是資金周轉不開,想借一百兩銀子,借期半年。當然不是白借,到期連本帶息還銀一百二十兩。

  如此高額的利息,呂老漢自然動心,當即答應了。

  徐大民拿出早已寫好的借據,呂老漢就把一百兩銀子借給了徐大民。

  半年的借期轉眼到了,徐大民勝券在握,隻等呂老漢哭鼻子抹淚自認倒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