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5章 吸血鬼【九】
作者:七千裏      更新:2022-10-04 10:10      字數:6538
  第125章 吸血鬼【九】

    當劇情開始,寧清被巴特勒從沉睡中喚醒。

    確切的說,她並不是沉睡,而是在融合之前從四個區中央城裏的獵人公會裏找到的東西。那東西現在這個世界裏的人認識的不多,也許幾千年前還能有人識得,可現在能認出的怕是了了無幾。但這東西對她來說,卻並不多稀奇。

    那東西是神格碎片,合四為一,正好是一個完整的神格。

    這也是類似這玄幻世界裏特有的東西,但凡要成神,必須得有神格。若是沒有,既便是實力到位了,也隻能稱為偽神。這是一枚空間屬性的神格,也隻有空間屬性的東西,才能將這整片大陸封閉起來。

    可真論起來,這神格於她沒太大的意義。神格是一件物品,她不能將它化為能量吸收,收歸已有。隻能夠使用……等她走的時候,世界意識大概會直接將它剝離下來,根本不能讓她帶走。

    可她卻還是決定融合它,神格她雖然留不住,可通過神格,她卻可以參悟空間法則。神格是法則的化身,所以不管什麽世界,神格從來沒有完全一樣的。神格帶不走,可法則隻要她參悟了,那便是自己的。所以,她不會錯過。再加上,想要打破這片大陸外籠罩的力場,也需要這枚神格的力量。

    這個世界她能獲得功德的地方不多,她想來想去,非要破了眼下這片大陸的死局不可。隻要破了這死局,她定會有海量功德收入,到時才可能在這個世界久留。久留下來,才有時間,好好參悟這枚神格。

    將所有力量收斂起來,她才推開棺材,坐了起來。

    巴特勒立在她的棺材外麵,就好像她不是一睡近百年,而隻是休息了一晚一樣。他自己也沒有半絲變化,時間在他的身上已經停滯不前。不,還是有些變化的,他變得比以前強大了很多。而且,氣息也更加純粹。

    血族吸食人血到底隻是一種本能,卻並不是最好的選擇。吸來的人血上難免沾染人類的氣息,吸食的人越多,沾染的氣息也就越多。可他早已不再吸血,自然不用沾上那些龐雜的氣息,自然純粹精練。

    就像動物,它們吃血肉可以成長,會變強。可如果它們修煉,它們卻會變成妖。這其中有著質的不同!

    “巴特勒,好久不見。你快要突破親王了?”

    “好久不見,殿下。是的,您依舊慧眼如炬,這都是因為殿下的恩賜,讓我得以學習那強大的功法。”

    寧清從棺材裏出來,“巴特勒,我要沐浴。”

    “一切已經準備妥當。”巴特勒親自來叫醒她,又深知她的習慣,怎麽可能不準備好。

    等寧清梳洗一翻出來,便開始問跟劇情相關的事情。

    “又過了一百年,外麵的世界應該又有了很大的變化吧?”對於血族來說,一百年不過是一覺酣睡。對於人類,卻足夠改朝換代了。

    “是的,變化非常大。”巴特勒掌管著血族大小事務,自然清楚各處的消息。

    “有什麽有趣的事嗎?”寧清坐到沙發上,端起巴特勒送上的美酒,淺嚐了一口之後,不由眼睛微亮。“這是你之前釀的酒?”沉睡前,她讓巴特勒替她找釀酒師,讓他們替她多釀些酒。她的打算是,可以收藏在空間裏,將來帶到別處。

    之前遊曆四區時,她已經收集了不少。她覺得,世界意識在剝離神格之後,一定會給她一些補償。這些不太重要的,估計會讓她帶走不少。

    巴特勒跟著他們學的釀酒,而且釀出來的酒比他們要好很多。

    “是的。”巴特勒道:“這百年來,我陸續釀了許多。酒窯裏已經放滿了!”

    “你真是太能幹了,巴特勒。”寧清想了想,道:“來吧,巴特勒,坐下來,給你倒上上杯。我們好好喝上一杯,等你喝完,再給我好好講一講外麵的有趣的事情。”

    巴特勒並沒有推辭,他坐在她對麵,倒了一杯他自己釀的紅酒。寧清刺破自己的手指,擠出一滴金色的血液滴在他的酒杯裏:“來吧,巴特勒,喝了它。這是為了你的忠心,說實話,你的體貼與能幹實在太合我的心意。”

    血族對血液的敏感是可怕的,而且她的血液有著非常明顯的不同。哪怕是吸血鬼,他們的血也是紅色的,紅的發黑。而她擠出來的卻是金色的血液。他已經近百年不曾飲血,可這滴金色的血液一出,立刻讓他整個人都焦灼起來。而那滴金色血液裏的能量,更讓他整個人都沸騰起來。

    他立刻就端起酒杯,急切的將杯子裏的液體倒入口中。

    “失禮了,殿下。”才說完,便閉上眼睛。

    他晉級了。

    金色的血液,那是神明才擁有的顏色。他喝了神明的血液,哪怕隻有一滴,也足以讓他的實力突飛猛進。

    神明的力量無疑是強大的,但因為這是她賜予的,所以他並沒有受什麽罪,耗的時間也不久,就把它融合了。

    “恭喜你巴特勒,你現在是一位親王了。”

    “您……”巴特勒固然為自己的晉級而歡喜,可更震驚於她現在的實力:“您現在,是神明嗎?”

    “是的,我是神。”她將自己的威壓放了一絲出來,可即便隻是一絲,巴特勒也瞬間被壓的跪了下來。神和人的區別,是無法想象的。哪怕他在人類裏再強大,到了神的麵前,也隻是螻蟻。

    寧清將威壓收回,巴特勒重新起身,又坐回之前的位置。他的心情非常不美妙,畢竟他對她是有著別樣的心思的,可以前她是親王,他是公爵,雖然差了一級,距離卻並不遠。而且,他不在意比她低,他隻在意好的眼睛裏能不能看到他。可現在,他晉級了,卻離她更遠了。

    她成了神,在神明的眼裏,他什麽也不是。以前的他還敢想一想,爭一爭。可現在,他隻覺得眼前是無邊無盡的深淵……除了神,任何人都無法越過去的深淵。

    寧清現在雖然成了神,卻並沒有將自己當成神。當親王的時候,好歹還有一個巴特勒可以靠近她。如果她自詡為神,豈不是隻能孤寂永生?本來血族的壽命就夠長了,成為神明的壽命更是無窮。高高在上,俯瞰眾生,有什麽意思?

    所以,她親自動手給巴特勒倒了一杯酒:“喝了它,然後給我講一講,最近那些新鮮的事。”

    “是。”巴特勒對她的態度越發恭敬。但眼睛卻亮了一下,他注意到,他的殿下,已經成為神明的冕下,親自動手給他倒的酒。

    他喝了酒,一滴也沒剩。然後開始講所謂的新鮮事!

    人類發明了哪些新鮮的東西,馬車已經退出人類的交通工具主流圈,現在有了火車,有了汽車,自行車。人類還發明的電,有電燈可以照明,有電視電影錄相,有電話手機……

    這一百年可以說是飛速的在發展。

    除了這些外,還有一些比較出名的人。各行各業都有,當然最主要的還是獵人。近兩年,最出色的是一位叫唐固的獵人,說到這個人的時候,他特別提醒了一句:“也許您還記得唐古斯,這位唐固就是他的孫子。但是很不幸,大概在一年前,他死了。”

    寧清立刻便想到,那不就是女主角的父親麽?

    “誰殺了他?”

    “我懷疑是普林斯,但沒有證據。”

    哦嗬,這可就有意思了。

    “普林斯?他又出來殺人了?”

    “是的。而且他似乎依舊記恨當年的唐古斯,所以一出來,就殺死他的孫子。”

    “他現在是什麽樣的實力?”

    “是公爵。塞萬公爵聽到他的消息,曾想找他報仇,但被打傷了。”如果他是親王,塞萬公爵不可能活著回來。打傷卻打不死,那麽足以說明,他們的實力相當。

    果然,男主就是男主,哪怕沒有她像原身那樣用實力去喂養他,他還是達到了這樣的實力。

    “知道他在哪嗎?”

    “也許在莫托城。”巴特勒對普林斯並不關注,但如今在外麵弄出動靜最大的就是他,幾乎隻要有點動靜,就全是他弄出來的。因此,即便沒有特別關注他,也依舊知道他的情況。“聽說,他看上了一個女獵人。”

    寧清對此並不意外,女獵人,那應該就是女主角了。

    “莫托城啊!”寧清突的感歎了一聲:“說起來,瑪麗怎麽樣了?”

    “她在適應了新生期後離開了一趟,半年之後帶回來兩個血奴。那兩個血奴是她仇人的兒女,她一直吸他們的血,一直到他們四十歲,才將他們放出黑暗森林。現在,她是一名子爵。”

    “看來她很適應血族的生活。”

    “她是個很聰明的人。”最聰明之處就在於懂得取舍。

    最後,巴特勒問她要不要舉行舞會。以前她每次長時間睡眠醒來之後,都會通知所有血族,舉辦一次舞會。其意義在於告之他們,他們的親王還在。親王,不但是權力地位,也是讓血族的人安穩的定海神針。

    “以你的名義開吧。”寧清可不喜歡這些:“你現在是唯一的親王。”

    巴特勒隻略一猶豫便應了下來,她現在已經是神,那些普通的血族,又有什麽資格來覲見她呢?

    “是。”

    於是,巴特勒成為親王的消息,立刻就像長了翅膀一樣飛了出去,眨眼間就傳遍了黑暗森林,隻要是黑暗生物,無人不知。

    血族眾人不管在哪裏,都開始飛速往玫瑰城堡趕來。他們要確定這件事的真實性,也想知道,前任親王殿下,如今如何。是死是活,如果是活,在哪裏。如果是死,又是怎麽死的。

    事實上大多數人都猜測前親王一定是死了,而且還陰謀論的猜,是巴特勒殺死了前親王,他吸收了她的能量,所以才一躍成為親王。可不管他們怎麽想,真正到了地方,所有心思也全都掩蓋的實實的。

    畢竟,巴特勒已經是親王。

    當然,也有極少數的,零星幾個人知道巴特勒對前親王的心思,知道任何人可能做那樣的事情,可他絕不會做。於是便猜測他是不是有什麽別的辦法,可以晉級。

    血族本就是一個強者為尊的世界,能夠變強,沒有人會放棄。

    巴特勒給自己找了一個管家,就像當初寧清找他一樣。既然已經成了親王,自然不需要再像以前那樣,管理那麽多的雜務。所以,他把他以前的絕大多數的事情都丟給了他的管家。而他則親力親為的侍奉他的神,一如從前。確切的說,是比從前更加精心。

    半個月的時間,所有能來的血族都到齊了,包括普林斯,他居然也來了這裏。

    他是血族裏最有野心的人,在劇情裏,他為了變成親王,可是將利用的都利用了。如今他還隻是公爵,可巴特勒這個管家卻成了親王,這讓他非常不愉快。事實上他還有些不敢相信,他覺得巴特勒不可能殺死親王。並不是他覺得巴特勒有多忠心於親王,而是他覺得他殺不死親王。

    但心底裏他又希望這是真的,如果巴特勒能夠殺死親王,獲得她的力量。那麽他也就有機會殺死巴特勒,取代他成為親王。

    懷著複雜的心情,來到玫瑰城堡。

    他的到來引起一陣騷動,他已經成為一名公爵,公爵在血族已經是金字塔的大人物了。而且,他最近這些年,名頭實在是響亮。不光血族人盡皆知,就連人族也知道他的大赫赫威名。

    聽說獵人公會裏新出一個通輯榜,普林斯的大名在第一名掛了幾十年。因為連續兩任的獵人公會會長都死在他的手裏……可惜一直沒有人將它拿下來!

    血族的人對他又愛又恨,作為生活在黑暗中的他們,他們可一點都不希望人類真的把他們徹底忘記。可血族早在千餘年前就已經避世。就算偶爾出去,也要盡力低調。

    而普林斯等於是做了他們想做而不敢做的,所以從某種心理上,他們是認同他的。可他的獵物不隻是人類,血族也是他的獵物。尤其是塞萬公爵一脈的人,對他可謂恨之入骨。

    但在這種地方,沒有人會動手。

    全世界哪裏他們都可以隨意,隻有玫瑰城堡不可以。這是整個黑暗森林的規矩,不單血族,就連狼人或是死靈在這裏,也得守這個規矩。

    “巴特勒在哪?”普林斯來的唯一目的就是巴特勒,但他找了一圈並沒有見到人。便拉過一個侍者問話。

    “親王殿下在樓上陪伴著冕下。”侍者道:“等到音樂響起時,巴特勒殿下就會下樓。”

    巴特勒正在侍候他的神梳頭,他有一雙誰也比不上的巧手,她的卷發在他的手裏,可以變換各種造型。從她醒來之後,這項工作就一直由他來做。在他有了自己的管家之後,他還給她設計衣服,親手製作出來。

    就好比她今天穿的這件,就是他親手做的。事實上不隻如此,她身上戴的首飾,鞋子,全都出自他手。

    血族擁有漫長的生命,很多人都懶散度日,可他卻將這些悠閑的日子全都利用了起來,解封了一個又一個技能。

    “冕下,您今晚真美。”巴特勒癡迷的看著光彩照人的她,卻再不敢上前一步。

    “都是巴特勒你的功勞。”寧清也欣賞著鏡子裏的自己。她這個身體無疑是美的,在她融合神格之後,這種美又更盛十分。美的刺眼,讓人不敢直視。

    這就是神,哪怕什麽都不做,哪怕刻意收斂了,距離都必然會被拉遠。

    “冕下,音樂響起來了,不知我可有這個榮幸,邀請您跳第一支舞。”這是他鼓起所有勇氣才敢說出口的邀請。以前她是親王,他隻是管家。如今他是親王,也勉強算是這裏的半個主人。當然,在她麵前,他依舊隻是她的仆人。

    “隻有一支。”寧清還是給他這個麵子的。畢竟他剛成為親王,以後整個血族都壓在他頭上。至於她自己神的身份,她也不準備暴露出來。

    “謝謝您的恩賜。”是的,她願意陪他跳一支舞,於他便是恩賜了。

    他扶著她的手下樓,直到舞會大廳。

    他們的到來,使得所有人的目光都轉移了過來。看到寧清,很多人都吃了一驚。他們對她當然不陌生,可正因為這點,他們才吃驚。因為這意味著巴特勒是憑自己本事成為親王的。

    這消息對他們更顯得震撼。震撼之後,便是激動,興奮。血族有了兩位親王,這意味著血族的實力又上一層樓。

    普林斯更是被嫉妒啃噬著心髒,看向巴特勒的眼神,恨不能撕開他的血管,將他身體裏的血吸個幹淨。

    但此時,他卻本能的往後退,將自己的身形掩藏在其他人身後。

    巴特勒將寧清扶到正中間的主位上,那裏以前就是她的位置,現在依舊是。而且是獨一無二,至高無上的位置。

    而他依舊站在她身邊,隻是比以前身為管家站的偏正一些。說了一些禮節性的話語,歡迎他們的到來,之後便讓音樂響起。

    寧清被他拉到舞池的正中央,其他人都遠遠的圍成一個圈。隻有他們兩人,他摟著她的腰,她扶著他的肩……他們美極了,也默契極了,再找不到比他們更耀眼的存在。

    一舞結束,巴特勒留下讓他們繼續的話,便又扶著她離開。

    “冕下,城堡裏有人類的氣息。我去處理下。”巴特勒不需要吸血,自然也就沒有再圈養血奴。在他這裏,不可能有人類的氣息。可剛才那一會兒,他確實聞到了。

    “去吧。我猜,肯定跟我們的普林斯公爵有關。如是他的仇人,咱們或許可以當作沒看見。如果不是,那就隨意吧。”

    “是。”

    巴特勒退了出去,寧清將精神力,在這裏或者可以說是神念展開,很快就找到那個人類。

    那是一個女人,長得隻算清秀,但一雙大眼睛靈活有神,看起來就是個機靈的姑娘。

    她躲在一個房間門後,門開了條縫。她猜她身上藏著什麽可掩藏氣息的東西,普通的血族聞不到她的味道,隻有親王以及親王以上的人才能聞到。

    “女主角啊。”果然是氣運之女啊,看她的情況應該不是普林斯帶她到這裏,很有可能是她偷偷跟著他來的。哪怕血族速度再快,哪怕黑暗森林遍布危險,可既然是女主角,成功找到這裏,就一點都不意外了。

    既然是女主角,那當然就要另作處理了。

    於是她傳音給巴特勒,“把人抓起來,正好今天舞會上的飲料不夠。隻是,別讓她死了。”

    她早就想過,這個世界男女主氣運在哪。男主這邊算是升級。如今有她,有巴特勒在,他的升級之路難上加難。而且她都想好了,隻等舞會結束,他們離開城堡之後,她就把他的等級打落回去。

    而女主的重點在於跟男主的相愛。那她要做的,就是破壞這兩個人的感情。

    雖然從劇情來看,她疑似有些斯德哥爾摩綜合征,那也是因為男主對她的傷害都是無傷大雅的。男主吸她的血,可被吸血鬼吸血時是感受不到痛苦的,甚至很舒服。

    可如果直接劃開她的手碗,沒有任何措施的,讓她親眼看著自己的血液往外淌,而她的周圍的人,全都飲著她的鮮血,一副很享受的模樣,她會是什麽樣的感覺?還會心生好感麽?

    就算以後她還跟普林斯有交集,當他再咬她吸血的時候,她還能享受,並因此愛上她麽?

    不過,她要堤防普林斯出來救人。如果他要救,兩人的氣運加成,沒準還真能成。到時英雄救美,沒準在她的心裏,普林斯就成了黑暗裏的那道光,天神下凡什麽的了。

    所以,還是早點廢了普林斯吧。

    另一邊,聽到聲音的巴特勒已經把人抓了出來,並且將人丟到舞會中央。一群吸血鬼一起盯著女主角,直看得她混身打顫,頭暈目眩。

    她本就是個半調子,天賦不錯,可從未努力修煉。來到這裏隻是運氣,可真要讓她戰鬥,她估計隻會拿劍直直的往人身上戳。

    然後,她看到了普林斯,雖然知道不應該,可她看向他的眼神還是帶上了祈求。

    可下一刻,普林斯就退了一步,消失在她的視線裏。

    而當她的手腕被劃來,血液不停的流入杯中,她已經絕望了。

    普林斯?普林斯這會兒也有些絕望,他本想衝上去將人搶過來的。可他的身體卻違背了他的思想,往後退去,且一直退到牆角,貼著牆,一動都不能動。是的,不是不想,而是他動不了了。

    巴特勒不知何時來到他麵前,冷漠的眼神,像在看一個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