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章 吸血鬼【一】
作者:七千裏      更新:2022-10-04 10:10      字數:9426
  第117章 吸血鬼【一】

    寧清這一次用的並不是她自己的名字,而是艾麗阿娜,艾麗阿娜·卡帕多西亞。不過,不管是她的名,還是她的姓,現在都沒有人敢叫了,吸血鬼們統一稱呼她為殿下。

    她有著一頭如海藻一樣的及腰長發,眼睛是迷人的紫色。血族的實力通過眼睛的顏色就能看出來,紫色代表的正是親王。她身量高挑,體態妖嬈。不論是外形還是身材,便是在多俊男美女的血族中,都是最頂尖的。

    以她的長相和地位,從來不缺向她獻殷勤,自薦枕席的人。雖然吸血鬼進食和性的**幾乎是同等的,但原身卻擁有一顆冰做的心,從未向任何人敞開過。

    可越是這樣,飛撲上來的吸血鬼越多。男的女的,老的少的。男主也隻是自薦枕席之中的一個……隻是以前從沒有人成功過,而他卻因為劇情的原因,被原身看上了而已。

    她來的時間點是正是中午,以往這時候,她都在睡覺。

    血族討厭,甚至懼怕陽光是本性。等級低的曬到太陽會直接飛灰煙滅,噗的一下就變成了灰。等實力強大一些了,便有了一定的抗性,不那麽容易死,但會受傷。實力越強,對陽光的抵抗力也就越強。如她現在這個身體,完全不懼怕陽光。哪怕大夏天在海灘上曬日光浴也完全沒有問題,但相信不會有吸血鬼去嚐試這種行為。

    因為雖然不懼怕,可對於陽光的討厭,卻是與生俱來,刻在骨血裏的。

    走到窗前,拉開厚重的窗簾。陽光透過厚重的玻璃照射在身上,但凡落了光點的地方,便會有絲絲刺痛出現。傷不到她,但除了變態,沒有人喜歡時時感受著這種痛覺。唰的一下,將窗簾重新合上。

    她來的時間點有點早,男主角這會兒還隻是一個伯爵。正整天在她麵前轉悠,想要勾引她。

    從原身的記憶裏知道,她這會兒已經注意到他了,甚至暗暗決定,準備讓他做她的愛人。是的,從沒有經驗的她,想要跟一個人天長地久。所以她沒有直接拉人上床,而是想要慢慢來。

    她出了房門,在屬於她的城堡裏無聲遊蕩。原身剛從長眠中醒來不久,因為唯一的親王醒來,所以例行舉行了宴會,邀請了很多客人前來做客。客房幾乎住滿了,隻是因為現在正是白天,討厭陽光的他們現在大概都在房間裏休息。這使得她將整個城堡逛遍,也沒碰到幾個人。

    除了客人,剩下的就是仆人。她有一位管家,掌管著城堡裏的一切俗務。在她出房門不久,她的管家就感覺到了城堡主人已經醒來,連忙趕過來侍候了。

    “尊敬的殿下,是什麽讓您在此時醒來?有什麽需要我替您效勞的嗎?”

    “巴特勒,我想要出去旅行。想要看看外麵的世界……我已經有三百年沒出去過了。人類的世界,現在應該已經有了很大的變化。”寧清放緩腳下的步伐,走到城堡的大門。正午已經過去,陽光已經被濃密的樹葉遮擋。

    “是的殿下,人類很聰明,他們總有許多奇思妙想。我立刻就去為您準備,請問您準備去哪,去多久?有什麽一定要帶上的東西嗎?”在血族,實力所產生的階層,是無法抗拒的。哪怕她的要求再怎麽突然,巴特勒也不會有任何意見。既便這要求無禮,甚至可怕的,也是一樣。

    巴特勒雖然隻是管家,可他的實力卻並不弱。他是一位公爵,在整個血族社會裏,他的實力僅次於原身。她原身沉睡時,血族的事務基本都是他在處理。

    像他這樣實力的血族,往往都擁有自己的領地。她不知道他為什麽會甘心留在這裏當一名管家,原身的記憶裏也並沒有。也許太過久遠了,原身早已忘記。因為那很可能並不重要,並不值得記憶。

    而且血族的壽命無窮無盡,隻要還有血液,就能一直活下去。太過漫長的生命,往往帶來倦怠。所以,很多血族都會長時間睡眠,如非必要,絕不醒來。

    原身也曾長眠過幾次,一睡幾十甚至上百年是常有的事。所以,忘記一些不太重要的事情,是很正常的。

    寧清也不去多想,巴特勒這個名字並沒有出現在劇情裏。原身雖然算是其中最大的反派,但真正出場的時間並不多。一個管家,沒有名字沒有出場,並不奇怪。畢竟她自己的戲份也不多。

    看完外麵,寧清又回到她原來的房間。巴特勒早已等在那裏,他為她準備好了行李,還有他自己的。

    “我要將這片大陸看遍,時間也許會很久。所以,巴勒特你不用跟我一起,當然,你要替我準備一些人類的錢幣。也許還要準備一些可以隨時變現的珠寶。我記得那東西在人類的世界可以直接換成錢幣。”

    巴特勒臉上的表情是意外怔忡的,但依舊沒有提出任何異議。“是的,您記得非常清楚。人類裏的女性很喜歡這些東西。”

    “那就辛苦你了,巴勒特。”

    “為您服務是我的榮幸。”巴特勒行了禮,便去替她準備了。

    知道這準備一時半會兒大概不會結束,寧清走出城堡的大門,讓陽光灑滿全身,於是她全身都感覺到了刺疼。而隨著這份刺痛,血液裏的能量開始湧動,很快就低消了這點痛楚。

    果然是陰暗的力量,見不得光。

    “尊敬的親王殿下,您有什麽煩惱嗎?”一個暗啞的帶著磁性的聲音在她身後響起。

    說話的人並沒有走出城堡,躲在絕不會照射到陽光的角落。

    是男主角。

    “原來是普林斯伯爵。是什麽讓你從沉睡中醒來?難道是仆人有什麽不周?”

    “不,並沒有。”男主角連忙否認,“隻是突然心有所感,我想這可能是撒旦善意的提醒,他是想告訴我,這時候出來,會遇到親王殿下。”

    寧清站在陽光裏,半晌才開口:“原來普林斯伯爵這麽受撒旦的寵愛嗎?”

    “因為我對他的信奉發自內心,誠懇無比。”

    寧清笑了笑,“既然是撒旦指引你遇到了我,那麽要一起走走嗎?我的花園裏的玫瑰開得正豔,也許我可以從裏麵選一些出來裝點城堡。”

    “容幸之至。”男主角眼睛閃著勝利的光芒,克服對陽光的討厭,向她走來。

    作為伯爵,他雖然能在陽光下走動,可感受到的痛苦卻是她的許多倍。他的臉色越發蒼白,腳步也並沒有那麽從容。

    寧清能明白這些吸血鬼為什麽一心想要獲得能量,公爵以下的吸血鬼總是容易死亡的,哪怕是伯爵也一樣。因為一旦進入陽光中,他們在戰鬥的時候,還要忍受劇烈的痛苦。

    誰都不想死,吸血鬼被稱之人沒有靈魂的生命,人類死亡之後還能進入輪回,可吸血鬼一旦死了,那便是連靈魂都要消散的。因此他們比人類更加怕死,因為他們沒有下輩子如何如何來安慰自己。

    她的城堡在黑暗森林裏,這裏除了正午那一會兒外,終日不見陽光。普林斯伯爵陪著她才走到花圃那裏,陽光就已經退去。花圃所有的玫瑰在陽光離去的一瞬間,便全都變得萎靡,再不剩半點美麗。

    普林斯伯爵驚訝的看著玫瑰,“怎麽會這樣?”

    “這是陽光玫瑰,隻有在陽光下,它們才會綻放真正的美麗。”說起來,這可是巴特勒的培育成果,他在培育植物方麵,似乎很有天賦。

    普林斯伯爵一臉的遺憾:“那可真是太遺憾了,我還想挑選最美的一支送給殿下。可惜現在的它們,任何一支都配不上您的美麗。”

    “那就隻能等到明天中午了。”

    寧清耐著性子陪著他繞著城堡走了一圈,回到城堡之後,她直接跟普林斯伯爵分開,回了自己的房間。

    巴特勒準備了兩個大箱子放在她之前出來的房間,這是一個很大的套間,可惜在本該放床的地方,卻隻放了一口巨大的,雕著花紋的棺材。

    “您的行李已經準備好了,殿下。”

    “巴特勒總是這麽周全,讓你做任何事情,我都極為放心。”

    巴特勒行了一禮。

    寧清又道:“我很快就會出行,客人們如果願意繼續留在這裏做客,便好好招待。若是要離開,便客氣的送他們離開,不必違背他們自己的心願。”

    “是。”

    寧清又在房間裏轉了一圈,才道:“那就送我出去吧。”不是送出城堡,而是送出黑暗森林。黑暗森林裏沒有路徑,她是決不會自己拿行李箱的。

    “是。”

    巴特勒並不是一個多話的人,對她保持著很明顯的距離感。他雖然隻是她的管家,對她的話從不反駁,隻有服從,可卻並不卑微。她很奇怪原身的記憶裏關於他的記憶如引淺淡,按理說,血族人口不多,巴特勒又強大至公爵,應該很受重視才對。

    兩人的速度非常快,常人肉眼連他們的身影都捕捉不到。

    一路無話,到了黑暗森林外麵,這裏時常有外麵的人會進入森林外圍打獵,所以有條小路。巴特勒早已讓人在這裏替她準備了一輛馬車,以及車夫。車夫是個人類,在接下來的旅途中,會一直替她趕車。當然,她如果想換了他也可以,巴特勒已經付了很厚的一筆傭金,如果提前解雇他,那他可就賺了。

    “就到這兒吧。”寧清看著豪華的馬車,十分滿意。

    巴勒特對著她行了一禮:“希望殿下旅途愉快。”

    “會的。”寧清上了馬車,衝他揮了揮手。

    馬車行駛在鄉間的小路上,而此時,夜色正彌漫。

    寧清說不好這是一個什麽樣的時代,因為在此之前,她雖然曾做過吸血鬼,做過僵屍,可卻沒有來過這樣的背景時代。

    這個世界沒有國家,隻有區。東西南北中五區,其中中區又稱之為暗區。

    世界版圖上,人類占了四個區,黑暗生物僅占一個區,人類的地盤剛好將黑暗森林包圍在中間。但沒有人覺得這對黑暗生物來是危險的,因為暗區是最大的一區,他的麵積足以頂得上其他四區的總和。隻可惜,在這個僅有的一個區裏,卻生存著好幾種黑暗生物。吸血鬼,狼人,以及死靈。而每一種黑暗生物的數量都非常非常少,且雖然同屬黑暗生物,卻彼此爭鬥、敵對、互相仇恨,隻要遇到就必定你死我亡。

    因此,哪怕有三個種族,總數依舊不多。據她從記憶裏所知,吸血鬼總共不到兩千人,狼人要多一些,大概五千人左右。可他們的壽命比不上吸血鬼。死靈就更少了,據原身記憶所知,真正稱得上死靈的,隻有三隻而已。

    可黑暗生物雖然少,卻都是以人類為食。吸血鬼以人類的血液為食,狼人們每到月圓之夜,就必需要人類的心髒,死靈們需要人類的靈魂。人類的數量多,在他們眼裏,不過是食物繁殖的很快,他們的食物更加富足。

    劇情還有至少一百年才會開始,她需要利用這一百年,來淡化原身在其他人心裏的形象。當然,還有更重要的一點就是,雖然她現在成了血族,卻不想延續之前的進食習慣。人血這種東西,她是拒絕的。

    這種時候她就要慶幸她曾去過那麽多的世界了,曾有那麽多的見識,讓她的腦海裏記著一些適合吸血鬼修練的功法。

    吸血鬼需要吸血並不是因為肚子餓,而是因為他們需要能量。他們的能量來源於血液,隻要擁有足夠多的血液,吸血鬼就是不死的。同樣,如果想要變強,也同樣需要吸血。

    她現在不吸血,那就得想別的辦法來吸收能量。因為平時的日常活動,也要消耗一定的能量。雖然少,可時間一長,便會覺得疲憊。這種時候,就需要吸血來補充體力。就像人類餓了一樣,需要進食來補充營養。

    所以為什麽越是高貴的吸血鬼對血液越是挑剔?挑剔意味著少,如果要堅持這一點,那他們吸血的次數就會變少。那是因為他們身體裏的能量富足,日常消耗很久,才會讓他們有“餓”的感覺。新生的吸血鬼則會很容易就覺得餓,他們在進食這一行為上,還經常不受控,就是這個原因。

    人在餓急了的時候,連同類都吃。吸血鬼“餓”急了,自然會本能的捕食身邊的食物。

    她現在已經不是挑剔了,而是準備絕食。可她還並不想死,那就隻能想別的辦法了。

    這個世界的吸血鬼是沒有修煉功法的,從血液裏攝取能量乃是本能,根本不需要修煉。她猜測,男主之所以對女主的血液近乎癡迷,也是因為她的血液裏的能量,正好是他所渴求的。大概是能量屬性相合!

    馬車一刻不停的行駛了一夜,離黑暗森林越來越遠。終於在天亮時,到達了第一座城鎮。這裏有高大的城牆,卻沒有守門的士兵。原身是不屑於了解人類的,對於食物,人們的要求就是足夠美味,誰會去了解他的生活習慣了。

    何況,她已經有幾百年沒出來走動了,這就造成了她對於這裏一點兒都不了解。看著哪裏眼裏都是陌生……

    進城之後,雖然她極力不去東張西望,可眼睛依舊轉動頻繁。

    這裏的居民的著裝多種多樣,她看到穿燕尾服高腰褲的,有穿騎裝著馬靴的。也看到穿著牛仔T恤的,有穿農民布衣的,穿長袍和格子裙的……他們融匯在一起毫無違和,絲毫不覺得這有什麽奇怪。

    “小姐,紅帽子旅館到了。”馬車在一家叫紅帽子的旅館前停下。

    她乘坐的這輛馬車非常豪華,因此還沒等她下車,旅館的老板已經迎了出來。是這一位有著金色頭發,略有些胖的和氣人。他的臉上習慣帶著笑容,說話的聲音特別響亮,每一個字都透露著熱情和高興:“夜安,尊貴的女士。托尼·史密斯向您致敬!”

    “夜安,斯密斯先生。”寧清衝他點了點頭。

    “哦,女士,我從未見過比您所乘坐的這輛馬車更氣派的馬車。請允許我大膽的猜測,您應該剛經過一段不短的旅程,剛剛來到這座偏僻而危險的小城吧?這個時候,也許您需要一個休息的地方,還一點美味的食物,和香醇的葡萄釀酒……我可以保證,在莫托城,絕不會有比紅帽子旅館更舒適的地方了。”史密斯先生用誇張的語氣奉承著她,同時也大膽的推薦他身後的旅館。

    寧清並沒有急著下車,而是等他將馬車一側的門打開,並將一個踏腳凳放在地上。待他伸出手來之後,才伸出戴著手套的手搭在他的手背上。

    “你有一雙善於觀察的眼睛,先生。你說的都對,我的確需要一個休息的地方,更需要一桶熱水。我希望你的夥計已經將客房打掃幹淨,將一切都準備妥當。”

    “當然,他們都是勤勞又細心的小夥子和姑娘,他們從不偷懶,決不會讓客人發現一點灰塵。熱水當然有,我們還可以為您準備各種鮮花,可以讓您泡在您將要使用的熱水裏……”

    “我不喜歡吵鬧,但願你這裏能有一整層的空房間。你可以放心,其他的房間雖然我也許並不會使用,可該付的房間我是不會吝嗇的。”

    “讚美您的慷慨大方。您的運氣可真是太好了,若是昨天您提出這樣的要求,我也隻能失禮的拒絕您了。但今天,我們當然有了。”

    “還要替我的車夫準備一個房間,另外照顧好那些馬。”

    “當然,您請放心,他們都會被照顧的非常周道,我們有最好的馬草。一定不會耽誤您的事情。”

    莫托城是離黑暗森林最近的城,這裏經常有吸血鬼獵人到來,這裏的旅館生意向來很好。但史密斯老板卻根本不為難的將一整層的房間給了她,並且立刻就帶她來到接下來她要住的那一層……她便知道,現在城裏並沒有太多的外來者。

    寧清跟著史密斯老板將整一層看了一遍,並沒有什麽可挑剔的。哪怕是最好的,也絕談不上豪華,但非常幹淨。而且所有用具都是新的,她懷疑在她來之前,她的那位管家已經派人過關照過了。

    “尊敬的女士,您覺得怎麽樣?”

    “還行。”寧清在沙發上坐下:“我需要一個能幹的女管家和一個男仆。我希望他們非常能幹,並且懂得看人眼色,還需要他們善用口舌,既可以替我介紹本地的一些景點名人,也可以給我講一些解悶的小故事。我會雇傭他們十五天,每天一個金幣。”

    “我立刻去替您找來,您隻需要稍等片刻,用不了多久,她就會出現在您的麵前。她會是最得力的幫手,將您照顧的無微不致。她會滿足您所有的需求,也許還會有一些超出預期的小驚喜。”

    “希望如此。”

    “至於仆人,我們店裏的夥計怎麽樣?剛才您見的那個帥氣的小夥,他腿腳伶俐,又聰明忠厚。他可以為您跑腿去任何能到達的地方,您可以讓他替您買東西,而他的忠厚是出了名的,絕不會少您半個銅板。他的聰明同樣值得人讚賞,絕不會弄錯您的差事。”

    “他叫什麽?”

    “馬克。”

    “好吧,那就叫那個馬克來吧。正好我需要買一些東西,那就來試試他的忠厚和聰明吧。”

    “您不會失望的。”

    史密斯下了樓,但很快他說的那個馬克小夥到了。同來的還有一位女仆,她送來了吃的和喝的。

    寧清讓馬克替她去跑腿買東西。買一些書,曆史方麵的,以及地圖。原身並不是一個好學的人,雖然因為活得足夠久,讓她並不顯得多麽無知,可有些東西依舊極需補充。尤其在她已經三百年沒出來的情況下,過去兩百年發生的一切都成了曆史,她得重新了解一下。

    史密斯先生過了兩個小時才回來,當然他如約帶來了一位管家。那是一位三十來歲,有著一頭棕色頭發的女人。

    “瑪麗·戴維斯為您服務,尊貴的小姐。”

    “那麽戴維斯女士,接下來這段時間,要麻煩你了。我準備在莫托城待上半個月的時間,我希望知道,在這段時間裏,我能看到哪些風景,看到些什麽樣的有趣事情,有哪些人是值得結交的……”

    “當然,我會向您一一道來,讓您得償所願的。”

    從戴維斯女士的嘴裏,寧清知道了許多莫托城的事情。一些知名的景點,一些知名的人物。但最後她也非常遺憾的說,“這並不是一個來莫托城旅遊的好日子。”因為在離這裏坐馬車大概要兩天的卡蘭城裏,有著更盛大的典禮:“那是三年一度的慶典,知名人士都去了那裏。包括城裏的獵人,他們全都去了那裏。所以,莫托城現在沒有任何熱鬧可看,連馬戲團都不再營業。”

    “卡蘭城?”寧清現在還不知道卡蘭城在哪,至於三年一度的慶典也並不知道是什麽。於是她有心引著她說這件事,很快便知道是怎麽一回事了。

    三年一次的慶典是獵人公會所倡導的屠魔狂歡大會。所謂屠魔,就是他們事先抓到一些黑暗種族,專門慶典的那一天,當眾把他們殺死。對於人類來說,黑暗種族是他們的厭恨的,那是會喝他們血,吃他們肉,連靈魂都不放過的惡魔。黑暗過去,迎來的便是狂歡。

    不隻莫托城,其他離得近一些小城的知名人士,全都早早的去了卡蘭城,去參加狂歡盛典去了。而全大陸的獵人也會在這一天,去到離他們最近的獵人公會,一起參於盛典。

    “這麽說,莫托城居然沒有獵人公會?”寧清一臉的驚訝的:“我以為所有城裏都會有獵人公會,尤其是莫托城,這裏離著黑暗森林最近不是嗎?”

    “您說的對,這確實是一件很多人都不明白的事實。可那是有原因的,而且誰也不覺得,還有在這裏設置獵人公會的必要。”

    “為什麽?”

    “因為莫托城是獵王廣場,有獵王雕像。最主要的是,莫托城有紅月節。他們會保佑莫托城,任何人住在這裏,都不用害怕。沒有黑暗種族敢在這裏放肆。”

    “獵王?紅月節?哦,我聽說過。可也隻是聽說過,那麽你知道關於他們的故事嗎?”劇情裏曾提過,男女主第一見麵就在紅月節。“以及,為什麽有了他們,就不需要獵人公會了呢?要知道,你們可錯過了太多次狂歡節了。”

    說起來,本來劇情裏隻提到紅月節,並沒有專門提到地點,隻寫了在黑暗森林附近。現在到是可以把這一點補齊了。

    “是的,跟他們有關的傳說有很多,而我知道的是最接近事實的一個故事。”

    “什麽樣的故事?”

    “據說在也許三百年,也許五百年前,出現過一位強大的獵人,他比所有其他獵人都強大,他可以輕鬆的殺死狼人,也可以輕而易舉的將銀劍刺進吸血鬼的胸膛。他非常厲害,於是人們稱他為獵人之王。他一生致力於消來黑暗生物,事實上他也確實殺了很多黑暗生物,連吸血鬼公爵都被他殺了一位。”

    “那他可真是位厲害的獵人。”

    “是的,他非常厲害,任何人都比不上他。但是他的運氣並不好,他殺死的那那位公爵,是吸血鬼親王的情人,那位親王雖然是黑暗生物,可對他的情人卻很在意。在知道他們被殺死之後,就來找他報仇。”

    寧清有點懵,想了半天也沒想起來,原身之前還替情人報仇這一事。不對,原身的記憶裏分明就沒有過所謂的情人。

    “獵人之王雖然厲害,可吸血鬼親王卻帶著他的吸血鬼軍團前來,他們有上萬人,而他卻隻有一個人。他就在莫托城,就在前麵的立著雕像的廣場那裏,他一個人大戰吸血鬼親王以及他的軍團。他利用他的智慧,他的勇氣,用他的長劍殺死了所有吸血鬼親王。隻是很不幸,我們的英雄獵人之王也因為這一戰而離我們而去。”

    “……”好吧,到這裏就可以確定,這是杜撰的了。整個吸血鬼種族都沒有上萬人,又哪來的上萬吸血鬼軍團?“那跟紅月節有什麽關係呢?”

    “獵人王拯救了當時還隻是莫多鎮的莫多城,他是個英雄,可這位英雄卻死了。為了紀念人,人們替他雕刻了石像,將它擺放在城的最中央位置,也是他跟黑暗生物戰鬥的地方。被他救了性命的人感激著他,永遠都不願意忘記他。於是,等到第二年他犧牲的那一天時,人們自動自發的來到莫多鎮緬懷他。結果就在那天晚上,天上的月亮突然變紅了。所以,後來人們才將那一天稱為紅月節。”

    “也就是說,在那之前,既便在莫多城,也是沒有紅月的?”

    “傳說是的。”戴維斯女士這話說的很不負責任,她的話裏用了據說,傳說這些字眼,這表示其實一切都可能隻是道聽途說。尤其有之前那上萬人的吸血鬼軍團出鏡,更讓她對她話裏的真實度大打折扣。

    但她一點都沒表現出來,她聽的津津有味。

    “當然,其實還有些傳說。他們說獵人王在跟吸血鬼親王戰鬥的時修,他受了傷,流了很多的血。那位親王試圖吸他的血,可他寧願將血放光,也不願意讓對方喝上一口,不用用他的血去增添那些黑暗生物的力量。但戰鬥結束之後,親王灰飛煙滅,而獵人王的屍體裏,和他戰鬥的地方卻一滴血都沒有。月亮之所以會紅,是因為被他的血染紅了。之所以第二年才顯現出來,是因為受到了那些被他所救的人的感召。他將月亮染紅,也是為了時刻注視著大地,保護這裏。隻可惜,他死後能力有限,隻能保護這一座城,而不能保護更多的人……”

    “……”寧清確定這些都是假的。“那為什麽獵人公會就不在這裏設分會了呢?”

    “關於這一點我到是知道,事實跟傳言並不相同。”

    “傳言是什麽樣的,事實又是什麽樣的?”

    “傳言因為這裏已經有了獵人王,這裏便永遠都是獵人王的領地,所以獵人公會必須退讓。誰都不能在這裏常駐,挑釁獵人王的威風。而事實上,是因為獵人公會在這裏建了兩回,可第一次都無疾而終,簡直像是中了詛咒。”

    “詛咒?真可怕。但那是獵人公會啊?”

    “誰也不知道是怎麽回,第一次建到一半的時候,所以工人一夜之間全都失蹤了。第二次與第一次之間隔了三十年,可在那位來見負責此事的大人,在到了這裏之後的第二天,就死在了他選定的地方。在那之後,就再也沒有人提這件事了。”

    “那麽還有第三次第四次嗎?”

    “當然,獵人們是不會那麽容易屈服的。隻是結果全都不盡如人意。”瑪麗女士歎了口氣:“不過您不用擔心,莫托鎮非常安全,您完全不需要擔心。”

    “那麽,讓我們出去走走,去看一看那位偉大的勇士的雕像吧,去看一看當年那個帶走我們英雄性命的戰場吧。也許我們還能從中找一些一劍的劃痕,可以想象當時的戰鬥是多麽的激烈。”

    “是,小姐。”

    寧清帶著瑪麗·戴維斯女士走出房門,離開旅館的時候,她告訴史密斯老板,如果馬克帶著她要求他購買的東西回來的話,就讓他反東西放到她的房間裏。

    車夫殷勤的來問她要不要馬車,在問過瑪麗·戴維斯女士之後,她們決定步行去。因為它離得並不遠,她們步行過去剛剛好。還能延途看一看路上的店鋪,她也許會突然對什麽東西感興趣。

    獵人王廣場並不大,大概也就她的城堡加上花園那麽大。雕像就立在中高,它的足下是兩米高的石台,而它高高在上。它的眼神凶猛,身材魁梧,他的手中握著長劍,劍的尖端雕著一隻蝙蝠。他的右腳是抬起的狀態,腳下爬著一隻狼狽死去的狼。

    這個雕像的意思讓人一眼就能看透,再明顯不過。

    但除此之外,並沒能看到些別的什麽。這在意料之中,戰鬥具體在多久前她不知道,可這個廣場卻是後來才建的。

    她來到雕像前,細細的看著這個人的臉。雕刻這尊雕像的人一定是一位技術高超絕妙的人,如果不是受了材質的影響,他會像一個真人一樣活過來。他眼裏的殺氣,哪怕隔了幾百年,隔著維度,都似要殺人一般。

    她站了許久,才輕道:“他真是英俊。你說呢?”可為什麽,她總覺得這位獵人王,跟她的管家那麽像呢?

    “是的,他很英俊。隻是可惜,他的生命永遠停留在年輕時代。現在,還記得他的輝煌的,就隻有原來莫托鎮的人,外麵的人早已忘記。當他們說起他時,他們甚至不再相信。他們甚至列出各種理由來反駁,來嘲笑。”

    “我想史書裏會記得他的。對了,他叫什麽?”

    “這我可不知道,我隻知道他叫獵人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