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8章 後媽不好當(19)
作者:糾結別扭      更新:2022-06-08 15:54      字數:2083
  對於彭越想找律師和她協商,允落覺得也該有點行動,不然等著被動,根本拿不到任何東西,於是下來就在律師事務所找律師,花了原主不少積蓄。

  彭越的律師約允落談離婚在咖啡廳,等她到達咖啡廳的時候,這個律師已經等候在這了。

  他西裝革履,帶著一副金絲眼鏡,允落覺得他看起來像斯文敗類的典型,不過也隻是她覺得而已。

  “你好,劉小姐。”看到允落時他起身表示敬意。

  “你好。”允落輕輕和他握了下手,然後在沙發上坐下。

  “等很久了?”允落問道。

  “沒有。”這個律師倒很紳士,允落看了眼桌上冷了的咖啡,沒有拆穿他。

  允落問道:“你就是他請來和我談離婚的律師?”談你麻痹談。

  知道允落口中的他是指彭越。

  “是的。”律師說道:“我就是您先生聘請的律師,負責接交離婚問題。”

  “哦。”允落非常直白的說:“告訴他,我暫時不想離婚。”

  聽到她的話,律師也不意外,畢竟要離婚一些女人總想貪婪的獲取更大的利益,這樣以退為進以為威脅到別人,獅子大張口的索要更多。

  “這是離婚協議,請您過目。”他妥妥拿出擱在文件夾裏的一份文件。

  很醒目的離婚協議書五個大字映入眼前。

  允落接過文件,翻了翻,然後抬頭正視他,“江南園景歸我,麗江景區也歸我,還有補償費?”麗江景區也就是原來住的那套公寓。

  律師點頭,“是的,彭先生名下三套房子,其中兩套歸你所有。”這下該滿意了吧。

  允落:“嗯……有沒有告訴你,遠本江南園景就是我的了,所以也就是麗江景區還有那點錢是離婚費?”

  律師是這樣答:“是的,這是彭先生給你的補償”。

  “哦,那我不離婚了。”允落把文件推回去,“憑什麽離婚,一,我沒有違反夫妻忠義義務,二,我也沒損害他的利益,我沒犯錯,所以就不離婚。”

  律師依然穩重,“我委托人希望和您離婚,有什麽要求您可以說,我會轉告,征詢他的意見。”

  我要什麽?就不信彭越沒和你談及,現在這樣問就以為我不敢說了?

  允落非常率直,“我想要……夫妻共同財產,也就是一半。”一點點而已,不過分吧。

  “劉小姐要明白這是我委托人和你私下協商,願意留一點夫妻情分,我委托者沒有義務給你選擇。”

  言外之意就是說,你沒有選擇的權利,現在隻是走個形式,給你是施舍你,知足吧。

  允落淡淡的說道:“那就沒得談,隻有打官司了。”說完她就準備起身離開。

  律師篤定的說:“劉小姐不會贏的。”

  允落笑了下,“試一試唄。”

  協商不成功,女方辦好起訴流程以忪訴離婚把男方告到法庭。

  結果很快出來了,開庭時間是一個星期後。

  等發票傳到彭越手裏,他簡直一臉懵逼,咋還離婚忪訴到法院了,真沒必要的。

  坐在法院大廳中,處於被告人的位置,彭越蜜汁複雜,看到對麵的允落想的是,昨天他們都在一張桌上吃飯來著,她還跟沒事人一樣誇他做菜好吃,是個很好的居家男人。

  現在這種情況就是翻臉無情。

  真是預知不到也料想不到。

  原告被告都入場,這場官司正式開始。

  先由原告的代理律師發起原理:“我方委托者以自己的名義提起訴訟,請求法院保護其權益。”

  然後再由宣讀女方離婚起訴說,宣讀了允落要求平分財產的要求。

  男方代表律師反駁,“我方被告不同意對方提議,我方委托者沒有與對方分割財產的義務,財產歸我方所有,並不是夫妻共同財產,婚後期限的財產才算夫妻共同財產。”

  “所以我宣布女方起訴無效。”

  “我方反駁男方論點。”允落這方代表人律師說道:“男方代表人太過絕對化,有逃脫夫妻共同財產義務的嫌疑。”

  “反駁無效。”彭越聘請律師字字珠璣,“起訴是由女方提起,女方並不占理,婚前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為,自合法婚姻締結之日起,而我方委托人婚期維持僅不足一年,無法構成《婚姻法》中財產公平分配。”

  法院裏糾紛之激烈,兩方代表人口若懸河的爭吵財產利益問題。

  明顯是男方更勝一籌。

  女方這邊明顯沒有占理,沒有任何理由要求男方承擔財產分配義務,轉換到男方是弱勢,女方因為道德綁架想要劃分男方財產,有咄咄逼人的嫌疑。

  氣氛很凝固,對方從始至終站在道德線上,根本無法壓製,女方律師頗為沉重的看了眼雇主允落,允落對他點了點頭,示意他可以亮出底牌了。

  “我方要求提供證據。”女方律師說道。

  一份允落的體檢報告呈上來,上麵是很詳細的身體檢查內容。

  輕微腦震蕩以及流產證明。

  “據我方委托人口述,被告女兒有故意將我方委托人置死的嫌疑,曾在我方委托人孕期多次發生衝突,導致我方委托人流產,輕微腦震蕩,而被告有包庇罪的嫌疑……”既然法律上鑽不了空子,那就隻能從其他細節上控訴。

  “我方委托人以包庇罪將男方告上法庭,提議獲取賠償金。”

  “證據不足。”男方律師立即說道:“女方完全拿不出證據,無法證明這件事真實性。”

  而女方律師開始打感情牌,在夫妻情分上做手腳,“原告被告婚期維持期間,我方委托人並未違背夫妻關係,從道義上講,理性獲得分割財產,從法律上講,在男方家庭受到精神摧殘身體傷害,理性獲得賠償金。”

  這說法太蹩腳,完全是女方單方麵的說法,真實性有待考證。

  法官敲警鍾,“女方注意措辭,警告一次。”

  第一場對陣男方獲勝,而女方堅持繼續起訴,下一次開庭時間在三天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