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2章 沒有選擇(2)
作者:當年明月      更新:2022-05-12 06:35      字數:4605
  如果你不清楚清朝爵位製度,我可以解釋,高級爵位分為公、侯、伯、子、男五級,每個爵位,又分一到三等,一等為最高。

  男爵再往下一等,就是輕車都尉,三等輕車都尉,是輕車都尉中的最低等。我查了一下,大致是個從三品級別。

  我記得洪承疇活著給明朝打工時,就是從一品太子太保,死了變從三品,有性格。

  後來又過了幾十年,乾隆發話,要編本書,叫做《貳臣傳》。

  所謂貳臣,通俗點兒說,就是叛徒,洪承疇同誌以其光輝業績,入選叛徒甲等。

  在此之前,似乎就是乾隆同誌,還曾發話,說抗清而死的黃道周,堪稱聖人,說史可法是英雄,要給他立碑塑像。

  我又想起了陳佩斯那個經典小品裏的台詞:

  “叛徒,神氣什麽!”

  好像還是這個小品,另一句話是:

  “你說我當時要是咬咬牙,不就挺過來了嗎?”

  絮絮叨叨說這幾句,隻是想說:

  一、曆史證明,叛徒是沒有好下場的。同誌瞧不起的人,敵人也瞧不起。

  二、黃道周挺過來了,我敬佩;盧象昇挺過來了,我景仰;洪承疇沒挺過來,我鄙視,但理解。

  咬牙挺過來,是不容易的。

  所以,我不接受,但我理解。

  氣數

  現在的崇禎,基本已經焦了,裏麵打得一塌糊塗,外麵打得糊塗一塌,沒法混了。

  但他還是要撐下去,直到撐死,因為最能折騰他的那位仁兄還沒出場。

  據說打崇禎十二年起,崇禎同誌經常做夢,夢見有一個人,在他的手上,寫了一個字——有。

  這是個很奇怪的夢,而且還不止一次,所以他把這個夢告訴文武大臣,讓他們幫忙解釋。

  大家聽說,都說很好,說很吉利,我想了想,有道理,因為有,總比沒有好。

  然而,有一個人卻大驚失色,這個人叫王承恩,是崇禎的貼身太監。

  散朝後,他找到了崇禎,對他說出了這個夢境的真實意義,可怕的寓意——大明將亡。

  按照王承恩的解釋,這個有,實際上是兩個字。上麵,是大字少一撇,下麵,是明字少半邊。

  所以這個字的意思,就是大明,要少一半。

  崇禎不信,不敢信,大明江山,自打朱重八起,二百多年,難道要毀在自己手上?

  個人認為,崇禎同誌過於憂慮了,因為毀不毀,這事不由他。

  但這個夢實在比較準,我查了一下,他做夢的時間,大致就是那個毀他江山的人,出現的時間。

  崇禎十二年(1639),一個人從深山中走出。

  他的隨從很少,很單薄,且很不起眼,無論是張獻忠,還是皇太極,他都望塵莫及。但命中注定,他才是最終改變一切的人,五年之後。

  這人我不說,你也知道是李自成。

  李自成在山裏蹲了一年多,幹過什麽,沒人知道,隻知道他出來之後,進步很快。

  一年多時間,他又有了幾千人,占了幾個縣城。

  但就全國而言,他實在排不上,有時經濟困難,還得找張獻忠拉兄弟一把。

  鑒於生計困難,崇禎十三年(1640)初,他率軍進入河南,新年新氣象,他準備到那裏碰碰運氣。

  通常來講,這個想法沒啥搞頭,因為之前他經常全國到處出差,河南也是出差地之一,跑來跑去,沒什麽意外驚喜。

  但這次不一樣。

  崇禎十三年(1640),河南大旱。

  這場大旱,史料上說,是兩百多年未遇之大旱,河南的景象,借用古人的話:白骨露於野,千裏無雞鳴。

  大旱也好,沒有雞叫也罷,沒有牛、沒有豬都罷,有一樣東西,是終究不會罷的——征稅。

  不征稅,就沒錢打張獻忠,沒錢防皇太極,必須征。

  這麽個環境,讓人不造反,真的很難。

  至於結局,不用想也知道,勞苦大眾,固然勞苦,也是大眾,勞苦久了,大眾就要鬧事,就要不交稅、不納糧,於是接下來,就是那句著名的口號:

  吃他娘,喝他娘,開了大門迎闖王,闖王來時不納糧。

  之前我說什麽來著?氣數。

  沒錯,就是氣數。

  其實氣數這玩意兒,說穿了,就是個使用年限,好比餅幹,隻能保質三天,你偏三年後吃,就隻能拉肚子。好比房子,隻能住三十年,你偏要住四十年,就隻能住危房,沒準兒哪天上廁所的時候,被埋進去。

  什麽東西,都有使用年限,比如大米,比如王朝,比如帝國。

  不同的是,大米的年限看得見,王朝的年限看不見。

  看不見,卻依然存在。

  對於氣數,崇禎是不信的,開始不信。

  等到崇禎十四年,怕什麽來什麽,後院起火,前院也起火,盧象昇死了,遼東敗了,中原亂了,信了。

  在一次檢討會上,他緊繃了十四年的神經,終於崩潰了。

  他號啕大哭,一邊哭,一邊說:

  “我登基十四年,飽經憂患,國家事情多,災荒多,沒有糧食,竟然人吃人,流寇四起,這都是我失德所致啊,這都是我的錯啊!”

  他不停地哭,不停地哭。

  我同情他。

  大臣們似乎也很同情,紛紛發言,說這不是您的錯。

  但不是皇帝的錯,是誰的錯呢?

  氣數。

  幾乎所有的人,眾口一詞,說出了這倆字。

  崇禎終於認了,他承認這是氣數。但他終究是不甘心的:

  “就算是氣數,人力也可補救,這麽多年了,補救何用?”

  然後接著大哭。

  崇禎大哭的時候,李自成正在前進,在屬於他的氣數上,大踏步地前進。

  在河南,他毫不費力地招募了十幾萬人。隻用了兩年時間,就占領了河南全境,所向披靡,先後殺死陝西總督傅宗龍、汪喬年,以及我們的老熟人福王朱常洵。

  鑒於崇禎同誌的倒黴史已經太長,鑒於他受的苦實在太多,鑒於不想有人說我拿崇禎同誌混事,還鑒於我比較樂觀,不太喜歡落井下石,所以,我決定簡單點兒,至少保證你不至於看得太過鬱悶。

  李自成同誌依然在前進,一年後,他進入陝西,擊敗了明朝的最後一位猛人孫傳庭,占領西安。明軍就此再無還手之力。

  崇禎十六年(1643),李自成在西安,集結所有兵力,準備向京城出發,他將終結這已延續二百七十多年的帝國。

  在出發前,他發出了一道檄文,文中有八個字:

  “嗟爾明朝,氣數已盡。”

  嗟爾,明朝

  對於上述八個字,崇禎應該是認賬的,因為不認賬不行。

  上台以前,憋足了勁兒要幹掉那個死人妖,死人妖幹掉了,又出來黨爭,後金入侵,看準了袁崇煥,要他出來上崗,一頓折騰,後金沒能折騰回去,袁督師倒給折騰沒了。本想著臥薪嚐膽,忍幾年,搞好國內經濟建設,再去收複大好河山,結果出了天災,又出來若幹人等造反。

  調兵,幹掉若幹人等,若幹人等被幹掉,又出來了若幹更狠的人(比如張獻忠、李自成),再調兵,把若幹更狠的人又打下去,投降的投降,跑的跑,正準備一鼓作氣……

  清軍打進來了。

  好吧,那就去打清軍,全部主力調到遼東,打個一年半載,好不容易把人熬走,後院又起火了,投降的不投降,跑進去的又跑出來。

  很巧,又是災荒,大荒,沒法活,於是大家跟著一起造反。

  這種編劇思路,很類似於早些年的經典電視劇《渴望》。按照當時編劇的思路,就是找個弱女子,什麽壞事、孬事、惡心人到死的事,都讓她碰上,整體流程大致是,一棍子打過來,挺住,再一棍子打過來,繼續挺住,挺到最後,就“好人一生平安”了。

  崇禎的故事就是這樣,他挨棍子的數量,估計比《渴望》女主角要多得多,抗擊打能力更強,但不同的是,他的故事沒有一個好的結局。

  因為他的故事,是真實的,而真實的東西,往往都很殘酷。

  崇禎並非一個溫和的人,他很急躁,很用力,用今天的話說,叫用力過猛,但那個爛攤子,不用力過猛,隻能收攤。

  崇禎很節儉,他的衣服、襪子,都打了補丁。請注意,打補丁的,並不一定很節儉,往往很浪費,比如後來清朝的道光同誌,衣服破了,讓人去打了個補丁,五十兩白銀,這哥們全然是敗家的,還說特便宜。

  而崇禎的補丁,是他找老婆打的,免費。

  此外,崇禎還有個特點:走路慢。因為走得快,裏麵的破衣服就會飄出來——節儉是節儉,臉麵還是要的。

  他工作很努力,每天白天上朝,晚上加班,據史料記載,大致要幹七八個時辰(十四到十六個小時),累得半死不活,第二天接著幹。

  簡單地說,崇禎同誌幹的,是這樣一份工作:沒有工作範圍,沒有工作界限,什麽都要管,每天上班,不是跟人吵架(言官),就是看人吵架(黨爭),穿得破爛,吃得也少,跟老婆困覺較少,隻睡五六小時,時不時還有噩耗傳來,什麽北邊打過來、西邊打過去、祖墳被人燒了、部將被人殺了、東西被人搶了等。

  這工作,誰幹?

  最不幸的是,崇禎同誌以上所有的不幸,都無法換來一個幸福的結局——他的努力,終究失敗。

  但比最不幸更不幸的是(簡稱最最不幸),崇禎知道這點。

  知道結局(注:悲劇),也無法改變,卻依然要繼續,這就是人生的最大悲哀。

  史料告訴我們,崇禎同誌應該知道自己的結局,他多次談到命數、氣數,經常對人哀歎:“大明天下,奈何亡於朕手!”

  然而,他依然盡心盡力、全力以赴、夜以繼日、勤勤懇懇、任勞任怨、不到長城心不死、撞了南牆不回頭,往死了幹,直到最後結局到來,依然沒有放棄,直到兵臨城下的那一天,依然沒有放棄。

  一個了不起的人。

  結局到來的具體過程,就沒必要細說了。我說過,我是個有幽默感的人,很明顯,至少對於崇禎而言,這段並不幽默。

  我還說過,我是個不喜歡寫廢話的人,同樣,對崇禎而言,這段是廢話。

  當然,對李自成同誌而言,這段很幽默,也不是廢話,他從陝西出發,隻用了三個月時間,就到了北京。

  三月十七日,李自成的軍隊到達西直門(他從西邊來),開始攻城。

  崇禎同誌有句名言:“諸臣誤我。”還有一句:“是文臣人人可殺。”三月十七日,事實證明,這兩句話很正確。

  內閣大臣拿不出主意,連話都沒幾句,且不說了。守城的諸位親信,什麽兵部尚書、吏部侍郎,壓根兒說就沒抵抗,全部打開城門投降。

  當天,外城失陷,第二天,內城失陷。

  崇禎住在紫禁城,就是今天的故宮,故宮有多大,去過的地球人都知道。

  這裏,就是他的最後歸宿。

  三月十八日的夜晚

  在這個夜晚,發生了很多事,都是後事。

  其實後事處理起來,也很簡單,就幾句話,後妃上吊,兒子跑掉(對於後患,大多數人都不留),料理完了,身邊還有個女兒。

  這個女兒,叫做長平公主。關於她的前世今生,金庸同誌已經說過了,雖然相關內容(包括後來跟韋小寶同誌的際遇),百分之九十以上都是胡扯,但有一點是正確的,他確實砍斷了女兒的手臂。

  這個舉動在曆史上非常有名,實際情況,卻比許多人想象中複雜得多。但無論如何,原因很簡單,他不希望這個女兒落入敵人的手中,遭受更大的侮辱。

  不是殘忍,而是慈愛。

  我知道,許多人永遠無法理解,那是因為,他們永遠無需去理解。

  處理完一切後,崇禎決定,去做最後一件事——自盡。

  自盡,是一件比較有勇氣的事,按照某位哲學家的說法,你敢死,還不敢活嗎?沒種。

  但現實是殘酷的,而今這個世界,要活下去,比死需要更大的勇氣。

  但崇禎的死,並非懦弱,而是一種態度,負責任的態度。

  我說過,所謂王朝,跟公司單位差不多,單位出了事,領導要負責任,降級、扣工資、辭退,當然,也包括自盡。

  崇禎決定自盡,他打算用這種方式,表達他的如下觀點:

  一、絕不妥協。

  二、絕不當俘虜。

  三、尊嚴。

  於是,在那天夜裏,崇禎登上了煤山(今天叫做景山),陪在他身邊的,還有一個叫做王承恩的太監。

  就這樣嗎?

  就這樣吧。

  他留下了最後的遺言:

  “諸臣誤朕,朕死,無麵目見祖宗,自去冠冕以發覆麵,任賊分屍,勿傷百姓一人。”

  所有的一切,都結束了。

  他走向了那棵樹。

  應該結束了。

  按照慣例,每個人的講述結束時,會有一句結束語,而當這個王朝結束的時候,也會有一句話,最後一句話。

  是的,這句話我已經寫過了,不是昨天,也不是前天,而是幾年以前,在我的第一本書裏,朱元璋登基那一段的最後,有一句話,就是那句,幾年前,我就寫好了。

  還記得嗎?

  所有的王朝,他的開始,正如他的結束,所以才有了這句結束語,沒錯,就是下麵這句:

  走上了這條路,就不能再回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