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空印案郭桓案(1)
作者:當年明月      更新:2022-05-12 06:31      字數:4411
  這是一個冤案,然而其影響之廣,範圍之大,實在罕見。

  我們先說一下這個案件發生的時間,根據《刑法誌》記載,此案發生在洪武十五年,但根據此案當事人的記載,真實發案時間是在洪武九年(1376),目前這一問題尚未得到確認,本文采用洪武九年的說法。

  案件的緣由是這樣的:明朝規定,各地每年都要派人到戶部報告地方財政賬目,而地方賬目必須跟戶部審核後完全相符,這一年的地方財政計劃才能完成。如果對不上,即使隻是一個數字,賬目就必須重新填造,更讓人為難的是所有重修賬冊必須要蓋上原衙門的印章才算有效。

  這個規定在現在看來似乎不難執行,但在當時可就難了。

  要知道,當時沒有高速公路,也沒有鐵路,各府各縣必須派使者帶著賬冊去京城。這些使者的首要條件是身體好,因為這一路上是很辛苦的,沒有汽車火車讓你坐,你得騎馬、坐船、再騎馬,某些時候你可能還要搞些登山運動。

  比如你是廣西某地的官員,要想到京城,最快也得一兩個月。就算你年初一就出發,到京城起碼也是早春三月了。滿頭大汗跑去戶部,一核對,錯了一個數字。

  行了,啥也別說了,兄弟你打馬回去吧,我等你。

  於是又是一路狂奔,先騎馬,再坐船,回去改了賬冊,蓋了公章。我去也!

  這就是四個月過去了,轉眼已是夏天,趕到京城,又見麵了。

  兄弟你終於來了,我等你好久了,接著來吧。

  這位運氣不好,核對後發現還是有地方錯了,啥也別說了,還是回去吧,下次過來記得穿多點衣服啊,冬天很冷!

  於是又趕回去,趕回來,這回核對上了,可差不多快到第二年了,你也別回去了,在這兒過年吧,計劃又該重新做了。

  基本情況就是這樣,如果總這麽折騰,誰也受不了。經過分析,官員們發現,關鍵問題在於蓋印這個環節,因為紙筆都是現成的,賬冊錯了改就是了,但印是不能讓你帶的,你把印拿走了,官老爺總不能拿蘿卜刻印蓋公文吧。當時在街頭私刻公章的生意還是沒幾個人敢做的,於是他們靈機一動,帶上事先預備好的蓋過印信的空白文冊不就行了嗎?

  就這樣,帶空印文冊成了當時一條不成文的規定,朝廷上下都知道,除了一個人例外。

  很不幸的是,這個人正是朱元璋。

  洪武九年,朱元璋突然發現了這個所謂的秘密,就在自己眼皮底下,官員們竟然敢搞這些名堂!

  他震怒了,認為自己做了一回冤大頭,於是他派遣官員對此事進行了詳盡的調查。

  按說隻要一調查,這個問題是不難解釋的,其實即使是他派去調查的官員也清楚整件事情的來龍去脈,但是一個奇怪的現象出現了,事情的緣由大家都知道,可就是沒有人說。

  於是就出現了這樣的滑稽場景,問話的官員也知道,回答的官員也知道,隻有朱元璋不知道。

  這個現象不難解釋——官員們害怕。

  如果上書辯解,很有可能被認為是同黨或者包庇,這個黑鍋誰背得起?

  就在此時,一個勇敢的人站了出來,值得敬佩的是,他並不是在職官員,而隻是一個平凡的生員;從某種程度上來說,他隻是一個老百姓。

  鄭士利的直言

  這個人叫鄭士利,他沒有任何背景、沒有任何靠山,隻是憑借自己的勇氣,隻是為了說出真相。

  他利用當時平民可以直接上書的渠道給朱元璋寫了一封很長的書信,這封書信在曆史上也很有名,在書信中鄭士利明確指出:空印文冊所用的是騎縫印,並不是一紙一印,而錢糧數字不同,必須一一核對,所以很難確定。說明了空印出現的原因。

  其實鄭士利不但敢於直言,也是個聰明人,他估計到朱元璋可能羞於認錯,便在文章的最後,為朱元璋開脫,寫道:其實您也是為了老百姓好,您是怕貪官汙吏借機挪用這些空印紙,用來危害老百姓(恐奸吏得挾空印紙,為文移以虐民),您也是為了百姓好啊。

  照鄭士利的意思那就是:皇帝大人您也沒錯,大臣們也沒錯,當然小人我也沒錯,大家都沒錯,誤會,誤會啊!

  朱元璋給他的賞賜是送去勞改。

  因為鄭士利把朱元璋看得過於簡單了,朱元璋並不是一個糊塗的人,他也不是不肯認錯的人。其實從他的無數耳目那裏,他是很容易得知事實真相的。如果他連這個問題都搞不清楚的話,明朝的天下就不會姓朱了。

  那麽他為什麽還要處罰這些官員呢?

  真正的原因在他的心裏。

  朱元璋從來就不信任那些官員們,這與他從小的經曆是分不開的,他深刻了解這些官員們徇私舞弊的本事,在他看來,這些人是靠不住的,即使現在這些官員們在為他幹活。

  綜合各方麵分析,空印案之所以給朱元璋如此大的觸動,是因為他認為這些官員們輕視他的權力,居然敢不向他請示就私下擅自蓋印。這是藐視他的權威。

  真是好大的狗膽!居然為了偷懶就私用權力。今天你們不經過我的允許,把印蓋在文書上,要是容了你們,明天就會把印蓋到我的頭上!不整治你們一下是不行了。

  鄭士利被罰做苦工了,作為一個平凡的人,他沒有機會見識皇家的威嚴,沒有福氣享受當官的榮耀,他一無所有,卻憑借自己的勇氣完成了他個人的壯舉。由於他的英勇行為,這位既非皇親國戚也非名臣將相的普通人被記入了《明史》。

  在屬於他的《明史·鄭士利傳》上,我們看到的是勇氣。

  這樣的人是不會被我們遺忘的。

  相對於那些空印案中獲罪的官員們,鄭士利還是幸運的。

  既然案件已經定性,那麽接下來的就是處罰了,問題在於幾乎全國所有的府縣都存在空印現象,總不能把所有的府縣官員都殺掉吧。

  這又是一個難題,但在朱元璋那裏,似乎沒有他解不開的題目。

  他總能做出別人想不到的事情,旁人認為他絕不可能把涉案的所有官員都殺掉,但他真的就這樣做了。

  官員們,無論你們在什麽地方,不管是天涯還是海角、山地還是平原,所處的環境繁華或是荒蕪,你們的待遇都是一模一樣的。

  在我們宣布處罰結果之前,先說一下當時全國的行政結構,全國共有十三個省,一百四十多個府,一千多個縣,這些省府縣的官員很多都與空印案有關。

  處罰如下:主印官員全部殺掉,副手打一百杖充軍。除此之外,連各省按察使司的言官也多有獲罪者,理由是監管不力。

  這是名副其實的一掃光,平時都爭誰官大,這下倒好,幹個副職還能去當兵,正職就得掉腦袋了,真是所謂能力越大,責任越大。

  在這次空印案中很多素有清廉之名的好官也被殺掉了,最有名的就是千古忠臣方孝孺他爹方克勤,這位仁兄在山東濟寧幹知府,為政清廉,平時肉都舍不得多吃,衣服上滿是補丁,就因為他是主印官,糊裏糊塗地沒了腦袋。

  但要說明的是,空印案中所殺官員的數目是有爭議的,有些史料記載死者上萬人,這應該是不準確的,因為朱元璋處理的隻是掌印的官員,副職他並未殺掉。朱元璋也並不是人們想象中的殺人狂,他是有著清醒的政治頭腦的。殺光官員這種蠢事,他不會幹的。

  綜合分析空印案,可以看出,此案和肅貪其實並無太大關係。官員們由於工作上的便利采取的一種變通手法,演變成了一件大案。而在大家都心知肚明且有人上書說明真相的情況下,朱元璋還接著處理此案,就值得我們深思了。

  朱元璋的行為大概可以用《說唐》裏秦叔寶進牢房時,衙役喊的一句話來解釋:“進得牢來,先打你一百殺威棍,看你老不老實!”

  這就是殺威棍的威力。

  空印案的規模和排場在洪武四大案中隻能算是小弟弟,下麵這個案件才算是大哥級別的,那才是真正的所到之處,一掃而空。

  郭桓案

  此案與上一案件不同,其中確實存在著貪汙問題,但牽涉之廣、影響之大在貪汙案件中確屬罕見,而此案中也確實存在著很多疑點。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洪武十八年(1385)三月,禦史餘敏、丁廷舉告發北平布政使司、按察使司官吏趙全德等與戶部侍郎郭桓合謀貪汙。在朱元璋編的《大誥》中,詳細列舉了郭桓貪汙的方式和數量,看了實在讓人觸目驚心。我們有必要列舉一下(請仔細看,疑點就在其中),其貪汙行為包括:

  一、郭桓私分了太平、鎮江等府的賦稅,也就是說這些地方的錢糧朱元璋沒有收到,全被郭桓私自吞掉了;

  二、郭桓私分了浙西的秋糧,具體數字是這樣的,當年浙西的錢糧是四百五十萬石,郭桓隻交給了朱元璋二百多萬石,其餘的他自己私吞了;

  三、郭桓等人在征收賦稅的時候,巧立名目,創造性地征收多種賦稅,包括水腳錢、車腳錢、口食錢、庫子錢、蒲簍錢、竹簍錢、神佛錢等。

  最後算出總賬,他和同黨一共貪汙了兩千四百多萬石糧食。

  這麽看來,郭桓確實是膽大妄為,他勾結其他官吏貪汙腐敗。朱元璋也並沒有放過他的同黨。那麽郭桓的同黨是誰呢?經過朱元璋的追查,六部的大多數官員都成為了郭桓的同黨!

  他們包括禮部(禮法)尚書趙瑁、刑部(司法部)尚書王惠迪、兵部(國防部)侍郎王誌、工部(建設部)侍郎麥至德等。請注意,這個名單很長,據《刑法誌》記載,當時六部除了上麵所列高級官員外,所有侍郎(副部長)以下官員都被幹掉了。

  這也就是說當時的六部,每個部除了尚書(部長)一人、侍郎(副部長)兩人(上文已列出者除外),所有的辦事官員都被殺掉了。當時的部長真的成了光杆司令。官員們陷入了恐懼之中,見麵的第一句話應該就是:“你們今天死了幾個?”

  其實到後來這個問題也不用回答,因為一個部裏最多隻剩下三個人。

  這是中央官員,還有地方的經辦官員,糧食是由省裏送來的,往下查,就是各個府縣,府縣再往下,就是那些所謂的富戶、糧長。這些人也大多被殺掉。

  此案一共殺掉了三萬餘人,結果是“百姓中產之家大抵皆破”,算得上是把朝廷上下一掃而空了。

  這樣看來,我們不得不佩服在郭桓案件中幸存下來的官員,真不容易啊,怎麽把你們給漏了呢?

  以上所列就是史料的記載,也就是我們所謂的案發現場,請大家注意,並非所有史料都是可信的,在這些資料中,互相矛盾的並不少,就如同凶案現場會出現很多將你引入歧途的線索一樣。

  但隻要你認真分析,是可以找出真相的。

  其實曆史學家們很重要的一項工作就是從這些互相矛盾的資料中找到真相,破解迷案。而破案的最重要工具,也是曆史學上很重要的原理,就是立場。

  所有的書籍都有立場,所有的立場都有傾向,相信如果不是自虐,寫書罵自己的人畢竟還是少數。

  而這個案件的疑點,就在上述事實之中,至少有兩個:

  一、貪汙的數目應該有一定問題。

  大家要知道當時明朝一年的收入也隻有兩千四百多萬石糧食,在朱元璋剛剛處理完胡惟庸,且已經設立了錦衣衛的情況下,郭桓不過一個侍郎,何來包天大膽敢如此妄為,貪汙的數量居然趕得上明朝一年的收入?

  而且我們先前已經介紹過,當時肅貪力度之大,貪官聞風而逃,即使身在窮鄉僻壤,白天貪汙,晚上就被告發,郭桓等人就在朱元璋眼皮底下,每天無數的密探來來往往,他老兄居然還敢私吞幾個省的公糧?!

  朱元璋自廢除丞相之後,很多小事他也會親自處理,如果有幾百萬石糧食不入庫,朱元璋早就跳起來罵人了,何必等到禦史告發?

  二、我們看看曆史上著名的貪汙案,就會發現其實貪汙這種事情,一般都是人越少越好,既安全,分的錢也多。郭桓不過是個戶部侍郎,要貪汙糧食怎麽會和禮部、刑部、兵部、工部、吏部的人一起合作,莫非他是覺得知道他貪汙的人太少,想給自己打個廣告?

  不管怎樣,郭桓也算是風光了一把,他一個小小的侍郎,其同黨的數目居然打破了丞相胡惟庸保持的紀錄。

  雖然這個紀錄並不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