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一〇、申訴官油子的瞎折騰
作者:肖遠征      更新:2022-02-18 18:07      字數:5929
  過了幾天後的一天下午,夏天抽空到人民銀行找了他的老師羅文虎談調動的事,羅文虎對他準備離開市民銀行的想法不太讚同,認為四十歲的人了,要到一個新的單位打開局麵不太容易。接著,又打電話到胡輝原工作單位了解胡輝的為人。

  後來,他對夏天說:“我雖然是市民銀行的監事長,但與申一楓他們是一種很客套的關係,跟吳清、沈意民相對比較融洽一點。這樣吧,我有機會時跟沈意民副行長說一下你的情況。”

  夏天說:“有勞老師出力了。”

  與此同時,夏天為了能在總行對他棄而不用時在第一時間調出人事檔案,又來到兆實達有限公司,與吳英偉總經理密談,吳英偉的公司沒有人事權,但他答應一定幫夏天這個忙,與集團公司協調好,一旦夏天要調令時,由集團公司先將夏天的人事檔案調出市民銀行。另一方麵,兆實達公司剛剛收購了一個拍賣行,吳英偉誠邀有銀行背景的夏天加盟,任副總經理,牽頭把銀行抵押物引薦過來,那就是雙贏的事情了。夏天認為這事正是時下的熱門生意,不費多大功夫也可以把業務搞得紅紅火火,便痛快地答應了吳英偉的邀請。

  這樣一來,夏天是留是走的問題,算解決了一半。

  接下來,夏天便全力以赴,抓緊趕寫給總行領導的報告材料。在一般情況下,上午到支行點完卯後即回家。回到家裏,打開電腦後便開始寫作。

  幾天後,夏天給市民銀行領導的信定稿了。該信寫道:

  給黃鹿行長的信

  黃行長:

  您好!我是湖貝支行的夏天。說起來不好意思,也許您對我還沒有什麽印象。當然,這主要怪我沒有向您單獨請示匯報過。我現在向您匯報湖貝支行胡行長到任後發生在我身上的一些情況,請您關注。

  一、胡輝同誌到湖貝後以能人自居,剛愎自用,朝令夕改,熱衷於拉幫結派,任人為親,三個月間先後五次調整我的工作,讓人無所適從。

  1、胡輝同誌於7月12日到湖貝,於7月19日晚(中間參加總行經營工作會議三天,實際在支行呆了兩天)召開支行主辦以上會議,提出:“資金信貸部專門搞‘兩清’,資金計劃歸行長直接領導,信貸審查以後再調人。”這算是第一次把我工作崗位中的資金計劃和信貸管理工作的職責免除。但在第二天上午,胡把我叫到辦公室,雙方交換意見後,胡表態說:“考慮還不成熟,還是維持原來的。”在7月26日支行例會上,陳作業同誌(是否代表班子不清楚)說:“胡行長剛來,要有時間了解情況,資金信貸部仍按原來的運作。”

  2、9月1日,招聘搞清收工作的李清同誌到崗,在胡、陳、夏、李四人見麵會上,胡提出:我要像提供資料給他一樣提供信貸資料給我的部下李清。同時,李清無須考核。我當即提出:“調閱信貸檔案應按製度辦,經批準調閱;我領導過總行分配的五個大學生(其中三個有碩士以上學位),沒有一個不用考核的。如果存在不用考核的員工,則對其他搞清收工作的員工不公平。”這激怒了胡輝,胡即於9月6日調整“兩清”小組成員,要我當晚移交。據說,在“兩清”小組會上,已納入“兩清”小組成員的原信貸綜合員問:“以後信貸的報表簽字怎麽辦?”胡答:“直接給陳行長簽。”這樣,算是把我的信貸管理崗位的職責也移交了,隻剩下資金計劃的工作了。這是第三次更換工作。

  3、在9月20日支行行務會上,胡輝提出對頭寸表“看不懂,要改。”我在會上很善意征求他改表的思路,他未發表意見。第二天上午,我即跟做頭寸表的高尚同誌協調,由她征求胡的意見改表。據說,胡輝同誌的回答是:“我沒有看。”9月27日,陳作業同誌針對支行近兩個月因工作體製這樣變化可能帶來對總行上達報表和情況反映產生負麵影響的問題,與胡輝協調後明確營業部、資金信貸部、“兩清”小組各自的報表對應分工。決定計劃頭寸表改由營業部編製,資金信貸部負責25種報表的上報。這在實際上使我所管的工作又好像是資金計劃和信貸了。這是第四次調整我的工作。

  4、10月14日下午,胡輝以支行文件稱:“根據總行(1999)第A320號文精神”免去我的資金信貸部主任職務,改任營銷員。這樣,胡輝同誌在來湖貝支行三個月時間挪動我五次工作崗位後,終於將我由一個主任變為營銷員,工資薪點由13級降到18級。

  另一方麵,胡輝任人為親,拉幫結派,到位後三天便提出提升譚飛燕為營業部主任,遭到全行廣大員工的非議。他還公開包庇譚的業務錯誤(儲蓄計息)。一個新任行長到一個支行實際了解工作不到三天,就決定了中層諸位的提升、降級、免職的底數,然後想方設法組織材料去整人。同時,又不恰當地哄抬個別人來達到這個目標。這就是胡輝同誌的用人之道和速度。

  二、我的思想和工作情況。

  我於1994年4月經市人民銀行的相關負責同誌推薦進入湖貝金融服務社,隨即任其中一個信貸部的經理,改製後任市民銀行湖貝支行計劃信貸科長、資金信貸部主任,一直幹了六周年。我不敢說做得非常好,但我可以說做得很厚道,我對本行的忠誠連貸款戶都無法否定。四年前,在轉製過程中,有廣發行和投資銀行幾次與我聯係調動事宜,我本可以另謀高就。但在很大程度上是看到湖貝支行在十分困難的經營條件下,王顯耀同誌的工作方法和組織藝術比較高超而不忍心離開。六年中,我可以說與市民銀行榮辱與共,在我身上體現著所謂的“成功與失誤並存,教訓和經驗同在”的寶貴經曆。

  在金融服務社時期,我所在的信貸二部經辦42戶企業貸款,戶數占全社的47%,金額占28%。目前已清收完的23戶,占全社清完戶數的60%。剩下的19戶中也有2360萬元本息已清收回來。應該指出,我所經辦的和剩下的客戶絕大多數是服務社領導交辦的客戶(當時服務社有三個信貸部,而信貸二部主要承辦公共關係戶,如人行、稅務、服務社股東等的貸款),如皇龍大酒店係列5戶、三八股份公司係列3戶、深汕化工係列3戶、揭鵬公司等均是服務社關係戶。誠然,現在仍剩下的客戶與係統內“老五家”支行的客戶一樣,清收難度也在不斷增大。

  轉製後的四年,我在以王顯耀為首的支行班子組織下,在努力抓好計劃和信貸管理的同時,花費更大的精力投入清收工作。四年間,全支行清收貸款本息38877.6萬元(其中,95年7000萬元,96年8219.6萬元,97年6783.4萬元,98年13053.9萬元,99年1--9月收回3820萬元。此外,尚有兩戶拍賣成功470萬元,待劃帳收回)。並全部清收完畢金融服務社時期拆出資金1.6億元本金。當然,這些成績不能說是我個人的榮耀,而是支行在總行兩屆班子的領導下,王顯耀同誌、陳作業同誌和我組織信貸人員任勞任怨、顧全大局、協補崗位、積極進取的結晶(在最困難的95年和96年,總行分配到我行信貸科的碩士畢業生才領到1400元/月工資,大家都挺過來了)。這已經是曆史的一部分,誰也無法改變。當然,總行黨委沒有忘記我們,全行員工沒有忘記我們。就拿我來說,總行於97年和99年兩次表彰我為優秀黨員,98年表彰為全係統先進工作者。六年來,無論在金融服務社時期,還是轉製成市民銀行後,我在湖貝支行長期得到多數群眾的擁護。

  即使在胡輝同誌到位後剛愎自用、朝令夕改、自以為是的不利條件下,我一方麵私下與胡輝同誌交談,我說:“我們都是黨員,做事有原則性,我做事一貫對上一崗位負責,不會跟你鬧意氣。我40多歲了,不搞吹吹拍拍,喜歡做點實事。在湖貝支行最困難時期,我都沒有失去信心。如果你認為我能配合,就在你領導下一起幹,如認為不行,你就告訴我。”另一方麵,我在公開場合仍然積極支持胡輝的工作。如9月1日,針對本部門員工思想上的混亂狀況,我召開本部門“思想工作務虛會”,告誡員工在目前時期要穩定思想,任勞任怨、堅守崗位、堅決執行製度,不出亂子。啟發大家看到成績(在信貸管理上,湖貝支行四年如一日,從馮老刀同誌任處長時起的每年排前六名以內,到今年一季度信貸檢查的前5家通報表揚;每年的清收工作也是有章有法有突破。今年三月,總行李平同誌陪同市委調研組到湖貝支行調研,當市委調研組看到支行在十分困難的條件仍然取得的實績時,隨即調整調研思路,圍繞“這四年你們是怎麽幹的”為主題,收集我行四個清收案例,並將我實施多年而成文的《市民銀行湖貝支行資金信貸部崗位工作指導原則》(見附件)和《支行信貸部考勤考績計分辦法》收集為調研附件,為市委客觀評價總行班子和總行的工作產生了正麵影響。今年1-9月收回的3820萬元也是在支行領導下,我具體積極組織協調取得的)。當然我也清醒地看到:幾年間,湖貝支行新的資產業務沒有發展起來,影響了支行的生存空間。但這與我行在97年6月以前形成的日平均透支900多萬元,無多少展業空間以及與支行的工作思路有關。

  就我個人而言,無論三個月來工作崗位與職責如車水馬龍般變化,但我在工作上仍然做到任勞任怨。如:仍堅持做好資金調劑工作,今年我行單筆進出款最大額達8億多元,到我卸任時的10月14日止,全年拆進47筆,金額達29.52億元,拆出16筆,金額12.265億元,做到全年無透支。就在我離任的10月14日下午2時30分,在兩個行長不在行的情況下,我仍本著對事業負責的態度,簽批同業拆入1000萬元補充資金缺口,體現出一個黨員的高風亮節和一個六年中與市民行風雨同舟的成熟員工的執著情懷。

  我在10月15日起任市場營銷員,雖然工資由8000多元降到3000來元,但仍堅守為市行貢獻力量的信念不動搖,並立即轉變職能,半個月開卡35張。目前,我保持著在湖貝支行發動個人儲蓄存款排前列的位子。我想,總行(1999)第A320號文(由支行長任選支行中層),也許有利於思想正派的支行行長開拓工作局麵,但也將被一些短期行為較重或有其它想法的支行行長利用(胡輝來深圳十年間換了七、八個工作單位與部門)。最近,人教部夏星星同誌在《市行風》上發表的《領導幹部的人格魅力》一文,語氣雖然有點偏激之嫌,但卻切中要害。當然,這是後話。

  黃行長:我寫了這封信,看起來,字裏行間蘊含著不太服氣的味道。的確,我從1978年3月跨入長堤路137號省人行大門算起,在銀行度過了20餘個春秋,雖然隻有大專文憑和經濟師職稱,但我勇於迎接挑戰,善於學習。從1984年起,在《金融研究》等中央、省、市級雜誌上發表或政府采用的論文達32萬多字,其中,我於1988年5月撰寫的《關於我縣稀土開發情況》的可行性研究報告上達省行後引起省政府重視,同年8月15--18日,省專家組親赴××縣主持論證。因我在報告中的論點部分否定了××礦冶研究院的結論,並被省專家組采納而受到省、市銀行嘉獎。1987年起,我分別被接納為省城市金融學會會員、市審計學會會員、市工程師協會會員。並於1996年12月被確定為市金融經濟專家。從1984年起,被聘請為高等金融專科學校和省行銀校的信貸教師。20年中,先後6次被評為地、縣級金融紅旗手;被政府表彰的有:縣財貿戰線先進工作者,市審計先進工作者。在市民銀行,也兩度被表彰為優秀黨員,一年先進工作者。當然,先進曆史不能當飯吃。有意思的是:今年6月21日總行黨委表彰我為優秀黨員,7月19就被胡輝同誌說不行了,接下來就是等待下崗。從理論上看,假若一個規範的企業,當一個員工幹了六年,憑一人說行就行,說不行就不行。這對於企業本身來說,也是非常危險的。

  三、最近,我考慮再三,感到在一個“文革”氛圍很濃的支行工作將難有作為。於是,向胡行長提出“好聚好散,離開支行”,胡提出要離任審計。我想,這分明是在刁難我。從金融服務社算起,湖貝支行一共經曆了四次審計:第一次,市人行於94年6月18日起,開展曆時三個月的停業整頓及稽核,市人行於94年7月12日完成《稽核問題確認書》。第二次,市審計局於95年5月6日起開展曆時一個月的轉製審計;第三次,是在總行接管後組成稽核組於95年12月21日起到湖貝支行稽核,曆時半年多,於96年7月25日完成了《關於對湖貝支行全麵業務稽核情況的報告》。第四次是96年11月總行開展的跨95、96兩年的業務稽核,總行於1997年初下達稽核結論。接著,1997年10月總行派調研組到湖貝對支行計劃信貸工作展開專題調研,於10月27日完成《湖貝支行信貸計劃專業調研專題報告》上報總行領導。此外,總行在98年初按市銀發字(1997)第386號文《轉發人行<關於開展全國信貸大檢查的通知>》,於1998年1月16日完成《信貸管理大檢查專題報告》。

  說到新貸款業務,湖貝支行隻有幾筆,且在總行職能部門的監督下開展的,對我個人而言有什麽可審計的呢?何況我現在隻是一個營銷員,這不明擺著既不用我,又不讓我走嗎?

  黃行長:我給您寫信,目的是:除了介紹一些情況引起您注意外,就我個人而言,如總行認為我過去做過一些好事,有點貢獻,而現在仍有可用之處,則請求調離湖貝支行,另予任用;如確實認為我是“廉頗老矣”,而擔心我“尚能飯否?”則請你大大方方地準予我順利離開市民銀行。

  盼您能給予關照,並作出英明的決定。

  謝謝您的惠覽!

  此致,

  敬禮!

  湖貝支行員工:夏天

  一九九九年十月十九日

  給黃鹿行長的信寫完後,夏天想起與羅文虎老師的談話,覺得要寫一封信給主管信貸部門工作的沈意民副行長,這不僅是因為他與羅老師關係好的原因,還因為他熟悉金融服務社時期的情況,而現在他又主管信貸。夏天想:如果他也對一個十分了解金融服務社曆史的行寶可能離開銀行抱著無所謂的態度,那對市民銀行而言就真的不值得留戀了。

  於是,他從另一個角度寫道:

  給沈意民副行長的信

  沈意民副行長:

  您好!我是湖貝支行的夏天,作為您主管的清收和信貸部門的一個支行的部下,我過去很少向您單獨匯報工作,確實未協調到位,現在特向您表示深深的歉意!

  我現在以私人關係向您匯報最近湖貝支行發生的事情,並盼請您在能關照得到的地方給予適當的關照。我最近曾向我的老師——人行的羅文虎同誌介紹我行班子變動後的一些情況,原擬挪挪崗位,羅監事長推敲後告訴我:他跟申一楓董事長,黃鹿行長的關係隻是工作關係,但他跟您私交較深,他會請您關照一下我。我想,作為一個學生,在社會上奮鬥了四十年後,還要請老師關照,多少也有點不太對勁。況且,作為您的部下直接向您匯報工作和思想,也不見得有錯。這樣,就有了這封私人信函。

  寫到這裏,夏天還是與給黃鹿的信一樣,羅列了其中的主要內容粘貼到信中,然後寫道:

  沈副行長:

  我寫了這封信,看起來,字裏行間蘊含著不太服氣的味道。我的目的是:除了介紹一些情況外,看您能否關照一下。最近,我提出市行既然不用我,那就調離市民銀行,而胡輝又設置障礙。試想,難道我就不用養家糊口嗎?盼請您出麵幫助我解決調動問題.我和我的家人先謝了!

  此致,

  敬禮!

  夏天呈上

  一九九九年十月十九日

  上麵兩封信寫完後,夏天鬆了一口氣。他在心裏想,現在是擇日將兩封信送出去的時候了。